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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典型经验的通知
《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调整专利奖励资助政策及开展技术转移学历教育等方面,积极推进、大胆探索,形成切实有效的做法,取得一批可参考借鉴的经验。
教育部 2021-12-08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 2021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科技部 2021-12-16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三批项目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22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管处 2023-07-10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区、自创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将各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开展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 2022-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通知
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前沿方向,是数字经济的重大前瞻领域,将深刻改变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发展战略窗口期已然形成。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11-0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三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了“十四五”第三批9个科学部75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本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3-07-2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二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22〕44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了“十四五”第二批9个科学部80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本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资助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 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含各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年度批准重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计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审查范围,上述人员在《通知》实施范围内的各类型项目中,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其他限项申请要求按照《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限项申请规定”执行。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重大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提交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29日16时。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指南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说明本项目申请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 6.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其中课题申请人先提交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项目申请书。 (三)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1.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2.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2022年9月29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3.如依托单位在2022年度未上传过《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应从信息系统中下载《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提交申请。 4.依托单位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清单提交后,自然科学基金委方可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四)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要求,录入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在处罚期内不得承担或参与重大项目或课题。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严格把关。 附件:1.数学物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2.化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3.生命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4.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5.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6.信息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7.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8.医学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9.交叉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08-26
专家报告荟萃⑳ | 长春工业大学校长张明耀:新工科2.0背景下地方高校教育科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下一步,长春工业大学将继续以新工科建设为引擎,以优化学科专业设置为抓手,以应用型、研究型人才分类培养为契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高等教育博览会 2025-07-04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2002年,由武汉工程大学与武汉化院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是一所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以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为特色,培养通信、计算机、自动化、化工制药、材料、机械、电子、土木、以及艺术、外语、经济、管理等学科领域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目前拥有两个校区。一是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366号;二是邮科院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武昌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邮科院校区占地200余亩,拥有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万平方米,馆藏图书70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30余万元。两校区均位于武汉中国光谷的核心地带,直线距离1.2公里,集秀美的风景、幽雅的环境、浓厚的文化氛围、便利的交通、完备的现代教学与生活设施于一体。学院现有教师659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比例为88.6%,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比例80.3%,聘请40多位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为学院客座教授。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近万人,设有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化工与材料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公共学部等6个系部,开办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9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邮科院校区集中了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技术等邮电通信领域特色优势专业。学院获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数量在全省同类高校名列前茅。拥有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省荆楚卓越工程师协同育人计划专业、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双万”专业、省独立学院重点培育专业等1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精品资源课程4门;省级教学团队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4个;国家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课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个,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项目30余项。 学院师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结构设计大赛、艺术设计大赛、外语翻译大赛等国家和省市各类课外竞赛中屡获佳绩。2018年共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3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28项。学院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表现尤为突出,共计获得国家级奖项3项,省级奖项21项。近年来,学院荣获国家级奖励100余项,省市级奖励200余项,荣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00余篇。学院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4%以上,考研上线率达15%。学院多年依托武汉工程大学优势专业和优质教学资源办学,在办学条件、实验室、师资等方面共建共享。学院一直与世界知名的信息通信领域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现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合作,共同致力于信息通信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已累计向社会输送了近9000余名相关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学院与湖北兴发集团联合开办“兴发基地班”,每年定向培养100余名各类工程技术人才。学院拥有国内最先进的移动通信实验室、高速率大容量光传输实验室,与世界知名企业罗克韦尔、达内教育集团在校内共建自动化实验室、大数据实验室,建有校园智慧教室、政治理论课网络工作室、心理咨询中心等。学院与东风汽车、烽火科技、中国电信、浙江物产化工集团等100多家国有大中型国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多所国外高校开展校际合作与交流。 学院多年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涌现出了一批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院师生先后获得“湖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力团支部”、“师德先进个人”、“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自强学子”、“拾金不昧学子”等光荣称号。学院奖助学金体系设置完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学院积极开展大学生科技文化节、文化艺术节、体育节、校园金话筒大赛、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可通过参加社团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02-01
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北京大学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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