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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印发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发 〔2018〕84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3日 关于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 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全国各地设立11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赋予其不同的定位和功能,使之成为对接国内外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试验区。2016年,我省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获批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省对外开放的新引擎,在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整体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设立以来,自贸试验区在多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相继创新并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济开发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通过复制推广,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经济开发区,引领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经济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经济开发区与其他各类产业园区的无缝对接、协同发展,力争实现“四个突破”:——突破自主改革。坚持“自贸试验区能实行,我们就能推广”的发展理念,鼓励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突破系统协同。注重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改革的各环节、各领域,完善改革推进的配套措施。——突破对标最高标准。对照自贸试验区最高标准、最佳水平,持续完善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运行的体制机制。——突破改革联动。着力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与所在地区改革的联动、区内改革和全市改革的联动,更好服务全市整体经济的发展。二、主要任务(一)通过梳理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按照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各经济开发区实际,开展有效对接,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理念,在经济开发区先行先试。根据推进情况以及园区建设、产业协作和辐射带动需要,促进各经济开发区与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片区协同发展。(二)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将自贸试验区能够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复制推广。在此期间,国务院或省政府下发的可以在经济开发区内先行开展的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政策,以及其他自贸试验区在运行过程中出台的具备在我市复制推广条件的新做法、新举措,也要在各经济开发区内先行先试。三、保障措施(一)加大工作力度。为加快推进我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铁岭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复制推广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创新,将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有效推广运用到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实践中去。在实施过程中,要创新思路、寻找规律、解决问题、积累经验,对可以复制推广的要尽快推进;对我市暂不具备开展条件的事项,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要充分调动发挥各经济开发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比复制推广和互补复制推广。(二)明确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对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具体任务事项、推进措施计划和可检验的成果进行明确和细化;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要根据改革事项完成时限要求,对复制推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工作总结。附件: 1.铁岭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铁岭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铁岭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世伟 副市长副组长:康 平 市商务局局长成 员:张贺轩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继武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英伟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跃进 市交通局副局长 祝宏海 原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杨晓杰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大为 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 伟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英武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刘传良 原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曹阳春 市人民银行工委主任 李 涛 铁岭保税物流中心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祝宏海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方针、政策;制定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措施;负责全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规划、协调和政策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辽宁
2019-06-03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202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9月10日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9月17日 平顶山市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一)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贯彻落实国家、省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政策,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我市大中型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在国家职业标准统一框架的基础上,自主组织实施考评。支持企业建立企业职业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实行自主用人、自主评价,不断增加我市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机构数量。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管理,持续为“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活动提供服务便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落实《平顶山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平顶山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技领办〔2021〕1号)要求,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好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提升计划,筹划举办平顶山市首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建立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业务培训和技术比武长效机制。加大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贯彻落实上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各类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消除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支持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公示制度,改进管理服务,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财政普惠性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持续复制推广“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兰考模式,扎实开展信用社区认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提供精准金融扶持。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扩大对全市新兴业态的信贷投放,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积极参与“科技贷”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积极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依托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优化创新创业服务环境,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带动一批人员就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按规定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利用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省“互联网+就业”系统、豫事办APP等平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多形式、多渠道的就业失业登记办理。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缴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五)大力推进减税降费。紧盯惠企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及时、使用规范、监控全面、绩效到位,服务企业发展。压减办税材料,推进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以及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积极推动落实非税收入全领域“省内通缴”,不断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持续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基础费率下调50%。(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企业融资支持。拓展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平顶山分厅功能,扩大金融机构接入范围,为企业提供高效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信易贷”新型融资服务作用,推广河南省“信易贷”服务平台,组织全市符合“两有一合”(有信用、有融资需求、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中小微企业自主申报纳入“信易贷”企业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研发线上信用贷款产品,为企业提供更大力度、更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加大惠企信贷投放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实现信贷供给总量稳步增长。积极组织信贷产品推介、“百名行长助百企”等银企对接活动,加大金融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促进融资对接。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优化水电气暖供给服务。加快市区集中供热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和“汽改水”工程建设,提升供热保障能力。鼓励公用企事业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报装材料、压减申报办理时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当自报装之日起,供水供气1个工作日内办结,供热3个工作日办结,低压居民用户供电2个工作日办结。构建供水供气供热工程安装竞争性市场体系,降低用水用气用热成本。严格落实行业收费政策,持续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八)规范提升中介服务。加强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推广应用,完善中介服务平台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梳理最新的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督促其制定管理收费标准并公开,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九)规范改进认证服务。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自愿性高端品质认证,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加强对认证机构服务、收费等活动的监管,规范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优化涉企审批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审批服务,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进我市亲清政商关系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惠企服务。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开办 + N项服务”升级版,在已纳入企业设立登记(合并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等事项基础上,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探索将获得电力、投资项目备案等更多事项纳入“企业开办 + N项服务”覆盖范围,实现集成办理,释放更多改革红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标一流水平,实现企业开办全程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0.5个工作日,其他办理事项并联审批、一次办妥、统一出件。积极推进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和全程零收费、零成本。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各项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改备案,在药品零售经营行业稳步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即准营”。完善企业注销制度,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至20日。大力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等全程电子化办理。(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市医疗保障局、平顶山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加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侵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加大垄断行为监管力度,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涉企收费检查,严肃查处借助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十二)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对照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制定并适时修订我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强化一口受理、并联审批,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测月通报制度,持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资源,精简审批环节,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省工作部署,以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积极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合并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探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制定出台《平顶山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办法》,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降低投资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和成果运用,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深化落实区域评估,对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豁免办理相应的评估评价事项,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探索社会投资项目“极简审批”模式,全面落实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告知承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告知承诺制、取消强制外部监理、施工许可前全部并联、联合竣工验收备案等改革要求,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2.5个工作日以内。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42个工作日以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提升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编制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我市“一张蓝图”基础数据体系和“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项目策划生成数据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共享。按照“1+1+4”(1张网〔河南政务服务网〕、1个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4个阶段〔立项审批、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模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河南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互联互通;非涉密投资审批事项统一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申报入口、统一批件出口、统一项目数据库,实现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实时共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进一步激发释放消费潜力(十五)积极疏通消费堵点。鼓励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以外,不得限制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迁入,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落实二手车经销减收增值税政策。加大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开展民宿旅游短租服务,加快推进舞钢市、汝州市、鲁山县、郏县、叶县等地民宿建设,有序引导非标准住宿行业发展。研究制定我市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动态管理办法。拓宽农产品进城渠道,支持农村商贸企业与电商深度融合,优化工业品下乡网络,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建立体育、公安、卫生健康等多部门对商业性、群众性大型赛事活动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支持消费市场扩容。鼓励传统行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加快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平台建设,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借助跨境电商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用好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精准的仓储、物流和营销服务。(市商务局、平顶山海关、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鼓励消费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发挥新华区、汝州市、宝丰县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文化旅游消费扩大规模、转型升级。