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遵义市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发〔2017〕1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遵义市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改革精准落地,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重点任务(一)更加扎实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扎实有效去产能。制定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年度工作方案,关闭退出煤矿16处、压减煤矿产能282万吨,全面取缔“地条钢”。加快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基金投入支持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对化解过剩产能中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因地施策去库存。认真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积极探索过剩商业地产向健康养老、文化体育领域转移等化解商业地产库存的措施,促进商业地产去库存。(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积极稳妥去杠杆。出台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支持有关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引导企业业务结构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推动降低企业杠杆率。引导部分社会资金转化为社会资本,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多措并举降成本。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加快完善地方金融体系,力争全年降低融资成本2亿元。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等政策。实行行政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管理,并根据政策变化对目录清单及时更新。认真落实贵州省关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相关政策举措,确保全市货运车辆高速公路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实施,努力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促进货运物流车辆降费增效;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提升物流效率,以物流云建设为重点,支持物流大数据中心加快建设,推进现代物流园区信息化步伐。贯彻落实省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和范围,在2016年基础上,将参与直接交易用户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大工业用户;鼓励年用电量30万千瓦时以上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积极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量打捆交易”试点,试行对部分特殊行业用户基本电费据实计收,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计收方式,合理调整一般工商业和较低电压等级大工业输配电价。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全面达到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编委办)5.精准加力补短板。加大旅游扶贫力度,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和100个旅游景区建设,促进旅游带动就业,助推扶贫攻坚。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成网”工程,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建设攻坚决战、农村公路三年会战。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实施电网工程改造,推进遵义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及时顺利落地,并合理核定充电服务费。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红花岗、汇川、赤水、湄潭、桐梓、务川6县(市、区)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大力实施医疗卫生“百院大战”,加强疾控体系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遵义供电局)6.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让遵义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发展。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支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和覆盖区域,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7.持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各地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各地和基层管理。凡是不用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投资的项目审批权,一律下放到县(市)。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公布新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消费维权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行政效能投诉体系建设,出台我市相应政策措施。推进政府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机制改革,加快政府数据“聚通用”会战,提升“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基础功能,完善四大基础数据库,将市级政府部门非涉密应用系统全部迁入“云上贵州”应用平台,构建全省统一的政府数据中心。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形成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强化“三集中、三到位”,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积极改进窗口服务质量,全面落实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标准。根据省的统一安排,制定遵义市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办法。(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办、市政务服务中心)8.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创建行动,认真落实《贵州省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五张名片”行业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实施“十大产业·百大项目”新经济培育工程;加快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等一批新经济发展平台,积极培育平台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新经济创新创业主体,加快推进新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9.大力推进旅游体制改革。推动旅游产业综合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集团化发展;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发展、投资和经营管理理念,加大旅游投资力度,推进旅游全要素整合,全产业链打造。强化旅游行业协会行业自律能力,督促旅游行业协会加强内部架构建设,筹建旅游景区分会。(牵头单位:市旅发委)10.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加快构建和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立校内外资源信息有效对接的平台,精准推送服务,引导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形成联动。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动态管理的就业服务保障机制。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实训基地指导意见,支持出台技工院校跨越发展的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深化“放管服”改革11.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政放权。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适时更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推进商事制度便利化,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探索试行集群注册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加快企业登记注册、注销便利化改革。(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工商局)12.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积极引导和指导开展中医药、民族药等相关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指导建立和完善遵义茶叶、辣椒标准体系建设和推进重点景区服务、政务服务等标准体系建设。发布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强化农产品质量追溯。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加快向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13.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研究起草我市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分步取消政府直接配置资源职能清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完成与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严格执行省建立的公共资源目录清单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机制,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完善市级公共资源配置监管模式,实现协同监管、动态监管、全程监管。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遵义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遵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和规范发展网约车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管办、市交通运输局)14.持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制定遵义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制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推动部分条件较好的地方吸收社会资本进行环卫作业、园林养护服务先行试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5.深化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价改革政策,加强输配电价监管,完善输配电价监管的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水、天然气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加强对水、电和天然气的价格监管。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国家和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我市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三)深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16.全面推进国企改革“1+N”文件落地见效。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及国企改革“1+N”文件体系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探索在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实现股权多元化。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大力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探索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推进公司股份制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探索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试点范围。制定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改革的意见。