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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建设项目监理

2023-07-13 17:20:40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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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招标类型:
产品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1122FW04310030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建设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220.0 万元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一舍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工程规划建筑面积36857.23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为地上10层,建筑面积32465.4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4391.77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8.4米。

2.3 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园长大厦东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算及保修结束为止。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5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类似业绩: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7月14日8时00分至2023年7月20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09时0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非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调试远程开标所需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072、850995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0431-82666668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九.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算及保修结束为止。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方式:详见公告原文
售价: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8-08 09:00
开标时间:2023-08-08 09:00
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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