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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2018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8〕4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2018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劳动力农牧业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支持企业用工,积极推动全省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2018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理念,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劳动者素质,主要对贫困地区劳动力、企业去产能转业转岗职工、新型职业农牧民、未就业大学生、藏区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城镇化(转户)农牧民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计划培训城乡劳动力147925人(次),其中:农牧区劳动力116150人(次),城镇劳动力31775人(次)。二、计划安排按照2018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任务分解表(附件1),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企业去产能和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农牧技术培训、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培训对象职业技能水平。(一)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精准扶贫,开展职业教育资助、致富带头人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全年培训20500人(次),提高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的能力。(二)企业去产能和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对新招聘录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支持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对在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全年培训13200人(次),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三)农牧技术培训。结合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需求,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培训规范确定的培训目标和内容,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职业院校、农牧科技推广机构和残疾人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教学、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全年培训19350人(次)。(四)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以服务各地区产业发展的技能工种为培训重点,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未就业人员意愿,按照各职业工种规定的培训标准,对城乡各类未就业劳动力开展培训,全年培训94875人(次),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的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三、培训重点按照2018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安排表(附件2),组织实施10个重点培训项目。(一)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分别组织实施就业培训“雨露计划”、资助农牧区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以及农牧生产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牧区劳动力农牧业生产和转移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增收脱贫。计划培训26500人(次)。(省扶贫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二)企业去产能和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含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园区企业用工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结合各类企业新招聘录用人员培训需求,安排企业直接进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支持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结合去产能工作,对在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就业岗位。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依托各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培训园区企业80%新招人员,培训企业在岗职工10000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3200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交通、建设、水电、冶金行业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实施)(三)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含现代青年农牧场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农牧生产技术培训)。重点围绕青年农牧民开展培训,大力培育生产经营型农牧民、专业技能型农牧民、社会服务型农牧民、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使学员成为当地使用和推广农牧业生产技术的骨干。同时,帮助农牧区贫困劳动力、残疾劳动力掌握农牧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计划培训15150人(次)。(省农牧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能力素质、产业技能、自主创业等培训以及转变择业观念等宣传教育,提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竞争就业和创业的能力。计划培训6840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五)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含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青年农民电商培育)。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城乡劳动力实施培训,坚持“创业+技能”的培训模式,通过拉面、农家乐、电子商务等技能与创业培训的融合,帮助更多的人员提高创业和经营能力。推进青年农牧民“互联网+”电商培育,壮大青年农牧民电商经营队伍。计划培训14850人(次),其中:创业培训(SIYB项目)7050人,培训后创业率力争达到30%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青年农民电商培育7800人(次)。(省商务厅牵头,大通县、民和县、循化县、都兰县、乌兰县、贵德县、贵南县、门源县、刚察县、玉树市、久治县、玛沁县、同仁县、河南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含春潮行动、青年农牧民培训、劳务经纪人培训、劳务品牌、拉面经济和贫困地区农牧民就业培训)。围绕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紧密结合群众培训意愿和就业市场需求,积极发挥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依托农牧民党员双育工程,发挥农牧区党员、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劳务经纪人等的带头作用,按照各职业工种规定的培训标准,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计划培训85700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扶贫局、团省委、省妇联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七)藏区城乡劳动力技能促就业培训(含三江源城乡劳动力技能促就业培训)。围绕藏区生态保护建设,侧重旅游服务、民族工艺品加工、交通运输等当地产业发展相关工种,结合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方式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当地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对口帮扶省市职业教育力量,继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层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培训30400人(次),培训后当期就业率力争达到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八)新市民培训。结合城镇化建设和群众培训需求,对转移到我省中东部城镇的农民工、省内已进城常住的农民工、2020年前将要进城的农民工、在建制镇的实际农牧民和转户农牧民以及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并融入适应城市生活等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转户)农牧民就业竞争力和城市生活适应能力。计划培训5000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九)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重点围绕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妇女,开展简单易学并对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建设等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各项技能培训,增加家庭理财、卫生保健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帮助农牧区妇女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逐步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和培养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计划培训5000人。(省妇联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十)对口帮扶藏区青年劳动力参加职业学历教育。结合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协调、选派青年劳动力到对口帮扶省市和其他省市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帮助青年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计划选送培训600人。(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培训效果。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商务、卫生计生、扶贫、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团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项目落实力度,制定、细化、分解培训任务计划,将各类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全部纳入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认真落实好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经费保障等各项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二)加强质量管理,注重改革创新。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需求端”和“供给侧”的有效对接,突出贫困地区劳动力、企业转业转岗职工、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围绕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消除城乡劳动者技能差距,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普惠均等,提供更加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要紧密结合群众的培训意愿,确保培训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企业用工需求紧密衔接,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就业创业。要拓展培训载体,落实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技能培训项目,注重发挥全省各地学制类职业院校资源优势,2018年安排30所职业院校直接承担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27000人(次)(附件3)。鼓励各地区采取短期与长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就近培训与外地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特别是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对口帮扶省市培训资源,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真正帮助贫困劳动力转观念、学技能、促就业、助脱贫。(三)加强过程管控,推进绩效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管理,积极探索监管手段方法,采取视频抽查、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要进一步细化培训措施,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效果挂钩政策。要多层次开展培训质量监督检查,落实培训合格证书查重验印制度,做好培训对象实名制管理,加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联动,强化职业资格监管,全面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一步巩固减少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成果。要以培训资金扶持效果为重点,细化、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从完成计划、建立制度、编制报送年度计划、工作流程服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质量监督跟踪问效、数据统计和报送信息等七个方面逐项量化考核指标,切实增强培训过程管理。各培训主管部门要坚持把培训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培训实效的重要标准,通过调查问卷反馈、征求用工单位意见等多种方式,真实获取培训对象对培训效果的评价情况,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7日
青海 2018-04-28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发〔2017〕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全面实现我市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的发展目标,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自创区创新资源集聚,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融合,增加科技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效能,着力构建系统化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提高自创区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打造全市最优创新环境,建设引领沈阳振兴的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为将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科技创新创业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二)功能定位。  1.创新体系建设与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核心区,为区域产业升级、发展方式转换提供创新引领。吸纳、集聚、整合科技与产业资源,加强政产学研金紧密结合,相互贯通,开放协作,强力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高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自创区成为科技资源与高端产业密集度最高、创新活跃度最强、发展质量最优、速度最快的高科技与高端产业功能区,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主引擎。  2.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为化解制约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破冰引路作用。把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增强创新活力、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放到自创区建设工作的首位。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政策体系、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到科技金融创新等,进行全方位、多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走出“东北现象”的体制机制困局,树立典范。  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引领区,为推动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努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创业服务,吸引各类人才向自创区集聚流动,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加快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打造创新要素集聚、创业载体丰富、创业服务专业、创新资源开放、创新文化浓郁的创新创业引领区。  4.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先导区,为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示范引领与战略支撑。在发挥创新体系核心区功能,推动开放合作的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特色产业集群打造、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和质量、体制机制活力释放等诸多方面不断创新突破,形成在自身快速做大、做强、做优的同时,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力、影响力、推动力同步提升的良好局面,成为启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枢纽。  5.支持发展功能的特色 区,推动自创区形成协同发展、特色发展的新格局。浑南区要集聚创新资源,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成为东北地区的创新驱动引领区;和平区要以创业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激发双创活力,培育科技小微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成为双创驱动转型先行区;铁西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以下简称中德园)要加强“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的高效对接,发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逐步成为国际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  二、总体目标  到2019年,自创区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装备制造业比例达到38%;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7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25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新增众创空间、孵化器面积达到30万m2,总面积达到150万m2;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建成高水平产业技术研究院、东北科技大市场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成浑南国家双创基地、三好街创业创新大街等一批创新创业基地。  1.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加强。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主导产业具有国际竞争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装备制造业比例达到38%,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70%,形成10-15个具有较强国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企业总数量超过400家。  2.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资源和要素进一步集聚,各类主体协同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一批先进水平的创新技术平台,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聚集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R&D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  3.创新创业生态显著优化。建成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建立较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创业人才支撑体系,实现创新要素区域间的有机整合和流动,众创空间、孵化器数量达到50家,孵化场地面积达到150万m2,在孵企业数量达到4000家以上。  4?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浑南区、和平区、铁西区中德园发展定位明确,区域创新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自创区创新发展一体化格局。