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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
化
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进一步促进我省节能循环经济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2021-08-17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
化
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的实施意见
亳政办〔2020〕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努力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效益,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市情。亳州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频次高、影响大。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之一、全国最大的中药材生产和集散地,气象预报预测工作要求更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更大,应更大力度推进气象工作。 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气象科技创新,对标服务需求,补齐发展短板,聚焦气象关键技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气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力量。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气象事业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地方和部门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气象服务融入应急处置、城市运行管理、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体系。 坚持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气象“避害”和“趋利”作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保障效益。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水平显著提升,气象现代化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气象服务亳州“一都一区一基地”能力显著增强,气象服务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应急、救援能力和服务农业、交通、旅游行业能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科技创新对气象现代化水平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气象装备和人才队伍建设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健全防汛抗旱气象监测预警联防工作机制。针对我市受季风影响显著,复杂多变的防汛抗旱形势,完善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应急会商研判、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指挥调度和联防联控水平。建立水文、气象部门信息统一发布应用机制,强化水旱情监测预报预警。(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提升防汛抗旱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加**雨、强对流、高温干旱、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面向防汛抗旱需求,强化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建立境内流域面雨量数据库,提高流域洪涝、干旱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效能,提升决策指挥和应急管理支撑服务能力。融合多模式集合预报产品,开发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短临预警和潜势预报产品,延长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报时效。(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强化城市内涝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城市内涝监测预警,建立城市暴雨内涝、降水监测预报等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城市内涝预警信息。开展观测站网设置、数据采集与分析整理,修订完善暴雨强度公式。建立气象与城市管理、应急、水利等部门暴雨内涝和城市排水风险预警联动工作机制,自动推送预警信息,提高城市积涝应急处置效率。(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乡村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风险识别和研判,着力提升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强化粮食生产气象服务能力,继续深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重大天气过程的农业生产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推进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旅游等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防汛抗旱、综合交通、旅游发展等重点领域,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推进智慧气象助力“数字亳州”建设。建设亳州民航机场气象台。建设综合交通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开发基于影响的综合交通气象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亳州机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6.提升突发公共事件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亳州消防救援指挥气象信息支持平台,依托省级公众疾病预防健康气象服务平台开展疾病预防等健康气象服务。完善应急、广播电视、通信运营企业等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健全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全网发布流程。建立基于5G技术的预警发布系统,实现针对气象灾害影响区域的靶向预警信息发布,为城市积涝、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等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提供气象支撑。建设覆盖乡镇和部分社区、行政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显示终端。(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面增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7.提升气象监测精密化水平。深化气象卫星、高分卫星在气象监测预警中的应用,布设相控阵雷达等新一代垂直遥感监测设备,升级闪电监测站、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行政村温雨两要素自动气象站,开展一网多能立体观测。结合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综合交通体系、旅游景区、智慧城市、美丽乡村等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提升配套气象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提升气象预报预警精准化水平。依托亳州云计算数据中心和气象大数据,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计算资源支撑能力。融合多种新型观测资料,利用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建设覆盖全市的网格化、精细化、快速化的多要素灾害性天气临近智能预报预警平台,提升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的及时性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遴选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或“创业园”,布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开展农业小气候、土壤水分、农作物实景自动观测,融合涉农部门的农业“四情”观测、调查网络,形成“土壤-生物-大气”农业生态系统综合观测能力,为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气象保障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加强气象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将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等重点领域纳入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将生态遥感监测评估服务、重污染天气预警等重点领域气象科技攻关项目纳入市级科技专项。开展气象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发挥气象“趋利”作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11.健全生态气象综合监测网。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旅游景区、湿地公园等建设生态气象环境监测站。在市、县城区加密建设四要素自动气象站,形成城市通风环境观测网络,为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防灾减灾和乡村振兴提供气象观测数据。(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建设静稳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温度、湿度高空垂直观测设备微波辐射计和高空污染扩散条件设备激光雷达,加密布设能见度观测仪,实现气象、环保数据融合,开展大气污染物传输路径、溯源研究,建立完善气象遥感监测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联动机制,建设静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建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指挥系统,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流程信息化、通信传输集约化、决策指挥智能化。提升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切实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大气污染防治中的作用,提升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常态化作业水平,为打好蓝天保卫战供更高质量的气象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推动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结合亳州“中医药+文化旅游”建设需求,推进旅游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文化旅游气象保障能力。开展农产品及中药材气候品质评价和溯源体系,打造“气候好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助力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围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建设市、县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中心,构建气象为农服务大数据云平台,发展精细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推进现代农业气象信息技术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气象工作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推进气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相关重点工作列为督办事项,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规划引领和项目带动。推进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按照我市改革方向、重点领域和新技术发展趋势,将气象发展规划融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发展规划,着重在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气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气象能力建设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气象法规体系。根据气象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我市配套政策性文件的制订和修改工作,围绕防汛抗旱、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交通安全等领域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社会管理,推动各项气象标准的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气象高层次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将气象防灾减灾作为政府人才工程(计划)、创新团队、专家选拔的专业领域,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11日
