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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7月,学院以“优秀”等第通过上海市教委组织的“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学院地处上海市有“国际汽车城”之称的嘉定城区,前身是建于1959年的“上海计算技术学校”。目前在校高职生4700余人,下设20个专业,打造了“大安防技术”专业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商务”“社会工作”等上海市重点、特色专业。目前已拥有14门上海市精品课程,6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1项上海市高职高专“一流专业”,多项市教育科研成果奖及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学院广延人才,积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兼任教师260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80余人,讲师、工程师110余人。学院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先进的公共实训中心,建有电子技术、模拟电路、安全技术、汽车电控等90余个实训室。通过校、政、行、企、研多元合作,与上海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使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对外服务功能持续拓展,面向社会以及兄弟院校的辐射作用日益突出。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21-02-01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建设创新型云南,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02-16
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
为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01-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2023年3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07-07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为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建成创新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04-18
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 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6号)规定,确保我区科技奖励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自治区科技厅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将书面修改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厅,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07-0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报
根据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有关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省科技厅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气候变化和下垫面改变对水资源的调控机理研究”等8项成果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拉胀材料的力学行为机理和增强机制”等14项成果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04-0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21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为本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02-23
【新闻动态】重庆大学四项成果获2019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重庆大学共有4项获奖项目。其中牵头3项,包含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同时我校作为参研单位获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重庆大学 2019-12-25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与宁波前瞻教育科技发展总公司共同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99年4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同年12月,通过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并获得最高等级评价。2010年,学院被授予首批“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2012年,学院当选为全国部分独立学院院长联谊会副理事长单位。2014年被列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2017年完成浙江省独立学院规范设置验收。办学十九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立足宁波、服务长三角”,坚持走应用型、区域性、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特色铸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改革兴校”战略。已累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三万多名优秀学子。 学院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设有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医学学院和机械与建筑学院等6个下属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近万名。 学院坐落在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内,地处素有“文化之邦、商贾之地”美誉的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与学院相临;宁波帮文化公园、宁波帮博物馆与学院隔墙相望;在这片商帮文化浓郁、文教资源丰富的土地上,涌现了世界船王包玉刚、影视巨擘邵逸夫等一大批知名“宁波帮”人士;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镇海籍的有26位,可谓是人杰地灵、英才辈出。 学院是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支撑基地,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广大教师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学以来,始终坚持“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立足宁波、服务长三角,着力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强和实践能力强的“两强”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优秀学子。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各类学科竞赛成果、英语专业四级一次性通过率等连续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院连续三届在“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上获奖,斩获两金一银的佳绩。 学院坚持走应用型、区域性、特色化的发展道路,加强产教融合和校政企合作,截止目前,学院共建立校外实习实践基地120家,进一步完善了我校“实验室—创业基地—校外基地”三位一体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构建了“教学-实习-就业”一站式实践教学体系。2017年6月,学院与慈溪市人民政府达成合作意向,在原慈溪中学校址建立创新创业基地。基地采用“三园融合、项目驱动、院园联动”的新型办学模式,基地内人才培养主要采用工作室制和项目驱动式教学,科院与大创园、特色产业园校政企联动发展。创新创业基地开启了学院提前融入慈溪办学的步伐,也是学院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学院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韩国、日本以及台湾地区的17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2+2/3+1本科双文凭学分互认项目、3+2/3+1+1本硕连读项目、交换生项目、中长期交流生项目及短期交流项目等。 省市领导和各类专家多次莅临我院视察,对学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的创新和取得的实效给予高度肯定。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宁波日报》等国家、省、市各类媒体也长期对学院办学特色给予关注和报道。 2015年8月,宁波大学与慈溪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合作共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协议,标志着学院迁建慈溪办学工作正式启动。2017年5月,新校区迁建工程奠基仪式在慈溪举行,预计2019年学院将整体搬迁至慈溪办学。当前,学院正处于迁址慈溪的重要过渡期,也是学院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体“科院人”将继续秉持“追日、唯实”精神,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学院的综合办学实力,朝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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