建设一流的大学科技园和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家以上;建成一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大幅增长;建立有效的科技对口合作机制,带动东北地区振兴发展。  三、重点任务和实现目标  (一)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布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1.加快打造四大千亿产业集群。推进现有园区资源整合和集聚,加强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培育,实施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单片处理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庞巴迪Q400、东软数字医疗等一批重点项目。以产业龙头项目延伸拓展产业链,做大做强电子商务、民用航空、健康医疗和生物医药、机器人和信息技术四大产业,为加快打造千亿规模产业集群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浑南区政府等)  2.构建机器人产业生态圈。扶持机器人产业有序发展,建设以新松机器人、沈阳通用机器人等行业领军企业为主体,联合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机器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在浑南区建设机器人产业园。依托中瑞福宁机器人(沈阳)有限公司、瑞典机器人谷,在中德园内打造“东方机器人谷”。以“一园一谷”两大机器人产业区为核心,构建集科研创新、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应用创新于一体的机器人生态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浑南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3.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特区”。充分利用以色列、美国等国外智能产业资源及深圳等国内城市的创新资源,结合我市先进制造业等基础优势,依托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深圳源创力离岸创新中心等机构,设立沈阳人工智能特区研究院、特区金融控股公司和特区开发公司“三位一体”的运营机构,重点规划建设“人工智能未来城”和“国际创新聚集区”,构建集生产、生活、教育、文化、体验生态于一体的创新产城融合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科技局,浑南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4.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不断完善产业政策体系,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IC装备、电子商务、生命健康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建设IC装备、大数据与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生物医药、清华启迪园等专业化产业园。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加大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增强区域的融合带动作用。(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  5.建设中德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学习德国高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成功模式,实施定制政策,精准招商服务,促进中德创新市场主体深度合作,培育根植型企业,建设中德园。重点发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等四大主导产业;鼓励发展物联网、云计算、新型功能材料、可再生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中德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6.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大三好街45km2为现代服务业核心发展区域,实施品牌战略,统筹制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服务业、科技金融服务业、现代商务服务业、创新创业服务业、现代商贸会展业等产业,突出发展科技服务业,以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为重点,全面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和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规划国土局等)  7.培育新兴产业创新主体。实施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和跨国企业培养引进计划,新增一批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以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大数据等领域为重点,在自创区内筛选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各100家建立培育库,实施分阶段培育。(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二)引进培育科技创新资源,建立产业创新体系。  8.创建国家创新中心。依托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埃夫特智能装备、国际智能科技等14家企业,共同投资创建国家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东北大学,支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建设国家科学中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浑南区政府等)  9.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依托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东北大学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工业大学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眼产业研究院、中德创新研究院等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沈抚新城和IC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园区创建沈阳米拉国际汽车研发与检测中心、IC装备创新中心、生物医药和医疗设备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浑南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10.建设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机器人、IC装备、数字医疗、大数据、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参加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升级工程,探索联盟知识产权利用和保护、科技成果分享机制的有效模式。制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管理办法,加强联盟单位紧密性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11.实施“开放实验室”计划。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开放实验室”计划,破解科技创新“孤岛现象”。深入开展重点科技资源摸底调研和登记,加快整合自创区内科技设施、科研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建立科技资源数据库。引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和提升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使用效能,将自创区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面向社会开放。依托行业领军企业搭建科技资源开放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等)  12.创建东北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推进协同创新,加强校企、校院、校地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科技成果协同转化应用体系;以东北科技大市场为依托,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辽宁促进中心、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沈阳分中心、中国工程院双创平台、中国技术交易所沈阳中心等成果转化机构,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等)  (三)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创新生态环境。  13.建设沈阳科技服务交易平台。以建设东北科技大市场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配置、模式创新、政策支撑、服务集成“五措并举”,搭建“一厅、一网、两中心.十平台”的科技服务交易平台。启动项目库、成果库、专家库等信息资源平台建设,提供技术交易、政策咨询、知识产权、技术经纪人等一站式专业服务,逐步打造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大数据局等)  14.培育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推进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建设,打造科技服务集聚区,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整合科技服务机构资源,提升技术转移、科技咨询、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能力;依托中德园德中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集 会展中心、产品展示中心、调查研究招商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从市场咨询、律师服务、秘书翻译、谈判展览、金融服务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15.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围绕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引导企业建设一批公共技术研发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16.健全自创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推进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改革,设立中德(沈阳)装备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中国(沈阳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成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中心,形成“全天候”知识产权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商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四)加快科技金融有效结合,促进金融服务发展。  17.建设科技金融示范区。引进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风险资金池,建立知识产权、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试点,为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建设东北亚互联网金融总部基地,引进及培育优质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动互联网金融新业务发展,探索完善金融机构间的合作模式,构建全方位的创业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等)  18.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方式,融资发展,做大做强。建立完善由政府、证券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科技企业上市联合培育机制。对完成上市、挂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科技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  19.建立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创投、信贷、债券、担保、保险等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省、市共同引导金融资本采用“信用+担保”的组合方式,助力自创区科技中小型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等)  (五)引进集聚科技创新人才,打造“创新人才特区”。  20.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依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和“盛京人才”计划、欧美同学会、“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大力引进智能制造、IC装备、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急需的创新人才,推动创新人才向我市聚集。加大对辽宁籍各行各业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资助力度,“多方借力”宣传人才优惠政策,“多线搭桥”畅通人才回流渠道。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培养高端领军人才和团队,打造东北创新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  21.加快培育创业者群体。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搭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大力引导和支持大学毕业生在自创区创业就业。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二次创业,支持企业建立创业股权奖励机制,激励优秀员工、创业项目及孵化企业。鼓励草根创业,打造面向人人的创客空间,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活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  22.加大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落实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政策,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者获得感。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落实“盛京人才”计划,对培育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予以政策性奖励。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出台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户籍、配偶安置、出入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3.优化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在沈高校和企业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学模式,建立教育机构或合作办学,加快培养国际化的创新人才。鼓励在沈高校与企业开展智能机器人、工业设计、中德知识产权学院等合作办学。拓展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允许科技创新人才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间双向兼职,鼓励科技人才利用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科技局等)  24.建设职业教育“双元制”培训体系。为满足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通过产教融合,建立企业与学校双元培养、双主体育人、双证书评价的全新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模式,构建“1+1+X”职业教育体系,在中德园内建立1所全新体制的中德应用技术学院、1所公共跨企业实训中心和若干个企业实训基地。(责任单位:中德园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  (六)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营造双创良好氛围。  25.建设浑南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加强浑南国家双创示范区内涵发展,加快推动各类双创载体建设,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科技金融体系。探索龙头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团队自由创业、广大创客积极创富等双创模式,形成双创氛围浓厚、产业创新活跃、辐射沈阳经济区的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26.建设三好街特色创业街区。建设三好众创空间、东北大学双创示范园,推动电子卖场等老旧楼宇整体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三好街在搭建研发孵化平台、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创业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等方面的支撑能力。支持清华启迪(沈阳)科技园、浪潮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发展;引进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工程院双创平台;建设中国(沈阳装备制造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科技金融、科技服务、创意文化、总部经济等新兴业态,打造自创区创新创业策源地。(责任单位:和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等)  27.实施众创空间、孵化器提质升级计划。支持自创区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建设具有投资、人才、技术平台等增值服务,基于“互联网+”、实现全要素资源共享、持续提供后孵化支撑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推动浑南区科创中心、三好众创空间、和平区创业服务中心等现有众创空间、孵化器升级。推广“孵化+创投”模式,多方式多渠道对接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撑。以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国际软件园为试点,建立孵化加速联动机制,加强创业孵化服务衔接,完善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等)  28.建设东北大学“盛京双创走廊”。依托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建设三好街“双创园区”,成为东北大学释放输出校内创新资源的前沿基地和吸纳国际国内多主体参与的、开放的、市场化的创新高地;依托东北大学浑南校区建设“产业创新园区”,以承接三好街“双创园区”创新成果产业化,育成并集中建设东北大学云计算、金属材料、东网大数据、东软数字医疗、东软熙康等产业创新园区。(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  29.建设浪潮大数据双创平台。依托浪潮大数据创新应用中心,建设浪潮大数据创新创业平台。开展互联网大数据采集、处理和分析,围绕“数据生产-数据交易-数据应用”的链条,将大数据资源开放给创客、创业公司,孵化大数据产业;提供实时数据API、大数据应用运行云服务,以及创业项目包装推广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大数据局、科技局,和平区政府等)  30.开展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组织参与省创新创业大赛、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好项目”东北三省创投大赛、盛京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建设我市双创品牌。策划举办“沈阳创新创业周”,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座谈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风险投资和人脉网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等)  (七)构建大开放、大合作的协同创新格局。  31.构筑开放创新合作平台。推进自创区和自贸区沈阳片区协同发展,创新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制度,推动自创区溢出创新动能和创新红利,构建国际化高端科技服务体系。依托浑南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进德国SAP公司,建设全球供应链采购交易平台、东北-全球供应链交易综合服务区(基地)和SAP产业互联网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外经贸局、外办,浑南区政府等)  32.探索对外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引进国际高端创新机构、研发中心和科技组织在自创区落户。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外研发机构合作共建研发机构,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基地。加强与周边国家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务实合作,推动合作机制及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外经贸局、外办,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33.开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以空港经济区和沈抚工业园区为依托,高标准规划,进一步整合区域军民融合资源,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完善军民融合机制,支持军工科研院所组建军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建设航天十二院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推动军民科技要素融合,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等)  34.推进自创区与中关村合作对接。借助首都高端创新资源聚集优势,支持我市提升创新能力、完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转移、促进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推动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辽宁促进中心、工业大数据研究院东北分院、中科合创科技成果评价中心沈阳分中心、中国工程院双创平台、中国技术交易所沈阳分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四、主要政策措施  1.