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 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8〕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 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宜宾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8日 宜宾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84号),加快破解制约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制度创新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任务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优化服务、融合发展和底线思维原则,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成渝经济区建设和川南经济区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探索建立包容和支持创新发展的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构建适应新兴经济发展规律、满足新动能集聚需要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环境。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有利于新生产要素集聚流动的市场化机制更加成熟,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力度不断加大,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服务业新领域得到拓展深化,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新增长引擎,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两端发力、两翼齐飞的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推动我市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提供适应新兴经济市场主体的新服务(一)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服务,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变,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行更宽松便利的方式。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市工商局牵头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探索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相关部门分别就项目立项,节能审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职业卫生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提出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不再事前审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建城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靠并深度融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规范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促进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共享,加强服务事项内容、流程、效率、质量的监管和公开。联通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手机终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渠道,促进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捷化。建立和完善“身份证异地办理”制度,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为一体的异地身份证办理中心,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安全的环境,实现跨省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同时,加快建设操作性和实用性强、全市统一、横向联接相关市直部门、纵向联接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宜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云上审批服务平台,不断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惠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的通知》(宜府办函〔2017〕179号)等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着力在“优化服务”上狠下功夫,进一步优化服务时间、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机制体制,从2018年1月1日起,逐步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全面推行“全天候”政务服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极大地“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速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二)加快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推进法规制度适应性变革。坚持立改废并举,做好新兴经济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各主管部门定期清理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及时推动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教育、物流、旅游等领域系统性风险小的方面,研究出台适应新兴经济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标准有效供给机制。鼓励新产业新业态领域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着力培育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标准制定和修订情况。探索建立适应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标准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市质监局牵头负责)放宽新兴经济领域政策限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转变。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和应用。探索适应新兴经济融合发展的生产核算制度,在部分新兴经济领域探索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以“多险合一经办”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综合柜员制”,推动服务流程再造,统筹整合同类业务协同办理,实现业务“一站式办理”。深入实施“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证制度,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全省缴费通办系统,研究制订相关通办缴费后的基金归集管理办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三)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落实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参与川南临港片区协同改革工作计划。以临港开发区为主,重点发展“8+1”新兴产业;以川南临港片区为主,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及装备制造、现代医药等先进制造和特色优势产业。(市开放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省、市级科技计划。按照“一企一策”目标责任年薪制精准考核的要求,在分类指标的考核中加入创新能力指标,即创新基础(研发人员配备、研发机构设立、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研发设备条件保障等);创新投入(研发经费投入、研发投入强度、产学研合作比率等);创新产出(专利申请、科技成果、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比率等);创新管理(创新战略制订与实施情况、创新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情况、品牌塑造情况、创新文化建设等)。(市国资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力度,制订和落实鼓励创新创业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探索建立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绩效考核等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制订出台《宜宾市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整合科技资源,有序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平台建设,制订出台《宜宾市关于共同建设四川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平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激发创新热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励创新创造,制订出台《宜宾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开展“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孵化辅导,推进创业导师进县(区)、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人才、知识产权等全方位服务。推动创新平台和质检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调查、评价工作。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研究制订创新驱动背景下的教育人才管理新政策,实施教育“三名工程”,扶持宜宾创业创新专修学院发展,推树宜宾英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双创相关改革试验。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年度工作要点。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推动省级、市级孵化载体提质升级,持续引导和支持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众创空间建设。(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加大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完善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侵权查处机制和跨区域行政执法机制,探索在线创意、研发设计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探索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新制度(五)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要求,有序开展区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将社会办医纳入《宜宾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按照全市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数对社会办医进行总量和结构控制。推动广电网、电信网双向对等进入,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推动医疗责任险、道路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责任险、物流业相关保险的试点和发展,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邮政管理局、宜宾银监分局、宜宾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快建设“信用宜宾”,通过“信用宜宾”、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载体定期发布行政许可和处罚相关信息。制订宜宾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积极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商引资、企业债券发行等领域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档案或记录,并逐步扩展到各行业领域。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宜宾中支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律的监管方式。强化互联网经济犯罪的监测和预警,做好经济犯罪的预警防范和依法打击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惩戒约束机制,促进监管水平的提升。要加强对网站备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加大对有害信息的巡查处置力度。深度应用大数据技术,依托省上大数据平台,建立我市公安大数据中心,为治安防控体系、实战指挥体系、专业打击手段、智能服务群众建设提供可靠科技支撑和保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动行业管理,公开自律,促进监管机构和社会力量相互协作,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新产业新业态治理。倡导“动态式”“温和式”“预警式”监管,按照已形成规模、影响力较大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做好差异化监管。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开展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建立联合惩戒约束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人行宜宾中支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媒体内容和金融监管机制。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和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研究应对,探索建立新型网络视听文化产品内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内容监管平台。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金融信用信息查询机制。(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人行宜宾中支、宜宾银监分局、宜宾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行业监管。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互为前置等审批环节。坚持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类别和地点限制,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不设数量限制,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行医疗机构量化管理,实现从依法执业监管向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转变,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新机制,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度和责任强制性保险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行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现从依法执业监管向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转变。(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完善风险管控体系。优化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监测预警,实时把握风险动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高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核心技术专利预警分析,加强技术成熟度和风险评估。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人行宜宾中支、宜宾银监分局、宜宾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促进监管机构和社会力量相互协作,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新产业新业态治理。发挥版权保护示范引领作用,保护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强化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推动平台、行业组织与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探索建立政府、行业组织、劳动者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公众、媒体作用,完善行业管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联动机制。(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文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构建新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新机制(十)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激发人才流动活力。支持鼓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创建“创新驱动人才示范区”。