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支持农业30家领军龙头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承市政字〔2018〕108号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业30家领军龙头企业和30家创新成长型企业(简称“双三十强”企业)带动示范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和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全市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培植地方财源,推动现代农业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科技农业、功能农业、美丽农业建设,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带动农民稳定脱贫增收致富。(二)主要目标。强化对“双三十强”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企业规模、品牌影响力、科技创新力等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力争到2020年,60家企业总产值由140亿元提高到250亿元以上,到2022年,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其中产值超10亿元企业达20家以上,产值超50亿以上企业达4家以上。二、工作重点(一)强化规划引领。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根据企业发展现状,与国内同行业龙头对标,认真分析查找企业发展短板,理清发展思路,创新经营理念,谋划3-5年发展定位和目标,在资源利用开发、市场布局开拓、融资方式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产品创新研发、品牌创建营销、技改扩能上项目等方面实现转型升级,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助推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二)强化专业园区建设。围绕龙头企业生产需求,加快推进配套农业园区建设。要加快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园区建设,保障高品质原材料的供应;要促进龙头企业与现有农业产业园区的融合发展,走“龙头企业+园区(生产+初加工)+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要引导龙头企业举旗当帅建设专业加工园区,形成“科研+上下游配套+产业链拓展”规模化发展格局;要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贫困户)”等合同契约方式,建立和健全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多种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原料产销对接。(三)强化科技创新。深化同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大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与孵化。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和专业科研中心作用,加快现代科学技术改造龙头企业步伐,更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引进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先进制造系统、智能制造设备及大型成套技术装备,推动产品进档升级。支持龙头企业引进人才自主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在农产品创意设计、提高科技含量和性能方面加大投入,并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引进、集成和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四)强化品牌创建。制定和推广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工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确保龙头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引导龙头企业树立品牌化生产经营理念,实施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差异化竞争为导向的品牌战略。鼓励龙头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河北省知名品牌等,创建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企业品牌。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工程,根据地域差异、品种特性、自然人文和工艺传承,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完善企业品牌服务体系,建立品牌目录制度,对进入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品牌,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集中宣传推广。依托“冀产农产品品牌计划”,在北上深津成等国内大型城市开展承德农产品展销活动。把京津市场作为主攻方向,开展承德农产品进京津行动,推进承德优质农产品进社区、进机场、进商场、进超市、进展厅,提高市场占有率。(五)强化对内对外开放。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对内对外开放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开放强企之路。对内开放要把自主创新,“举旗当帅”和“找帅当兵”作为工作重点,把京津作为主战场。将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基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主战场。要搭建招商平台,提高企业自主招商引资引智的水平。深化京津承农业企业间交流与合作,制定实施促进京津来承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措施,依托怡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各类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积极承接北京功能疏解产业转移项目,推进同京津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合作,力争在合作建厂、产品升级、基地建设等多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和项目合作。(六)强化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龙头企业发展最重要支撑,要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引导和帮助每个龙头企业每年至少谋划两个以上新项目,至少开工一个新项目,努力提升企业的项目建设工作水平。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实施技改扩能、精深加工、基地建设、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尽早竣工投产,达成达效。(七)强化动态管理。为切实加大“双三十强”企业发展推动力度,市政府成立农业“双三十强”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根据“双三十强”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动态调整发展意识不强,生产经营不善或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企业,筛选新的企业进入重点支持范围,每年调整一次,确保企业发展质量。三、保障措施(一)“双三十强”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列入承德市乡村振兴规划,并列为全市农业重点项目申报全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给予持续政策支持。(二)国家、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政策资金,优先用于“双三十强”企业。(三)“双三十强”企业优先享受“政银企户保”扶贫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引导基金、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农担资金、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创新政策,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为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执行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上浮20%的优惠利率。(四)自201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500万元,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300-500万元,作为“双三十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形式,支持“双三十强”企业开展技改扩能、科技研发及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基地建设、品牌创建等。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由市农委产业化办公室制定具体办法,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县(市)区安排的专项资金,除等额配套市级奖补外,其它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市)区制定。(五)自2019年起,“双三十强”企业较上一年度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享增长部分,3年内由属地财政安排等额资金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改扩能、新产品研发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六)“双三十强”企业扩建所需用地,优先给予保障,根据规划用途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供地实行“分期分阶段出让”“先租赁后出让”等弹性供地方式。(七)推行“领导包联企业”制度,每个“双三十强”企业分别明确市或县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包联,以县市区领导包联为主。包联企业领导每年赴龙头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或现场办公不少于2次,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八)加大对“双三十强”企业帮扶力度,由市和县区有关部门组成专家团队,协助企业逐一制定实施发展规划,优先组织安排培训、考察、参展等活动,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养农业企业家队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九)开辟“双三十强”企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落实企业在立项、用地、环评、用工、办证、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办事一次成”政策的落实。附件:承德市农业“双三十强”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领导小组 承德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7日 附件:承德市农业“双三十强”龙头企业加快发展领导小组组 长:吴清海 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副组长:王 成 市政府副市长成 员:刘英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海峰 市发改委主任高永海 市农委主任栾志宏 市财政局局长刘宝龙 市农牧局局长王 江 市林业局局长高俊虎 市商务局局长王鹤松 市国土局局长赵锡铎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局长徐佩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 威 市科技局局长马 韬 农行承德分行行长甘路军 市农委副主任、市农业产业化办主任甄毓敏 围场县政府县长杨宪军 丰宁县政府县长李 东 隆化县政府县长刘志琦 承德县政府县长曹佐金 平泉市政府市长于 山 滦平县政府县长杨海龙 宽城县政府县长焦 军 兴隆县政府县长杨玉甫 双桥区政府区长王贺民 双滦区政府区长高浚力 营子区政府区长王国辉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主任高永海兼任。
河北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