安徽
2021-11-17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
化
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我省中小企业以及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企〔2016〕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财办资〔2019〕158号)进行了整合修订,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2021-08-11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
化
服务的通知
陕科发〔2020〕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38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担当全力做好服务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坚决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密切跟踪形势变化,不断调整、改进、优化服务方式,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支持企业便利化办理业务,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序引导广大科技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努力帮助科技企业渡过难关。 二、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各项负担 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各市科技局于2月底前完成统计上报,省科技厅将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过20万元补助。 鼓励各高新区、创新园区基地,尽最大可能减免企业税费、减轻企业用水用电等负担,减少入驻企业因抗击疫情延迟复工等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及时优先拨付小微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提前下达2020年度项目经费计划,及时优先拨付资助小微企业的项目经费。对政府补助经费暂未到位的,鼓励开展科技金融结合业务的商业银行按政府核定额度等额拨付给企业,财政科技计划经费到位后返还银行。 2020年度小微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比例可由25%提高到50%,以用于项目团队科研人员绩效发放和工资补贴。 对2019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补贴。鼓励各市科技局对2020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科技经费后补助支持。 四、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领域技术创新 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领域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对在疫情期间作出贡献(所开发的检测、防控装备及产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中得到使用,有行业认证或使用证明)的企业和机构申报的项目予以审核立项、重点倾斜和后补助支持。 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优先纳入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专项予以倾斜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 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库企业在2020年度上半年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比例提高至20%,每家不超过20万元。 对省内企业研发的疫情防控、检验检测、药品防治等产品,获得行业许可进入临床应用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优先股给予200—300万元(一年期)免息支持。 加大对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入驻孵化器企业、双创大赛获奖企业实行后补助。 五、推进网上办理便利化服务 发挥好中小企业研发服务系统作用,深入实施“1155”工程,促进研发平台开放共享,及时提供技术服务,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周期。对(2月—6月期间)高校院所研发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精准匹配、有效对接并签订协议、合同额倍增的,实行双向补贴,补贴比例提高到10%,各不超过10万元。 全面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好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评价认定在线辅导。增加高企认定批次,加强培训指导,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便利化。实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 六、做好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要及时掌握企业情况,提供精准有效支持,主动解决实际困难。高新区发生严重疫情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抄送省科技厅。 各地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要主动调研和掌握针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及时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科技企业先进典型和事迹,做好网上推荐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阳,联系电话:029-87292778。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10日
云上高博会
2020-02-10
第57届中国高等
教育
博览会产教融合系列活动(民航技能大赛、就业推介会、产教融合发展论坛、航空旅游论坛)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9月27日,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产教融合系列活动(以下简称“产教融合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
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1-09-28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化实验技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1-13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
教育
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的通知
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开放共享,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04-08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
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的通知
为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做好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处置工作,降低相关法律风险,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组织编制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
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
2021-10-1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
化
委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9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白酒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山东省白酒产业做大做强,现就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目标1.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创新改造和产业集聚相结合,坚持品牌培育和品种创新、品质提升相结合,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酒旅融合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打造山东省白酒整体品牌,提升整体竞争力,构建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新格局。通过实施白酒品牌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白酒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提升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秀品牌企业。二、大力培育白酒骨干企业(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品质。2.支持白酒企业开展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生产装备和检测水平,加强质量技术控制,达到“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产品品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工艺和产品创新,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企业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完善白酒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推动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健全技术监测管理体系,加快白酒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白酒生产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品创新增品种。3.加强产品创新。支持企业深度挖掘消费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加强创新,打造“高端引领、中高端支撑、差别化供给”发展格局。