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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拟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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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高博会 2025-01-02
论坛报名 |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之平行论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之平行论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5-05-09
嘉宾阵容抢先看① |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嘉宾阵容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5-05-13
嘉宾阵容抢先看② |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嘉宾阵容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5-05-15
嘉宾阵容抢先看③ |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嘉宾阵容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5-05-16
嘉宾阵容抢先看④ |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嘉宾阵容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5-05-19
嘉宾阵容抢先看⑤ |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嘉宾阵容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5-05-20
嘉宾阵容抢先看⑥ |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
第63届高等教育博览会 建设教育强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嘉宾阵容
高等教育博览会 2025-05-21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天佛国、渔都港城”,全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一所以航海类专业为龙头,船舶工程、港贸物流、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群)为主体,涉海特色鲜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于2004年2月筹建,2006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2009年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近年来,学校的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正努力建设具有国家示范水平的涉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拥有舟山新城、岱山两个校区,占地约598亩,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近5000名,成人教育学生1700余名。设有航海工程学院、船舶工程学院、港口管理学院、海洋旅游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石油化工学院、东海教育学院、社科体艺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动力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港口与航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等23个高职专业,构建了全日制高职教育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技术服务并举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国际邮轮乘务(国际邮轮领队方向)专业已列入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被列为国家交通示范专业。学校拥有多门国家、省级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程,建有校内外实训室和实训基地200多个,其中四个为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近亿元,教学、图书、科研、生活设施齐全,拥有先进的船舶操纵模拟器等实训设备和海上训练基地等实训场所,是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基地。目前开设国家海事局批准的各类船员培训项目22项,培训船员总数超过14.6万人次。2014年学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称号。 学校确立“国际化、技能型、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始终坚持“立足舟山、服务浙江、面向海内外”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是中国政府履行《STCW公约》的履约院校。学校是香港船东会与中国大陆航海院校联络及合作网络院校之一,已成为国际航海教师协会等国际组织成员。 学校与香港董氏集团、新加坡万邦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扬帆集团等海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迄今已有2500余名毕业生在香港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世界著名航运企业工作。与上海海事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办在职本科、硕士教学点,与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等海事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升学及出国深造创造平台。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1-02-01
新冠病毒感染国际诊疗规范
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感染对孕妇造成的后果尚不确定,至今没有证据表明会对母亲和婴儿产生严重的后果。但是,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冠状病毒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冠状病毒可能导致不良的妊娠结局。近期寨卡病毒的防治经验也表明,当新的病原体出现时,医疗界应做好最坏的准备。因此,迫切需要对面临SARS-CoV-2感染风险的孕妇提出临床管理规范。来自瑞士、中国、美国和法国的专家联合制定的诊疗规范可协助一线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管理,本规范于2020年3月3日在线发表于国际传染病学顶尖期刊《柳叶刀·传染病》。            引起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冠状病毒可导致严重的不良妊娠结局,例如流产,早产,子宫内生长受限和产妇死亡。病毒的垂直传播尚未在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中发现,但怀疑其中1例是围产期传播。妊娠期间感染SARS-CoV-2的后果尚不确定,到目前为止,尚无证据表明母婴严重结局。然而,应该考虑这种可能性。寨卡病毒的最新经验表明,当出现新病原体时,医疗界应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因此,对有SARSCoV-2风险的孕妇的管理建议迫切需要感染。为此,该兰州大学文章提出了针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详细管理方法。      在准则中,我们建议在过去14天内曾在受SARS-CoV-2感染的国家中旅行过或与确诊SARS-CoV-2感染的患者密切接触的任何孕妇均应接受 SARS-CoV-2核酸扩增试验,即使无症状。实验室确认无症状的SARS-CoV-2感染孕妇应在家中自我监测COVID-19的临床特征至少14天。 由于宫内生长受限的潜在风险,应每两个月用胎儿生长超声检查和多普勒评估对这些患者。患有COVID-19肺炎的孕妇应由三级护理中心的多学科团队进行管理。当符合败血症相关的器官衰竭评估标准时,应将患者转移到重症监护病房。对于已确诊感染的孕妇,分娩时机的选择应根据妊娠周以及母体,胎儿和分娩条件而定。 只要有可能,应主张通过引产进行阴道分娩,以避免患者不必要的手术并发症。败血性休克,急性器官衰竭或胎儿窘迫应促使紧急剖宫产。应对SARS-CoV-2阳性的母亲的新生儿隔离至少14天,或者直到病毒清除为止,在此期间,不建议直接母乳喂养。这些建议应适应当地的卫生保健机构,以及SARS-CoV-2和COVID-19的任何进一步更新。
兰州大学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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