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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合作打造
创新创业
"新硅谷"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主动适应宏观调控新形势,着力推进制造业升级、科技跨越与服务业倍增“三大计划”,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02-23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
创业
投资促进
创新创业
发展若干
政策
规定的通知
穗府办规〔2018〕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广州市科技、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规定。一、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支持创业投资促进广州创新创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龙头。二、本政策规定适用于在穗注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登记备案、从事创业投资等活动的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包括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以及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重点领域计划中引入创业投资的科技创新企业。三、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对已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在穗注册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若其管理的单支基金当年投资上述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其累计投资额70%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单笔奖励不超过45万元,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迁入我市1年以上的,根据其对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按本条第一、二款对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给予奖励。四、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联合境外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或境外创业投资资金来穗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基金。对引进的境外创业投资,可根据其对在穗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实际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支持在穗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境外资本共同设立或管理境外创业投资基金。对投资境外高科技项目并成功引进且在穗新注册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境外创业投资基金,可根据其对该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实际到账投资额中的境外资金部分,折算成人民币额度按20%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五、支持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运营良好的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且针对符合该联盟产业方向的在穗注册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我市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且针对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在穗注册成立企业进行投资的,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投资奖励,每年给予每家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的奖励金额不超过750万元。其中,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在穗备案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参与出资的联盟成员单位应不少于该联盟成员单位总数的30%,实际出资额应不少于基金总额的30%;创业投资类管理企业与我市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新型研发机构实际出资额应不少于基金总额的5%。六、推动建立投贷联动机制,鼓励创业投资类企业(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等)投资的在穗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纳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备案企业库。市财政逐步扩大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至10亿元,引导合作银行增加科技信贷资金100亿元以上。鼓励合作银行优先向创业投资类企业推荐上述入池企业,鼓励创业投资类企业与银行进行信息共享,实现资源集聚、产品创新,开展各种类型的投贷联动合作。七、支持我市重点科技项目发展,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中引入了创业投资类企业投资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企业),根据被投资项目(企业)获得创业投资的实际到位额,按比例给予被投资项目(企业)后补助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具体如下: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对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中的1000万元给予1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5%给予补助。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对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中的5000万元给予3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2%给予补助。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达1亿元(含)以上的,对实际到位创业投资额中的1亿元给予4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1%给予补助。八、本政策规定所涉及的奖励补助经费纳入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同一投资额度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规定中的多条(款)奖励补助。获得奖励补助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本政策规定所涉及的奖励补助事项与本市制定的其他同类扶持政策重叠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政策规定所涉及的奖励补助事项可与各区根据实际制定的同类扶持政策叠加,由市、区按各自政策予以支持。九、本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创新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本政策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件:名词解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10日 附件:名词解释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对未上市的创业企业、成长性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待其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是指从事发起设立、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设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从事发起设立、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是指自注册设立之日起到与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之日止,不超过3年(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不超过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二、进入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广州市小巨人企业库、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库的企业;三、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四、近5年内获得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自主科技成果(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企业;五、近5年参加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六、其他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科技类型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是指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发起成立,属开放性、非盈利性的联合体。
广东
2018-09-26
坚持“三全育人”工作大格局 助推
创新创业
教育高质量发展——宣城校区“六位一体”
创新创业
教育实践体系探索
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宣城校区构建了“文化引领—意识培训—竞赛锤炼—孵化培育—资金扶持—导师护航”六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体系,将双创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助推双创教育高质量发展。
合肥工业大学
2022-07-27
北京工业大学 | 激发
创新创业
潜能的就业
创业
课程体系构
构建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共享就业创业优质教学资源:在就业创业教育领域深耕细作,逐步建设完成了“三位一体、分阶发展、强化实践”的全程化就业创业课程体系。
北京工业大学
2022-08-11
关于公布第十二届中国
创新创业
大赛(江西赛区)决赛企业成绩的通知
按照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关于印发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江西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大赛方案)文件精神,决赛于8月11日在抚州进行,采取了线下路演答辩评审方式,共14位来自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库中的评委参加评审工作,共有57家企业(初创组22家,成长组35家)进入到决赛环节。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2023-08-18
“大众
创业
万众
创新
”税收优惠
政策
指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截至2017年7月,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8.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0.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6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 6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3.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64.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5.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6.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67.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68.企业外购的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69.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0.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7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 7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8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1.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2.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 (五)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83.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17-09-28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提升
创新创业
活力若干
政策
措施的通知
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等群体创新创业。支持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累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群体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03-30
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
创新创业
大赛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官网
2022-04-01
1063个大学生
创新创业
项目从这里萌芽
伴随着早春济樱的纷飞,我校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进程也已悄然过半。在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下,项目申请再创新高。来自28个学院的1063个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参与申请,新的申请路上有更多亮点与挑战值得关注。
同济大学
2021-02-2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
创新创业
实践基地
哲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是由哲学院团委牵头,分院老师主管,哲学院创业实践部具体进行建设。本基地开展的工作目前主要包括学术板块、创新创业板块、实践板块、产教融合板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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