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消费习惯,细分市场,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注重发展时尚化、功能化白酒品类,不断提升产品供给水平。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大单品,探索白酒与葡萄酒、黄酒、药酒等酒类的嫁接融合。定期遴选省内白酒新技术、新产品,予以发布推广。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白酒企业,除颁奖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外,市级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设计平台,完善创新体系,重点突破酿造、包装、质量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围绕国内领先的低度浓香、芝麻香白酒技术优势,组建低度浓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芝麻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制定联盟规章和团体标准。支持白酒企业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山东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白酒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奖励。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企业设立国家级白酒大师、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工作站。5.强化人才支撑。支持企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瞄准国内外领军企业,培养引进白酒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技能攻关人才团队。将白酒企业家纳入《山东省企业家培训规划(2016-2020年)》培训重点,组织开展高端对标学习和精准化专业培训,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培育国家级白酒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鼓励白酒专业人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拔尖人才、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实施白酒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2-3名白酒知名企业家、1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上市,提高产业聚集度。6.指导企业优化战略布局,实施品牌集中发展战略,以资产、品牌为纽带,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引导白酒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水平,优化商标品牌布局。鼓励支持兼并、收购省内外白酒企业,积极引进具有品牌、资金、管理和市场优势的省外知名企业。引导白酒生产和特色农产品种植、酒类包装、玻璃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集聚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加强分类指导,支持规模白酒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落实国家、省对白酒企业兼并重组、公司制改制的税费、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已被正式受理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企业标杆。三、加快培植白酒知名品牌(一)重点培植,打造整体品牌形象。7.实施白酒品牌提升计划。发挥山东省现有“一低一降一特”优势,重点发展低度浓香白酒,支持降度酱香、芝麻香白酒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加强品牌梯次培育,培植2家主营收入过百亿元的全国白酒领袖品牌,培植5家企业主营收入过30亿元全国白酒知名品牌,培植20家企业主营收入过5亿元全国白酒区域品牌。发挥好山东省白酒品牌培育发展联盟的作用,支持企业抱团发展,一二三线品牌整体发力,提升白酒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产品美誉度。鼓励采取“主品牌+系列”模式,树立统一品牌形象。鼓励支持山东省白酒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和“食安山东”示范企业。(二)挖掘山东白酒文化,加快酒旅融合发展。8.深度挖掘山东白酒文化,讲好“好品山东有好酒”品牌故事。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酒消费文化,推动白酒现代产业与传统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酒镇酒庄”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白酒主题特色小镇。支持名优白酒企业发展工业旅游,建设酒文化博物馆、白酒文化产业园。支持发展以参观白酒酿造为主的工业旅游、餐饮旅游、酒文化旅游,打造一批白酒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开发白酒旅游商品,引导支持旅游景区、城市旅游休闲街区、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游消费场所宣传销售山东特色名优白酒。引导支持白酒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积极探索新模式,开展精准营销。9.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营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优化营销网络布局。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规范发展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推进白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与知名电商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企业探索精准化营销,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销售终端。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省内领先的白酒企业,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四)强化市场开拓,提高品牌影响力。10.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运用融媒体、展览展示、研讨会、论坛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酒类企业“走出去”,赴境外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展会,建设境外商品采购、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仓储物流网络。每年举办一次白酒高端品牌展销会,或在全国糖酒会、全国食品博览会上组织白酒高端品牌专题推介会。对参加境外展会,取得境外专利、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品牌故事》中开辟“鲁酒品牌故事”专栏,讲述山东白酒历史,传播白酒文化。支持省内白酒企业在国家级媒体集中进行白酒品牌宣传。在“好品山东”网络营销平台专门设立“鲁酒精品馆”,集中宣传展示山东省白酒品牌形象。(五)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品牌。11.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白酒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白酒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种植,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白酒生态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开展酒糟等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实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积极开展智慧节能,实现能源梯级利用,降低产品能耗。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山东省绿色制造项目库。四、着力优化白酒产业发展环境(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12.建立培育山东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白酒发展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白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省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市要建立工作机制,帮助白酒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二)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13.加强监管创新。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及时注销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实行白酒生产许可免检制度。妥善处理企业退城入园、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异地搬迁等项目许可证变更、环评审批等工作,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质量检评、第三方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品评等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发展。14.严格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打假机制,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白酒产品的查处和惩处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推进公平交易,规范大型商场收取酒类进场费、进店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等行为。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1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对白酒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参考信用服务产品对白酒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白酒骨干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追溯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白酒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活动,推进白酒企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白酒企业信用记录,重点记录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失信行为,失信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失信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放心酒”消费指南、“黑名单”公示等工作,建立行业激励约束机制。(三)强化政策扶持,保障企业发展。16.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纳入直购电、富余电政策实施范围,支持重点企业天然气、蒸汽供应“转供”改“直供”。组织白酒行业重点企业与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运输对接,保障运力支撑,降低运输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做好融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7.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兼并重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工业提质增效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白酒产业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培育、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给予积极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政策措施。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8日
