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已经2017年4月6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兰州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一)总体要求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主线,以深化科技创新改革为动力,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并带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二)发展目标1.到2019年,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达到3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28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0%;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万家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平均达到3%,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达到30%以上。2.支持、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各类创新平台总数100个以上。3.形成技术水平和市场影响力明显优于行业同类产品的新产品100个以上。二、遴选标准建立科技小巨人后备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培育科技小巨人后备企业标准:(一)在兰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销售额应占60%以上;(三)企业每年的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五)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六)企业应具有研发机构、研发计划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引进)、创新激励等运行机制和规范化管理制度;(七)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三、主要任务和措施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以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为重点,通过整合科技资源,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创新链、资金链向企业和产业聚集,大幅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投入,支撑和引领全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一)打造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研发等措施,增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内生发展动力,到2019年,发展创新型领军企业30家,实现企业产品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占比进入全国前列。1.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每年从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中遴选出10家具有发展潜力、专业技术领先的企业,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实施政策聚焦和重点扶持,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国家各类专项,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其更快发展,培育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2.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自建或与省内外高校院所联建研发条件国内领先、科研团队国内一流、创新产出效益显著的企业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对新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组建资金;对新获批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的企业研发机构,分别每项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支持企业研发国家级科技新产品。建立完善企业与高校院所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实施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攻关专项和成果产业化项目,突破一批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协作。对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且进入中试、试制、试运行和推广阶段的研发项目,按照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的方式给予资助;对企业研发机构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每项给予30万、20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战略性创新产品和国家重点新产品的,市级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形成市场规模效益。4.激励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市场营销战略、技术发展路线图,促进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商业模式,加速企业新产品推广。组织科技型企业与重大项目、工程配套对接,做大规模和品牌,参与国内外专业展会、技术交流等活动,提高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二)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对入库科技企业,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措施,促进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到2019年,力争全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1.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园区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完善成果转化奖补政策,提高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转化基地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转化基地内经过中试、试制、应用推广并取得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科研成果,按照单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在转化基地实现就地转化和产业化的专利技术、软件著作等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2%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成果转让方一次性奖励。2.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的改革试点,通过允许科研人员持有股权、期权,切实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支持科研人员在不侵害经济技术权益的前提下,创办和领办科技型企业。3.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将科技小巨人企业纳入“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备投企业库”,根据企业需求,优先向兰白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及兰州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兰州科技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推荐,争取基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知识产权质押 贷款、信用贷款、助保金贷款等业务规模,解决科技小巨人企业融资难题。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企业股权融资,扩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规模。(三)催生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完善扶持政策体系,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扩大科技型创业企业群体,力争每年新增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壮大科技小巨人企业后备力量。1.落实吸引人才优惠政策。对高校院所创新团队新办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和海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在市级科技计划及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重点支持。对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落实引进人才项目扶持、财税扶持、配偶子女安置、住房保障、落户、保健、职称评定等措施。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对优秀创业人才、团队及大学生创业者,予以表彰奖励和资金扶持。柔性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协助企业组建研发团队,为全市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2.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着力打造兰州新区产业孵化中心,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产业链孵化链条。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支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自建或合作共建专业和特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创新创业能力。3.加强科技招商引资。围绕三区发展建设,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兰洽会、兰州国际陆港、新区综合保税区为载体,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四)培育创新企业集群着力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三位一体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培育梯队,带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聚集。1.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针对我市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制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图,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专利创造,逐步向科技型企业转变。对首次达到小巨人标准的传统优势产业企业,按其当年研发投入增量,择优给予后补助支持,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企业转型升级为科技小巨人企业。2.带动三区产业园区提升发展。立足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和兰州经济区产业定位及发展需求,发挥三区产业聚集带动作用,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同时,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集群。重点建设兰州新区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水性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兰州高新区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兰州经济区西部药谷生物医药园区等创新高地,促进中心城区加快转型发展,构建三区优势互补、创新发展新格局。3.带动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兰州高新区国家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和兰州新区、兰州经济区科技服务业聚集区建设。依托兰州科技大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兰州新区联合创新研究院等平台建成一批实力较强的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机构,全面提供创业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形成以科技服务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格局。四、营造创新环境(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专项,同时鼓励各县区、三区与之相配套,按市级资金支持标准给予资金匹配,共同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引进培育高端科技人才、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施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于应当由政府提供的、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二)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整合科技金融融合政策,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创业投资激励机制、科技保险补贴机制,健全信贷、担保、债券、股权融资等多元化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企业上市及股权交易扶持政策,积极推动骨干企业上市融资。加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科技金融风险。拓展融资渠道。推动银行、信托、担保、财务、融资租赁、创投等机构业务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商业银行设立从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或特色分(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政银保”科技贷款保证保险的优势,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门槛。优先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或股权转让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 贷款业务。实施“361”计划。组织实施“新三板”上市“361”行动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共安全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新三板”上市或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库,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三)落实土地政策确保项目用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并从每年国家、省下达的计划指标中为重点项目预留部分指标。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程序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相关重点项目纳入规划,保障项目用地。优化预审程序。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进度,缩短预审时间,为建设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四)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利益引导机制,鼓励高校院所围绕优势产业链条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优化学科结构和科研方向,面向企业开展设备共享、成果转化等技术服务,共同搭建高端科研和管理人才培训平台,每年对100名中小企业家开展培训。发挥兰州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围绕技术交易和设备共享,建设专业支撑平台;围绕分析检测、制造资源、工业品采购,建设市场化运营平台;围绕政策推送、技术供需对接,建设移动互联平台;到2019年,大市场共享设备达到2000台套,加盟专业服务机构达到200家以上。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服务,采用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市级科技创新券优先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五)强化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面向全市企业,重点推进知识产权执法 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降低研发成本,提升研发效率。建立重大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和预警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百人进千企”行动,开展企业贯标和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完善专利资助政策,资助覆盖面达到60%以上。每年扶持培育1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六)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现行各项促进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经认定登记后免征增值税,并提取奖酬金,技术转让合同同时免征企业所得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经认定登记后提取奖酬金。奖酬金不占工资总额,计入成本,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落实进口设备免税和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购进或自制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市、区联动、多部门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重点选取一批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行业地位领先、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和帮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符合条件、未通过认定的入库企业,可予以连续三年的研发支持。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推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五、组织保障(一)优化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协调推进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国土、税务、工商、统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联席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有力开展。建立全市科技小巨人后备企业培育发展库, 形成动态跟踪服务机制,落实企业发展统计分析制度。(二)落实工作责任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及各县区政府要把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抓手,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和措施,实行领导挂钩、重点培育、重点发展,并根据遴选标准和任务,制定培育计划、确定培育名单,明确企业培育数量、财政投入等具体指标,将科技小巨人发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做好培育工作。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扶持措施,对落实政策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确保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营造创新氛围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整体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以中国兰州科技成果博览会和兰州科技大市场为平台,通过成果展示、项目签约和各类合作交流论坛,提高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和产品知名度。附件:《兰州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2017-2019)》任务分解表.doc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8日
甘肃
201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