赋予自创区27项市级行政审批职能,主要包括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权限、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申报推荐和监督管理权限、《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等。根据辽政发〔2017〕10号文件规定,参照中德园做法,赋予自创区相应的省级行政、经济等审批管理权限。(责任单位:市编委办,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2.自创区实行“无费区”管理,除资源类、补偿类收费外,免征涉企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凡企业涉及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由执收单位按照收费标准核算收费数额,并将收费数额报送所在区财政部门,再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根据报送数额分别计算上缴国家、省、市的资金数额,并据实支付。(责任单位: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  3.自创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上缴税金中的市财政增量部分(以2016年为基数)全部返还所在区财政,集中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4.探索高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验,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在单位与职务发明人(发明人团队)之间进行分割确权,对职务发明人(发明人团队)进行知识产权奖励,推动“先确权、后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国资委等)  5.探索放宽装备制造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将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降低1%,将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由不低于60%降低为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  6.探索自创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期间所得税“先减后补”。区内高企在高企再认定期间,企业所得税仍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待再认定后,若被取消高企资格,企业补交前期减缴的税率,若仍为高企则企业所得税不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  7.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内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含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外聘人员劳务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  8.自创区内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等)  9.自创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相关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责任单位:市地税局、科技局等)  10.支持高校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成果在自创区转化,转化净收益或取得的股权,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成果完成人和为转化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研发团队自行在自创区实施成果转化转移的收益,其所得不低于70%。高校院所职务成果在自创区转化,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或转让股份、出资比例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地税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1.对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研发机构在沈设立研发机构的,根据其掌握核心技术(专利)及创新绩效,给予研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际研发机构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50—2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自创区建设总体要求,加强我市自创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统筹、区主体、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定期检查督促重点工作的落实进度和质量。二是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要树立主体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设立自创区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专职人员,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富于创新激 情和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自创区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三是积极主动与国家、省相应部门建立紧密顺畅的沟通机制,与上下对口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形成强大的整体推动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二)加强制度保障。推进落实自创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市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部门责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强化考核自创区创新体系建设、科技进步、辐射带动能力等创新能力相关指标,科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及时对自创区创建与创新改革试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为自创区建设快速推进提供重要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三)加强资金扶持保障。把自创区建设发展摆在我市创新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要素聚集和政策支持,齐心合力推进自创区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重点支持自创区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载体、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开展重大创新活动等。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和社会资本注入,共同推进科技、交通、能源、水利、生态、信息等重大项目建设,为自创区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四)完善考核评价。探索建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打破对自创区核心区以一般县区考核的模式,突出考核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创业生态、高端链接和辐射带动、体制机制和政策突破等内容。健全自创区发展数据统计、监测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管理,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经验总结,引导建设工作科学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督考办、市统计局,浑南区政府、和平区政府、中德园管委会等)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23日
辽宁 2017-12-27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以创新发展理念统领人工智能发展,提升人工智能原创能力和集成应用能力,推进人工智能的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构建人工智能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向智能化跃升提供源头创新供给。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2-19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精神,实施《葫芦岛市“一带五基地”建设框架方案(2018-2020年)》,结合《葫芦岛市科技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1-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 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8〕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把青年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资源集成、供需发力,大力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2019年35万人,2020年33万人,2021年32万人。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见习对象。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各地要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对登记失业人员逐一调查摸底,把符合条件的失业青年纳入见习范围。在此过程中建立见习实名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见习需求清,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二)开发见习岗位。各地要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充分挖掘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 (三)搭建对接平台。各地要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要主动梳理打包本地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服务机构联络方式等信息,运用各种手段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并向社会广泛发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并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为见习人员报名、见习单位申报、见习信息发布、政策审核经办等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 (四)加强见习管理。各地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确保见习活动规范有序。要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指导见习单位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五)加大跟踪扶持。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加大跟踪帮扶,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见习工作统筹协调,做好见习信息发布和见习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商务部门要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推荐一批优质见习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见习计划。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工商联要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 (二)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按照《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分省年度目标任务安排》(见附件1),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本地见习任务,做实实名管理信息,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任务按期完成。简化优化见习政策经办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三)加大宣传动员。各地要大力宣传见习计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见习故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单位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2019年一季度起,每季度填报《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下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并于每年年底报送当年见习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2018年12月25日
全国工商联,国资委,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01-08
烟台市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质量提升2020年度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烟台市质量提升2020年度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1.实施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2022年)》落实。实施“区域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三位一体品牌建设发展战略,探索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引领、企业产品品牌支撑的“1+1+1+N”的品牌产业协同发展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培训指导和重点案件惩处,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加快推进市、县监管平台与国家和省对接。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做好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和组织申报第八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工作。整建制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推进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实施,完成2019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负责)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食安烟台”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深化“食安烟台”建设,叫响“安全食品烟台造”品牌。推进基层监管机构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名企名品提升战略,推进烟台食品工业迈向中高端。推进食品行业向精深加工制造转变,推动有机食品、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等高附加值食品研发。建立健全“四环一链”信息化追溯体系、预警机制和标准化生产体系等。推动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严格把好食品进口关,严防重大疫病疫情传入风险。提高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出口食品不合格境外通报率。(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负责)开展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完善市水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探索与省级和国家级平台兼容对接。加大抽检力度,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移送)率、公布率继续保持100%。开展深度经略海洋专题网媒宣传活动,举办“烟台海参”美食节。(市海洋发展与渔业局负责)2.实施高端装备+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发展智能制造,推行绿色制造,加强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高端海工装备基地、核电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协助我市汽车生产企业,争取有新能源汽车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目录。举办世界工业设计大会暨国际设计产业博览会,推进中德工业设计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3.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国家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示范试点城市,推进消费品工业加快迈向中高端。引导消费品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推动内销与出口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推进我市食用油、葡萄酒、肉制品等特色优势行业提质增效。推进特种化纤、毛精纺织上规模上档次。推进无线数据通信设备、视频游戏设备产业集群规模扩张。加大消费类电子产品研发投入。全市消费品领域与国际先进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70%的大中型消费品工业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4.实施原材料+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技术创新,持续打造全球产业集成度最高、品种最全、最具竞争力的聚氨酯制造基地,国内门类最全、产品最高端的精细化学品和新材料产业链条。以新型合金材料、磁性材料、石墨烯为重点,着力突破关键工艺技术。持续扩大工业用金产品生产能力,实现黄金产业向精深加工方向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5.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探索制定工程质量风险源标准化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评估、管理、监督与改进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风险管理。制定质量监督巡查工作指南,规范提升质量监督行为标准。应用新技术破解质量难题,加大BIM技术、铝模体系、绿色施工等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培育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集成化智慧化质量监管模式,实现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的全过程可追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负责)6.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认真落实《烟台市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9〕13号),突出设计研发、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发展领域,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发展。持续抓载体培育“2211”工程,抓创新提升,大力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市发改委负责)结合创城工作及“百佳”、“千佳”和星级文明规范服务网点认定和复检工作,打造过硬的服务品牌。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推动银行业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设立烟台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推动银行行长消费投诉接待日工作开展。(烟台银保监分局负责)建立“1+N”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组织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新建10处日间照料中心、15处幸福院、10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建设,年内新增医养结合机构5个。推广省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新建10处市民社区食堂。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民政局、市卫建委负责)开展“行业服务品质培训提升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提升服务品质。开拓俄罗斯、东南亚、台湾境外市场。加强“旅游联盟”合作。加强旅游产品研发,丰富研学旅行产品。持续举办好世界老年旅游大会、烟台国际海岸生活节等重大活动。(市文旅局负责)优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规范发展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健全完善全市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加大“金桥”计划实施力度。加快山东省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加强“中国鲁菜之都”品牌建设,促进餐饮业提档升级。加快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生产模式。(市商务局负责)7.实施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继续梳理依申请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厅办理。持续优化窗口资源配置,逐步实行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推动更多“一链办理”事项上网运行。深入推进“一网办理”“不见面”审批,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大力开展“掌上办”“移动办”。加强网上信息查询服务,完善“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其中,涉企审批事项100%实行容缺受理。建立“每事必接”制度(“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负责)进一步实施市区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市政、智慧管网、智慧公用、智慧执法等应用系统。