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申报2017年第二批信息产业小微企业首次升规纳统补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推动我市信息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小微企业转型提升,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17〕9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昆明市信息产业小微企业首次升规纳统(第二批)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实施信息产业小微企业成长提升工程,对首次升规纳统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在昆明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机构,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二)申报企业应在2016年1月1日后首次纳入云南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信息产业行业统计,且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行业统计制度定期报送相关报表的。(三)申报企业营业收入应在500(含)万元以上。(四)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三、申报程序(一)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审核、审计时使用。(二)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报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同时需报电子文档。(三)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于8月31日(星期五)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汇总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两创办、市财政局将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四、申报材料(一)申请表;(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上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四)承诺书;(五)省电子工业行业协会入统证明(需包含首次入统时间)。五、相关要求(一)在第一批首次升规纳统的电子信息小微企业申报时已经报送纸质版材料的企业无需重复申请。(二)各开发区、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六、联系方式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信息产业发展处 63153091电子邮箱:kmsgxwxcc@126.com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8月7日
云南
2017-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