山东
2018-09-20
银川市关于转发《自治区经济和信息
化
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银工信发〔2018〕245号 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银川滨河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现将《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经信函﹝2018﹞223号)转发给你们。自治区经信委要求推荐时间截止为7月26日,请各县(市)工信部门按照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并于7月24日上午下班前(逾期概不受理),将申报项目相关材料纸质版(申报1个方向的项目需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版申报书,2个方向的一式五份,3个方向的一式七份)、电子版汇总报至市工信局信息化处。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6888725邮箱:17603566@qq.com附件:《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经信函﹝2018﹞223号)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7月19日附件1: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加速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切实做好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二、工作目标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培育一批企业级和产业链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基于平台的制造资源要素汇聚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孵化等领域的能力开放平台,实现研发设计、制造、创业孵化等能力在线开放;培育一批较具复制和推广价值的模式,研发设计、组织管理和生产制造等领域模式持续创新;推动一批制造业“双创”平台在产业集聚区落地,区域合作得到加强。三、遴选内容(一)“双创”平台+要素汇聚以推动制造资源要素数字化、网络化在线汇聚为重点,培育面向企业级和产业链级的“双创”资源汇聚平台。1.企业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客户等资源,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企业内部“双创”资源汇聚平台,提升制造资源网络化配置和优化能力,推动企业内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等制造资源的数字化、在线化,打造面向企业内部员工的各类创业创新资源分享平台,构建企业内部“双创”新生态。2.产业链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以促进重点行业产业链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支持大型制造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产业链级“双创”资源汇聚平台,推动企业间协同研发、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等系统的横向集成,在线整合汇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设计、制造、渠道、客户等资源,构建资源广泛聚集、活力充分激发的产业链“双创”生态体系。(二)“双创”平台+能力开放以面向全社会的制造资源和能力开放为重点,围绕开放共享企业各类创业创新资源,培育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创业孵化能力开放平台。3.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能力开放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研发设计能力开放共享平台,构建基础原理、工艺流程、软件开发等方面的专家知识库,推动开发工具、知识组件、算法模型等共性技术和工具的开发集成和在线共享,建立众包等新型研发模式,降低研发门槛和成本,提高研发效率,发展虚拟在线、敏捷高效、按需供给的新型研发服务。4.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能力开放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构建制造能力协作和交易平台,面向全行业提供生产加工、计量检测、测试认证、物流配送等服务,实现研发、采购、生产、物流等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推动制造资源和生产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线分享和优化配置,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新模式。5.基于互联网的孵化能力开放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电信企业发挥资金、人才、市场等优势,搭建互联网创业孵化平台,整合创投资金、方案咨询、检测认证、培训宣传等创业孵化资源,提供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技术支撑、创业培训等创业孵化服务,增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三)“双创”平台+模式创新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重点,培育支撑技术研发创新、生产方式变革和组织管理变革的“双创”平台。6.“双创”平台+研发设计模式创新。支持机械、航空、船舶、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协同化、网络化的“双创”平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研发模式,推动研发流程从串行到并行转变,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引导消费电子、家电、制鞋、服装等行业建立面向个性化需求的众包、众创研发平台,形成动态感知、实时响应消费者需求的定制化生产新模式。7.“双创”平台+组织管理模式变革。支持大型制造企业推动组织架构从层级型、管控型向扁平化、平台化转变,通过创新组织管理、人才激励、利益分配等机制,探索构建小型化、自主化、灵活化新型决策组织单元,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制造资源的高效灵活配置,支撑企业“双创”发展。8.“双创”平台+生产制造模式变革。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围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等建设“双创”平台,布局数字孪生、软件定义、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应用,推动企业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四)“双创”平台+区域合作9.“双创”平台+区域合作。以推动大企业“双创”平台在产业集聚区落地为重点,支持国内大型“双创”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创业创新资源对接,支持地方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为园区内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集技术、人才、管理、渠道、市场、融资、培训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创新衔接的创新载体,营造大中小企业合作共赢的“双创”新环境,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产业创新集群。四、工作程序(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二)2018年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遴选。(三)项目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8项。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4项。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五、工作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企业的积极性,构建上下齐动、职责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二)强化工作实施。加强部省联动,指导企业做好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协同推进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建立试点示范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试点示范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建设方案做好项目实施。(三)组织示范推广。加强对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经验、最佳实践的总结提炼,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加大新模式、新业态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建平台”和“用平台”协同推进、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附件2:2018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方向申报单位( 盖 章 )推荐单位( 盖 章 )申报日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二、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述。(二)项目承担方资质与能力(申报主体资质、资源整合共享能力、注册用户规模、技术基础、孵化能力、技术成果转化能力等)。(三)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建设方案、服务推广及成果转化、保障措施、进度安排、预期目标、效益分析、风险分析、成长性分析等)。(四)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团队实力(项目负责人资质及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素质和类似项目经验等、团队人员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情况)。(五)产学研用联合协作情况(产学研用情况、协同创新能力)。(六)项目实施的创新性(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相关知识产权)和可推广性(示范意义及推广价值、推广可行性、推广范围)。三、项目实施现状(一)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二)项目实施情况(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如申报多个示范项目领域,需分领域综合描述;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和难点,计划如何解决)。四、下一步实施计划下一步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进度安排、风险控制等。五、相关附件需提供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各类资质证书(重点实验室或技术研发中心、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团队人员职称/专业证书、专利/著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合作协议(产学研用协议、合作单位协议)及其他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填报格式说明:1.请用A4幅面编辑。2.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宁夏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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