启动实施市区12万吨/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完成3座县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完成85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工程的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完成3座县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继续推进实施门楼水库提升泵站至莱山新水厂输水管道等一批城市供水项目建设。完工市区天然气环城高压管线项目。市区新增天然气用户2万户,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市城管局负责)8.实施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由单一加工制造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延伸。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促进自主品牌建设。(市商务局负责)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探索“大通关”一体化监管服务新模式,加快建设电子口岸,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一体化通关。加快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等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外资“放管服”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继续探索口岸建设新举措,全面深化海关通关模式改革,做好保税港区转型升级,跨境贸易综试区方案实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烟台海关负责)9.深化标准化战略实施,推动质量创新高标准完成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打造形成长岛标准模式。推进化工新材料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万华)建设。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行动计划落实。参与制定2项国际标准,其他各类标准制修订数量35项以上,创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项以上。完成汽车制动盘(毂)片专项对标达标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工业企业由制造向服务转型,推动企业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数字化,提高全要素质量和生产率。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10.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打造品牌烟台积极落实“好品山东”工作部署,完善全市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参加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等高端品牌争创。力争10家企业进入各类品牌价值信息榜单,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继续在区域品牌价值榜单中保持优势,持续加大烟台品牌的宣传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11.巩固夯实质量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完成40家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任务,对全市5家能源标识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流通领域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5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32项。按计划推进国家核电核岛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筹建。大力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开展服务认证,探索地区性电子商务认证制度。全市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达到4000张,全市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CCC目录内产品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有针对性地进行2—3次免费质量管理培训。完善并推进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巩固深化质量基础设施(NQI)融合。继续推进中小企业质量援助行动。组织好“中国品牌日”“质量月”宣传纪念活动,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12.加强全方位质量监管,筑牢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力度。对线上线下侵权假冒行为实施全链条治理。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加快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放共享,加大执法监管合力。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推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开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城市建设。(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建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山东 2020-06-09
绵阳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动成渝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绵府发[2020]15号  各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北碚区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各园城管委会,在碚各市属部门,有关单位:为落实《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经两地协商,现将《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绵阳市与北碚区积极推进深度合作、协同发展,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力量。根据两地签订的《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两地重大战略协同行动(一)加强规划对接,共同对上争取。主动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共同争取重大支持政策和对外开放大通道等重大项目,在两地布局重大科技平台,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并力争将其纳入国家成渝双城经济圈《规划纲要》和重大专项规划。共同推动渝遂绵经济发展带建设,并与渝泸宜沿江经济带、成德绵乐经济带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金三角”,支撑和带动成渝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委,绵阳市委政研室、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科技局(逗号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交通路网互联互通行动(二)协同推进交通路网规划建设。共同争取将兰渝高铁重庆经遂宁至绵阳段纳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5年)和成渝地区铁路网布局规划;共同争取依托遂渝铁路、兰渝铁路、西成客专,构建绵阳—遂宁—重庆(北碚)—南充—广元—绵阳铁路循环;共同争取将绵阳—遂宁—重庆(北碚)—南充—广元—绵阳铁路循环与“川渝贵”动车环线联通,构建铁路双循环。加快推进遂渝高速扩容。(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三、产业发展联动协同行动(三)协同发展制造业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引导两地企业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两地特色产业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四联光电等传感器龙头企业和九洲等电子信息龙头企业加强合作。聚焦半导体芯片上下游产业链建设,引导两地企业在双方投资产业项目,推动半导体芯片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两地经信局(委)〕(四)推动乡村振兴及农业产业交流合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人才、技术、市场培育等方面互学互鉴。支持西南大学与绵阳农科院在杂交小麦、杂交水稻、油菜、果蔬等农业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研发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打造农产品特色产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发挥两地农博会等平台优势,搭建农产品宣传交流“绿色通道”。支持两地花卉林木和森林康养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两地农业农村局(委)、林业局、西南大学、绵阳市农科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五)联动开展园区平台建设。支持两地重点园区共建交流合作机制,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产业生态构建、专业人才培养、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支持绵阳11个先进制造业产业功能区与北碚“三园两城”合作。支持绵阳新型显示产业功能区与北碚区水土工业园开展交流合作,促进两地新型显示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在两地建立“绵阳—北碚”特色产业合作园区,共享中国科技城、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全力打造川渝合作示范区。〔责任单位:两地经信局(委),绵阳市高新区、两地发展改革委、绵阳市经济合作局〕(六)探索共建产业服务平台。依托两地探索共建的高新产业联盟、产业投资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互通共用招商引资基础数据信息,协同开展双向集群招商、产业链互补招商。定期在两地举办投资推介会或项目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在两地投资产业项目,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和乘数效应,吸纳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合作共建产业投资基金,推动金融服务同城化,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资两地优质产业项目。〔责任单位:两地经济合作局(招商投资局)、财政局〕(七)共同探索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经验交流共享,积极探索两地市(区)属国企交叉入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大做强两地国有企业。(责任单位:两地国资委)四、科教创新优势互补行动(八)推进创新平台共享共用。整合两地军民融合资源,搭建军民两用技术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在北碚区建立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分支机构,推动科技成果、科技资源转移转化。以四川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17共享网”为依托,整合两地军工资源,共建川渝军民融合仪器共享协同平台,共享军民融合检验检测数据资源。支持两地共建共用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孵化毕业企业优先选择在两地落地。(责任单位:两地军民融合主管部门,两地科技局、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四川军民融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九)支持院校交流合作。支持西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等院校开展交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建立结对合作机制,共同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平台建设、合作办学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责任单位:两地教体局(教育委员会),西南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绵阳师范学院、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支持科研院所合作。鼓励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与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加强交流合作。支持两地共建联合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传感器、新材料、区块链、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跨区域联合科研攻关。(责任单位:两地科技局)(十一)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围绕中国科技城、环西南大学创新生态圈创新资源,聚焦长虹、京东方、万国半导体、清华紫光、九洲、攀长钢、光友薯业等重点龙头企业,在共建产学研实训基地、共用科技创新平台、共享招聘实习资源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促进院校创新资源与市场有效对接,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两地科技局、教体局(教育委员会),两地职业院校〕五、新型基建提速增效行动(十二)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合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两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中心、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加强两地政务服务部门的横向联系,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共同探索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异地评标。(责任单位:绵阳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北碚区信息中心,北碚区政务服务办、两地发展改革委)(十三)探索建立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绵阳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优势,依托北碚两江国际云计算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重庆分院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重庆分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体验中心,推动两地在工业互联网、5G应用等方面深入合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借助航天工研院、猪八戒网等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两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责任单位:两地经信局(委)〕六、文化旅游交流融合行动(十四)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优质资源共享和馆际文化业务“三大联盟”。以两地特色活动为平台,文博场馆为载体,加强文艺演出、馆藏文献、展览讲座等交流融合。串联两地博物馆资源,推出“穿越城市的记忆,两地博物馆接力游”等活动。〔责任单位:两地文广旅局(文旅委),绵阳市文化馆〕(十五)促进文体交流融合。依托绵阳李白文化、文昌文化、三国文化、蜀道文化、大禹文化、嫘祖文化、大熊猫文化和北碚抗战文化、革命文化、生态文化、乡建文化,办好温泉与气候养生旅游国际研讨会、腊梅文化节、大熊猫文化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促进两地文化交流融合。大力推进文创园区(企业)合作对接,共同推动两地文创产业发展。协同开展文创产品研发,推动传统工艺振兴,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开发。加强两地艺术家交流互访,组织异地采风,深入挖掘“李白故里”“巴山夜雨”等城市文化元素,借助绵阳迎春诗会、北碚缙云诗会等平台,联合举办诗歌大会,打造巴蜀文艺品牌。联合举办仙海马拉松、缙云山国际森林山地马拉松等体育赛事,打造独具川渝特色的精品赛事品牌。〔责任单位:两地文广旅局(文旅委),绵阳市教体局、大熊猫国家公园绵阳管理分局、绵阳市文化馆〕(十六)推动旅游务实合作。推动红色旅游、藏羌民族文化旅游等特色文旅资源保护传承和联合开发,促进两地主要旅游景区、旅行社交流合作,携手开发精品旅游产品,打造具有国际范、中国味、巴蜀韵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深入挖掘打造绵阳和北碚“三线建设”文化,联合打造“三线记忆·革命激情”等标志性文旅品牌。推动两地互为客源地,实施资源共享、客源互送。整合文旅线上、线下宣传营销资源,支持和参与双方举办的大型旅游节庆活动,鼓励两地官方微信微博互推对方景点景区和旅游线路。〔责任单位:两地文广旅局(文旅委)〕七、商贸会展合作交流行动(十七)构建会展合作平台。依托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中国国际军民两用技术博览会、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合作峰会等会展平台,加强两地会展活动交流,相互支持举办专题性投资促进配套活动,共同策划举办两地合作品牌活动,争取优势项目落户。〔责任单位:绵阳市经济合作局、两地商务局(委),北碚区投资促进局、北碚区科技局、绵阳科发会展旅游有限公司〕(十八)促进商贸流通合作。鼓励两地联合搭建与南向开放通道相关国家地区合作对话平台,依托绵阳市企业进出口联盟、重庆自贸区北碚水土、蔡家片区,促进两地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充分发挥两地电商协会功能,聚焦两地电子商务主体建设、平台支撑和模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两地商务局(委)〕(十九)推动两地民营企业合作。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组建两地跨区域友好商(协)会、企业联盟,通过搭建项目、供需发布、对接平台,互通有无,信息共享,促进民营企业合作。推动建立重庆绵阳商会,搭建两地工商联系统交流互访平台。建立两地工商联民营企业权益联动保护机制,为双方民营企业提供无差异、便捷维权服务。共同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民营经济协同创新走廊,推动民营经济合作发展。〔责任单位:两地工商联,两地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八、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共享行动(二十)共同推动自然保护地经验交流。鼓励大熊猫国家公园、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治理经验交流分享,共同探索学习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监督管理、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等工作经验。(责任单位:两地林业局,两地生态环境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熊猫国家公园绵阳管理分局、缙云山综合整治办)(二十一)加强污染防治经验交流。鼓励两地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以及危废处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经验交流和项目合作。(责任单位:两地生态环境局,两地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二十二)推动森林城市建设。探索森林城市建设西部模式,共享森林城市建设经验。(责任单位:绵阳市林业局、北碚区创建森林城市成员单位,绵阳市住建委、北碚区城管局)九、干部人才互派交流行动(二十三)搭建干部人才交流平台。探索建立党政干部互派挂职和多层次、多领域的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加大在发改、产业、交通、科创、教育、文旅等领域干部人才互派交流力度。鼓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集团互访互学,参与两地合作。推动成立中国(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研究院,建立中国(卢作孚)民营经济学院与“两弹一星”干部学院联合办学机制,促进师资共享、学员互访、联合办学,开展企业家交流、培训。〔责任单位:两地市(区)委组织部,两地工商联、“两弹一星”干部学院、中国(卢作孚)民营经济学院〕(二十四)加强人力资源协作。建立人力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两地专业技术人才协同发展,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继续教育互认机制,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合作。建立职业资格、等级、专项和岗位技能等证书互认机制,共享实训(实习)资源,深化技工院校合作。加强两地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协同发展,实现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协调联动,推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共享。(责任单位:两地人社局)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行动(二十五)加强公共服务政策协同。推动两地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探索实施以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为载体的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工程。推进社保卡数据共享,实现社保卡激活、密码修改等业务异地通办。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责任单位:两地人社局,两地文广旅局(文旅委)、两地司法局、公安(分)局〕(二十六)共同建设国家级医疗中心。依托优质资源,强化两地医疗机构对接,结对开展临床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积极争取精神卫生等专业的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立共享医疗专家库。互相开放培训资源。构建互联网医疗平台,规范建设一批互联网医院。共同探索建设核医学中心。(责任单位:两地卫健委)十一、构建高效务实合作机制(二十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两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合作协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采用轮席制度,每年一季度在两地轮流召开联席会,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两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以及两地区域合作日常事务。(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委)(二十八)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建立由两地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领导为召集人的专题协调机制,根据两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提议及工作实际,不定期就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责任单位:两地发展改革委)(二十九)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两地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事项,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具体推动各项合作任务实施。(责任单位:两地相关部门)
