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8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政办〔201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18年城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障中心工作,明确总体目标任务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拓展就业新空间,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保障。2018年城乡就业工作总体目标任务是:实现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1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73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68万人)、新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5万人;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1.56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5万人; 农民工返乡创业0.9万人、返乡农民工创业辅导0.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二、保持总体稳定,织牢重点群体就业“四条线”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实施就业创业引领、“政府购岗”、扎实开展就业见习、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贫困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织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经线”。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加强跨地区劳务合作,多举措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完善落实财政、税费、贷款等各项扶持政策,推进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吸纳更多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持续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支持优质培训机构开发创新培训课程,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到新产业、新业态就业,织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纬线”。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突出县(市、区)主体责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要向农村延伸,积极开发城乡交通协管、保洁、保安、保绿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年龄偏大、难以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稳妥做好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分流人员安置工作,托住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底线”。紧紧围绕“一手抓脱贫攻坚扫尾,一手抓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目标,认真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信息摸底调查、转移就业脱贫资料归档整理等基础性工作,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保持台账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转移就业扶贫精准扎实有效。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帮助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增收, 守住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保障线”。三、发挥“倍增效应”,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返乡下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格局。夯实创业培训工作基础,年内各县 (市、区)争取认定至少1家定点创业培训机构。持续推进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在做好市级认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提高创业资金扶持作用。着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扎实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和创业辅导。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孵化园区的平台和功能,举办专项推介活动,帮扶新创企业成长。四、打造“雁归效应”,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把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作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实乡镇、行政村就业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平台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着力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为返乡下乡创业提供创业服务和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对返乡下乡创业先进典型的表彰和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的作用。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底前, 每个县(市)要建成1-2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每个县(市、区)要培育1-2个市级创业示范项目。打造返乡下乡创业的“雁归效应”,在全市形成返乡下乡创业热潮。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16日
河南
2018-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