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推动“数字潍坊”建设,根据《山东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131号)、《数字山东2021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23号)、《山东省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数鲁专组办发〔2021〕1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深化数据“聚、通、用”,充分发挥大数据驱动作用,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科学决策、要素配置等领域实施一系列突破行动,形成一批独具潍坊特色的大数据典型应用场景和最佳解决方案,打造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的数据产品、数据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新突破 1.推进惠民服务“极简办”。探索基于个人“数字画像”开展主动精准服务,由“办好一件事”向“服务好一个人”转变。在出生、教育、结婚、社保、养老等领域推行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2021年12月底前,实现出生医学证明、义务教育入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社会保险待遇领取“静默认证”全面推开;房屋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医保业务、残疾人就业、档案数据查询等事项实现“网上通办”。(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政务服务“一链办”。通过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拓展延伸“一链办理”。推动登记注册、社保、税务、医保、就业登记等事项集成办理,满足企业和群众多种应用场景的办事需求。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提升业务系统支撑能力。大力优化便民服务。提升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无障碍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电子两证(电子身份证和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社保、公积金、商事登记、教育入学、健康养老、医保、景区、交通执法、律师执业等10个领域应用。2021年6月底前,制定相关领域电子证照工作方案并实现扫码“亮证”服务。2021年12月底前,分部门全面推广电子证照在不动产、公积金等10个领域“亮证”服务,完成全覆盖。(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社会治理领域实现新突破 4.打造社会全息感知体系。综合运用“人、地、事、物、网、组织”等全息数据,建立社会治安全息感知体系,2021年11月底前,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覆盖率及联网率均达到80%以上,视频解析率达到70%以上,打造50个左右零发案社区、零隐患单位、零违规区域应用示范。推动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电力大数据应用,打造高质量的能源数字化产品,开展对社会安全、污染防治、灾害防控等的监测预警。开展基于统计、电力等大数据的乡村振兴监测评估,2021年6月底前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2021年11月底前在全市全面推广。(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设数据驱动型智慧城市。推动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市政、交通、城管、医疗等公共数据资源集中汇聚和跨级共享应用,助力各级各部门开展城市“体征”监测,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在线监控、智慧停车应用,加快打造完善数字图书馆、智慧博物馆、智慧文化馆,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家庭共济、混合支付应用等智慧化服务,助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打造“智慧城市”。(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档案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智慧监管。以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涉及企业的各类数据资源,形成“数字标签”,为企业监管跨部门联动提供数据支撑。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数据综合运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零售药店“一店一码”监管试点,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异常行为预警,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完善水资源税征收、化工园区安全、国资国企监管方式,大力提升政府监管精准度和服务效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学决策领域实现新突破 7.推动综合指挥“一网统管”。建设数据中台、AI中台、应用中台,推动各领域主题数据“应接尽接”,搭建“领导驾驶舱”。完善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构建综治、公安、交通、城管、卫健、应急、环保、农业等分平台,提供统一的数字展示、态势运行、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等服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中台部署和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基础框架搭建,接入已有部门分平台,初步建成“领导驾驶舱”。2021年12月底前,完善数据中台、AI中台、应用中台服务能力,建立经济发展、能源大数据、疫情防控、路面积水监测、渣土车管理、防汛指挥、老人关爱等应用场景,增强融合通信保障,基本形成一体化综合指挥服务能力。(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监测分析“数脑”体系。建立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智慧城管、科创服务、生态环境监管、镇呼县应、医保数据监管、科技管矿、智慧审计、公务车辆管理、智慧文旅等领域的监测分析模型,开展大数据分析,形成相关指数,提升对社会态势、行业发展趋势、风险点等方面的预判感知能力,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要素配置方面实现新突破 9.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依托全省统一建设的数据交易平台,试点开展数据交易,探索开展数据价值评估。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土地要素管理灵活性,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渠道,发挥好资本要素市场作用,激发技术要素供给活力,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化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提高土地、资金、人才、科技、数据等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大数据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配合) 10.创新数据开发利用形式。举办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机构提供解决方案和数据应用产品。探索建设“开放数据实验室”,面向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数据和应用环境,推动数据融合开发利用。2021年11月底前,全市评选60个数据应用标杆单位,打造推广100个左右数据应用解决方案和典型应用案例。(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五)数据支撑方面实现新突破 11.提升平台能力。优化提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结合各业务部门需求,构建金融、税务、电力等专题,完善一体化大数据资源体系。2021年6月底前,深化省市级联对接,支撑跨层级、跨领域、跨系统数据共享,打造数据共享“高速通道”; 2021年12月底前,搭建金融、电力等“服务中台”,提供统一的隐私计算、联合建模、数据分析、可视化等功能,构建500个左右数据训练集和算法模型。(市大数据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数据管理。制定出台《潍坊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按照“不产数、不核准”“不聚数、不验收”的原则,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市县一体的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标准体系,市直部门迭代更新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三张清单”,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持续开展目录规范化梳理。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逐步构建数据质量自动核查反馈机制。2021年11月底前,实现市直各部门结构化业务主责数据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物理汇聚”,与政务服务、行业管理密切相关的高频应用数据实时汇聚。建设“政务大数据安全加固平台”,提升“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运营”能力,打造“数据铁笼”,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安全“攻防演练”,查找数据安全漏洞,检验防控运行效率,监测数据风险,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可控。(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列入“一把手”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由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突破行动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潍坊市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管理办法》,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工作台账,以工程化方式抓好落实。强化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三)保障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共享安全保障,强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防护,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附件:潍坊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汇总表(第一批)
山东
20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