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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促进科技
成果
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衡政办发〔20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衡水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步伐,依靠科技创新引领衡水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人才为先、开放合作的原则,依据《衡水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和《中共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创新型衡水的决定》文件提出的重点领域和任务目标,通过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项目,建立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为加快推进创新型衡水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完成100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20家;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达到6亿元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1、完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机制。在已出台《衡水市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暂行办法》(衡政办字[2016]73号)、《关于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全链条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中提出的激励企业、科技人员实施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优惠政策外,下放高校、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允许单位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移转化职务发明和科技成果,所得收益研发团队、成果完成人或重要贡献人员可以提取不低于净收益70%的奖励。2017年,衡水市农业科学院、衡水学院、衡水技术职业学院作为试点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并实施,2020年,全市科研院所和推广机构全面推开。(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协助单位:衡水市农业科学院、衡水学院、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衡政字[2016]19号)提出的对科技企业加大融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等政策。建立科技银行为企业提供科技发展基金支持,引导鼓励天使基金以参股或控股的形式参与投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主持的高科技项目和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3、鼓励科技人员再创业。在职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其人事关系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原渠道申报但不受指标限制,创业创新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牵头单位:市人社局)(二)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支持工业新区与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建设中科衡水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将中科院成熟实用的高新技术,有针对性的向衡水相关产业、企业转移,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主动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确定的七个领域:“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争取更多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落户衡水。冀州、桃城、安平、景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根据各自园区产业特点,建立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牵头单位:工业新区管委会,冀州、桃城、安平、景县高新区管委会)2、加强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大市场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平台等载体,打造集“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共享”五位一体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重点建设科技人才库、科技企业项目库、科技成果专利库、技术创新需求库和成果转化案例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科技大市场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联动,积极引进技术转移、咨询评估、投资融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科技大市场,真正形成有形与无形、线上与线下、网上与网下互联、互动、互补的技术市场体系。各县市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要建立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到2020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达到6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工业新区管委会,冀州、桃城、安平、景县高新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3、联合创建科技创新联盟。落实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衡政办发[2016]35号)提出的重点建设方向和任务,在已建成的京津冀新材料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交通工程配套产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基础上,围绕“6+3”战略主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尽快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争取到2020年建成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4、建设“双创”示范平台。依托 “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服务新模式,努力构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客多方协同的新型创新创业机制。支持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自身产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建设针对产业分领域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到2020年,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达到4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5、建设科技成果研发孵化转化平台。支持工业新区“蓝火计划”衡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强化与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紧密合作,建立高校工作站,精准对接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学研用工程,建设“衡水科技谷”;支持工业新区新材料产业全链条孵化器、桃城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冀州区大数据等创新孵化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型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信局)(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坚持以“服务发展,按需引才,以用为本”为导向,以院士工作站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抓手,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我市开展战略咨询、合作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为产业发展提供高端人才、智力支持;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经营者,深入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学习培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托衡水学院、衡水职业技术学院、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订单培养,加快培养一批面向产业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掘、利用衡水独特的基础教育优势和人才资源,大力实施衡水学子“5331”行动计划。到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创新创业团队30个,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1000名。(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科协、市人社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衡水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市政府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落实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并搞好协同配合,形成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合力,共同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二)加大市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市科技、技改项目要重点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设立衡水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支出中设立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可采取前补助、后补助和风险资助等形式。(三)严格动态考核。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进展及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四)营造良好科技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加大对全市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转化成果、服务产业的大环境。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日
河北
2018-03-26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牵头起草的《科技评估质量控制规范》和《科技
成果
五元价值评估指南》两项标准发布实施
2023年1月29日,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牵头起草、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归口管理的《科技评估质量控制规范》(T/CASTEM 1008—2023)和《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估指南》(T/CASTEM 1009—2023)两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同时,经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两项标准已通过国家标准立项评审。
科技部
2023-02-10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
成果
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全省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如下措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05-05
安徽大学信息材料与智能感知安徽省实验室龙明生教授、单磊教授在《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上发表新
成果
日盲紫外(SBUV)探测器是地球上工作在SBUV光谱范围(200-280nm)的光电探测器在没有背景辐射的情况下具有高信噪比,在导弹羽流跟踪、火焰探测、导弹预警和安全光通信方面具有重要运用价值。
安徽大学
2022-08-26
2012.10获得西华大学第三届优秀教学
成果
一等奖 2012.09获西华大学2012年暑期“三下乡”
现代科学研究证明: 银杏叶含有200 多种药用成分, 其中黄酮类活性物质 46 种, 微量元素 25 种, 氨
西华大学
2021-04-14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8年度科技
成果
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科办区〔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的要求,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现就开展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国家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完成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应按照规定格式报送本单位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二、报告范围 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范围包括: 1. 中央级事业单位。教育部所属高等院校、中科院所属研究所(院)、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直属单位所属研究开发机构或高等院校中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要报告。 2. 地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中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均要报告。 三、报告内容 1. 本单位2018年度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2. 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 3. 本单位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 4. 本单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 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报酬和股权奖励纳税情况等。 6.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等。 7. 首次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单位,需同时报送2017年和2018年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四、报告程序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注册填报:https : // cgzhndbg . istic . ac . cn。 1. 在2017年报送单位清单基础上,汇总形成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单位名单。教育部、中科院、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提供所属全部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单位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单位名单。相关名单于2019年6月20日前送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反馈方式见附件2)。 2.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于2019年6月20日后登陆填报网站,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邀请码注册填报。 3.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于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所属单位年度报告有关材料,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全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信息汇总与监督检查。 4. 中央各主管部门应梳理形成部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19年8月30日前,以厅函形式将部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至科技部、财政部。省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梳理形成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本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附所属单位年度报告目录)报送科技部、财政部。 五、工作要求 1. 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科技部、财政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年度报告实施抽查。 2. 主管部门履行监督审查责任,加强信息监管与保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所属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3.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将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由科技部负责管理和维护。随着平台建设进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信息将逐步实现共享和公开。 4.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以及科技、财政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5.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应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等工作紧密结合,优化填报申请与审核流程,加强涉密和敏感信息管理,为数据填报提供便利服务。 附件:1. 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格式(填报系统自动生成)1-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zip 2. 填报说明2-填报说明.zip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上高博会
2019-08-30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评价
考核结果的通知
总体看来,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278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98%,92%的参评单位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
科技部办公厅
2021-12-09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评价
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精神,促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以下简称“评价考核”)工作。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04-27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评价
考核结果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以下简称《细则》),2022年7月至8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科技部
2022-10-25
福建省科技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
成果
转化及产业化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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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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