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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
分离
”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8〕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重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地位,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助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二、试点范围在全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各功能区,见附件1),从实际出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和《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已经批复上海市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13项,现有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见附件2)在上述各功能区内适用。三、改革内容(一)改革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功能区在10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范围内选择复制推广,通过适当的管理方式,将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分离出去。1.直接取消审批。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2.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政府部门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3.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4.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5.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与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1.厘清监管职责,推动协同监管。企业登记注册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监管协调配合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行业规范建设,制定明确具体的行业经营标准,督促企业对照标准实行备案或告知承诺。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要逐项研究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市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构建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提高协同监管能力。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监管部门,减少监管层级,优化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打造综合监管模式。2.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转变监管理念,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措施,从对市场主体的审批监管转变为合规监管,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守信经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抽查结果归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对失信市场主体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视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惩戒措施,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3.加强提示预警,推动风险监管。相关部门要建立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时采集和监控监管对象信息,通过监测、受理投诉举报等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大数据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优化风险告知提示方式,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全过程监管。4.依托行业组织,推动自律监管。积极培育壮大行业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推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事中事后监管,制订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权益保护、资质认定、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加强行业组织管理,规范行业组织行为,支持行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自治自律,履行法定义务,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5.借助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市场化专业服务组织的作用,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服务机构在鉴证市场主体财务状况、维护投资人权益等方面的监督优势,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积极构建第三方信用评估机制,提供客观公正的市场主体资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公众知情和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综合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倾听群众呼声,构建覆盖广泛的社会共治体系。(三)加快推进信息共享。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业务协同、保障安全”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互认共享。各级公安、工商、机构编制、民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各功能区要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要求,修改完善业务办理规则,及时调整升级各相关业务管理系统,按期完成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工作,并主动实时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应用融合、数据整合、平台关联、系统集成等方式,抓好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应用,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提供条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为基础,整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行政执法信息以及相关部门信息,形成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要坚持标准统一、一数一源,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强化数据采集、处理、汇总、报送等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建立数据管理和保障机制,研究解决信息交换共享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部门间涉企信息推送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全面、及时、准确。(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后,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对符合“多证合一”条件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非行政许可涉企证照事项,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1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规定,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负责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省编办负责督促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做好改革涉及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调整工作;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等工作;省法制办负责改革试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指导各级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省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也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功能区改革试点工作,由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负责,要相应建立协调配合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落实到位。(二)细化落实措施。各功能区结合实际形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征求市直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意见,经市编办、工商(市场监管)局、法制办审核后,2018年1月,由设区的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组织实施。各功能区试点工作方案批复后,由省编办统一报中央编办备案,并抄送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和职责分工,逐项明确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对保留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逐项梳理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依据法定程序开展改革,在试点范围内全面清理制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确保改革依法推进。(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加快推进削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体制创新、规范用权“五大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深入基层,及时发现、总结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影响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延误改革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营造改革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及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营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改革的主要业务、具体措施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12日
山东
2018-09-18
北交大激光高精度参数快速综合
测量
仪 助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5月21-23日,首届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大会于第56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期间在山东青岛举办。大会以“激活科技创新 打造齐鲁样板”为主题,由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云上高博会工作组、中国教育在线承办。
云上高博会
2021-05-27
华东师范大学低温强磁场物性
测量
系统国际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低温强磁场物性测量系统国际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华东师范大学
2022-06-21
一种基于极坐标参数化的航空摄影
测量
光束法平差的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极坐标参数化的航空摄影测量光束法平差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航空拍摄测量区域得到一系列图像,提取并匹配测量区域所有图像的特征点;2)基于极坐标参数化表达特征点;3)建立基于极坐标参数化的光束法平差的观测方程基于极坐标参数化的观测方程进行区域网平差。
北京大学
2021-02-01
一种全天时准确
测量
大气温度和气溶胶参数的激光雷达系统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全天时准确测量大气温度和气溶胶参数的激光雷达系统。系统包括发射单元、光 学接收与信号检测单元和控制单元。发射单元采用种子注入的固体激光器输出极窄线宽的 532.23?nm 激 光并导向天顶;光学接收与信号检测单元收集大气物质后向散射光,同时提取弹性回波信号及 N2 分子 Anti?Stokes 纯转动 Raman 谱 J=6 和 16 的两支单谱线信号;控制单元保障整个雷达系统自动有序工作。本发明的激光雷达系统具备全天时工作能力,且具备更高的
