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拉政办〔2019〕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拉萨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拉萨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动能,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根据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结合拉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拉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和创建营商环境试点评价城市为契机,对标先进开展简政放权,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投资建设环境、企业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园区营商环境,提升政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推动“两创示范”工作,积极打造“诚信拉萨”,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事业步伐,力争通过2年努力,全市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简政放权
1.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对自治区决定下放的行政事项做好承接工作,由市级相关部门做好承接,并及时组织各县(区)做好行政事项的交接和培训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启动对全市权责清单调整。〔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梳理完善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相关要求,在审改办梳理的市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依据、事项类别、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办理时限等主要内容进行完善,各县区要对标市级系统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抓紧完善本县区的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清理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企业开办环境
4.继续放宽市场准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一律清除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巩固拉萨市开展重点领域改革的成效,加快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以点带面辐射全市,争取在2019年底全市范围企业开办时间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各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入市容易退市难”问题,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投资建设环境
7.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按照《拉萨市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拉政发〔2019〕38号)要求,加快探索建立拉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告知承诺制,加快制定符合拉萨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投资项目审批方式。聚焦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中评估耗时长、审批过程繁杂等问题,以社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为突破口,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探索推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保证企业及时动态修订评估,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探索“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等审批管理模式。〔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要求,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工程外,按照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社会投资类审批时限全面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不包含验收时间)。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信息数据平台,完成自治区相关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营造良好投资建设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排查化解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
11.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依法整治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组织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制定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在推动“降成本”方面取得更多实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5.打造优质高效政务环境。持续推进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落实“两集中、两到位”,2019年底除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充分发挥综合政务服务大厅集约效应,加快推进“三级中心”建设,实现按时搬迁、有序搬迁,并按照“一窗受理”的目标要求,探索完善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三级政务大厅集成服务模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12345热线中心规范管理、高效运行,让企业和群众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压缩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巩固全市重点领域改革成效,全面推动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二手房交易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取消和合并不必要或相近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打通信息壁垒,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2020年底,将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实现共享,力争将我市一般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全部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之内。〔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拉萨市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提升,加强移动政务服务建设,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随时可办”。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要求,抓紧部署和推进县(区)政务服务网的建设,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文件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2019年底前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争取2020年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探索完善区、市、县三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统筹开展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共建共享、集约服务、统一管理的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做好各级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努力实现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对标“上海模式”大力探索推行“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按照“五个为”、“六个一”的要求,从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入手,优化、再造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减少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科学合理优化办事流程,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2019年底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园区经营环境
20.加速发展园区经济。坚持“大胆闯、大胆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园区自身优势,利用园区特有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园区审批事项的优化和集中审批模式,推进园区经营环境持续向好,释放园区经济发展潜力,切实优化园区融资环境,让更多优质企业投资发展。〔各园(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政府信息化水平
21.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以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互信互任,满足各级各部门普遍性政务需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快数据共享,落实好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拓展数据共享服务。〔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促进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23.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争取2019年底与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监管常态化,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监管监察。实现“5线合一”,加大维权力度,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投诉热点统一整合为12315,以1231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服务,加大宣传力度,保证渠道畅通;规范受理投诉举报流程,及时受理核查投诉举报,并定期撰写《投诉举报分析报告》,对投诉量较多的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出时间或者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重点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进监管大数据系统建设,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并予以严惩。〔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高效推进“两创”工作
27.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梳理形成创新创业“痛点”、“堵点”清单,逐项提出解决措施,以“大力推进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创新创业产出效益”为目标,大力实施创新创业中心建设,创新活力释放,“四个一百”培育工程延续,创新创业示范,“梦创拉萨”创业品牌,创业带动就业,创新创业人才激励“七大行动”,推动创业创新再上新台阶,打造西部创新创业新高地。〔市“两创示范”办牵头,各县(区)、园(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打造“诚信”拉萨建设
28.扎实做好“诚信拉萨”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已出台的政策加大落实力度,坚决兑现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造以政务诚信为先导,商务诚信为重点、社会诚信为基础、司法公信为保障的诚信体系。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市发改委牵头,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中国银行,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主动担当尽责,亲力亲为抓改革,敢作敢为抓改革,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各牵头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加强探索创新。要立足自身工作实际,锐意探索创新,强化政策优势,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制定出台更多管用可行的措施和做法。要充分激发和尊重各县(区)、各部门的首创精神,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总结提炼,不断示范推广,形成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相互学习的生动局面,建立健全纠错机制,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三)加强协同攻关。各县(区)、各部门要着眼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积极建立健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协同机制,由市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参加,注重部门间、改革事项间的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主动与人大及司法机构沟通衔接,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四)加强考核督促。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建立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对标对表,查找短板不足。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面督查、全程跟进改革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推拖绕”等现象坚决问责。注重倾听企业和群众对改革成效的感受,对政策举措的意见,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重点等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周上报拉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藏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