鼓励企业研发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并公开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加快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在全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地方农产品企业注册商标,鼓励其通过电商直播进行销售。(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十八)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前后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擅设门槛。持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管家式”“保姆式”服务模式,完善外资签约项目联系机制,实行“四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四比四看”(比谋划看储备、比招引看投资、比开工看进度、比服务看实效),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积极推行重点外资企业“服务官”制度,“服务官”与外资企业结对子,深入企业一线帮助解决问题,一口受理企业所有诉求,做到“政策找人”“随叫随到”“全程代办”。鼓励外资企业自行制定企业标准,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优化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流程,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减轻企业信息报送负担。建立招才引智机制和引才用才制度,为高层次海外人才来平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利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对中小外贸企业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展会(含参加线上国际性展会)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小微企业线上投保,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动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零售企业、优质电商品牌商对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引导银行机构积极与中小微外贸企业对接沟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平顶山海关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按照省统一要求,做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功能的推广落实工作,加强部门业务协同,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检验检疫证书等统一通过“单一窗口”网上受理、电子签发、查询追溯和企业自主打印。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提高无纸化申报覆盖面,减少企业单证准备时间和申报时间,持续压缩通关时间。深入推进“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与“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方式相衔接,加强海关内部流程管理,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通关服务。严格规范银行机构处理外贸企业融资相关收费,严禁各项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不得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建立完善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公示,目录清单之外严禁收费。(市发展改革委、平顶山海关、平顶山银保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进一步优化民生公共服务(二十一)创新养老和医疗等服务供给。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改善硬件设施,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和示范作用。制定出台《平顶山市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我市3个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联系点项目,引领和带动全市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确保2022年年底前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确保2022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所有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全部改造提升到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高标准推进平顶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在老年人所享受待遇领域,不断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办理服务。加快推进诊所备案制改革,取消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和处方药网络销售政策,积极宣传引导,及时跟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动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残联、医疗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与教育、卫生健康、应急、金融、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职能部门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为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防止产生违规冒领和设租寻租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优化核对流程,拓展共享渠道,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实效性。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紧密衔接,确保困难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持续优化便民服务。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市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办法,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提升数据共享基础支撑能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加强电子证照在“豫事办”平顶山分厅等网上办理平台的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加强“政银通办”工作力度,2021年年底前完成100个“政银通办”网点建设。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减材料减环节,向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一件事”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2021年年底前完成50件“一件事”上线。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域预约智能导航“云叫号”建设,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掌上预约、一号办理,2021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覆盖。精准推进“跨省通办”,强化叶县—昆山“跨省通办”试点建设。加强“全豫通办”窗口建设,建立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机制。探索建立“有呼必应、有困纾解、有难就帮”的“办不成事”窗口工作模式,为民排忧、助企解难,实现民生诉求“零时差”解决。按照我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安排,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证明事项设定依据以及核查方式等,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不断提升适老化服务能力。落实我市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方案要求,在交通出行、就医、消费、文体活动、政务服务等领域,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应用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推进各级实体办事大厅提供并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服务,设置老年人办事综合受理专窗或者老年人服务专区,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障人等群体提供现场咨询辅导、引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十五)落实监管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接认领省监管事项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管部门会同司法等相关部门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制定形成我市监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全面推行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跨部门随机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运用,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反之则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实行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平法政办〔2020〕9号)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向省司法厅备案。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凡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根据省、市有关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稳步推行行政指导、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制度,实现有温度的执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选取宝丰县作为试点,探索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通过“三个融入”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适时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大展示”活动,为基层提升执法水平提供人才保障。(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强化保障措施(二十九)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新经验,探索新方式,使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实落地。要压紧压实责任,运用“五化”工作法,细化分解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三十)完善改革评价机制。坚持以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群沟通评价机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努力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三十一)加强跟踪问效。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督导,依法将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对工作进度慢、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加强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三十二)加强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解读“放管服”改革举措,向相关主体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河南
2021-12-06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推进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
室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做好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处置工作,降低相关法律风险,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组织编制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
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
2021-10-19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一步简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深入实施“三十四证合一”改革,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等全程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9-06
南通市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全市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南通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馆建设。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2018-09-19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保山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和保山市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政办发〔2017〕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保山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保山市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充分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国内外发展形势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现代旅游文化活动已从传统“走马观花”式的观光游向以“下马赏花”式文化为核心的生态旅游、文化娱乐、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个性化、品质化、时尚化、高端化转变,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把旅游文化产业纳入国家战略,作为开展经济竞争、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输出本国价值取向和文化观念的重要途径。据国际有关机构预测,全球国际入境旅游人数和世界旅游总消费以每年4.2%—5.0%的增长率持续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将分别达到16亿人次和15万亿美元,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占世界经济比重达到10%以上。我国目前已跨入旅游文化转型升级发展新阶段,旅游文化消费能力持续增强,出游规模不断扩大,旅游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新产品新业态不断增加,旅游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的上升期。据国家旅游局预测,到2020年,全国旅游市场规模将达80亿人次,旅游消费总额将达8万亿元,旅游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率将超过10%。国内外旅游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市旅游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全省旅游文化持续快速增长,产业体系逐步完善,竞争能力显著提高,综合带动效应不断增强,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从2010年的14165万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33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1006.83亿元增加到3200亿元,年均增长18.8%和26%。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带来了宝贵的历史机遇,结合国内外旅游发展新形势和云南旅游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云发〔2013〕1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7号)等指导性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云南民族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万亿元“旅游大产业”的战略目标,把旅游文化产业列为全省的8大重点产业之一,全省16个州市都把旅游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来培育和打造。据预测,到2020年,全省旅游发展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实现接待海内外游客突破6亿人次,达到6.7亿人次左右,旅游总收入突破1.0万亿元,其中接待海外旅游者突破10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突破60亿美元,继续保持全国10强、西部第一的地位。随着云南旅游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旅游强省建设步伐加快,必将为保山旅游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推动保山旅游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跨越发展。(二)发展基础条件1.自然资源条件。保山独特的地质地貌、生态环境和立体气候条件,孕育了神奇的秀山丽水,境内温泉、火山、峡谷、瀑布等资源错落分布,地质现象异常丰富,极具科考和观赏价值。温泉是水体生态资源的典范代表,黄龙玉、玛瑙等宝玉石是重要的地质矿藏。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是保山生态文化旅游重要的优势资源,地质地貌千姿百态,生态资源精彩纷呈,古生物化石群和原始森林分布广泛,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的典范,被誉为世界生态博物馆和物种基因库,是科学考察、山川探险旅游、休闲健身的天然场所。2.基础设施条件。近年来,保山大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腾冲机场改扩建有序推进,保山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稳步推进,运输能力得到提升。保腾、龙瑞高速建成通车,东绕城高速和国省道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保泸、腾陇、腾猴、昌保、保施高速开工建设。打造市内干线1小时交通圈,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便利畅通的交通体系不仅为保山物流运输业提供了有力支持,还将成为保山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重要基础条件。3.文化资源条件。保山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东汉永平12年(公元69年)设永昌郡,是举世闻名的南方丝绸之路的要冲。蒲缥塘子沟旧石器文化遗址揭开了保山古人类发展的远古踪迹,大田坝白沙坡青铜器古墓葬遗址和战场遗址、田园镇大甸山青铜器古墓葬遗址揭示了哀牢古国的辉煌历史,至今残存的潞江坝象槽遗迹诠释了元朝中缅象战的保家卫国性质。永子文化、地质文化、珠宝文化、侨乡文化、抗战文化、古道文化、生态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是保山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丰厚文化资源。4.经济社会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断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改善。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上升,旅游文化、娱乐和健康意识日益强烈;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格局逐步平衡优化,占国民经济比重不断加大,经济转型升级速度加快;老百姓经济收入逐年增长,旅游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投入资金比例日益提高,群众旅游文化消费能力日益增强,群众旅游文化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日益突出。(三)发展现状和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依托丰富独特的资源环境优势,加快旅游文化产品开发,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促进了全市旅游文化产业的迅速崛起。“十二五”期间,全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从2011年的700万人次增长到2015年的1279.38万人次,年均增长16.31%,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4837.63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从2011年的40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2.79亿元,年均增长29.59%。旅游业总收入达357.33亿元,2015年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9.6%,占三产的24.33%。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6.2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占全市GDP比重达4.75%。全市旅游文化产业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30万人,旅游文化产业成为保山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之一,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良好产业基础。