四川,重庆 2020-07-03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旅办发〔2018〕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旅游业“三步走”战略,按照《“十三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要求,通过加强人才培养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决定举办2018年度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型英才培养项目——乡村旅游“双创”人才培训班(第五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发展,促进乡村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创新、经营管理与服务创新、营销推广创新等,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带头人和创客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主要针对国家和省级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村的乡村旅游经营管理示范户、带头人和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负责人(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培训对象),共16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5人)。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振兴战略与乡村旅游发展机遇、乡村旅游业态产品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推广创新、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分析等。四、培训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20日(14日下午报到,20日上午返程)。五、承办单位及培训地点(一)承办单位:国家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二)培训地点:成都西藏饭店(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0号,电话:028-83183388)。六、培训费用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其他培训相关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培训不安排接送站)。七、其他(一)请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名额认真组织选派参训人员,于4月10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承办单位,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承办单位电子邮箱。(二)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通知公告”和“旅游人才”栏目下载。(三)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5201923,传真:010-65201900。承办单位联系人:张立,电话:028-86914144、13548022339,传真:028-86914144,电子邮箱:705794468@qq.com。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2018年3月2日
其他单位 2018-03-22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9+9”传统与新兴工业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推进“9+9”传统与新兴工业产业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了更好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引领全市工业快速发展,结合《抚顺市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战略规划纲要》,制定抚顺市推进“9+9”传统与新兴工业产业集群三年行动计划如下: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按照“一极五业”的发展战略、“一路两带三区”规划和“三区两镇一景一牌”的工作思路,根据我市工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着力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发展工业实体经济,整合、升级现有工业产业集群,推动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军民融合发展新格局,助推抚顺市从资源枯竭型城市向可持续创新发展城市转型振兴。(二)主要工作思路。围绕我市经济产业转型振兴发展战略,突出“围绕主线、整合资源、合理布局、调整升级”发展原则,借助传统优势产业基础,统筹全市工业产业发展,以大石化、大材料为龙头,发展各县区特色产业,规划发展18个工业产业集群,实施9+9工业产业集群发展计划,即优化升级9个传统工业产业集群(石化、石蜡、碳素、特钢、工程装备、绿色建材、油母页岩循环、安全装备、汽车配套产业集群),培育发展9个新兴工业产业集群(智能装备、军民融合、环保、生态农产品深加工、光伏、新能源装备、新材料、应急、大数据产业集群),实施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积极发挥规划导向和政策激励作用,促进产业整合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做大产业规模,加快提升产业发展档次水平;坚持内生动力与外借助力相结合,依托产业技术基础和区域特征,走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路径,突出主导与加强配套相结合,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完备产业服务配套体系。(三)发展目标。通过“互联网+集群”创新模式,以大数据为核心整合现有工业产业集群等资源,基本实现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增强,要素配置进一步合理,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的产业集聚效应。传统工业产业集群得到优化和提高,新兴战略性工业产业集群得到充分培育,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产值5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1个、产值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4个。保证产业集群工业增速高于全市工业增速。2017年产值实现800亿元;2018年产业集群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力争实现产值900亿元;2019年工业产业集群与工业园区互动发展,工业产值较大幅度增长,力争产值突破1100亿元;2020年各方面配套体系基本形成,工业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实现产值1300亿元。二、工业产业集群定位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市场化发展方向,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产业集群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服务,让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加有效,不断发挥集聚效应、壮大产业集群规模。围绕“龙头企业、产业链条、工业园区、服务体系”总体架构,以整合资源要素、创新发展模式、构建产业生态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现代服务体系为保障,打造龙头带动明显、配套协作紧密、创新动力强劲、平台支撑有力、生态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集群。(一)工业产业集群定位。——优化升级传统工业产业集群9个1.石化产业集群。以抚顺石化为龙头,依托齐隆化工、伊科思新材料、辽宁同益石化和佳化化学等重点企业,以精细化工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石化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500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55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680亿元,2020年,实产值850亿元。2.石蜡产业集群。以抚顺石化为龙头,依托汉圣化工、辽宁凯迈石化、同益特种石蜡等重点企业,以现有50万吨石蜡为基础,逐步打造百万吨石蜡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39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45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5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55亿元。3.炭素产业集群。依托抚顺铝业阳极炭素项目,集聚抚顺炭素、东方炭素、金帝炭素等企业,全面向特冶用炭素材料发展。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20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3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4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50亿元。4.特钢产业集群。以抚顺特钢为龙头,依托辽宁至纯高温合金、圣兴高温合金研究所、抚工工具等重点企业,以冶金新材料深加工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特钢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55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6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65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70亿元。5.工程装备产业集群。以永茂建机为龙头,依托抚挖重工、石油机械、机械设备制造等重点企业,以先进工程装备制造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工程装备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8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2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5亿元。6.建材产业集群。围绕新钢铁,依托水泥厂等重点企业,以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绿色建材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5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8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5亿元。7.油母页岩循环产业集群。依托抚矿页岩炼油厂,以绿色环保页岩炼油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油母页岩循环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16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2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25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30亿元。8.安全装备产业集群。依托抚顺机械厂、石油化工机械、辽宁电机集团等企业,面向节能、环保、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带来的重大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智能化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重点打造安全装备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30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4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6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80亿元。9.汽车配套产业集群。依托沐与康新能源、辽宁华驰、辽宁晨友、辽宁海天阁等重点企业,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汽车配套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10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15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2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30亿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工业集群9个10.智能装备产业集群。依托辽宁格瑞、天工元、辽宁电机等重点企业,以智能装备制造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智能装备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4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5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7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0亿元。11.军民融合产业集群。以抚顺特钢为龙头,依托6409厂、欧柏力、抚运安仪、瀚海、罕王微电子等重点企业,以原材料、工装件、关键零部件、成套装备生产为基础,重点打造海、陆、空、天军民融合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70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8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9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00亿元。12.环保产业集群。依托威尔达环保材料、洁花滤布、天宇滤材、恒益滤材等重点企业,以绿色环保产品加工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环保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8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5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20亿元。13.生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辽宁三友、辽宁今日农业、金粮农产品等重点企业,以绿色特色农产品加工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生态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5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8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5亿元。14.光伏产业集群。以抚矿集团为龙头,依托辽宁东方发电、抚矿光伏发电、辽宁万恒光伏发电等重点企业,以先进光伏产业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光伏产业集群。2017年已完成规划制定,积极引进相关产业,2018年实现产值1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3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5亿元。15.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依托艾斯特福、新宾华驰沐与康等重点企业,以新能源汽车、储能装备制造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组装、储能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1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5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5亿元。16.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抚顺特钢、辽宁诺科、东工冶金等重点企业,以高温合金、碳纤维、增材制造(3D打印)为发展方向,重点打造前沿材料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65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70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8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90亿元。17.应急产业集群。围绕抚顺经济开发区国家(矿山石化)应急产业基地的建设,以煤研、天安矿山、隆基磁电、抚运安仪等企业为依托,发展以矿山石化应急装备为核心的全产业的应急产业集群。2017年预计实现产值35亿元,2018年实现产值45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6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80亿元。18.大数据产业集群。以罕王微电子、华为、软通、云田数码、运时数据等企业为依托,以芯片、软件、大数据、信息处理和应用为发展方向,建设大数据产业集群。2018年2020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17年已完成引进多家数据产业企业,2018年实现产值1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5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0亿元。(二)集群园区共建,全面支撑工业产业园区发展。新抚区建设南环产业带中部核心区,发展页岩油炼化、食品深加工、光伏产业及集群。望花区围绕大材料产业建设望花大材料产业核心区,建立特种钢及下游深加工产业集群,培育新型建筑材料和环保滤材产业及集群。东洲区继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大石化”产业为核心,延伸丙烯、碳四、石蜡等八个产业链,形成以有机化工为龙头,合成新材料、精细化工、橡塑蜡深加工为一体,生产规模化、产品链紧密衔接的石化产业集群。顺城区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发展大柳与前岭工程装备产业集群及方晓石蜡产业集群。抚顺县以东北亚木业交易中心和天和环保为核心,建设救兵木业产业园区,发展农产品及深加工产业集群。新宾县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围绕新宾镇焊丝产业集群和南杂木特种材料产业园,发展新宾镇焊丝产业集群、增材制造(3D打印)及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清原县建设“一区多园”的综合工业园区及绿色健康食品园区,以蓄能电站项目为核心,推动储能配套产业,结合水资源保护机制完善水电设施,秸秆再利用及光伏农业项目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抚顺经济开发区以装备制造业为核心,发展安全装备、智能装备、应急产业、军民融合、大数据等产业集群。三、重点工作任务(一)强化招商引资,促进央地共建,引进工业发展前沿项目,承接产业转移。充分借鉴广东、江苏等地区经验,以优势存量吸引新兴增量,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018年深入企业研究,梳理产业链特点,积极包装策划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接招商与盘活闲置厂房工作,以新项目完善土地集约化。2019年围绕国企改革,推进央地共建,扩大我市与央企的合作范围。2020年创新招商引资模式,以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为核心,引导全员招商热情,推广渠道招商新方式,引进创新型企业特别是“种子型”创新型企业和项目。(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二)以科技发展为内生动力,不断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对标中关村、深圳等地区,依靠科技发展工业经济的实际经验,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融入工业生产第一线。2018年积极与高等学府、科学研究院合作,为企业提供最新科技研究成果,密切配合企业促使科研成果产业化,依靠科技不断促进产品的升级或产业链条的延伸;搭建产业集群成果转化平台,活跃技术市场,推广专利技术,开展科研成果分析与评价、质量认证、人才培训等服务。2019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产业需求导向,畅通联合攻关机制,提高产业集群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2020年推进实力企业研发中心进行主辅分离,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激发研发机构活力,吸纳多学科跨领域人才,开展基础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工程化技术的研发与服务。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进程。(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三)引进和培育先进人才,打造领军人物,占领工业经济发展前沿阵地。对标上海等先进地区,结合本地基础,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拓宽渠道“引”,立足本土“育”,以人才的高端化引领经济的高质化。2018年采取政府投建、政企共建、企业自建等形式,扶持建立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全力支撑人才干事创业。同时制定扶持政策、成立人才培育基金,夯实引才、留才的沃土。2019年依靠职业学院、聘请技术工人,加大技术、技能型产业工人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生产水平,支持集群内企业员工参与国内外技能比赛。2020年积极与科研院所、专业大学共建,加强集群内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符合型人才的培养,提升企业自主研发、产品升级、产业延伸能力。