武汉大学
2021-04-14
一种基于 PID 反馈的预失真修正方法及 LED 结温温度
测量
方法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 PID 反馈的预失真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分别对采集的功率放大器输出信号中正半部分幅值、负半部分幅值和直流分量进行提取进而分别进行 PID 反馈修正,使功率放大器输出信号随时间的变化而能保持稳定。此外,在功率放大器输出稳定前提下,将基于磁纳米粒子的非接触式测温的方法应用在大功率LED灯结温温度测量。本发明基于 PID 反馈的预失真修正方法是对功率放大器的放大倍数进行实时调节,使功率放大器输出信号的正
华中科技大学
2021-04-14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证照
分离
” 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8〕17号 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7〕58号)精神, 在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全省积累可推广可复制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改革目标“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解决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基础,以创造更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为主要着力点,该放的放得开、该管的管得好、放权的事能有效监管的原则,深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商事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二、改革要求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三、改革内容和任务分工(一)实施商事登记 后置审批分类改革,着力解决准营环节办证多、办证难问题。1. 编制“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目录。 参照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有 关文件,结合晋中市实际,选择审批频次较高、改革预期效果比较明显的事项进行分类改革,编制晋中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登记指导目录及改革举措任务分工表,根据改革进展、上级批准授权、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动态调整目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市工商局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2. 分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市级审批部门对于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事权做到能授即授;国家及省级层面事权,由市级各审批部门争取上级批准或授权,成熟一批、启动一批。改革中涉及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由各审批部门研究提出需求后统一报请上级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相关行政审批部门)(1)取消审批。 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包括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 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政府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包括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审批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4)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 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等36项行政许可事项。(5)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包括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31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不断完善商事主体开办阶段便利化服务。1. 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打造“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的市场准入模式,同时,按照全国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减证增效为目标,进一步对本行政区域内证照种类、数量进行梳理和分类,完善“一套资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和“多证合一”登记信息化平台,持续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改革时效。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粮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旅发委)2. 推广“互联网+工商”服务模式,推进登记手续简易化。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范围,充分运用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改革的相关政策,落实《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晋政发〔2017〕42号),对“住改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所申报”等商事主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三)强化商事登记配套监管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1. 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审批监管衔接。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于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各类审批事项,各责任部门要按照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晋中实际,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后续监管举措,落实监管责任,防止“自由落体”。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责任部门要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办法,逐项明确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监管文件,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相关措施办法等报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市工商局)和市审改办(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相关行政审批部门)2. 强化信息归集公示,加快推进信息共享。 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对于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工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5号)要求,认真履行好“双告知”职责。各级审批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工商部门推送的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接受情况,办理完相关许可审批后,要实时将许可信息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公示。各级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公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相关行政审批部门)3.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启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公布抽查结果,切实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和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有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承担市场监管职责部门)4. 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 不断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对特定的“黑名单”市场主体在相关领域的准入环节启动实质性审查,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其他涉企信息归集部门)5. 创新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惩戒力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对市场主体的审批监管转变为合规监管,通过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守信经营。监管部门可依法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进行检查、检验、检测。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在鉴证市场主体财务状况、维护投资人权益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畅通公众知情和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四)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四、保障措施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于2018年12月21日前完成,制定如下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国务院、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服从改革大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晋中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承担,不再另外成立领导组,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全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领导机构,要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有序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指导解决改革试点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负责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日常工作。(二)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时间紧、涉及范围广,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政务宣传媒介等,及时宣传报道“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企业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改革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在试点期内每两个月(原则上逢单月中旬)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健全完善督导检查和通报等落实机制,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工作情况报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逐步完善改革试点措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3月13日
山西
2018-09-19
一种高精度的航空发动机叶片自动三维
测量
方法和系统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精度的航空发动机叶片自动三维测量方法, 包括以下步骤:1)配准:将设计模型所处的设计坐标系与工件实体所 处的测量坐标系进行配准;2)路径规划:通过数据处理装置规划距离 传感器在测量过程中的运动路径,以使工件实体上的被测区域一直处 于距离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内;3)自动测量:距离传感器对工件实体的 正面区域和反面区域进行采样,得到工件实体的完整表面轮廓。本发 明使用距离传感器作为测量终端,可以获得被测区域
华中科技大学
2021-04-14
一种基于激光测距传感器的便携式二维随动激光
测量
装置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激光测距传感器的便携式二维随动激光 测量装置,其包括水平移动组件、竖直移动组件和控制系统组件,水 平移动组件包括水平移动滑台和驱动其作水平运动的步进电机,水平 移动滑台上安装有水平光栅尺;竖直移动组件包括竖直升降滑台和激 光测距传感器,竖直升降滑台固定在水平移动滑台上,其由步进电机 驱动作竖直运动,其上安装有竖直光栅尺;激光测距传感器固定在竖 直升降滑台的运动端;控制系统组件用于控制水平移动滑台和竖直升 降滑台的运动,并处理激光测距传感器、水平光栅尺和竖直光栅尺反 馈的距离数据。
华中科技大学
2021-04-14
DT640硅二极管温度计温度传感器低温
测量
仪器
北京锦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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