同时,全市旅游文化产业仍存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不协调、旅游文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文化内涵挖掘不够、产品特色不够鲜明、市场吸引力不强、配套服务不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缓慢、旅游文化品牌建设不响亮、旅游文化人才队伍支撑不明显等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旅游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导致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有效供给不足,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短缺,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不高,迫切需要在未来发展中切实有效解决。(四)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十三五”时期,全市旅游文化产业面临国家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重点支持旅游、文化、健康、养生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等重大机遇。积极顺应国内外旅游文化消费需求新趋势,抓住发展的新机遇,顺势而谋、乘势而上,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创新产业融合方式,加快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能、实现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目标的必然选择,是适应和引领消费新趋势、加快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局、充分发挥旅游文化产业综合带动功能和效应、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为发展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为动力,以全域旅游发展和旅游品牌化建设为抓手,用新思路、新体制、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推动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做强产业体系、做大市场主体、做实产业基础、做深消费市场、做优服务质量,促进全市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二)发展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发展方向、规划布局、政策支持、营造环境、创造条件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加快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消费升级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旅游文化+”,拓宽旅游文化发展空间,延伸产业链条,扩大消费领域,着力构建旅游全域化、产业全联动、服务全配套、社会全参与、管理全覆盖、成果全民共享的旅游文化发展新格局。突出资源特色,打造高端精品名牌。突出资源特色和区位优势,提升传统产品的文化内涵,大力发展旅游文化新产品新业态,着力打造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高端旅游文化产品体系,做优旅游文化服务,推进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强化创新驱动,增强产业发展活力。深化旅游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旅游文化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条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发社会投资动力,着力增强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推进绿色发展,构建和谐共享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低碳消费和文明旅游,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构建和谐共建共享的旅游文化发展新格局。(三)发展方向坚持以国际化发展为方向。国际化是推动我市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充分发挥保山资源环境、区位交通等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提升跨境旅游通达条件,打造跨境旅游文化精品线路,着力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促进旅游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旅游文化产业国际化水平。坚持以高端化发展为方向。高端化是推动保山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充分发挥保山绚丽多姿的山水风光、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舒适宜人的生态环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区位优势,引导旅游文化企业研发精品度假、康体养生、深度体验等定制旅游产品,着力构建高端旅游文化产品体系,做优高端旅游文化服务,满足好“定制化”市场、“新生代”市场、“银发”市场等主流消费群体需求。坚持以特色化发展为方向。特色化是推动保山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体现旅游文化独特魅力之所在。要突出我市多元历史文化、绚丽民族文化的鲜明特色,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旅游文化产业园区、精品景区、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乡村,开发一批具有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培育打造一批旅游文化和民族文化节庆品牌,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文化吸引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四)发展目标以旅游文化消费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为方向,加快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旅游产品结构由观光型为主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运动健康、文化体验、探险探秘、珠宝购物等复合型方向转变,发挥全市旅游产业综合带动作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提升保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功能作用,把旅游文化产业培育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保山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目的地、滇西跨境国际旅游集散地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市接待旅游总人数突破3900万人次,旅游文化总收入突破56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5%和25%;游客人均消费水平提高到1500元以上;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50亿元以上,GDP占比达到5%以上;旅游文化产业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达到60万人以上。面向旅游文化消费市场,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按照“做强主导产业、做大市场主体、做实产业基础、做深消费市场、做优服务质量”的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重点项目,推进旅游文化建设从传统景区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旅游文化产品从观光型为主向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为一体的复合型产品转变,引导旅游文化消费从单一性低层次消费向多样性高端化消费发展,实现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空间突破、项目建设突破、产品开发突破、市场开拓突破和效益提高突破,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发展水平和综合效益,推进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三、发展布局实施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腾冲全域旅游核心示范区的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打造高黎贡山国际生态旅游圈,怒江、澜沧江、龙川江三江旅游文化休闲带,优化发展隆阳永昌文化旅游区、施甸善洲精神红色旅游文化区、龙陵山水玉养生文化旅游区、昌宁田园茶乡生态旅游文化区等4大旅游片区,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产业深度融合、点线面联动发展的“一核一圈三带四区”的旅游发展总体布局。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保山重要的支柱产业,把保山建成云南著名的休闲度假健康旅游目的地。(一)创建腾冲全域旅游核心示范区高标准创建腾冲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以“腾冲”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核心布局,打造以“腾冲”为品牌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围绕“世界知名、国内一流康体养生休闲度假目的地”的目标定位,全面推进品牌创建,加快城区景区化、乡镇景点化、村居景观化,不断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从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转变,促进腾冲旅游由观光消费型向休闲度假、运动健康、养生养老等复合消费型转变,建成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进而发挥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全面发展。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加快腾冲口岸机场、境内高速公路网和通往缅甸的铁路建设,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进一步挖掘腾冲的生态、气候、温泉、文化等资源,打造高品位、具有世界吸引力的旅游度假产品。按田园城市、生态城市标准和5A级景区标准打造,将腾冲中心城市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区域性国际化旅游城市。打造世界温泉朝圣地。充分发挥温泉资源优势,采取“温泉+”的综合开发模式,切实将温泉与休闲度假、运动娱乐、康复疗养、农业观光等结合起来,将温泉旅游产品与文化、饮食、娱乐、休闲、养生等元素相结合,提高中高端温泉产品的品质,建设一批大众消费型温泉产品,打造“世界温泉朝圣地”。打造一批品牌景区。与东方园林等大集团合作,建设一批国际标准的旅游精品景区,把腾冲传统村落打造成世界文化遗产。坚持盘活存量,提质增效,改造提升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景区景点,使老景区焕发新活力,以火山、热海、和顺、北海、云峰山、国殇墓园、叠水河等传统景区的全面提升改造为核心,在火山热海创5A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和顺创5A、云峰山创4A、北海湿地创4A、银杏村创3A、乌龙茶庄园创3A等A级景区提质工作,到2020年拥有A级景区14个以上。建成国际户外运动天堂。依托界头北斋公房、曲石南斋公房以及东山、来凤山、宝峰山,大力发展登山、徒步、马拉松、自行车、水上漂流等户外运动项目,构建健身绿道、自行车道、越野跑道、漂流河道组成的慢游系统,建设“户外运动大本营”。建成边境旅游示范区。充分依托猴桥国家级口岸,腾密路和正在建设的口岸机场优势,加强与缅甸和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旅游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大力发展赴缅和东南亚旅游,规划建设中国腾冲—缅甸密支那跨境旅游合作区,启动腾冲边境旅游示范区建设。(二)打造高黎贡山国际生态旅游圈以高黎贡山为主轴,统筹东山、西山片区旅游资源,整合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腾冲市及龙陵县的部分区域,规划建设高黎贡山国家公园,打造高黎贡山国际生态旅游圈。加快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充分发挥“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高黎贡山、怒江大峡谷两大世界级品牌优势,高黎贡山生物多样、生态优美、历史悠久、文化多元的资源特色,以及区域内外迅速提升的高速公路网、省市县乡公路网、泛亚铁路西线、保山机场、腾冲机场等比较优势,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以高黎贡山、潞江坝旅游度假区为核心,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圈为目标,以特色旅游小镇、休闲度假、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为重点,以高黎贡摄影小镇、怒江风情绿色慢道走廊、热经所科普园、潞江坝大型服务区、南方丝绸古道、史迪威公路、高黎贡山自然公园、大树杜鹃、天台山—三叠瀑、林家铺等景区点及百花岭、赧浒、新寨、芒旦、老城、芒龙、大塘、江苴等一批旅游特色村为依托,全力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东西主入口配套设施建设和索道建设项目。争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5A级景区。加快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建设。按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以全域旅游理念,高标准规划建设旅游度假区。以全域旅游创建为契机,以品牌打造为抓手,全面加强度假区旅游目的地品牌、旅游公共品牌、旅游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建设,按照全域都是风景美学、全域都有亮点美点的总体要求,构建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空间全景化的高品质发展格局,打造“一个品牌”“三张名片”“三个公园”“八项工程”:一个品牌即高黎贡山世界知名品牌,三张名片即保山小粒咖啡、百花岭观鸟胜地、高黎贡白眉长臂猿,三个公园即高黎贡山国家公园、高黎贡山自然公园、高黎贡山-潞江坝国家农业公园,八项工程即基础配套工程、基地工程、慢行绿道工程、咖啡特色小镇工程、农旅结合工程、文旅结合工程、古村落保护工程、生态保护工程。进一步提升旅游接待服务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努力创建热经所4A级景区、赧浒白龙潭、潞江坝大型服务区3A级景区,着力把高黎贡山建成集峡谷观光、民族风情、科考探险、国际观鸟、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户外运动等于一体,多元化、多功能的立足滇西、面向世界的生态旅游新品牌,融合原生山水、人文精粹、创意活力的国际生态旅游圈,把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打造成世界知名品牌,全面发挥高黎贡山国际生态旅游圈对保山旅游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三)大力发展三江旅游文化休闲带怒江旅游文化休闲带。整合隆阳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施甸县、龙陵县沿江旅游文化资源,围绕峡谷风光、民族风情、抗战文化、特色产业,加快建设“百里怒江生态画廊”,推进乡村旅游特色村集群建设,打造生态观光、文化体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自驾旅游、科考探险6大旅游文化产品体系,形成以生态旅游为主题的“激情怒江”休闲带。澜沧江旅游文化休闲带。整合隆阳区、昌宁县沿江旅游文化资源,积极发展以水上观光、水上娱乐、水上运动为主题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加快建设澜沧江游船码头、水寨村、海棠洼、平坡旅游特色村、瓦窑坡脚村自驾车营地、小湾库区大型垂钓中心、橄榄河温泉、阿背寨温泉、映春湾澜沧江文化旅游度假区、漭水旅游小镇等项目,打造“百里长湖,水上乐园”,形成以休闲度假为主题的“惬意澜沧”休闲带。龙川江旅游文化休闲带。以保腾高速公路龙江特大桥景区建设为核心,整合腾冲市、龙陵县沿江旅游文化资源,依托依山傍水的梯田风光,打造龙江、五合、团田、蒲川4个特色乡村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沿江自行车绿道、徒步绿道,完善旅游文化接待服务设施,建设集温泉养生、休闲度假、乡村体验、特色购物等功能于一体、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活力龙江”休闲带。(四)全面建设四大旅游文化片区保山中心城市文化旅游区。充分发挥旅游对城市发展的提升作用,以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永昌文化为主线,加快推进保山中心城市和博南古道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旅游要素,重点打造以万亩青华海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为核心的“三个万亩工程”。推进永子文化园、太保山、南红玛瑙、滇西落地自驾大本营、环坝旅游线路等精品项目和金鸡、板桥、蒲缥、水寨等中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进一步拓展游客和本地居民旅游文化休闲空间。按照5A级景区标准,加快保山中心城市综合型公园、农业观光园、生态湿地公园、青华海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哀牢文化体验区建设,打造全国知名的滇西边境最美园林、生态、创业、宜居城市。施甸善洲精神红色旅游文化区。以抗战和善洲精神为核心,以契丹文化为补充,以老滇缅公路为依托,加快推进抗战江防120里与善洲林场旅游区建设,推进怒江大峡谷旅游综合体、契丹温泉古镇、姚关旅游小镇、摩苍森林旅游文化休闲区等项目建设,完善提升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把施甸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抗战与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龙陵山水玉养生文化旅游区。围绕山、水、玉优势资源,加快建设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公园、邦腊掌温泉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重点项目,加快发展龙川江休闲带乡村旅游,进一步提升旅游文化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与腾冲、施甸、芒市等地的区域旅游合作,将龙陵建设成省级旅游度假区和滇西火山热海边境旅游线路、保山红色旅游经典线路上的重要一极。昌宁田园茶乡生态旅游文化区。突出千年茶乡、田园城市两大特色,按照“一山、一城、一水、一叶”的发展格局,着力打造昌宁田园城市旅游综合体等重大重点项目,开发茶乡温泉、田园休闲、峡谷观光、户外露营和水上运动等旅游产品,培育旅游区内部环线,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田园茶乡生态旅游文化区。四、主要任务(一)做强主导产业,构建高端产品体系针对旅游文化消费市场发展新特点新趋势,以为游客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文化消费的要素产业为重点,做强6大主导产业,构建高端旅游文化产品体系,全面提升保山旅游文化产业新动能。1.观光游览业坚持“整治、创建、提升”三个并重,围绕“景区业态、内涵品质、综合功能、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生态环境”6个重点,提升改造一批传统景区,深度挖掘、整合生态、文化资源新建一批A级景区,包装储备一批招商后备景区。按5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热海、和顺、县市区中心城镇、青华海等建设,按4A级景区标准全力推进北海湿地、云峰山、怒江大峡谷、邦腊掌、松山、龙江特大桥等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民族文化基地、民族文化旅游特色村,提升民族文化旅游的参与性、互动性和体验性。积极利用抗战遗址地、红色文化纪念馆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等,以纳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点)、滇西抗战遗址景区等为重点,打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时尚性和趣味性强的红色文化旅游产品,更好地满足人们回顾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等红色文化旅游需求。全面推进旅游景区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景区发展质量,努力使景区生态环境更美、文化特色更明、服务品质更优、综合效益更好、市场竞争力更强,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促进旅游功能不断完善和服务设施国际化发展,推动观光旅游产品加快转型。专栏2 观光游览业建设重点1.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巩固提升腾冲火山热海国家5A级景区,推动和顺古镇等争创国家5A级景区,建设龙江特大桥、北海湿地、云峰山、松山等5个4A级景区;腾冲、昌宁和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海片区等按5A级景区标准规划建设;汉营走马古镇、银杏村、樱花谷、天堂山等建成3A级景区;力争精品旅游景区达到10个左右。2.打造一批生态旅游区。充分发挥我市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和立体气候条件,以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生态公园等为依托,重点建设打造高黎贡山、澜沧江天堂山、怒江大峡谷等一批生态环境优美、休闲度假舒适、避寒避暑、四季皆宜的生态旅游区,满足人们回归自然、亲近自然、体验文化、享受生活的生态休闲度假需求。3.打造一批民族文化基地。打造保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昌宁彝族文化旅游基地、施甸布朗族文化旅游基地、高黎贡山多元民族文化旅游基地等民族文化基地。4.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旅游村。加快建设瓦窑镇小浪坝村旧地基、潞江镇芒颜村毛草坪、芒宽乡百花岭村、清水乡三家村中寨、中和镇新街社区桃树河、猴桥镇蔡家寨村中村、界头镇沙坝社区、湾甸上甸社区城子村、耈街乡土皮太村委会杞木林自然村、珠街乡珠街村委会路戛码彝族村、卡斯镇龙潭社区龙潭自然村、龙江乡弄岗村、象达镇小米地村野牛场自然村、摆榔乡摆榔社区、木老元乡木老元社区、潞江镇新寨村、平达乡安乐村空竹洼自然村、木城乡乌木寨村里格楞自然村、甸阳镇西山村、猴桥镇胆扎社区、潞江镇丙闷村丙闷自然村等一批民族旅游特色村。5.打造一批红色文化、抗战文化旅游区。以抗战文化遗址遗迹为依托,重点建设腾冲滇西抗战纪念馆及国殇墓园景区、腾冲和顺艾思奇故居景区、龙陵松山滇西抗战松山战役遗址景区、施甸抗战江防遗址、施甸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景区等5个红色旅游景区,和顺、松山、姚关3个红色旅游小镇,打造隆阳—施甸—龙陵—腾冲“滇西抗战”一条红色旅游线路。6.打造腾密边境旅游线路。借助国家发展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边境旅游实验区和云南打造滇缅国际旅游走廊等契机,加强与缅甸的交流合作,大力发展中缅边境旅游,推动腾冲猴桥沿边跨境旅游合作试点建设,推进边境自驾游、过夜游、纵深游、环线游等线路建设和产品创新,重点打造好中国腾冲—缅甸甘拜地—昔董—密支那边境旅游线路。