探索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办法,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继续实施系列引才活动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外国高层次人才。探索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办法,实施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鼓励县级及以下农业科技人员带薪创新创业。在全市试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引进计划,在民族待遇县实行“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通过补助学费的方式(分6年将全部学费返还)招聘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各县(区)探索试点“校县合作”,定向培养农村医学专业全日制中专医学生,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定向服务签约村卫生站5年(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拓宽企业高端人才引进培育渠道,对企业紧缺的首席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项目经理等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进行引进,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实行年薪工资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成果工资制,参照同行业市场薪酬,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予以保障,其薪酬可在单位工资总额外单列。将企业自主引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作为企业高管人才储备,设置培养锻炼职位序列,进行跟踪关注培养,表现优秀的可通过组织选拔或市场化选聘为企业高管。(市国资委牵头负责)以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建设为突破口、以科教和人才为支撑、以创新体系建设为保障,着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科学发展之路。运用“双城”功能提供人才事业发展和生活服务的优良环境,建设“长江国际科教创新城”,打造西部最具吸引力的柔性人才落户基地。(市“双城”办,市科教集团公司、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推动各部门梳理已有信息资源和需求,形成共享清单和需求清单,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促进数据资产化,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之间和市直部门之间的数据沟通和分享机制,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交换共享。推动创新平台和质检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调查、评价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披露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研究制订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共享、开放、应用等标准与技术规范,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信息资源优先向社会开放。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在不涉及保密信息的前提下一定范围内披露公司治理、财务状况、重大经营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事项。制订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和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的防泄露、防篡改和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及相关的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数据滥用、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强化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不断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加大查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其相关犯罪行为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市网信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强化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完善转移转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三权”下放,重点是改革科技成果处置权限,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科技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支持对自身科技成果实行就地转化或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效益的创新产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岗位管理、绩效分配、科研资金支持等方面的重要指标和依据。探索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评估机制,构建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评估体系。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技术创新协同机制,共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共建或牵头建设面向行业和社会的技术开发服务平台,促进科研基础平台资源双向开放共享;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成果孵化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行宜宾中支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成果转化供需常态化对接机制,统筹组织举办专业性、区域性和综合性科技成果对接推进活动,促进成果转化精准对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饮料食品、化工化纤、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优先支持一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短中期见效、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优先安排和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转让独享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解决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依托科技创新城,建设成果交易市场、成果孵化中心、成果知识产权网络交易平台,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报告制度,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系统,鼓励创办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导入阶段的融资支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合同交易税收优惠等各项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地税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人行宜宾中支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宜宾行动》。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及四川行动计划的重要战略机遇,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化、特色化、绿色化、集约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坚持创新驱动、改革推动,注重强基固本、协同整合、集成应用,同步提升制造业科技水平、生产效率,培育制造业发展新优势,推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重要进展。到2025年,制造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两化融合迈上新台阶,智能化生产能力达到行业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在产业内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统筹数据中心、行业云计算平台、灾备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等高水平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网络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核心环节的深入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培育壮大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应用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鼓励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化协同制造平台,搭建模块化、柔性化制造系统,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开展大数据、云计算、传感制造、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新技术攻关。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工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宜委发﹝2017﹞30号)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市,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工业互联网产业培育工程、产业园区转型工程。(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加快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形成全国领先的万物互联、泛在感知、空天一体的智能化数字经济基础设施。逐步突破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无人机、车联网、能源互联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数字经济技术体系。加快发展信息安全高端成长型产业,强化在线服务的安全性,打造智能终端千亿产业,形成数字经济核心支撑。打造数字化服务平台,实施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公共服务数字化升级工程,实现数字技术深度应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大力实施“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成果孵化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传统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增强企业创新成果获取与转化能力,加大成果转化力度,鼓励企业推动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大力实施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军民结合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重点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与示范项目建设。大力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新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森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并与国家相应平台有效对接。鼓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技服务和推广联盟。(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服务业创新转型升级。推动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仓储智能化水平和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发展物流新模式。大力发展以数字内容、音乐产业、创意设计、文化贸易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旅游、生态、农业等融合发展,实施龙头引领、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战略,创新文化内容供给,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扩大文化消费需求,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支持全媒体制播云、广电视听云等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鼓励实体零售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数字化、体验化、智能化互动服务功能。鼓励生活服务企业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植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市政府物流办、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发展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新支撑(十四)构建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构建网络化、多渠道、互动式的新动能发展瓶颈问题收集反馈机制,加强对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新动能发展问题的研究,并根据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和困难,因地制宜研究解决涉及的政策问题。强化培育新动能相关改革试点评估评价和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健康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十五)完善采购等支持新技术应用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机制。认真落实中、省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政策,切实扩大对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采购比例。(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资质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逐步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健全优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支持机制。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坚持以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为基础,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保险公司发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保险,监督保险机构做好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和境外工程承包企业的保险服务。推动保险公司优化大病保险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支持创建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及相关地方品牌,支持相关企业和产品申报四川名牌和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宜宾银监分局、宜宾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优化金融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对符合投向的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新兴经济领域企业改制,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到“新三板”、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按规定对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企业补助。支持依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人行宜宾中支、宜宾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贯彻实施2017年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制度的要求,建立完善“三新”“四众”等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和监测制度,积极推进新兴经济调查工作,强化新兴经济统计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打造跟踪分析新兴经济领域运行的统一数据平台,及时反映新兴经济发展动向。建立新兴经济活动核算体系和方法,科学测算评估其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贡献。构建反映新兴经济活动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择时发布新兴经济活动发展指数,提供趋势性数据和预警分析支撑。(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国办发﹝2017﹞4号、川办发﹝2017﹞84号文件和本工作方案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做到履职担当、主动作为、联动配合,努力共建有利于激发我市市场活力和动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良好制度环境。
四川
201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