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立项工作细则
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项目立项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有关工作的实施规范》等文件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工作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