同时,以缅甸为连接点,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旅游合作,共同开拓旅游客源市场,为孟中印缅旅游圈建设奠定良好基础。2.休闲度假业面向日益旺盛的休闲度假旅游需求,特别要瞄准国内外高消费游客来源地,充分发挥保山良好的生态环境、独特的地质地貌和立体气候条件,以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为带动,加快建设以高黎贡山为重点的世界自然遗产旅游区,打造以腾冲、龙陵邦腊掌、高黎贡山、昌宁田园城市、施甸怒江大峡谷等为重点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以旅游文化城镇为依托的特色休闲街区等,重点打造一批文化内涵丰富、休闲娱乐独特、度假环境舒适的休闲度假区,大力开发面向海外游客和国内中高端游客的休闲度假产品,进一步增强对国内外游客的吸引力。启动建设一批以旅游目的地、高等级公路等为依托的自驾车房车露营地产品,加快开发推进一批低空旅游、水上旅游等新产品。专栏3 休闲度假业建设重点1.推出一批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加快建设腾冲、青华海、昌宁3个旅游型城市综合体;以完善城镇旅游功能、提升综合服务配套为重点,巩固提升原有5个省级旅游特色小镇,积极培育10个旅游小镇。提升天下和顺、滇西抗战纪念馆、永昌文化园、龙陵黄龙玉产业园等旅游产品品质,加大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施甸布朗族文化旅游基地、永子文化产业园、青华海、保山珠宝城、汉营走马古镇等项目建设力度。2.通过创评世界遗产、国家公园、国家A级景区等,打造一批品牌景区。力争到2020年,建成“世界自然遗产高黎贡山”“世界温泉国家公园”“青华海湿地国家公园”3个国家公园。将腾冲62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串点成线,打包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世界级的乡村旅游产品;将南方丝绸古道、滇缅公路、史迪威公路三线合一申报“世界线性文化遗产”。3.建设一批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积极推进腾冲省级旅游度假区争创国家旅游度假区,积极推动龙陵邦腊掌、高黎贡山、昌宁田园城市、施甸怒江大峡谷创建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促进全市休闲度假旅游向国际化、高端化发展。4.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露营地。针对自驾游、家庭游等个性化、品质化、定制化发展趋势,以旅游目的地、高等级公路等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完善滇西7条自驾线路和滇西红色旅游环线旅游标识牌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沿途建设一批观景台、房车营地、自驾车营地、沙滩营地、高山星空营地,满足人们日益旺盛的自驾车房车休闲度假消费需求。5.建设一批特色休闲街区。以旅游文化城镇建设为依托,结合建设打造旅游型城市综合体,突出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和休闲娱乐等特色,重点建设一批文化主题鲜明、旅游内容丰富、休闲环境舒适、功能完善配套的特色休闲街区、休闲广场等,满足人们的城镇休闲度假新需求。3.健康养生业顺应人们越来越注重身心健康、养生养老等消费需求,有效利用全市地热、温泉密集的优势,开发建设以温泉养生、康复疗养为重点,理念创新、设计新颖、设施配套的温泉养生度假产品。充分发挥全市独特的高原体育训练、户外运动和立体气候环境等优势,积极发展极限运动、定向运动、拓展训练、翼装飞行、滑翔伞、热气球、江河漂流等为重点的户外运动产品和时尚体育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全省森林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优势,大力开发以“天然氧吧”“森林康体浴”等为特色的森林康复疗养产品。充分发掘全市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保健特色资源和腾药制药等优势,启动建设一批养老养生、医疗保健旅游项目,开发养老养生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美容保健旅游等新产品,努力将保山打造成云南养生度假、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把健康养生旅游培育成为保山旅游文化产业的新品牌和新亮点。专栏4 健康养生业建设重点1.大力培育温泉养生度假品牌,争取世界温泉和气候养生联合会授予保山“世界温泉公园”称号,将热海温泉、玛御谷温泉小镇、恒益温泉、石头纪温泉、娲女神泉谷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知名品牌,将荷花温泉、蒲缥温泉、邦腊掌温泉、樱花谷温泉、石墙温泉、鸡飞温泉、阿背寨温泉、石瓢温泉、高黎贡山野奢温泉等建成省级知名品牌温泉。培育腾冲高黎贡国际旅游城、云峰山国际养生度假村、高黎贡山全国智能化养老基地、曲石原乡、蒲缥温泉村、契丹温泉小镇、小桥温泉小镇、汉营走马古镇等养老度假品牌。2.推出一批户外运动旅游产品。建设一批户外运动公园和一批连接旅游景区景点、沿江河湖泊、山峰峡谷的自行车道、越野跑道、登山步道、漂流河道,形成以人为本的慢游交通系统。开发一批城市健身绿道、休闲步道、骑行绿道,形成体育旅游休闲集聚区。重点发展登山、徒步、越野跑、垂钓、自行车、定向运动等户外运动新产品。加大体育旅游赛事培育,继续举办并提升史迪威公路汽车拉力赛、南丝路徒步越野赛、沿远征军的足迹、腾冲国际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培育一批体育赛事,打造体育旅游新产品。3.建设一批医疗健康旅游项目。依托优越的气候资源、丰富的温泉产品和民族医药,积极引进国际前沿医疗技术、挖掘民族民间医疗方式,重视医养结合,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基地、特色康复保健理疗中心、特色药膳食疗中心,着力打造以治疗、康复、保健等为重点,以休闲度假为辅助的医疗健康旅游产品和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示范线路产品。4.建设一批健康养老养生旅游项目。充分发挥保山的气候、森林、生态、温泉、中医药等养生度假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健康养生养老、休闲度假旅游,推进气候养生、温泉养生、森林养生、中医养生、体育养生五位一体的康养体系建设,打造云南养生度假、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带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4.特色娱乐业瞄准个性化、时尚化、高端化消费群体市场,积极应用现代高新科技、动漫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等,着力打造健康文明、类型多样、功能完善、参与性强的特色娱乐产品,满足人们日益旺盛的旅游文化消费需求,弥补全市主题游乐不足、旅游文化休闲档次不高的“短板”。引进国外文明健康、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娱乐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新型健康的旅游文化娱乐场所,进一步完善提升城镇、景区、酒店的文化娱乐设施,积极发展多姿多彩的酒吧、茶室、视听、网吧等文化娱乐活动。加快建设一批功能配套、类型多样的旅游文化演艺设施,开发一批具有影响力、参与性和体验性的旅游演艺产品和民族节庆产品,完善提升《梦幻腾冲》旅游演艺新产品。创新旅游节庆活动组织方式,巩固提升保山端阳花市、昌宁千年茶乡文化旅游节、施甸金布朗民俗节等地方传统文化旅游节庆品牌,重点培育高黎贡山百花岭国际观鸟节、高黎贡山音乐节、腾冲花海节、腾冲美食节、腾冲边交会、潞江坝木棉花节、潞江泼水节、保山小粒咖啡节、龙陵龙江稻花鱼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品牌,加快培育“史迪威公路汽车越野赛”“腾冲国际马拉松”“滇缅公路自行车越野赛”“高黎贡山徒步体能赛”“天堂山户外运动大赛”“善洲林场定向运动”等一批旅游文化节事活动,增强旅游文化节事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市场吸引力、民族特色浓郁的旅游文化节事活动品牌。增强旅游文化节事活动的国际性、参与性和体验性,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市场吸引力、民族特色浓郁的旅游文化节事活动品牌。专栏5 特色娱乐业建设重点1.培育打造一批主题游乐园。巩固提升和新建青华海湿地公园、潞江坝水上乐园、腾冲凤凰文旅风情度假区、腾冲启迪冰雪双创小镇、腾冲国际户外运动乐园等一批旅游文化主题公园和游乐园。2.培育打造一批演艺精品名牌。完善提升《梦幻腾冲》旅游演艺新产品,培育保山巍巍松山等一批旅游文化演艺新产品,积极推动旅游度假区、重点景区培育打造一批新的旅游演艺产品和品牌。3.巩固提升一批特色文化旅游活动品牌。巩固提升保山端阳花市、昌宁千年茶乡文化旅游节、施甸金布朗民俗节等地方传统文化旅游节庆品牌,重点培育高黎贡山百花岭国际观鸟节、高黎贡山音乐节、腾冲花海节、腾冲美食节、腾冲边交会、潞江坝木棉花节、潞江泼水节、保山小粒咖啡节、龙陵龙江稻花鱼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品牌。4.培育打造户外运动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登山、徒步、漂流、垂钓、马拉松、自行车、低空飞行等户外运动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一批运动公园、高原户外运动基地和运动步道、骑行绿道、越野跑道、漂流河道等城乡休闲慢生活廊道,重点培育“史迪威公路汽车越野赛”“腾冲国际马拉松”“滇缅公路自行车越野赛”“高黎贡山徒步体能赛”“天堂山户外运动大赛”“善洲林场定向运动”等一批品牌体育赛事,打造云南“户外运动天堂”品牌。5.商品购物业做强做大珠宝产业。依托现有珠宝玉石加工产业基础、南红玛瑙和黄龙玉产地优势,挖掘珠宝玉石文化内涵,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重点支持好树明玉雕、万福珠宝等珠宝企业的创意升级;强化宣传策划,将保山建设成云南重要的珠宝玉石集散加工中心,打响腾越翡翠、黄龙玉、南红玛瑙品牌。积极组织企业和雕刻大师参加“天工奖”“神工奖”等国家级赛事和各省主办的珠宝玉石展,扩大保山珠宝品牌的影响力。继续办好中国腾冲翡翠博览会、龙陵黄龙玉公盘交易等会展。加大珠宝市场的规范整治工作力度,发挥好职能部门和珠宝协会的作用,重点开展腾冲翡翠交易市场、龙陵黄龙玉交易市场、隆阳区南红玛瑙市场整治,培育一批信誉好、知名度高的珠宝交易市场。加大珠宝配套服务行业的研究和培植。大力发展高端珠宝个性化服务、珠宝镶嵌、仓储服务、鉴定服务、珠宝配饰等行业发展。壮大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群。稳步开发永子、地质、抗战、侨乡、珠宝5大文化资源,加快产业化进程,形成以腾越翡翠、龙陵黄龙玉、隆阳南红玛瑙为主要内容的珠宝玉石文化产业群,以抗战文化为核心的腾冲、龙陵抗战文化产业群,以刺绣、火山石工艺、特色木制品等生产加工为主题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群。将“金、木、土、石、布”作为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重点,坚持传承、保护、利用并重,促进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代元素相结合,创新保山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品牌,重点发展土陶、永子、藤编等民族民间工艺品,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效益的民族民间工艺品示范村,新增3户年产值在千万元以上的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企业,建设5个“工艺产品一条街”;打造特色鲜明的保山民族民间工艺品聚集区。探索建设保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合作社,实施非遗项目包装推介、投资建设、市场对接、产品研发,打造非遗产业性转化平台。加大农村文化产业群体扶持指导力度,引导刺绣、土陶、竹编等农村传统文化产业与科技、高原特色农业、金融业的融合,以举办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等为平台,提升农村文化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专栏6 商品购物业建设重点1.做强珠宝产业。充分发挥现有珠宝玉石加工产业基础、南红玛瑙和黄龙玉产地优势,挖掘珠宝玉石文化内涵,加快腾冲申报“中国琥珀之城”及“中国琥珀之都”称号的工作进度,加大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重点支持好树明玉雕、万福珠宝等珠宝企业的创意升级,建设好腾冲国际琥珀交易中心项目,将保山建设成云南重要的珠宝玉石集散加工中心,打响腾越翡翠、琥珀、黄龙玉、南红玛瑙品牌。2.打造以刺绣、火山石工艺、特色木制品等生产加工为主题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群,重点发展土陶、永子、藤编等民族民间工艺品。6.餐饮住宿业以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为目标,以打造“绿色、生态、环保、健康”的餐饮品牌为重点,深入挖掘民族风味和地方小吃,积极开发绿色健康的食品饮品,构建由原材料生产、策划传播、实体销售、配送经营、网点分销等多业态组成的餐饮业链条,形成高中低档相结合的旅游餐饮体系,推动餐饮品牌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推进餐饮服务与国际接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在重点城镇和旅游文化区建设特色餐饮街区,形成品牌化、多样化的餐饮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餐饮消费需求。以度假型、商务型和经济型酒店为重点,以民居客栈、家庭旅馆、休闲农庄等为补充,大力推行品牌化管理、连锁化经营、人性化服务和标准化发展,加大星级住宿设施评定力度,推进绿色饭店的申报、创建和评审,形成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旅游住宿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住宿能力和服务水平。专栏7 餐饮住宿业建设重点1.打造一批“保山舌尖上的美食”品牌。深入发掘保山地方特色餐饮文化资源,重点打造永昌府宴、腾冲火山热海宴、永昌火瓢、火烧肉等一批高端风味名菜,打造“隆阳美食”“腾冲美食”“施甸美食”“昌宁美食”“龙陵小吃”“马帮菜”等一批独特的美味佳肴。鼓励支持餐饮老字号、特色餐饮企业面向市场消费需求,在传承民族烹饪技艺和方法基础上,大胆创意创新餐饮产品,培育特色餐饮品牌,着力打造一批餐饮名店和餐饮名企。2.积极引进国际知名酒店品牌。以全球化的视野,面向国内外旅游住宿消费市场,加大国际品牌酒店、连锁酒店和管理公司引进力度,着力打造丰富多样并与国际接轨的住宿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高端化的住宿消费需求。3.打造一批特色乡村住宿品牌。紧密结合旅游文化扶贫脱贫,按照“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引导乡村居民大力发展乡村度假酒店、特色客栈、养生休闲山庄、私人定制农庄、农家乐联盟和家庭旅馆等多类型、多层次的乡村休闲度假设施,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住宿品牌,带动贫困地区和群众脱贫致富。围绕6大主导产业,针对现代旅游文化个性化、品质化、时尚化、高端化市场消费需求,开发培育生态游览、休闲度假、养老养生、医疗健康、露营自驾、户外运动、低空旅游、边境跨境旅游等旅游文化产品,构建高端旅游产品体系,亮出保山独特的“生态、健康、时尚”旅游文化特色品牌,进一步提高旅游过程的独特性、体验性、功能性和品质性,全面提升保山旅游文化知名度、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二)做大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发展载体1.做大市场主体积极培育一批旅游文化龙头企业。利用好各级旅游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知名品牌大企业集团,参与全市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和产业整合,形成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打造具有较强跨界整合能力、综合带动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旅游文化企业“航空母舰”和品牌企业。积极支持市内旅游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和重组,做大做强一批综合型龙头旅游文化企业,做精做优一批专业骨干旅游文化企业,做特做活一批中小型特色旅游文化企业,增强全市旅游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专栏8 做大市场主体的重点重点培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恒益东山休闲度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柏联和顺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怒江大峡谷旅游开发公司、保山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腾冲树明玉雕有限责任公司、腾冲万福珠宝、腾冲市腾越园角工艺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松山大遗址管理有限公司等一批旅游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力争打造出5个产值上千万元的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梦幻腾冲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旅游文化演艺企业和团体。2.建设产业集群以具有优势资源的区域或城镇为依托,以旅游文化产品为龙头,以主导产业为支撑,以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为带动,积极吸引资金、技术、人才、企业及有关产业集聚融合,重点建设一批具有旅游独特化、文化多元化、消费低碳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现代化的旅游文化产业集群区,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旺盛的多样化、时尚化旅游文化消费需求。重点实施保山中心城区“珠宝之都”项目建设,以珠宝文化和珠宝艺术为特色,以南红玛瑙为核心内容,整合翡翠、黄龙玉等优势珠宝资源,建设特色酒店、文化街、商业街、品质住宅区、专业卖场、休闲娱乐、文化创意等集珠宝展示、交易、设计、培训、鉴定及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珠宝文化园区。不断完善龙陵黄龙玉文化产业园区功能布局,将龙陵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黄龙玉原料公盘交易、加工销售、成品销售地。建设腾冲市文化产业创意园,推进腾冲影视基地、腾越文化博览园、腾冲非遗产业园、腾冲文博交易市场、高黎贡手工造纸艺术创意园等园内项目建设,使该园区成为综合性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腾冲琥珀文化园区,力争使该园区成为全国最大的滇缅琥珀交易市场。发挥好园区的集聚功能,引进一批全国知名品牌企业落户各园区,使园区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航母。专栏9 产业集群建设重点1.建设一批旅游文化产业集群区。按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打造“1小时”旅游文化经济圈的原则,重点建设隆阳、腾冲、施甸、龙陵、昌宁、潞江坝旅游文化产业集群区等。2.建设一批旅游文化产业创意园区。包括保山珠宝文化园区、隆阳永子文化产业园区、龙陵黄龙玉文化产业园区、腾冲文化产业创意园、腾冲琥珀文化园区等。3.发展特色城镇充分发挥与合理利用保山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古镇和传统村落等资源优势,在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发掘修复文化遗址遗迹,改善生态文化环境基础上,加快建设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的旅游文化名城、旅游小镇、旅游文化古村落等,鼓励支持各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建设提升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传习中心,完善各类历史文化博物馆、展览馆、乡土文化展示室的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为打造知名度高、吸引力强、内容丰富的旅游文化产品奠定坚实基础。专栏10 特色城镇建设发展重点1.建设发展一批旅游文化名城。以历史文化名城和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基础上,重点建设发展腾冲、隆阳旅游文化名城。2.建设发展一批旅游文化名镇。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古镇为依托,重点建设和顺古镇、保山永子围棋小镇(板桥镇)、高黎贡山摄影小镇(潞江镇)、善洲小镇(姚关镇)、施甸摆榔金布朗风情小镇(摆榔乡)、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北海乡)、腾冲银杏小镇(固东镇)、腾冲启迪冰雪双创小镇(腾越镇)、昌宁红茶小镇(田园镇)、汉营走马汉服小镇(永盛街道)、龙陵松山小镇(腊勐镇)、隆阳丝路盛景商旅小镇(辛街乡)、蒲缥花果小镇(蒲缥镇)、腾冲康养小镇(腾越镇)、龙陵石斛小镇(龙山镇)、阿背寨小镇(漭水镇)等一批特色小镇。3.建设发展一批旅游文化古村落。加强全市102个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优选开发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村落保护完好、交通道路便捷的传统村落,着力打造成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旅游文化古村落,丰富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系列。(三)做实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1.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五网”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与国内外接轨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交通网、旅游服务网和旅游互联网。到2020年,力争实现市内县县通高速路总里程达400公里、乡乡通二级路达80%以上,争取推动一批连接旅游景区、旅游城镇、旅游特色村的旅游专线公路建设,实现从机场、车站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创新完善快行慢游的自驾车、自行车、徒步游服务体系,建成全市多点互通旅游交通网。整合保山、腾冲两个机场资源,提升两个机场通航能力,推进“两场一站”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核算,完善两个机场“空巴通”空地联运机制;“十三五”期间争取新开通国内航线30条以上,开通国际航线2条以上。专栏11 交通基础建设重点1.推进保山、腾冲两个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两个机场改扩建工程,提升保山、腾冲两个机场通航能力,建设2—3个通用机场和直升机场,开通市内旅游环飞航线。2.加快推进全市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建成以高等级公路为主干的旅游公路运输网络,推进一批旅游专线公路、旅游景区连接环路、断头路建设。3.积极推进澜沧江航运设施、沿江码头建设。4.积极推进旅游城市慢行绿道、慢行核心区及大众休闲广场建设等。2.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国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契机,完善旅游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保山机场、保山客运中心、潞江坝服务区、保腾高速腾冲主入口、腾冲机场等10个游客服务中心。启动大保、保腾、保龙高速公路、滇缅公路、老保腾路、六曼路等9条交通主干线和自驾旅游线路的旅游标识牌建设,大幅度提升全市旅游标识信息公共服务功能,加大自驾车、房车营地、露营地建设。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十三五”期间,在全市主要旅游城市和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主要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沿线,新建和改建285座旅游厕所。