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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艺术国家级实验中心实验设备更新项目(三次)

2023-03-23 09:45:07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招标类型:
产品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传媒与艺术国家级实验中心实验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C49公招字[2022]030号
项目名称:传媒与艺术国家级实验中心实验设备更新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561.6238 万元
最高限价:561.6238 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一个中标人,其中标包一为实验中心物联控制系统设备购置(最高限价:30万元),标包二为远程教学智慧机房设备购置(最高限价:148.076万元),标包五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房设备购置(最高限价:30万元),标包六为数字影像类设备购置(最高限价:353.547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附件下载:传媒与艺术国家级实验中心实验设备更新项目(三次)招标公告.doc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可对上述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包,中标顺序为标包六→标包二→标包一→标包五,例如:投标人A同时对四个标包进行投标,其为标包六的中标人,那么投标人A不再作为其余标包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投多个标包投标文件需按标包分别制作。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5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领取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4、如需网络获取的,请将领取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67796852@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400.0 元(人民币)/标包。
售价:4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4-14 09:30
开标时间:2023-04-14 09:3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文溯楼东侧101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zzx.zuel.edu.cn/TPFront/)

2.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3)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参加投标活动的,须至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4.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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