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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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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文科创新楼及海冰楼局部装修工程

2023-08-09 17:52:29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南开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天津天津市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文科创新楼及海冰楼局部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2023G025
项目名称: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文科创新楼及海冰楼局部装修工程
预算金额:240.0 万元
最高限价:216.2495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文科创新楼及海冰楼局部装修工程;数量:1项;简要技术要求:本工程为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文科创新楼及海冰楼局部装修工程,位于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文创楼的会客室、走廊、卫生间、会议室、办公室等区域的装修;海冰楼办公室的强弱电插座改造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9月29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须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②技术负责人1名:应单独配备,不得兼任,为本单位职工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6)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7)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2年10月至磋商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9)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2年10月至磋商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至 2023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8-21 09:30
开标时间:2023-08-21 09:30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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