积极推进旅游城市慢行绿道、自行车绿道建设,增加绿地公园、休闲广场等公共休闲空间的供给,加快建设隆阳区青华海休闲绿道、东河滨水景观带、腾冲界头花海慢城和昌宁天堂山生态慢游系统,规划建设大西山游步道、怒江风情绿色慢道走廊、施甸野鸭湖慢游圈。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成免费风景骑(步、登)游休闲慢生活廊道200公里,新增城市休闲公园、绿地200公顷。专栏12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1.在旅游重点县(市、区)、旅游区、旅游小镇建设5个旅游咨询服务中心。2.在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旅游交通环线新建和改造提升10个游客休息站点。3.在重点旅游区、国家公园、旅游度假区、旅游城镇等建设10个房车自驾车营地和20个旅游停车场。4.新建和改造提升285座旅游厕所。5.建设一批无障碍旅游设施,完善提升主要交通干道、交通节点、旅游城镇、特色旅游村、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公共标识系统。3.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旅游+互联网”融合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推动全市旅游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变革管理效能提升和服务质量提高,进一步增强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全市旅游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水平。建设全市旅游大数据中心。加快旅游大数据中心标准体系、信息资源库、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备份系统、中心机房及配套设备建议,全面汇聚旅游行业信息和服务信息,实现旅游有关领域、体系和各业态单位数据的集中统一采集、存储和处理,形成相互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共享和查询,以及与国家、全省旅游等旅游大数据交换,为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数据信息支撑。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以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数字化旅游城市、智能化景区和旅游饭店为重点的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饭店、智慧旅游乡村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在机场、车站、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店、游客集散中心等主要旅游场所提供PC、平板、触控屏幕等旅游信息互动终端,使旅游者更方便的接入和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在线互动。加大旅游公共信息的采集和运用,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以全市旅游大数据中心为依托,依据大数据整理分析,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构建跨区域、跨平台、跨网络、跨终端的旅游目的地网络营销体系,建立广播、电视、短信、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精准营销,提高公众对保山旅游的认知度,提高保山旅游目的地营销推广效果,引导和激发市场消费需求。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进一步创新现代科技运用机制和强化鼓励政策,实施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积极推动“旅游+互联网”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紧密结合,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创新创业。积极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旅游+互联网”创客园区和示范企业。4.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重点旅游区低碳示范建设按照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构建体制健全、机制合理、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址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文化和特有地方戏、剧种等文化资源的保护,积极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旅游文化经营和服务。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设施景观化、垃圾无害化、污水零排放”的原则进行旅游文化项目建设,扩大旅游循环经济试点,开展绿色环保活动,对生态脆弱的重要旅游文化区、景区景点实行游客容量控制和环境监测制度等。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宣贯力度,实施城镇、乡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引导当地群众建设美丽家园,引导农村居民养成整洁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推进旅游文化城市慢行绿道、慢行核心区及大众休闲广场建设,营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城乡旅游文化环境,为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奠定更加良好的资源环境支撑条件。推进重点旅游区的低碳示范建设。围绕腾冲火山热海旅游区、龙江田园风光休闲旅游区、高黎贡山—潞江坝生态旅游区、天堂山—澜沧江自然山水旅游区4大重点旅游景区,开展特色低碳旅游示范区建设,利用景区内各特色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景点之间的联系,合理规划和布局区域内的行车线路,提高景区内行车效率,降低能耗,同时开展景区观光旅游车的替换工作,逐步将景区内的汽油车替换为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优先在腾冲火山热海旅游区、龙江田园风光休闲旅游区两个交通基础较好的景区实行;开展景区合同能源管理,加强各景区的能耗统计,依托上述重点景区自然生态基础优势特点,推进景区硬件设施低能耗、低污染发展,同时通过布局光伏能源设施,实现景区能源使用的清洁化改造,打造真正的低碳旅游示范区,优先在高黎贡山—潞江坝生态旅游区、天堂山—澜沧江自然山水旅游区实施。发展乡村低碳生态旅游。依托保山市优势的农业资源和乡村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与一、二产相结合的乡村低碳生态旅游,将农业发展与休闲、旅游结合起来,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打破一、二、三产业的界限,通过“一条龙”式的乡村旅游服务,“简单住”“简单行”“简单吃”的低碳旅游方式,实现居民高碳旅游方式向低碳旅游方式的转变,逐步提高低碳乡村低碳生态旅游在保山市整个旅游业中的占比,同时支持鼓励建设星级农家乐,带动庄园经济,发展集传统观光、生态养生、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保山市乡村低碳旅游名片。开发低碳旅游项目。依托保山市“一市百泉”“珠宝之都”“休闲之都”三张生态名片,大力推进精品旅游项目建设,实施“一市百泉”工程,通过设计回归自然的以养生为主的简约温泉旅游方式,实现在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小的基础上进行低碳旅游发展;开展南红玛瑙、黄龙玉、翡翠为主的3个特色珠宝集散地和20个特色旅游休闲小镇建设,依托珠宝及休闲小镇资源,设计和规划一批精品低碳旅游路线,实现在发展精品旅游项目的同时,降低整个旅游线路的能耗、物耗以及污染排放,通过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科学引导旅游方式,实现低碳发展。专栏13 资源环境保护重点和整治工程1.实施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维修,加强对珍贵文物的日常巡查制度建设,推进珍贵文物修复规范化和常态化,及时抢救修复濒危珍贵文物,优先保护材质脆弱珍贵文物,分类推进珍贵文物保护修复,提升文物修复人员的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等。2.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及传承基地、传习馆(所)建设。3.实施城镇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改善旅游文化城镇建筑立面景观,清理和规范各类路牌、店牌、广告牌设置,完善城镇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建设提升城市休闲公园,新增绿地面积,营造生态文化景观;加大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在游客集中的区域增设环卫设施,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确保卫生环境干净整洁。4.实施乡村环境整治工程。重点整治村庄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类管线,尽量入地和整洁;清理村庄道路沿线、公共场所、小景区等可视范围内暴露的垃圾杂物、污染水体、围园篱笆、柴草粪肥等;拆除有碍景观的破旧建筑和违章建筑,加强乡村厕所、标识标牌、休憩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5.实施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加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旅游专线和景区连接道路的生态建设和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提高交通沿线休息站点、旅游厕所接待能力和清洁水平,规范设置交通标识和公路广告牌,及时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等进行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四)做深消费市场,加强开放营销推广1.强化精准营销加快建立“政府、企业、媒体、中介”四位一体的宣传营销体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为基础,以现代立体化宣传媒介为手段,加大整合营销力度,创新旅游宣传的方法模式,扩大旅游营销的市场半径,逐步实现旅游宣传推广的专业化、市场化、高效化和销售渠道的多元化。进一步巩固传统客源市场,拓展新兴客源市场,培育潜在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规范发展出境旅游。支持、指导旅游企业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形成一批适应不同旅游消费需求的特色旅游产品和服务项目,促进旅游服务特色化和精细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核心竞争力,不断培育新的市场增长点,扩大旅游客源市场空间。加强与直航城市和重点客源地之间的信息对接,增强双向互动式交流,提高游客满意度。2.强化航空旅游大力发展航空旅游,结合重点开发的旅游客源市场,多渠道引进更多的航空公司,开通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直航和经停昆明抵达保山、腾冲,以及与省内旅游热点州(市)环飞的航班航线,在市场培育初期采取定额补贴、差额补贴、新辟航班航线减免机场起降费用等多种方式,对实体航班进行扶持,“十三五”期间争取保山、腾冲两机场新开国内航线30条以上,开通国际航线2条以上,逐步优化保山航线网络。积极探索“航空公司+旅行社+政府”的航线运营和市场开发模式,与有实力的旅行社开展合作,降低航空旅游成本,加强航空旅游精准营销,包装推出多条以“秘境滇西”和“腾冲+”省内环飞为重点的航空旅游精品线路,策划开展系列宣传营销活动,到重点直航城市开设旅游形象店、专卖店,努力提高航空游客赴保比重,确保开辟一条巩固一条。完善保山、腾冲两场一体化管理和空地联运产品“空巴通”,积极发展通用航空。3.强化区域合作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区域旅游合作,与周边地区及海内外主要客源市场的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资源共享、市场互融、信息互通、要素流动、务实高效、互利互惠”的合作体系和机制,推进无障碍旅游。加快与德宏、怒江的区域旅游一体化合作,以旅游重大重点项目为核心,共同构建多元化、集群化发展的区域整体开发模式,培育旅游新产品和新线路,开展联合宣传营销,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旅游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七彩云南,秘境滇西”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吸引更多游客往滇西聚集。结合滇沪合作、滇粤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在市场开发、项目建设、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积极融入滇黔桂、滇黔渝和滇川藏旅游合作,深化旅游合作领域,提高旅游合作成效。借助国家发展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边境旅游实验区和云南打造滇缅国际旅游走廊等契机,加强与缅甸的交流合作,大力发展中缅边境旅游,推动腾冲猴桥沿边跨境旅游合作试点建设,推进边境自驾游、过夜游、纵深游、环线游等线路建设和产品创新,强化边境旅游支撑能力建设。同时,以缅甸为连接点,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旅游合作,共同开拓旅游客源市场,为孟中印缅旅游圈建设奠定良好基础。4.拓展消费空间以高端旅游文化产品和精品名牌为依托,积极开展旅游文化消费试点,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旅游文化消费模式,总结试点成功经验,优化旅游文化消费环境,不断拓展旅游文化消费领域和空间,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专项旅游文化消费群体,提高休闲度假、特色旅游文化消费市场的比重。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休闲度假消费市场比重达到30%—40%,特色旅游文化消费市场比重达到20%—30%,游客人均消费达到1300元以上,把旅游文化产业培育成全市经济的增长点,进一步增强旅游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五)做优服务质量,提高综合服务水平1.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旅游文化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涵盖旅游文化服务各要素、各方面的标准体系,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标力度,推进服务标准化,强化服务精细化,突出服务定制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们日益旺盛的个性化、品质化、时尚化、高端化旅游文化消费需求。加快沿边交通基础设施、口岸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简化出入境手续,打造无障碍跨境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提升跨境旅游通达通行条件,增强全市旅游文化的国际吸引力与核心竞争力。2.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旅游文化市场秩序,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旅游文化要素的合理流动。探索建立全市旅游文化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制定联动执法、限时办结、督办问责等工作制度,形成统一指挥、综合调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旅游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探索建设全市旅游文化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广使用旅游团队电子名单表、电子合同和电子行程单,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旅游团队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游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完善游客评价机制,加强对旅游文化服务质量的监测和管控。建立健全旅游文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推行大众评价和社会监督,形成优胜劣汰的引导机制,为建立安全、规范、有序、健康的旅游文化市场秩序提供保障。3.加大市场综合整治力度针对全市旅游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化旅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的市场监管和市场整治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旅游文化市场环境。坚持统筹市场供需两端整治,大力整顿旅游文化供给市场秩序,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完善重大案件审查制度、投诉高效处置机制、旅游文化商品信誉担保理赔机制和售后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无障碍旅游;加强对旅游文化需求市场引导,通过发布主要旅游文化产品、线路成本价格,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和文明旅游,为旅游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强化旅游文化安全监管,强化旅游警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工作等。4.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旅游文化领域信用建设,完善旅游文化行业诚信体系。加强旅游文化诚信宣传教育,公布旅游文化诚信典型事例,评选表彰旅游文化诚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促进旅游文化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建立旅游文化诚信公示制度,通过统一的监管平台,公布诚信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和资质等级等,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旅游失信行为记录”。健全旅游文化诚信经营服务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和失信惩戒淘汰制度等,构建旅游文化诚信记录、评价、激励、惩罚、信息发布的旅游文化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和诚信服务引导机制。建立旅游文化服务质量等级的晋级、降级、退出的优胜劣汰机制,对服务质量优、诚信服务好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给予晋级和表彰;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游客权益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建立和实行一票否决制,降级和退出旅游文化市场等。5.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完善高、中、初级相结合的国民旅游文化教育体系,继续办好旅游文化高等学历和中高级职业教育,加强人才的教育培养,提高全市旅游文化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建设旅游文化人才培训基地,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和内容,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旅游文化人才数据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积极构建新型旅游文化智库,促进旅游文化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不断提升策划规划和文化创意创作水平。五、政策支持(一)财政支持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撬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文化企业,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产业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保政发〔2016〕33号)要求给予支持,重点扶持旅游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化产品打造和品牌培育、人才培养等。(二)金融支持政策创新产业发展投入模式,通过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并撬动金融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市级财政继续安排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安排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足用好用活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财税政策支持,依法减免旅游文化项目公共服务产品税费等。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并有效整合,积极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前景好、特色浓、影响大、带动强的旅游文化龙头企业。运用PPP投融资模式、融资租赁、信托等融资工具创新合作方式,支持、指导有条件的旅游文化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实施“以奖代补”,从市级旅游、文化发展资金中对批准创建的项目对口给予补助,对新获评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公园的,奖励创建主体50万元;对新获评4A级景区的,奖励创建主体20万元;对新建实体型文化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对新纳**网直报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在项目扶持上优先考虑;对挂牌上市(含新三板)的旅游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三)优化配套政策由各县(市、区)优先安排文化产业项目用地,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文化企业入驻园区用地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解决文化产业发展用地的瓶颈问题。给予新建文化园区政策投入扶持,对新实施的文化园区建设,市级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在各县(市、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在年度土地供应中明确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用地规模。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实行旅游用地分类管理,鼓励多种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厕所、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等项目的用地支持。