建立规范的监事会监督运行机制,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和管理,加强对增资、产权及资产转让、资产租赁的监管,制定出台《遵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转让操作指引》、《遵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增资工作指引》、《遵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转让操作指引》、《遵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租赁操作细则》等政策文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市国资委职能转变,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根据中央和省的精神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推进市国资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制定出台《遵义市国资委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和省的实施办法,制定我市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17.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探索实行优先股、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以及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18.加大重点行业改革力度。贯彻落实省级煤电联动、水火互济运行新机制,推动能源工业稳定安全可持续发展。落实省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推动我市油气工作。按照《贵州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74号)文件要求,加快制定实施《遵义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在今年实现政企分开。(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四)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19.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建立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委办、市科技局)20.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快完善对企业家的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家持续创新、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22%,扩大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部门范围,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牵头单位:市财政局)22.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系。落实营改增政策,完善资源税改革征管措施,落实国家减税政策。重点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调整,深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深化个人所得税管理,加强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宣传、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23.深化金融机构和监管体制改革。开展小微企业、“三农”、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试点,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支持民间资本积极探索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和增资扩股,以及社区银行、科技银行、网络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开展金融机构以适当方式依法持有企业股权试点,完善“险资入遵”工作机制,引进更多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投资等形式支持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深化“信用工程建设”,推进第三方信用评级,进一步扩展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促进征信市场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拓宽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遵义中支)24.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推动我市企业进入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出台遵义市促进产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和遵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市级投融资公司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参股、合作等方式参与投融资公司运营、管理。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拓展参与机构范围,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遵义中心支行)(七)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25.创新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五部委《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土资发〔2016〕123号)文件,逐步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形成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市国土局)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探索建立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26.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宅基地、房屋等确权登记颁证。稳步推进湄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对集体资本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积极推进湄潭县国有集体土地二级市场建设试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深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展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八)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27.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深化科研类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转制类科研院所股份制改造。推进高校全面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科技咨询制度。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制定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建立科技与产业、金融、文化、人才融合发展机制,实施创新人才团队、科技企业培育等行动计划;健全科技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围绕主导产业的技术研发方向、产业创新链,创新和优化各类要素配置,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项目;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培育市级创新人才团队达到40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28.完善创新创业支撑政策体系。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进入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创办企业,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九)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9.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制定推进遵义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县(市)、开发区建立投资环境量化和项目评价体系,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制度,健全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0.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制定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措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试点。建设遵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确定遵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域名,制定遵义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方案。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抢抓“1+8”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政策机遇,加快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综合保税区和遵义新舟航空口岸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 (十)大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31.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探索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一批医养结合、康养结合试点。(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32.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启动实施遵义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遵义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33.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运行机制建设,全面建成和国家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基础平台。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基层首诊”,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34.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综合利用,培育和扶持民族文化品牌。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建立健全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参照省出台遵义市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所属广告、印刷、发行等剥离转制。加快推进“一场四馆”建设,实现各类文化场馆的优化升级,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35.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按照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十一)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36.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强化河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河长制”,确定全市河湖名录、河长名录,制定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牵头单位:市水务局)37.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按政策化解林场金融债务。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林地经营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配套改革。(牵头单位:市林业局)38.继续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登记机构、登记薄证、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扩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三、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各地各部门要将改革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要明确提出工作方案、时间进度和阶段性目标,参加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配合。改革任务实行季度调度机制,各任务牵头部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0日前将改革任务的实施推进情况报送市经改办。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改革绩效的考核,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 遵义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1日
贵州
201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