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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23条措施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从建立科技成果分类评价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规程、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评价应用、优化科技成果评价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23条措施。
湖北日报
2021-12-06
湖北出台全国首个《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的实施意见》
充分发挥评价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导向作用,用好评价“指挥棒”,通过评价反映成果的创新水平,推动高质量成果产出和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中部知光
2021-12-0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的指导意见
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21-08-03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的实施意见
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打通政策落实堵点难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的现实动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03-03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03-2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树立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科技评价导向,推动科技成果高质量供给和转化应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09-15
科技
成果
评价
试点暂行办法
(2009年8月31日审定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活动,推进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促进科技成果评价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及《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科技成果是指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第三条 本办法中科技成果评价是指按照委托者的要求,由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对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做评价。 第四条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简称评价机构)是指参加科技成果评价试点的具有科技成果评价业务能力,独立接受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有偿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 第二章 成果评价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凡经试点地区、部门及行业协会(简称试点管理部门)确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所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均可按本办法评价。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对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种类型进行评价。 应用技术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又分为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 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地区和行业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第七条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一)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 (二)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 (三)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 (四)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 (五)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三章 成果评价原则 第八条 依法评价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主要涉及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评价机构及评价咨询专家三方面。有关各方应当遵循《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遵守评价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发生争议时,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第九条 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独立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活动依法独立进行,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预;评价机构独立地从事评价工作,评价咨询专家独立地向评价机构提供咨询意见,评价咨询专家提供咨询意见时不受评价机构和评价委托方的干预。 