(四)加大招商引资坚持“政府引导支持,企业投资经营、民众放心消费、参与各方受益”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3个万亩工程” “3个国家公园”等重大项目的包装实施为目标,做到规划认证一批、开发包装一批、宣传推介一批、洽谈签约一批、落地实施一批,争取一批项目进入省级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支持好腾冲影视基地、腾越文化博览园、腾冲非遗产业园、龙陵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昌宁天堂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等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五)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旅游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旅游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旅游文化重大重点项目库,编制好项目建设规划,并注重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划紧密衔接,实行重大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制度,具备条件的及时纳入市级推进名录,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调整。发挥“保山市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的智囊作用,完善专家委员会咨询指导制度,协助研究解读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市场分析,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级相关挂钩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旅游文化产业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发展委、市文产办,负责研究和协调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各园区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及开展具体工作。(二)统筹协调推进坚持一盘棋的思想,实行“党政齐抓、部门统筹、上下联动、属地负责”的领导体制,有关部门建立“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领导有力、统筹有方、组织有序、推进有效。各级政府要把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列入重大事项予以重点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推进、协调落实。完善旅游文化门类扶持政策机制,鼓励支持新兴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和与有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健全旅游文化产业增加值、企业联网直报、产业税收等统计工作制度和指标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提供精准决策参考。(三)优化发展环境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好国家、省级和地方各类标准、规范,加快旅游文化产业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关于扶持旅游文化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重点落实好省级文化产业园区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加快旅游文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文化产业电商建设,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高效服务。(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旅游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对推进旅游文产业发展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查处问责。保山市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市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意见》(云政办发〔2016〕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发展为引领,以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和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为依托,以推进产业脱贫为切入点,实施精准旅游扶贫工程,推进分类旅游扶贫开发,完善旅游扶贫支撑体系,健全旅游扶贫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重要贡献。(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完成1个旅游扶贫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50个示范村建设,培育100户乡村旅游示范户;乡村旅游接待游客总人数突破800万人次,乡村旅游总收入突破9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4%、21%以上;乡村旅游总就业人数达到10万以上;累计带动3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三)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各级政府对旅游扶贫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业主体、社会组织等采取多种方式帮扶贫困地区,形成多层次、多方面协同推进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新格局。——调动群众,激发活力。以旅游扶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发展旅游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旅游扶贫开发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深度融合,强化现代科技、互联网应用和人才支撑,创新旅游扶贫开发模式,提高旅游扶贫综合带动效应。——因地制宜,精准扶贫。结合各地乡村实际,以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形成连点成线、以线带片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提高旅游扶贫成效,带动贫困户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坚持旅游开发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倡导低碳旅游和文明旅游,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二、主要任务(一)加快乡村旅游开发建设。以旅游扶贫开发为抓手,实施全域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小镇、旅游农庄、旅游特色村、民族特色村寨及乡村旅游点,积极开发田园风光、农业休闲、温泉康养、传统村落、民俗文化、农特产品生产加工等多类型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中国最美乡村民宿——和顺民宿”“中国最美乡村——银杏村”“国际观鸟胜地——百花岭”“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坡脚村”四个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发展一批要素集合、产业集聚、旅游特色鲜明的精品旅游农庄和都市农庄,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和提升旅游附加值。积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发展,重点打造“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艺”,配套完善旅游服务设施体系。围绕自助自驾游、研学旅游、康体健身、养生养老、露营休闲等旅游市场新需求,采取景区带动、项目带动、扶持示范带动、“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良性互动发展。(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民宗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二)创新旅游扶贫开发模式。把旅游发展与带动贫困地区和群众脱贫致富紧密结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通过城镇依托型、景区带动型、民族特色型、历史文化型、产业融合型、生态环境型、易地搬迁型、交通拉动型、科技助推型等不同类型的旅游扶贫开发模式,重点建设1-2个旅游功能完备、文化特色明显、通达条件便捷、公共服务完善、卫生环境整洁、市场吸引力强、扶贫带动效果好的旅游扶贫示范县;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景观好、文化特色浓、街区有特色、产业有支撑、旅游全域化、服务品质化、扶贫带动强的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加快建设一批自然景观优、乡村环境美、文化特色浓、市场前景好、扶贫带动强、乡风文明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扶贫村和美丽乡村,有效带动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民宗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三)加大精准旅游扶贫力度。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大局,聚焦全市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区)以及世居少数民族和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综合考虑资源品质、区域交通情况、邻近地区贫困人口规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贫困乡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引导、指导有条件的搬迁群众参与乡村旅游,加强服务技能培训,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就业。积极探索贫困农户以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发展旅游商品加工、出售农副土特产品、资产入股分红、旅游信息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旅游脱贫,提高精准旅游扶贫成效。大力推进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促进旅游规划单位一对一帮助贫困村编制旅游规划,指导和推动乡村旅游建设发展。结合各级各部门对口帮扶贫困村行动,因地制宜地支持和促进贫困村旅游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发达地区对口帮扶的积极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贫困乡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发展委、金融办、扶贫办配合)(四)加强基础与公共设施建设。以加快推进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为契机,以特色小镇创建为载体和抓手,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和旅游扶贫村的交通通达条件,硬化路面、提升等级,优化路网和公共交通。加快推进旅游扶贫村农网改造升级,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结合各地农田水利建设,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水景观和水生态环境,提高旅游扶贫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合格率,构建旅游扶贫村特色水生态水景观体系和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旅游扶贫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支持重点乡村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重点旅游扶贫县城市慢行绿道、自行车道及大众休闲广场建设,旅游扶贫乡镇和旅游扶贫村的公众休闲区建设,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切实改善乡容村貌。(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五)积极打造智慧旅游乡村。依托云南“宽带乡村”工程,开展“互联网+扶贫+旅游”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和群众的互联网、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提高贫困群众应用互联网开展网络旅游促销、电子商务的能力和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旅游预订系统、自驾旅游攻略、智能导游等,实现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和支付功能。加快信息技术在乡村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企业管理和乡村公共服务管理中的应用,借助全省公共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乡村旅游信息化服务体系。(市工业信息化委、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发展委、扶贫办,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中国联通保山分公司、中国移动保山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六)加强乡村旅游营销推广。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自媒体力量,结合传统旅游营销方式,培育乡村旅游新卖点,加大乡村旅游营销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媒体、企业、中介“四位一体”的营销推广体系,完善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实现乡村旅游营销推广的专业化、市场化和高效化。各级旅游部门要指导好乡村旅游产品的策划、组织和包装,把乡村旅游营销纳入整体旅游营销计划,抓好产品宣传促销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实施乡村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举办系列旅游节庆、赛事等活动,通过微信、微博、微电影和媒体专栏专题等多种方式,打造品牌形象,提高在线营销能力,提升乡村旅游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旅游发展委、扶贫办、新闻办、广播电视台,保山日报社配合)(七)提升乡村旅游质量和水平。以美丽乡村和旅游特色村建设为依托,引导和支持旅游扶贫村发展一批特色农庄、精品客栈、休闲庭院、农家乐等,推动包括生态观光、果园游览、休闲农业、温泉养生、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等复合型乡村旅游产品发展,拓展乡村旅游资源开发领域、空间和层级,提升全市乡村旅游质量和水平。加强乡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构建商贸物流体系,优化刷卡消费环境,提升网络通信水平,开发销售特色农产品和特色手工艺品,不断提高乡村旅游综合接待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旅游扶贫村经营户诚信经营,旅游服务人员诚信服务,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营造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乡村旅游环境和氛围。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旅游企业培育建设一批高端精品乡村旅游项目向省内外推介,把高端精品乡村旅游打造成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又一个新亮点。(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三、政策支持(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资金,投入旅游扶贫开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市直有关部门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外,每年应统筹整合安排相应资金用于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旅游特色村、民族特色村、旅游小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安排项目、资金要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倾斜,并整合本地专项扶贫资金、有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等,统筹集中使用,有关项目资金要向旅游扶贫村和旅游扶贫示范户倾斜。(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民宗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二)加大金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旅游扶贫农户、乡村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并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给予费率优惠。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结合当地条件,加大面向农户的小额贷款和中小旅游企业贷款的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完善信贷管理办法,简化贷款手续,推行动产抵押、权益抵押、林权抵押、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和旅游门票权质押等担保形式,方便农户和企业获得贷款,扩大融资规模,推进乡村旅游建设发展。(市金融办牵头;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保山分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三)加大土地政策倾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旅游用地政策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修编政策,加大对乡村旅游建设、旅游扶贫开发项目的土地政策支持,保障乡村旅游建设用地供给。创新乡村旅游用地方式,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与耕地保护相结合,科学合理使用未利用地进行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要向乡村旅游建设、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倾斜。乡村旅游建设、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必须遵循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坚决杜绝圈地、囤地和闲置浪费土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旅游发展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四)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各县(市、区),各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等政策,对旅游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等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投资乡村旅游开发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鼓励支持农民集资入股或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旅游投资和开发建设。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旅游企业,按照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更好地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性作用,调动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扶贫开发和乡村旅游建设。(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组织、筹划、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全市旅游扶贫工作方案或计划,督促检查有关方针政策和方案计划的落实。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工作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开发布局、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具体措施,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发展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二)明确任务分工。交通运输及发展改革部门要紧密配合全市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支持乡村旅游扶贫村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周边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发展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旅游扶贫村的规划引导、开发建设、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和市场监管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统筹利用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旅游扶贫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群众参与乡村旅游扶贫开发项目。民宗、文产部门负责民族文化特色村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发掘、文化旅游节庆和赛事活动举办等。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指导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旅游扶贫村的开发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特色景观村镇、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环保执法,指导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旅游扶贫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协调乡村特色农产品开发,扶持旅游农业庄园建设,指导休闲农业发展及观光体验、教育展示等设施建设。林业部门负责指导乡村周边景区生态保护与开发,指导乡村打造旅游精品景区景点。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建设的支持力度。