(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四)创新体制机制,先行先试新型管理模式,逐步完善。借鉴发达地区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经验,以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望花经济开发区园区先行试点,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的管理模式。使产业园区管理方式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向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化。(责任部门:高新技术开发区、抚顺经济开发区、望花经济开发区,指导部门: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2018年由高新区、沈抚新城与望花经济开发区提出体制机制创新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力争新型管理模式试运行。2019年新型管理模式双 规运行,积累经验。2020年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五)建立顶层设计,园区集群共建,“多规合一”全面推进。各县区政府按照全市“多规合一”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区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布局集群,做到边界清晰,产业布局合理,核查闲置土地、厂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明确本地区优势和特色产业,有效对接全市布局,引导传统优势企业集聚升级、发展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协作配套,形成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园区发展格局。(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等审批部门)2018年上半年各县区园区规划、集群布局全面完成,结合“多规合一”绘制园区规划图,招商引资工作同步进行。2019完善园区、集群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有效资源。2020年全市产业布局形成。(六)强化服务意识,推进科技、信息化、金融、物流服务业,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包括公共行政服务平台、公共检测及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发挥平台辐射作用,服务周边企业。(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二是信息化建设。发展以大数据为综合平台,整合建立科技、物流、协作和联盟的综合现代服务体系。通过“大数据”搭建工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工业数据监测、共性研发、检测检验、银企对接及金融产品信息、现代物流、协作配套、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诉求服务等一体化平台功能。(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三是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引导整合社会资源,针对产业特点建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形成园区内、行业内或上下游产业链资金池,设计符合本地特点的资金管理体系。积极向外引入资金,建立融资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城投公司)四是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物流运行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物流业与工业联动发展,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依托沈佳铁路改造,预留空间,建立铁路物流中心;依托沈抚大道,聚焦重点工业区,建立公路物流中心;依托重点产业聚集区,建立园区物流中心。推广多式联运,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运输方式的物流信息共享,鼓励企业间运力资源共享,提高运输车辆实载率。(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市商务局)2018年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工业基础模块完成。2019年各服务模块集成,试运行完善系统。2020年实现金融产品丰富、物流体系顺畅、大数据服务平台完善。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合并集群、园区领导小组,统称“抚顺市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王金华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多部门配合。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稳定政策环境,重点支持装备制造、冶金、石化等传统产业集群升级项目,支持产业集群研发、检测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三)完善金融扶持政策。逐步完善融资服务平台、推进金融机构开发多样化、灵活性融资产品,支持引进民营银行、民营基金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各担保机构加入以省再担保公司为龙头的再担保网络体系,加强银保合作,完善再担保机制,扩大中小企业再担保规模。(四)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吸引与培养政策,加强产业集群内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加大技能型产业工人培训力度,强化与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的合作,吸引省内外专家学者前往产业集群开展课题研究、项目合作、业务指导、技术攻关等多种方式引智引才,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柔性引才新模式。(五)实施工业产业集群评价考核。针对集群的创新能力、运行质量、产业链配套、区域品牌等进行评价考核,从销售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配套体系、新增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协作配套、产业链条延伸、产业转型升级程度、品牌创建等方面全面衡量集群发展速度、质量。市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基础,参与对各县区的绩效考核工作。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2日
辽宁 2018-06-05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配套措施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8〕2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相关配套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推进县域第一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本委办发〔2017〕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第一产业发展,确保县域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绿色生态共享地和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为目标,以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为方向,大力推动我市第一产业发展,切实促进第一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推进绿色、有机、生态、循环、共享农业发展。二、基本思路充分发挥本溪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与沈阳经济区其他城市走差异化发展、优势互补道路,以“绿色共享、健康养生”为目标,将本溪打造成全省知名的绿色生态共享地、具有本溪特色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森林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加大种植、养殖结构调整力度,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围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两个重点,开展全域循环有机种植、田园综合体、循环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积极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培育壮大农村产业新业态。突出发展林下经济,认真抓好渔业生产。三、重点工作任务1.大力优化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粮食产量稳定在25万吨。到2020年,继续调减玉米种植面积2万亩,重点发展中药材、山野菜、食用菌、水果、优质米等本溪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全域有机农业试验示范。中药材种植面积增长5%以上,冰葡萄种植面积保持1万亩以上。全市猪牛羊禽肉产量保持9万吨以上,在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基础上,大力发展肉牛、绒山羊、蜜蜂养殖,扶持肉驴养殖。重点发展以林下参为主的森林食药材种植和以红松为主的干坚果种植等林业产业。组织实施冷水鱼良种选育推广工作。2.积极扶持精深加工。推动桓仁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全面升级,建成本溪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推进农业田园综合体建设,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稳定在120家左右。3.强力打造地域品牌。重点整合区域农业优势产业资源,整体打造本溪农产品公共区域品牌,突出绿色、有机、生态、循环主题,引领本溪农业向健康养生方向发展。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申报认定1—2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积极利用有效资源平台,多渠道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4.切实抓好工程项目。围绕绿色、有机、生态、循环、共享主题,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及产业扶贫项目,以重点工程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扶贫项目实现农民脱贫致富,支撑绿色生态共享地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促进乡村振兴。5.培育壮大产业新业态。以“一县一业”提质增效为主线,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充分发挥我市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俗文化和特色产业优势,培育壮大具有本溪特色的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到2020年,50%的县域行政村拥有“一村一品”特色主导产业。6.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抓好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数据汇交工作,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2020年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广泛利用。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明晰集体资产所有权。自2019年开始,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积极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广“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农业共营制模式。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7.持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进一步完善东北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拓展林权、林产品交易平台功能,森林政策性保险面积稳定在860万亩。在全市推广林业“三权分置”工作,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8.深入推进森林旅游业发展。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全市27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162万亩,凡具备发展森林旅游条件的沟峪,逐步引导开发建设森林公园。积极争取国家森林公园基础建设资金,重点推进枫林谷森林公园配套建设、大冰沟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9.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渔业技术推广工作。切实加强农村水利、饮水、河道治理、水土保护、水库移民工作。做好全国第一次海洋渔业经济普查,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渔业任务指标。组织实施鱼良种选育技术研究、申报及推广工作,加大我市流域鱼类增殖放流、渔政船舶、渔港建设工作力度,完成省病害测报任务和水产品取样检测工作。四、保障措施1.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重点推进绿色、有机、生态、循环、共享农业发展。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壮大特色产业,建设优势产区。坚持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特色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坚持不懈抓好“一县一业”和“一村一品”,重点培育壮大中药材、冰葡萄、优质米、淡水鱼、食用菌、中华蜂、绒山羊、苗木和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重点建设好本溪地道药材、连山关刺五加、桓仁冰酒、桓仁山参、桓仁大米、本溪淡水有机鱼、本溪中华蜂、本溪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区。3.扶持精深加工,拉伸产业链条。重点确定一批特色产业、重点龙头企业予以扶持,帮扶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搞好精深加工,通过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户增收致富。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4.打造地域品牌,对接两个市场。坚持立足本溪、面向全国、走向世界,重点整合区域农业优势产业资源,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整体打造地域品牌,突出绿色、有机、生态、循环主题,发展健康农业,生产养生产品,引领本溪农业向健康养生方向发展。积极利用有效资源平台,多渠道对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让本溪成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生态共享地。5.统筹涉农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围绕绿色、有机、生态、循环、共享主题,统筹整合农、林、水、国土、商务等部门涉农资金,重点扶持第一产业重点工程项目,以重点工程项目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脱贫致富,支撑绿色生态共享地,促进乡村振兴。6.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土地、林地、房屋、农业设施等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金融保险信贷担保制度等改革,努力打造农业对外开放高地,营造要素下乡的顺畅营商环境,强化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本溪市推进县域第二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委发〔2016〕40号)和《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第二产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发展五大产业。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主要矛盾,坚持问题导向、多策并举、真抓实干,以工业强县、产业兴县为目标,以提高运行质量、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企业成长进步、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工业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县域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38亿元,年均增长15%;县域规模以上企业数量每年增加7户(本溪县每年增加3户、桓仁县每年增加4户),总户数达到65户(本溪县37户、桓仁县28户)。三、重点任务统筹本溪县、桓仁县两县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境容量等实际条件,加快发展壮大工业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资源精深加工、特色消费品和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大力发展建筑业,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推进实施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县域第二产业发展。(一)扎实推进园区建设按照“特色立园、差异发展、专业服务”要求,一是推进本溪县工业产业园建设。整合原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产业园和本溪(高官)玻璃制品产业园两个工业产业集群资源,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坚持集约、绿色发展理念,深度推进科研院所与园区企业交流合作,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带动产业园区向规模化、高端化转型,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升级。围绕德科斯米尔、卡倍亿、华岳精工、泰源汽配等重点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发展为汽车制造、数控机床、重大装备和重点产品配套的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装模具等产业,将本溪县打造为全国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产品配套产业基地。二是推进桓仁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围绕与生命健康产业相关的中医药、保健品、绿色食品、饮品、葡萄酒以及医疗器械、运动器材等配套包装加工制造产业等,以项目为支撑、以招商为途径、以要素为保障、以园区为载体,推动桓仁县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推进好护士药业、森实美木业、浩程活性材料等已竣工投产企业尽快实现达产达效;推进天士力东北现代中药示范工厂、上药人参精深加工、祥云健康产业园、宝源植物提取、参中堂健康产业等在建项目尽快竣工投产;推进天狮集团、九州通药业、正大青春宝、扬子江药业、康恩贝集团、国药集团等招商引资项目尽早签约落地。(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产权局)(二)培育特色支柱产业1.发展医药产业。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利用本溪县和桓仁县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依托以野山参为主的道地药材资源,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健康医药优势企业,推动项目建设,开发畅销品种,打造优势品牌,实现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快健康医药产业形成集种植、加工、研发、检测、展示、销售、融资于一体的完备产业链条。一是发展现代中药产业。重点发展以野山参为主的道地药材大品种开发、饮片精深加工,开发疗效确切的中药大品种和创新药物,形成覆盖饮片加工、中药提取、免煎颗粒、中成药全产业链条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二是发展保健品功能食品产业。重点发展人参、林蛙油、辽细辛、五味子等道地药材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保健品和功能食品、饮品。三是发展医疗器械产业。全力开发医疗器械以及健康器材等系列产品,瞄准国内重点产业集中区,有针对性地引进家庭保健器械加工项目。重点抓好同仁堂健康药业、好护士中药提取二期、上药集团生物科技健康食品、上药集团非林地人参种植及精深加工、辽宁宇威药业中药饮片、桓仁锦江健康医疗产业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科技产权局)2.发展特色消费品产业。桓仁县以打造“世界冰酒之都”为契机,以建设“一园一带一镇”为平台,在做大做强米兰酒业、张裕冰酒、思帕蒂娜等现有企业基础上,积极推进冰酒小镇开发建设,深度开发葡萄酒、山泉水、果蔬饮品、功能性饮料等系列产品,建设“世界级冰酒产业集群”和“中国生态养生饮用水示范区”。重点发展张裕葡萄酒、健康产业园、威豪冰酒小镇等,把葡萄酒产业打造成旅游业新亮点,最终形成葡萄酒产业和生态旅游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本溪县着力发展中药材、山野菜、优质米与林特产品等深加工业。依托辽宁铁刹山酒业(集团)品牌效应,建设无公害酿酒高粱基地,延长产业链条,实施白酒“互联网+”战略,打造“订单农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建设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围绕龙宝集团、汇源果汁、本溪裕祥明和森秀药业等龙头企业,通过引进不同类型、环节互补的生产企业,不断拉长产业链,吸引终端产品生产企业落户,打造中药材、绿色小杂粮、果蔬、食用菌等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基地。(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旅游发展委)3.发展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充分发挥本溪人参铁资源优势,着力抓好钢铁产品精深和延伸加工,不断提高装备制造产业丰厚度。推动本溪县围绕本溪参铁集团、华声铸造等铸造生铁下游客户,依托华岳精工、东华机床、泰源汽车零部件、参铁汽车零部件等企业,发展汽车发动机曲轴、发动机壳体、刹车盘、排气管、机床床身等零部件,成为沈阳经济区重要装备零部件配套基地,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精密铸件产业园区。重点抓好华岳精工乘用车曲轴生产线改造、京唐轧辊有限公司生产线扩建等项目建设。推进桓仁县围绕坤琦铸造、宏旭精密铸造、宏兴新材料、特钢锻造等企业,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推动新型钢铁材料、多金属合金材料开发,提高模具设计、铸造工艺、机加设备等技术水平,发展特种铸件、精密铸件、轻质铸件等多系列品种,提升产业整体配套能力和承接能力。推进桓仁特钢锻造有限公司5万吨特种钢铸件铸铁件改造、宏旭精密铸造轻金属成型项目建设。支持两县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在合金材料研发、铸造模具设计和生产工艺装备改进等方面实现突破。