客观原则 评价咨询专家在提供评价意见的过程中,按照评价成果的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评审和评议。评价报告和评价意见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结论,都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公正原则 评价机构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完成评价工作。评价机构不得因收取评价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评价委托方;评价咨询专家也不得因收取咨询费而迁就评价机构。 第十条 分类评价、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 为保证评价结论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各自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加权量化进行定量评分,然后在定量评分结果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 评价形式 第十一条 科技成果评价可以采取会议评价和通讯评价两种形式。 (一)会议评价 需要对科技成果进行现场考察、测试,或需要经过答辩和讨论才能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会议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组织评价咨询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 (二)通讯评价 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答辩和讨论即可做出评价的,可以采用通信评价形式。由评价机构聘请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通讯评价必须出具评价专家签字的书面评价意见。 第五章 评价应当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 评价委托方根据评价成果的所属类别向评价机构提交如下评价资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 (1)研制报告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 (8)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next]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1)研究报告; (2)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3)论文(论著)被收录和被他人论文(论著)正面引用证明; (4)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5)评价机构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应当提供真实的技术资料,因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数据和资料提供者承担。 第六章 评价程序 第十四条 科技成果评价可由成果使用方、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作为委托方提出。对符合评价范围的,评价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评价合同,按照评价程序开展评价工作;对不符合评价范围的,不得接受委托。 第十五条 科技成果评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委托方向评价机构提出成果评价需求。 (二)评价机构收到被评价成果材料后,初步审查评价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判断评价委托方提出的评价要求能否实现。 (三)接受评价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评价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事项。 (四)确定成果评价负责人。由其选聘熟悉被评价科技成果行业领域的专家担任评价咨询专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两人。 (五)对于需要具备检测或查新报告才能做出评价结论,但评价委托方又未提供相关报告的,评价机构可以要求评价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查新报告,也可以与评价委托方协商,由评价机构作为检测、查新委托人取得检测、查新报告。 (六)专家评价。由每位咨询专家独立评价,提出评价意见。评价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汇总每位咨询专家的评分结果,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七)评价负责人在综合所有咨询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综合评价结论。 (八)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评价委托方交付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 采用会议评价时,由评价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聘请5至9名专家组成评价咨询专家组,其中同行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余可以为经济、财务或管理专家。每位咨询专家独立提出评价意见。评价负责人综合归纳每位咨询专家的评价意见并形成评价结论,并提请评价咨询专家组通过。 第十七条 采用通讯评价时,由评价机构聘请专家5至9人组成函审组,其中同行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其余可以为经济、财务或管理专家。各位专家独立提出评价意见。由评价负责人综合归纳每位专家的评价意见并形成评价结论,并将每位专家的评价咨询意见作为附件。 