(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民宗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文产办、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三)加强规划引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强化乡村旅游扶贫规划的引领作用,从本级财政或脱贫专项资金中安排相应的旅游扶贫规划编制经费,加快推进旅游扶贫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要坚持依法规划、科学规划和民主规划,以创新的思路、举措和模式全面谋划旅游扶贫工作,加强旅游扶贫规划与“十三五”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坚持“一张蓝图搞建设”,注重规划的科学性、特色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旅游扶贫规划的编制水平,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加大规划执行力度,提高规划实施水平。(市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林业局、旅游发展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四)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环境、接待设施和设备、接待服务和经营活动等的规范化管理。实施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建立健全乡村旅游统计体系,提高科学统计水平。鼓励各地成立乡村旅游经营者协会或联盟,强化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市旅游发展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省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组织实施有关评定工作,建立健全乡村旅游诚信经营服务制度、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各级公安、物价、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物价、市场秩序、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完善乡村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建立健全乡村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金融、保险部门要开展乡村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办、扶贫办配合)(五)培养专门人才。加强对乡村干部和项目业主的乡村旅游开发、经营管理、宣传促销等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开展对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旅游扶贫示范户和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各级教育部门的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加大对乡村旅游人才培养的智力支持。鼓励各级旅游规划单位提供公益性旅游开发咨询服务和结对帮扶,鼓励专业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参与乡村风貌设计、乡村规划和建筑设计等工作。开展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引导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市旅游发展委牵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六)完善监督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把加快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要跟踪分析旅游扶贫示范乡镇、旅游扶贫村的建设情况和旅游扶贫示范户的发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成绩,及时整改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坚决打赢全市旅游脱贫攻坚战。(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31日
云南
2018-09-19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精神,实施《葫芦岛市“一带五基地”建设框架方案(2018-2020年)》,结合《葫芦岛市科技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计划。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1-10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8〕1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和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8〕79号),为抓好贯彻落实,对照部门职责,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遵义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遵义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魏树旺市长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第三季度对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 (2)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2018年再取消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 (3)2018年在全市启动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市审改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负责) 2.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明年上半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遵义支行、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至8.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取消企业银行开户行政许可试点及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工作。(人民银行遵义支行负责) 3. 2018年要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编委办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在全市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市审改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试点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2018年底前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 5.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证时间从平均22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9个工作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2019年以玩具产品为试点,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推动以产品用途、使用环境、消费人群和原材料特性等技术法规式定性描述取代产品列举方式定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范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7.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8.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五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试点地区实现对接。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区域评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缩项目报建审批时间。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执行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五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2019年健全相关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2)2018年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财政局负责) 10.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 主要措施: 2018年修订形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2019年建立实时和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 11.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五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遵义海关负责) 主要措施: (1)推进海关、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2018年底前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实现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五年内压缩一半。(遵义海关负责) (2)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相关区域。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2018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70%,力争2019年底前达100%,2020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遵义海关负责) 12.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主要措施: (1)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2)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2018年底前在全国实现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市税务局负责) 13.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坚决查处偷逃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对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开曝光。(市税务局、市公安局、遵义海关、人民银行遵义支行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多轮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市税务局、市公安局、遵义海关、人民银行遵义支行负责) (2)2018年,认真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有关工作,待《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正式生效实施后在全市抓好落实。(市税务局负责) 14.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成国家、省、市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目标任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负责) (4)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2018年对住建、交通、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5.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各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市审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16.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遵义支行、遵义银监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等,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负责) (2)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确保2018年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上升,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人民银行遵义支行、市金融办、遵义银监分局负责) (3)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人民银行遵义支行、市金融办、遵义银监分局负责) (4)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2018年流量资费实现下降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市大数据办负责)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17.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五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2018年底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统一,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监管向全执法领域拓展,2018年底前实现100%随机选择布控,年内随机选取的常规稽查对象数占比不低于80%。(遵义海关负责) (3)完善信用体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遵义支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8.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生态环境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19.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通过分类梳理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市大数据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2)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查处一批CCC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CCC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等。(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4)2018年底前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积极配合国家、省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0.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2018年底前完成30个以上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1.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地区负责) 主要措施: (1)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2018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配合国家、省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22.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鼓励支持快递业创新和健康发展。(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3)2018年启动“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研究,2019年底前提出适应“互联网+”背景的互联网平台监管方案。(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便利和品质。 2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市政府办、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100项堵点难点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督促各地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3)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24.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10月底前,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年底前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地方清理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2)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执行部分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25.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五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主要措施: (1)通过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窗受理”等举措,2018年底前全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5个工作日以内。(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2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2018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27.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完善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五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28.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做起,实现在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再逐步扩大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9年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2018年底前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9.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能源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2018年支持“双创”示范基地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梳理形成创新创业“痛点”、“堵点”清单,逐项提出解决措施,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能源委负责) (2)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市科技局负责) (3)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4)2018年梳理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服务事项,2019年汇总公布职业技能培训事项管理和服务清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0.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能源委、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出台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2)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20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市大数据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探索利用宽带卫星实现边远地区学校互联网接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市教育局负责) 31.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五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遵义银监分局、市工业能源委等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在公证服务方面,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市司法局负责) (2)在供电服务方面,2018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五年内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尽快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市水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遵义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4)指导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人民银行遵义支行、遵义银监分局负责) 32.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地方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配合国家和省推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2022年底前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33.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实现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市大数据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新增拓展数据共享服务,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市大数据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34.