(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产权局)(三)做强县域重点企业1.加快壮大民营经济规模。实施“大做强”工程。重点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龙头企业,促进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重点抓好华岳精工智能化车间改造、德克斯米尔三期扩产、辽宁好护士药业综合制剂车间智能化改造、同仁堂健康药业山参等新型冻干粉剂开发、森实美木业二期扩建生产铁艺家具配件等项目建设,实现企业持续成长、做大做强。组织实施“小升规”企业培育计划。在销售收入500万-2000万元的企业中筛选成长型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助推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扶持本溪福瑞德电子、本溪鞍本冶金炉料、本溪晟源新能源科技、辽宁长白仙子、三达药业、益仁堂药业、新城建材等颇具潜力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两县“小升规”企业达到21户,其中本溪县9户、桓仁县12户。(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加大“专精特新”产品培育力度。建立县域“专精特新”产品(技术)数据库,组织开展县域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培育和认定工作,打造“专精特新”品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重点抓好华岳精工球墨铸铁超声波处理与质量控制技术、新型奥贝球墨铸铁曲轴制备技术,本溪五女山利地现代纯天然橡子果系列产品,北京同仁堂健康制药(辽宁)林下参冻干粉产品等“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的培育。到2020年,县域“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达到20项。(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科技产权局、市质监局)(四)增强项目有效投资1.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每年筛选2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按照“四个一批” (竣工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洽谈落地一批、储备跟踪一批)滚动推进,实施市级领导、市直部门领导、县级领导“点对点”对口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技术、人才及水电供给等生产要素,落实项目竣工验收、环评、安评、生产许可、资质认证等审批事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推进辽宁天道助康中药生产线、华岳精工乘用车曲轴技术改造、德克斯米尔三期扩建、天士力现代中药示范工作、上药(辽宁)参业人参精深加工生产线、辽宁祥云健康产业园等在建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推进本溪济隆矿业纳米及轻质钙生产线、桓仁特钢特种钢铸件及铸铁件改造、辽宁熙峰药业二期扩建等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 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以与沈阳经济区建设和江苏对口城市合作为重点,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围绕两县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组织落实“五个点招”:点企业,围绕企业具体合作需求协调组织对接;点行业,围绕生物医药、特色消费品、钢铁深加工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链合作需求落实具体对接方案;点地区,围绕两县产业园区合作需求协调组织对接;点项目,围绕有合作基础或意向的重点项目协调扩大合作;点产品,围绕两县重点推广工业产品协调组织对接,推动跨地区合作。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推动招商引资,吸引资金和项目落地。(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四、保障措施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组织企业筛选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方向的项目,建立两县对上申请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全力争取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专项资金、沈阳经济区发展专项建设资金、先进制造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两县项目给予支持。2.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对两县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继续开展市级领导、市直部门领导、两县领导“点对点”对口帮扶,建立企业与政府沟通高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障碍,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专心致志搞建设、抓市场、增效益、谋发展创造有利条件。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好国家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以及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税收支持等惠企政策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应急转贷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问题,推动银行机构缩短融资链条,通过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展期续贷等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清理不必要附加条件,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运行管理成本。积极推进用电直接交易。组织两县工业企业积极参加全省电力直接交易申报对接活动,力争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实现电力直接交易,努力降低用电成本。4.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大力精简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登记、财税金融等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要件;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惩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公平竞争;建立中小企业维权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受理和协调企业反映的问题,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推进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实施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领计划,制定两县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示范标准等,引导中小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相互参股等方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解决好管理水平低、市场开拓能力弱,以及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等问题。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业、分管领导全力抓工业,以及市级领导、市直部门领导、两县领导“点对点”帮扶包联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责任到人,真抓实干。建立以用电量、货运量、税收、就业、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运行考核体系,以项目和投资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发展考核体系,加强对两县、部门的工作考评,重点考核规模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入库税金、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对在工业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给予重奖,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各项目标及措施全面落实。  本溪市推进县域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辽宁省推进县域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县域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发展目标以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新格局,县域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域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3年提高3个百分点。开展县域服务业“五个一”建设工程。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县域服务业载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每县至少建成1个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业集聚区;商贸流通业实现提档升级,每县至少引进1家百货商场或知名品牌连锁超市;住宿餐饮业更加便捷,每县至少建成1家三星级以上或连锁快捷酒店;乡村旅游全面发展,每县至少打造1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健康养老基础设施更加齐备,每县组建1家医养结合混合所有制健康产业集团公司。二、重点任务1.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带动服务业集聚区向县域布局,发挥县域独特优势,因地制宜,完善发展规划,每个县中心城区要形成交通便利、批发和零售业态集中、餐饮娱乐等生活服务业配套齐全,以及物流、配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完备的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每个县至少建成1个规模超过10亿元的集聚区。本溪县重点抓好汤沟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区和温泉寺温泉度假区2个重点项目,突显温泉水的保健和治疗优势,打造温泉小镇,到2020年力争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的旗帜型服务业集聚区。桓仁县加快推进西江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着重推进西江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住宿、餐饮、娱乐、健康等生活服务业和物流配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到2020年,建成一个有百货商场、连锁快捷酒店和医养结合混合所有制健康产业集团公司的生活性服务业配套齐全、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完备的服务业集聚区,全县星级酒店达到10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本溪县、桓仁县)2.稳步发展农村金融。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推动资金规模扩张,全市村镇银行资产规模力争三年实现倍增。建设以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加大银行对县域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涉农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本溪县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覆盖面,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强化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定位,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完善发展推广农业银行“扶贫贷”“林权抵押贷款”、邮储银行“牧担贷”“农担贷”等金融产品。推动组建完成的县农村商业银行加大涉农资金投放,更好服务“三农”。桓仁县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推动资产规模扩张,加大银行对县域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未来三年内引进4家金融机构,地区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围绕工业、旅游、林业等优势产业,设立2支运营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养老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发行2支特色债。(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本溪县、桓仁县)3.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村现代流通水平,加快电子商务与农村实体经济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引领,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混合所有制集团公司。推进农村电商县、电商乡镇、电商村建设,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本溪县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大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引进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协同发展现代物流,推进农特产品上行项目,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桓仁县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优势,围绕“一个中心、五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运营顺畅的电商运营体系,地方产品网上销售份额达到30%以上。每年电商培训达到4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供销联社、本溪县、桓仁县)4.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为龙头,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分拨配送中心为节点、以标准化配送车辆为运输工具的专业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加大邮政系统“村邮站”便民服务类业务布设和叠加力度,扩大“邮乐购”电商驿站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本溪县、桓仁县)5.大力发展县域特色旅游。推进国有旅游景区市场化改革,加强优质旅游资源统筹整合,走企业化、集团化发展道路。加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功能完善的特色旅游目的地。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实现提质升级。充分挖掘县域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优势,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多彩的县域旅游节庆品牌。本溪县有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按照组建本溪山水旅游集团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改革步伐,建立全域旅游创建领导小组和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用好用足国家和省、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相关政策,引导新兴业态做特做强,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供给,鼓励旅游人才培育引进,积极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继续扩大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品牌影响力,拉长乡村旅游发展链条,加大农耕文化保护力度,加快建设土地认养、水果采摘、花海观赏等具有特色的农业观光采摘园,推进旅游业与农业、民俗文化融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文化的旅游风情小镇、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实现以农促旅、以旅强农,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发展。高标准开发庙后山景区,突出古人类文化,打造“东北人文祖源”品牌;提升民俗旅游文化,大力发展社火、秧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开发满族歌舞演艺、满族体育游艺等活动,推进文化进景区,提高民族风情旅游吸引力。积极开拓青少年市场,构建一批研学旅游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以巩固做强“枫叶之乡”品牌为目标,积极组建全国赏枫地联盟。创新整合营销方式,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继续举办“五彩辽宁”国际极限越野挑战赛等特色活动,通过央视、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及腾讯、携程等新媒体宣传,提升旅游目的地国际影响力。桓仁县依托桓仁县历史文化、健康养生、山水氧吧、户外体验、红色文化等旅游资源,全力打造“历史文化、健康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五张旅游靓丽名片,加快创建“中国山水氧吧之都”和“国际生态健康之城”。到2020年,全县风景旅游区达到20个,新创建5A级景区2个,4A级景区1个,总面积1000平方公里;旅游业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20%以上,旅游收入占农民纯收入20%以上,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以上。重点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建设、全域旅游规划编制等10项工作。(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6.积极发展科技和信息服务。围绕县域优势产业需求选派科技特派团,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入农村生产一线,为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实施农民技术员培养计划,为广大农村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引导和鼓励县域企事业单位开展“星创天地”建设,为县域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平台。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光纤接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本溪县、桓仁县)7.加大县域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将房地产去库存与促进人口城镇化、医养结合有机衔接,以县城为重点,有序引导农民工和农民进城居住。加快构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养老链条,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养老服务。到2018年,每个县均建有1个规模适当、发展条件较好的民办医疗机构;到2020年,每个县均组建1家医养结合混合所有制健康产业集团公司。(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本溪县、桓仁县)8.加快培育特色乡镇。加强规划引领,按照因地制宜、一镇一策、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原则,开展特色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工业集群、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生态宜居、商贸流通、旅游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推动产镇融合项目建设,提供建设用地保障,促进特色产业发展。2018—2020年,本溪县创建1-2个国家级特色乡(镇),创建4-6个省级特色乡(镇)。桓仁县深入挖掘产业、资源、文化、历史、生态、满乡风情等特色,培育特色产业镇、特色文化镇和特色养生镇。到2020年,全力推进完成东路二棚甸子镇“野山参”特色小镇、沙尖子镇“瀛洲码头”特色小镇、向阳乡“枫旅”特色小镇、雅河乡“宜居”特色小镇、华来镇“森林狩猎”特色小镇、北甸子乡“冰酒”特色小镇建设,全面完成特色小镇建设目标。(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旅游发展委等)三、保障措施1.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县域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土地供应、使用、出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县域服务业较快发展。(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本溪县、桓仁县)2.为县域服务业发展争取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县域服务业项目使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本溪县、桓仁县)3.加强县域服务业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培训资源,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农业生产技术、精准扶贫等专业知识培训。以返乡高校毕业生、农民技术员、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等人群为重点,培养一批农村实用型人才。(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本溪县、桓仁县)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开展主题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旅行社、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零售企业、软件企业等在县城设立法人分支机构,积极引进省级、国家级展会。(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相关部门)5.