第十八条 科技成果评价的完整技术资料(包括专家评价意见)由评价机构和委托方按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 第七章 评价机构 第十九条 参加试点的评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科技咨询机构; (二)从事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以上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 (四)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库;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七)试点管理部门(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评价机构具有以下权利: (一)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评价机构可以拒绝接受评价委托: (1) 科技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 (2) 科技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而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 (3) 科技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 (4) 科技成果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5) 评价委托方、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供虚假情况或不能提供评价所需材料的; (6) 评价要求主要为非技术内容的。 (二)评价机构有权要求评价委托方补充评价材料。 (三)评价机构有权依法合理收取评价费用。 第二十一条 评价机构具有以下义务: (一)评价机构只能在试点管理部门确定的专业范围内从事评价活动。评价机构不得受托和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评价,依法取得有关涉密资质的除外。 (二)评价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评价的技术内容和要求与评价委托方协商,依法订立合同,并按照评价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评价委托方交付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三)评价机构应当自主完成评价工作,对本机构不能承担的评价工作,可向委托方推荐其他专业评价机构。 (四)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的程序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五)评价机构应当保证所聘请的评价咨询专家的独立性,不得向评价咨询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六)评价机构在形成评价结论的过程中不能使用、依赖没有充分依据支持的结论和判断。 (七)评价机构对其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所做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八)评价机构应当按合同约定收取评价费用,评价费用的多少不应随最终评价结论而变动。 (九)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科技成果评价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未经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评价咨询专家 第二十二条 评价咨询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五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办法; (四)对评价成果所属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权威。 [next] 第二十三条 评价专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一)维护评价成果所有者的知识产权,保守被评价成果的技术秘密。评价工作完成后,有关评价成果的所有材料应当全部退还给评价机构,不得向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扩散,不得非法占有、使用、提供、转让。 (二)自觉坚持回避原则,不接受邀请参加与评价成果有利益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价。 (三)提供的书面评价意见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评价成果的实际情况,并对所出具的评价意见负责。 (四)不得收受除约定的咨询费之外的任何组织、个人提供的与评价有关的酬金、有价物品或其他好处。 第二十四条 参加成果评价的咨询专家,由评价机构主要从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库中遴选。根据被评价成果的专业特性和具体情况,可在专家库以外选聘不超过三分之一的专家。委托方、成果完成单位等关联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评价咨询专家参加对其成果的评价。 第二十五条 评价专家在成果评价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科技成果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通过评价机构要求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做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有权要求在评价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 (四)有权要求排除影响成果评价工作的干扰,必要时可向评价机构提出退出评价请求。 第九章 分类评价指标 第二十六条 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三种类型成果评价采用分类加权量化评价方式,根据成果类型采取不同的评价指标和加权系数。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重现性和成熟程度,技术创新对推动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评价指标见附表1) 第二十八条 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应用推广程度,对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已获社会、生态、环境效益。