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市大数据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5.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能源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要措施: (1)配合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确保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互认互通,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18年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支撑,健全法律法规实施机制。(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6.修改为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主要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推进本地区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配合编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配合定期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的有关工作。(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 (二)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各县(市、区)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 (三)加强改革协同攻关。要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和“中梗阻”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各县(市、区)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市直各部门要作出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支持县(市、区)先行先试,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做法。 (四)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抓紧清理修改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法律法规,及时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与人大及司法机构沟通衔接,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 (五)狠抓改革举措落实和督查问责。市政府办和市直各部门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成效明显的要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对执行已有明确规定不力的、对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的、对该废除的门槛不废除的,要坚决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贵州
2018-11-02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奖励办法(试行)等2个办法的通知
平政办〔2017〕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奖励办法(试行)》《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17年6月14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9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工作,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25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示范园区是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服务,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特色专业乡镇、专业村(组)、专业园区。第三条 市级示范园区的评审认定工作坚持政府主导、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市级认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市级示范园区的评审认定工作由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示范园区的创建申报和管理工作。第二章 申报范围第五条 市级示范园区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特色专业乡镇。 (二)特色专业村(组)。 (三)特色专业园区:包括种植类、养殖类、电商类、教育类、旅游类、餐饮类、加工制造类等。 (四)现有的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可以采取挂牌、共建等方式申报市级示范园区。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 申报市级示范园区要具备以下条件:(一)园区内返乡农民工创(领)办企业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环保等配套齐全,能够为入园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注册登记、创业培训、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募等“一站式”服务。(三)园区内企业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四)园区吸纳贫困户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优先。(五)园区已被县(市、区)认定为本级示范园区。(六)不同类别的园区需具备上述(一)至(五)项共同条件,同时,还要分别具备以下对应条件:1.特色专业乡镇。创业服务体系健全;主导产业特色突出,规模较大、布局集中;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在县域以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质量符合绿色、环保标准,有较完备的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主导产业经营主体占本乡镇经营主体的25%以上。特色旅游乡镇吸纳返乡农民工创业经营主体个数占景区经营主体总数的40%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人以上。2.特色专业村(组)。能够为创业者提供技能培训、创业辅导、创业贷款担保等服务;主导产业特色明显,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本村(组)农户的40%以上。特色旅游村吸纳返乡农民工创业经营主体个数占景区经营主体总数的40%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人以上。3.种植类园区。园区内同产业的经营主体2个以上,流转土地面积800亩以上,带动当地种植农户80户以上,形成联合开发格局,产品符合绿色、环保标准。4.养殖类园区。园区建设符合防疫规定。公司、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方式灵活,公司经营状况好、信誉高,合作社具有一定规模,带动当地养殖农户40户以上。5.电商类园区。园区内设有产品展示、网商孵化、业务管理等区域,具备培训孵化、线下 体验、仓储配送、生活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客户提供代购代销、缴费充值、代收代发、广告宣传等服务。入驻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5家以上。6.加工制造类园区。食品加工、皮革羽毛加工、服装制造、木材加工制造、工艺编织等园区入驻企业4家以上,每家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人以上。7.现有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农业产业化集群等。吸纳返乡农民工或农民企业家创(领)办企业个数占园区企业总数30%以上。第七条 申报市级示范园区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二)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三)园区建设发展情况报告。(四)被县(市、区)认定为本级示范园区的文件。(五)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的材料。(六)与各类园区申报条件相对应的其他材料。第四章 申报程序第八条 市级示范园区的申报程序:(一)由园区向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申报表。(二)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审查材料、实地核查等形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向县级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三)县级政府研究决定后向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参加市级评审。第五章 评审认定第九条 市级示范园区评审认定程序:(一)评审。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到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核,逐项进行量化考评,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逐个园区进行评价论证,根据现场考评得分和专家论证得分进行综合排名,并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二)公示。经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市级示范园区拟定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三)认定。经公示后,由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四)授牌。经认定的市级示范园区,颁发“平顶山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牌匾。第六章考核管理第十条 县级政府是创建市级示范园区的责任主体,要构建政府主导、规范化运作的示范园区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园区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示范园区跟踪管理,定期向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第十二条 经认定公布的市级示范园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30万元奖励。(市级优秀大众创业孵化园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奖补参照本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对市级示范园区每年审核1次。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或撤销“平顶山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称号并收回牌匾。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级示范园区,撤销“平顶山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称号并收回牌匾,已给予补贴资金的一并收回。(一)擅自改变市级示范园区土地用途性质,侵占基本农田,违反土地利用有关政策的。(二)违法违规经营,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或创业对象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三)不能按照书面创业协议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服务的。(四)发生重大生产与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五)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损害农民经济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六)市级示范园区被创业者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拒不整改的。(七)创业成功率低于30%的(创业成功标准为稳定经营两年以上,以工商、税务、电力部门凭证为依据)。(八)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第七章附 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99号)精神,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示范、树立标杆,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25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条 市级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市级认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创建评审认定奖励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申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项目。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五条 申报市级示范项目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法定代表人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及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二)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两年以上。(三)有比较完善的发展计划书,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四)申报项目要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愿意为其他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创业实习。(五)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或吸纳农村劳动力人数占员工总数的60%以上。带动贫困家庭成员创业和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六)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类项目除具有(一)至(五)项共同条件,还要分别具备以下对应条件:1.各类企业项目应具备:(1)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对在职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60%以上。(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健全、措施到位,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4)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环保要求。 2.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应具备:(1)入社成员数量高于本地县级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80人以上。(2)成员出资总额8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80万元以上,年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3)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4)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5)在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处于领先水平,有注册商标,获得质量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不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的合作社除外)。(6)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受到过行业通报批评,无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3.家庭农场项目应具备:(1)有创办专业农场的章程。(2)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3年,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限内不得转包。(3)从事粮油生产的土地面积集中连片150亩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的畜禽养殖标准为生猪、羊年出栏300只以上,奶牛常年存栏30头以上,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蛋鸡常年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3000只以上。(4)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5)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记录齐全,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质量可追溯。4.乡村旅游类项目应具备:(1)经营项目有规范的标准。(2)工作人员经过相应岗前和在职培训,掌握本岗位服务技能、特点和要求。(3)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达到同类型三星级以上。第六条 申报市级示范项目时要提供如下材料:(一)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发展规划、创业团队、项目经营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额、利润等)、奖补资金拟使用方向等。(四)最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报告。(五)最近两年政府或行业评选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六)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七)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的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八)申报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类项目除提供(一)至(七)项共同材料,还需分别提供以下对应材料:1.申报的各类企业项目要提供:(1)最近6个月的生产经营活动记录(包括银行流水、发货单、购销合同等经营性证明材料)。(2)员工花名册,最近6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交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复印件。(4)产品的合格证书。(5)企业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2.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要提供:(1)入社成员花名册。(2)最近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3)最近1年的盈余分配表。(4)经营规模证明材料。(5)最近1年的主要产品(服务)销售统计表。(6)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申报的家庭农场项目要提供:(1)家庭农场章程复印件。(2)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和清册。(3)农场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4)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5)农场参与或直接进行的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及商标注册等证明材料。4.申报乡村旅游类项目要提供:(1)经营项目规范化文件复印件。(2)上岗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3)经营单位等级证书复印件。第三章 申报程序第七条 市级示范项目的申报程序:(一)申报的各类经营主体向所在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二)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所报材料真实,经县级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汇总向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参加评审,推荐时要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复审。第四章 评审认定第八条 市级示范项目评审认定程序:(一)评审。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报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二)公示。经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市级示范项目拟定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天。(三)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第九条 经认定公布的市级示范项目,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2万—10万元的奖补。(市级优秀大众创业示范项目奖补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五章 考核管理第十条 市级示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审认定1次,跟踪管理2年,2年内每年进行1次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市级示范项目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第十一条 因经营管理不善,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信用等方面出现较大问题,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经营主体,取消其市级示范项目资格。第十二条 申报市级示范项目的各类经营主体要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市级示范项目申报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1日
河南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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