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本级第二批“一次不跑”和第一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8〕46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省本级第二批“一次不跑”和第一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21号),梳理出189项“一次不跑”和312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现将通知原文转发你们,并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负责“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工作。请将人员名单于2018年7月10日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二、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在我市梳理出的第一批“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事项基础上,对照省里下发的“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再次对本单位涉及企业和群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我市第二批“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事项清单。各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7月20日前将梳理结果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各有关部门要聚焦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快推进自由业务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积极开放有关数据需求端口,努力使更多事项实现“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联系人:李志明、肖婷联系电话:0794—8232389电子邮箱:fzxzfwzx@163.com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江西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