(评价指标见附表2) 第二十九条 软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创新程度,研究难度与复杂程度,科学价值与学术水平,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影响程度,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战略的紧密程度。(评价指标见附表3) 第三十条 评价机构参考评价咨询专家组评价指标量化评分结果,确定被评价科技成果的总体水平,做出评价结论。 第十章 评价报告 第三十一条 评价报告是评价机构以书面形式就评价工作及其结论向评价委托方做出的正式陈述。(评价报告的格式和要求见附件1) 第三十二条 评价报告应当有评价负责人和评价咨询专家的签字,加盖评价机构公章,同时对评价报告的每一页跨页盖骑缝章。 第三十三条 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应根据评价成果的技术资料,在综合评价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做出。 (二)对于评价的指标,应写明被评价成果实际达到的技术水平。 (三)对于评价指标对比分析,既要写明评价成果实际达到的水平,也要写明比较对象(如国内外最新相关技术)达到的水平。 (四)评价结论可分为分项结论和综合结论。对于评价委托方要求给出评价综合结论的,评价报告中应当明确给出。评价结论中慎用“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首创”、“国内先进”、“填补空白”等抽象用语。 (五)评价结论属咨询意见,供使用者参考。依据评价结论做出的决策行为,其后果由行为决策者承担。 (六)在征得评价委托方和成果完成者同意后,评价结论、评价机构名称和评价咨询专家名单一般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一章 评价费用 第三十四条 科技成果评价费用本着非营利的原则,根据评价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具体活动内容,由委托方与评价机构以合同形式约定具体费用。评价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评价费用,费用多少不随最终评价结论而变动。 第三十五条 评价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原则确定。国家、当地物价部门没有规定的,由评价委托方与评价机构协商,以合同形式约定,并报评价机构试点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对所聘请的评价咨询专家,由评价机构按照实际工作量发放技术咨询费。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试点地方、部门及行业协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之日起施行。 [附表1 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 [附表2 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指标] [附表3 软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指标成果评价指标] [附件1 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云上高博会
2009-08-31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完善科技
成果
评价
机制
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03-22
对大脑遗忘
机制
的研究
成果
记忆是大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也是人类研究最多的脑功能之一。记忆随时在发生,而遗忘如影随形。 海马体位于大脑丘脑和内侧颞叶之间,是负责记忆的编码和存储的一个重要脑区。在这里,记忆信息被编码于一些神经元中,称之为记忆印迹细胞。随着科学研究的发展,科研人员发现印迹细胞的重新激活是记忆提取的“发动机”,印迹细胞间的突触联系是储存记忆的“仓库”。 海马脑区中记忆是如何随着时间而消退的呢?这个问题在科学界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经过3年多的努力,浙江大学医学院谷岩研究员课题组和王朗副研究员课题组首次发现,用于免疫的小胶质细胞通过清除突触而引起记忆遗忘,并且进一步发现补体信号通路参与了小胶质细胞介导的遗忘,并且依赖于记忆印迹细胞的活动。 这项研究,北京时间2月7日在国际顶级期刊《科学》在线发表。论文共同第一作者为医学院2016级博士生王超和2017级博士生岳惠敏,论文通讯作者为谷岩研究员和王朗副研究员。 遗忘被“遗忘”了 记忆与遗忘就像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不可分割。但是长期以来,科研人员对人脑记忆的产生、储存、调取始终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研究也比较深入,但对于遗忘这一现象关注的就不是很多。就算是讨论记忆丢失的原因,也多是从记忆存储和调取过程中出现问题这个角度来考虑。 遗忘被“遗忘”了。不过,谷岩倒是对这个问题很好奇,他开玩笑说:“我自己记性差,所以对遗忘方面的研究很感兴趣。” 如何算出记忆保留了多少?课题组在小鼠记忆遗忘实验中用的是经典的条件恐惧记忆行为学模型。科研人员通过在一个场景中给小鼠施加电击刺激,使其建立对这个环境的记忆。在35天后,让受过电击的小鼠再次重返这一场景中,看小鼠是否会回想起电击的痛苦进而表现出害怕。 “这个行为学范式本来是用来检测恐惧行为的记忆的,但换一个角度看就是遗忘”,谷岩介绍,正常的小鼠对于环境总是充满好奇四处活动,但是如果留有恐惧记忆,它就会因为害怕而呆在那里不动(即freezing状态),“我们就通过计算单位时间内小鼠处于静止不动的时间,来衡量小鼠记忆保留的情况。”图1. 记忆的遗忘随着时间而逐渐发生。研究人员发现,训练35天后,小鼠freezing的时间显著低于5天时的检测结果,表明时间越久,记忆的遗忘越显著。 像“探案”一样做研究 从小鼠的实验中,研究人员发现,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退。记忆在海马中提取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编码这些记忆信息的记忆印迹细胞的激活。通过标记记忆印迹细胞,研究人员发现,遗忘的同时伴随着印迹细胞的激活率的下降。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印迹细胞激活率的下降?