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18〕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持续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助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培育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完善网络安全体系,推动我省信息消费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推动信息产品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立足内需,继续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内容的有效供给,满足现阶段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稳定有序、创新发展。运用信息平台促进公共服务,继续完善市场监管,规范信息消费产业发展秩序,建设安全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强化创新发展,推动信息消费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培育发展新型业态。坚持完善环境、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支持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促进消费升级与政策支持良性互动,完善市场监管,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全面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形成与发展,构建信息消费生态体系。(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引导大数据、云计算和电子商务等信息平台的消费进一步增长,大数据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引进和建成一批数据中心,全省服务器规模达到200万台以上,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10Tbps。城市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逐步推广千兆宽带接入;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为抓手,加快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我省98%的行政村通达光纤网络, 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以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地方政策支持,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投入,为实现全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全覆盖奠定基础。二、重点领域信息消费基础建设领域。继续推进光纤入户,扩大宽带网络升级改造,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覆盖及接入。加大电信普遍服务支持力度,促进企业提供更广泛的信息消费支持。统筹推进移动通信技术从第四代移动通信(4G)向第五代移动通信(5G)发展, 加快完成我国主导的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TD-LTE)网络建设与产业化发展。推进“三网”全面融合,实现电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力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专网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融合业务,形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的有机结合。信息消费产品供给领域。培育支撑行业信息消费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和新型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面向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升级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信息消费生活和公共服务类领域。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服务,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面向利企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主要任务(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4G 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移动窄带物联网(NB-IoT)网络部署,加快5G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标准研究、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充分释放提速降费的改革红利,支持信息消费发展。(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积极研究推动数据中心和内容分发网络优化布局,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统筹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省经信委牵头)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牵头,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二)提高信息产品供给水平。鼓励企业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为本地区提供专业化信息服务。发挥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平台化、生态化发展。(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牵头)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在农业、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新型应用示范。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市场流通、资源环境保护等相融合。推动煤炭、焦炭、钢铁、粮食等大宗产品以及农产品销售模式网络化、信息化,培育并扩大信息消费需求规模。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示范区建设,发展辅助驾驶系统等车联网相关设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按职责分工牵头)推动我省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收益权、股权、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押融资模式,加快出口退税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债券质押等质权融资模式,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企业增信融资,在满足信息消费类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扩大信息消费产品的供给规模。(省金融办牵头,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支持各市联合云计算、大数据骨干企业为当地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提供咨询、研发、培训等技术支持,推动提升“互联网+”环境下的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各市人民政府牵头)(三)完善信息消费平台构建。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推动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培育相关市场主体融入新型平台生态体系并不断进行完善。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鼓励本土电商平台与各种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平台,降低农村商业成本、扩大农村市场领域。(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农业厅配合)积极制定“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强化省内典型推介、舆论引领和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利用云上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支持行业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加快业务创新。(省经信委牵头,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四)丰富文化创意内容和服务。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优秀作品网络传播。(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厅牵头) 扶持一批重点新媒体网站,拓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丰富高清、互动等视听节目,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较强实力的新媒体创新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IPTV、互联网电视、专网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融合业务,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鼓励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推动山西省终身教育公共学习平台建设,建立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为广大受教育者提供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服务。在教师中开展信息化教学大赛和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在学生中开展信息技术类专业的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注重提升全省职业院校师生信息技能水平,引领全社会消费者信息技能水平的提升。(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配合)加强家庭诊疗、健康监护、分析诊断等智能设备应用,进一步推广网上预约、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省科技厅等配合)(五)加快信息终端普及与升级。支持企业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和移动智能终端。(省通信管理局牵头)鼓励各市和各行业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 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 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培育发展数据采集挖掘、地理空间信息应用、移动金融支付等物联网服务新业态。发展北斗应用及服务,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支持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拓展,推进北斗导航在交通、减灾、电信、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配合)(六)扩大信息消费服务覆盖面。深入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各市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建设。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助力网络扶贫攻坚、农村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等示范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行政村(除移民搬迁行政村外)光纤网络全覆盖。(省经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基本全覆盖。村级信息服务站优先向贫困村布局,为贫困户提供方便。加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鼓励各市开展信息技能培训项目,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贫困人口、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省农业厅牵头,省扶贫开发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配合) 鼓励金融机构在各类超市、社区、学校、景点等线下消费集中场所,宣传推广面向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便捷出行、教育医疗等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新型信息产品的线上线下融合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推动信息消费快速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速信用卡、个人消费贷款的预审批、预授信,简化放贷流程,促进信息消费市场繁荣。持续推动金融机构、银行卡组织、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扩大电子支付在我省的覆盖面,加快移动终端、POS机、综合缴费终端的投放。(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牵头,省经信委、省旅游发展委、省财政厅等配合)(七)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继续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继续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服务范围。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整合多部门资源,提高共享能力,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电信和广电运营及信息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软件企业发挥优势,进一步参与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运营和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牵头,省通信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配合) 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社保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一卡通”。启动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完善医疗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便捷诊疗服务。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配合)继续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加快旅游信息化基础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城市的信息化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山西特色旅游文化品牌和名优土特产的网络推广,加强旅游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宣传,并赋予山西特色文化内涵,提升品牌和产品的知名度。(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配合) (八)构筑信息消费安全屏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技术攻关,为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提供支撑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和应用商店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标准验证平台,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省委网信办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保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一)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提高营商环境竞争力、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提升网络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水平。(二)加大金融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深化电信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信息通信业投融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发挥中央驻晋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作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使消费者敢于、乐于信用消费。推动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针对信息消费等细分市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金融服务。(三)加强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加强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研究建立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加强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商务诚信体系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公共信息共享、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失信“黑名单”,加快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环境。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五)扩大信息消费宣传范围。深入宣传促进信息消费相关政策,创新信息消费模式,拉动社会信息消费需求,营造积极健康、多方协同的信息消费环境。引导社会力量加强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和新型信息产品等重点领域信息消费发展,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8年5月15日
山西
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