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淮人社发〔2018〕8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高技能人才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41号)、《关于开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统计工作的意见》(苏统〔2017〕7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淮发〔2017〕27号)的要求,制定本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提升和富民增收的决策部署,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为抓手,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增强高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二)主要目标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要求,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各等级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到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使用效能明显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术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技能人才培训成效显著。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其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5万人次以上。积极组织高级技师和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参加研修,组织1000名以上职工参加技能竞赛。——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得到加强。新建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评选市级以上企业首席技师30人。全市各类培训载体达到100家。——技能人才规模持续扩大。新增高技能人才3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000人。到2020年底,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4万人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二、主要任务(一)支持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鼓励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或以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落实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并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技能培训。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鼓励企业试点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使学徒制培养成为促进技能就业的新路径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二)培育历史经典产业乡土人才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乡土人才界定、摸底和统计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土人才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引导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支持乡土人才申报“淮上英才计划”、“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市“双创人才”等重点人才项目。通过组织参加全省民间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及举办市级相应比赛遴选活动、创建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途径,培育10名传统工艺传承技能大师。(三)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能力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专业结构,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活动,采取院校创建与专家评审相结合、过程与实效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办法,发动技工院校教师广泛参加。突出技工教育自身特色,重点围绕技工教育优势专业,切实提升教学质量,创立技工院校良好的社会品牌。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利用师资、实训场地以及设备资源优势,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服务,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集教育、实训、研修和评价等为一体的职业技能训练基地。深化校企合作,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施“订单培养”、“冠名班”、“学徒制班”等方式促进校企紧密合作,实现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参与企业生产过程,提升教师技能水平。(四)促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发展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培训服务,鼓励发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项目申报和奖励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力度,提升管理者素质,规范机构管理。严格评估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可推荐上报转为技工院校。(五)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带动作用以服务社会、服务企业为出发点,以培育技能工匠、技术能手为目标,积极响应“江苏省百万技能人才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各行各业广泛开展技能比武,建立淮安市职业技能大赛等级制度,发布职业技能竞赛目录,引导广大劳动者根据目录报名参赛。以淮安技能状元大赛为引领,每年组织市级职业技能竞赛10场以上。建立开放办赛机制,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活动。鼓励职业(技工)院校广泛开展校园技能竞赛活动,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目的。建立竞赛成果推广应用机制,将竞赛技术成果和技术方法转化为职业培训和人才评价标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健全竞赛激励机制,对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成绩优秀者,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提高职工钻研技术、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六)完善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政策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和职业(工种)需求动态,及时完善和发布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培养目录。完善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服务机制,鼓励企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完善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对象的补贴政策。补贴政策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116号)和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执行。(七)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模式加大对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推动力度,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推动和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企业岗位实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并按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完善“一企一策”、“一岗一策”评价模式,突破身份、学历、资历限制,积极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扩大企业评价自主权。每年组织3000名职工参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加强对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指导和管理,促进企业健全管理、规范运行,提升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水平。(八)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和特色行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建设覆盖重点产业和特色行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网络,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通过开展培训、研修、交流等活动,搭建“名师带徒”平台,为技能大师开展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企业首席技师申报各类重点人才计划。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指导,加快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足额拨付,确保实现技能人才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形成职业培训项目由市场需求确定、培训机构由市场选择确定、培训成果由市场定价付费的运行机制。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由劳动者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加强市场监管,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宣传,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宣传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4月13日
安徽
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