大力扶持特色乡镇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在建设特色乡镇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在扩大特色乡镇管理权限、加大特色乡镇建成区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建设特色乡镇建设项目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等)  本溪市推进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辽委发〔2016〕40号)、《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县域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指标落实到位、圆满完成,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我市县域经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三化同步,工业产业园区、农产品深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三区共建,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三业并举,统筹推进县域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新兴服务业多元集聚,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共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定不移地走符合本溪实际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县域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全省县域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目标。二、重点工作任务1.编制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2017年底,本溪县、桓仁县按照辽宁省推进县域一二三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本地区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列出项目清单,逐年滚动调整,并纳入市重大项目库管理。特别是两县2018年拟实施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审批,强化要素配置,确保2017年底具备开工条件,及时对2019年项目进行认真谋划。(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发挥引导基金和财政资金作用。积极对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本溪县、桓仁县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围绕资金支持方向认真组织制定两个10亿元资金具体使用方案,并明确到具体使用领域和项目。(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政府金融办)3.加强县域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园区,合理规划和新建产业园区,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着力补齐两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短板。到2018年底,现有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达到企业入驻要求。到2020年,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完善,利用率显著提高。创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式,合理运用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与政府投资形成合力,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4.建设产业特色小镇。着力培育一批产业特色小镇。产业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要编制项目建设和投融资总体方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资金主要通过PPP方式解决。健康养老、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文化体育、旅游风情和历史经典产业的产业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完成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5.营造良好县域投资环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在县域实施“ 3550 ”改革,即“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全面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切实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做好落地项目的后续服务,提升招商引资质量与水平。(牵头单位:本溪县、桓仁县,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编委办、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三、保障措施1.本溪县、桓仁县和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向县域倾斜同时联系两县的市有关部门要统筹使用资金,集中力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市发展改革委要把推进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市政府督导工作与发展改革业务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及时帮助解决问题。3.联系两县的市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联系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做好服务,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帮助解决困难,与地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本溪市推进县域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一、计划目标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基础上,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年平均增幅不低于6%,且不低于全省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水平。二、具体措施1.抓机遇争政策。本溪县、桓仁县要牢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沈阳经济区发展战略等重大机遇,认真做好县情特殊性研究,主动对接国家和省支持政策,重点研究梳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扶持地方发展的各项政策,做好做实项目储备。2.抓存量强基础。本溪县、桓仁县要树立自主解决财政困难的观念,积极培育壮大税源,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源建设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确保县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抓好工业经济运行,扶持地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品牌,提升旅游业对县域经济贡献。加快推进县域重点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尽快竣工投产。3.抓增量提后劲。本溪县、桓仁县要依托沈阳经济区区位优势,进一步优化县级产业结构,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推进产业链招商,重点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区域内相关产业或配套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园区产能加快释放,努力打造一批有县域特色、竞争力较强、附加值较高的接续产业。4.抓收入促稳定。本溪县、桓仁县要着力整治纳税环境,以重点区域、重点乡(镇)和重点行业为突破口,营造良好纳税环境。破解难点税源征收问题,继续加大重点税收清收力度,加强部门协调,确保重点税源有较大幅度增长。对面广量小的零散税源实施零散作业,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收费秩序,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防止费挤税,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强化国有资产变现收入征管。  本溪市推动化解县级政府性债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一、工作目标1.本溪县、桓仁县每年末政府债务余额(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控制在市政府核定、市人大批准的当年政府债务限额内。(责任单位:本溪县、桓仁县)2.本溪县2018—2020年计划总体化解政府性债务2.5亿元。其中,2018年化解5000万元;2019年化解7000万元;2020年化解13000万元。(责任单位:本溪县)3.桓仁县2018—2020年计划总体化解政府性债务1.014亿元。其中,2018年化解3406万元;2019年化解3367万元;2020年化解3367万元。(责任单位:桓仁县)二、工作措施1.严格执行限额管理,杜绝违规融资举债。严格按规定在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确保各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化债措施得到落实,坚决杜绝违规融资举债行为发生。规范开展PPP、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建设,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重点推动实施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特许经营项目,从严控制完全依赖财政支出的政府付费项目。2.按期偿还政府债务,防止发生风险事件。本溪县、桓仁县应承担起偿债主体责任,将政府债务支出纳入预算,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保证按期偿还债务,不发生债务违约。3.培植财源压缩支出,增加偿债资金来源。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拓宽财源渠道。依法加强财政税费收入管理,加大清理拖欠税费收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实行“零基预算”,保刚性、保运转、保民生,认真清理超编和编外人员,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和其他项目支出。4.加快平台公司运营,提升国企化债能力。融资平台要加快市场化运营,依法合规开展融资。尽快充实已成立控股集团资产,建立市场主体地位的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制度,发挥建设、融资和化解政府债务作用。5.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防止产生新的工程拖欠。本溪县、桓仁县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依据财力状况制定投资计划,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落实项目资金来源。  本溪市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辽宁省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充分发挥教育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发展目标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增强教育资源优势,创新思路,将构建“教育强市”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加强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与县域经济发展深度融入,以提升本溪公共教育软实力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二、重点任务1.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工作部署,提高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比例,加大体音美等学科“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力度,通过取消见习期、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政策等措施,鼓励和引导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2.加快实施师范生顶岗实践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积极做好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对口支持本溪县和桓仁县农村中小学顶岗实践工作。3.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区域辐射力。组织市职业技术学校、两县职业教育中心,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做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书本知识与技能教育结合,加快培养一批扎根农村的农民精英。组织以上单位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调整、设置专业,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加强服务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为当地培养留得下、用得上的技能型人才。三、保障措施1.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更新观念,将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纳入教育工作重要议程,认真研究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办法,制定行动计划,确保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2.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教育服务县域经济推进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教育与县域经济发展对接融入,对口服务,以教育发展成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3.营造环境。以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在提升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释放各级各类教育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正能量。  本溪市确保县级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举措为贯彻落实《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辽委发〔2016〕19号文件继续加大辽委发〔2016〕19号文件贯彻力度,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各县(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定位和责任担当意识,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实行市县(区)分担的意见》要求,及时上解财政补助,防风险、保发放、促稳定。二、制定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每年末提前编制下一年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收入预算要考虑扩面因素,应收尽收;支出预算要规范有序,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三、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地税部门要将每年基金征收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加强督查考核,对征收完成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加大清理企业欠费、核准缴费基数工作力度,促进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四、严格基金支出管理严格退休审批,进一步完善达龄退休、提前退休、病退鉴定制度和规范,严把退休审批关键环节,从退休审批源头上防止基金跑冒滴漏。五、加强风险防控继续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预警机制,积极协助财政部门及早做出基金收支及缺口情况测算,及早向市政府和财政部门反映基金缺口情况,便于财政部门及早筹集和安排资金。加强与发放银行联系,将资金及时准确划拨到银行。积极向省汇报我市情况,争取最大限度支持。 本溪市确保县域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本溪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保本溪市县域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特提出如下工作措施。一、继续抓好就业创业工作,确保收入持续增长积极扩展城乡居民就业渠道,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确保收入增长有渠道、能提高、可持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五大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行业,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增收途径和网络。1.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衔接,提高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2.转变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能力和就业增收能力。以县(区)为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精准对接培训需求,分层次组织劳动力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突出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到户、到人、到业的示范性培训。3.支持各类人员创业。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政策,改善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各方面成本,真正将实惠传递到企业和百姓手中。在提供技术和税收优惠等同时,加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引导其正确判断市场动态。鼓励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1.建立工资长效增长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合理确定并及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县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2.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务工收入。突出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大载体。巩固加强传统的建筑、商贸、服务业载体,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提高劳动者工资谈判能力和工资水平。同时,瞄准新型产业发展势头,在强化培训基础上,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向新兴产业转移。注重市内转移和市外转移双向拓展。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巩固市内转移基础上,有选择、有导向地促进农民工向市外等经济发达地区转移,通过延伸扩大转移区域,有效提高工资性收入。坚持政府组织和自主转移两轮驱动。发挥政府部门信息灵通和准确及时特长,集中组织人员向重大项目、新型产业、就业容量大的行业转移,提升转移层次和质量。同时,鼓励农民工互相帮助、互相引领,在新的领域自主开展转移。三、长效精准扶贫,提升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县域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落实各类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补贴,同时加大低收入群体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专项和临时救助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着眼长效目标推进精准扶贫,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为贫困人口量身定制帮扶措施。在产业扶贫上下功夫,鼓励发展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手参与扶贫工作,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等方式增加贫困人口租金收入和务工收入,实现长效脱贫。四、科学调整种植业结构,以乡村旅游促农民增收1.进一步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加特色果蔬、优质稻米、中药材、山野菜等特色农产品种植比重,鼓励农户发展畜禽养殖,逐步降低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对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的影响。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旅游产业与乡村相关产业有机融合,为发展乡村旅游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积极推动乡村休闲游,精心设计生态游、民俗游、养生游、观光游等特色精品线路,依托“乡村旅游、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全民旅游”,增加农村居民农产品、餐饮、住宿、租赁服务等经营收入。五、拓宽收入来源,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多管齐下,有效保护股权、债权、物权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权益及住房、金融等有形资产收益,着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市场,增加居民房屋租赁收入。积极落实租售同权制度改革,提高房地产“金融化”水平,加强房地产租赁市场规范化运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理财产品,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投资收入。六、直面财政收支矛盾,稳固政策性增资成果合理规划支出,力保国家及省、市政府出台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等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稳固各类政策性增资成果。提高在岗人员工资水平,尤其是公务员工资水平,带动其他行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4日
辽宁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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