研究人员关注到大脑中的另一种细胞——小胶质细胞。 小胶质细胞约占大脑细胞总数的10-15%左右。此前科学家已经明确,小胶质细胞是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主要免疫细胞。当大脑受伤感染,细菌进入皮层后,小胶质细胞作为重要的“防卫兵”负责“抵御杀敌”。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小胶质细胞不仅参与神经系统的免疫调控,而且对于神经系统发育、神经元活动以及神经环路功能都有重要的调节作用。 研究人员特异性地清除了脑内的小胶质细胞,发现不仅遗忘被抑制了,同时印迹细胞的重新激活率的下降也被抑制了。“这个发现其实非常偶然,我们将清除小胶质细胞的小鼠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包括记忆的形成和提取、焦虑等,但结果对记忆遗忘的影响非常显著。”去除小胶质细胞的小鼠的恐惧反应要比对照组更加明显,处于静止状态的时间是对照小鼠的2倍 多。为此,课题组继续深入开展实验,并发现当清除小胶质细胞时,记忆印迹细胞的激活不再出现明显的下降。图2. 清除小胶质细胞抑制了遗忘。A-B:用CSF-1抑制剂PLX3397(PLX)特异性清除小胶质细胞后,小鼠的遗忘被抑制了。C-D:PLX抑制了伴随遗忘的印迹细胞激活率的下降。 既然小胶质细胞确实影响了记忆印迹细胞的激活,并导致了遗忘,那么它们又是如何引起了印迹细胞激活率的下降呢?是不是通过破坏记忆印迹细胞之间的信息传递呢?此前的研究表明,小胶质细胞能够清除婴幼儿大脑发育中过多的突触,并调节神经元之间突触连接的动态变化。那么在成年的大脑中,小胶质细胞是否也具有同样的功能呢? 因此研究人员继续破案,通过免疫染色和高分辨率成像,他们发现海马的小胶质细胞“肚子”里,存在着突触特异性的成分,如位于突触前的synaptophysin分子和位于突触后的PSD95分子,并且与小胶质细胞中的溶酶体共定位(共定位:两个蛋白位于同一空间位置的细胞学佐证),表明成年海马中的小胶质细胞仍然具有“吃掉”突触结构的能力。当抑制小鼠的小胶质细胞吞噬作用时,记忆的遗忘被显著阻断。这些结果表明小胶质细胞通过“吃掉”突触而介导了遗忘。图3. 在小胶质细胞中发现了突触特异性成分,如突触前蛋白synaptophysin(Syn,A)和突触后蛋白PSD95(B),并且与小胶质细胞的溶酶体标记物Lamp1共标。 遗忘的机制始于分子的“导航” 研究人员发现,记忆在印迹细胞组成的这条“公路”上激活传递,这其中记忆印迹细胞之间的突触不仅是公路间相联系的“桥梁”,而且也是储存记忆的“仓库”。小胶质细胞就像是“拆迁队”, 把“桥梁”给拆掉了,储存在其中的记忆信息也就无法继续传递下去,最终导致了记忆遗忘。 那么具体是什么分子机制让本来是大脑“防卫兵”的小胶质细胞“兼职”成为了“拆迁队”了呢?研究人员通过高分辨率显微镜发现补体分子C1q不仅与印迹细胞的一些树突棘共定位,还与PSD95一起存在于小胶质细胞溶酶体中,这提示补体信号通路可能介导了小胶质细胞对记忆印迹细胞突触的清除。 研究人员通过对比,发现在印迹细胞中阻断补体信号通路可以十分有效地抑制记忆的遗忘和印迹细胞激活率的下降。而C1q-补体信号通路就像是猎人的小狗,寻找并在记忆印迹细胞的一些突触做上标记,这样小胶质细胞就像有了导航图一般,可以瞄准目标展开攻击,一吃一个准。 “复习不易忘”有了科学依据 生活中的一个常识,学习了一个新知识,假如总是复习,就不容易遗忘,而不去复习的话很快就会忘记。 研究人员通过实验证明了这一点。课题组特异性地在记忆痕迹细胞中导入了药理遗传学受体,通过注射药物CNO后,可以选择性抑制记忆印迹细胞的活动,让它们没有那么兴奋。这个时候研究人员发现,记忆的遗忘被加速了,就像不复习就容易遗忘。而这种加速的遗忘也可以被清除小胶质细胞或者阻断补体通路所抑制。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复习就是让记忆印迹细胞和相应的突触联系更加活跃,好像把突触这座桥梁用钢筋混凝土加固了一样。而如果不复习,“桥”就会年久失修,就会被小胶质细胞这个“拆迁队”识别并拆除。 小胶质细胞的突触清除可能是介导遗忘的一种普遍机制 海马的齿状回可以不断产生新生的神经元,称之为神经发生(neurogenesis)。根据此前《科学》杂志报道,齿状回中持续产生的新生神经元的整合会导致海马神经环路中大量突触的重组与替换,从而导致先前建立的记忆被遗忘,尤其是在婴儿期。为了找出小胶质细胞介导的遗忘和神经发生介导的遗忘之间的关系,研究人员同时操纵了海马神经发生和小胶质细胞,发现小胶质细胞介导的突触清除既参与了神经发生引起的遗忘,也参与了和神经发生无关的遗忘。因此,小胶质细胞的突触吞噬作用可能是在有神经发生的大脑区域,或缺乏神经发生的哺乳动物大脑中介导遗忘的一种更为普遍的机制。 谷岩表示,随着研究的深入,未来可能对疾病导致的记忆损伤和记忆丢失有更清楚的理解。从长远来看,这项工作也为研究长期记忆的巩固和不良记忆的消除提供了前瞻性的基础铺垫。
浙江大学
2021-04-10
植物衰老调控新
机制
研究
成果
揭示了模式植物拟南芥WRKY家族转录因子WRKY75与植物激素水杨酸 (SA)以及活性氧(ROS)形成正向促进调控环,协同调控叶片衰老的分子机制。该研究提出了植物叶片衰老进程的晚期具有不可逆性以及分子机制,加深了对植物叶片衰老的理解,为通过分子育种延缓植物叶片衰老进而提高粮食产量提供了理论依据。 叶片是植物光合作用的主要器官,叶片早衰影响作物的产量和品质,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衰老是叶片发育的最后阶段,是一个受到严格遗传调控的程序化的细胞死亡的过程。影响叶片衰老的因素诸多,包括叶龄、植物激素、活性氧含量等内因以及干旱、极限温度、生物胁迫和非生物胁迫等外因,因此叶片衰老的过程并不是受某个单一因素调控,而是存在一个非常复杂的调控网络。该研究通过叶片衰老表型分析筛选到一个叶片延缓衰老的植株WRKY75RNAi,研究发现,WRKY75RNAi植株表现出明显的叶片延缓衰老的表型,以及通过CRISPR-Cas9 的方法定向敲除WRKY75基因获得的wrky75-KO 的植株也表现出叶片晚衰的表型,而组成型过表达WRKY75则引起叶片过早衰老。 进一步研究表明,WRKY75基因表达受到叶片年龄、水杨酸和活性氧的诱导,同时通过全基因组转录组分析、基因表达分析以及基因与蛋白互作分析发现WRKY75直接促进水杨酸合成关键基因SID2的转录,并且抑制过氧化氢(H 2 O 2 )的清除基因CAT2的表达,最终导致水杨酸和过氧化氢的积累。而已知水杨酸和过氧化氢可以互相促进,因此WRKY75、水杨酸和过氧化氢三者形成两两互相促进的调控环。在叶片发育的早期,三者的含量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而随着叶片年龄逐渐增加,由于正循环的存在使得三者的含量递增,直至达到某一个阈值后出现不可逆转的增长,进而推动叶片衰老不可逆转地向前推进。该正循环调控网络在分子水平上揭示了WRKY75调控叶片衰老的分子机制,解释了植物衰老晚期具有不可逆性的原因。
南方科技大学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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