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推进企业科创板上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9〕1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阳市推进企业科创板上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推进企业科创板上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新机遇,加快推动贵阳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支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更好的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提高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设立科创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登陆科创板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快我市科创板后备企业培育、遴选和上市进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保障,按照政策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机构互动的工作思路,健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服务体系,推动形成全市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良性循环。二、加强科创板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加强企业后备资源库建设,整合工信、科技、国资、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等部门信息,进一步摸清全市优质企业家底,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产业结构和企业发展的分析,动态掌握企业情况,做好精准化和精细化服务,着力推动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加强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辅导强化培育辅导,对全市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分层次予以培育辅导。一是对已进入科创板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实行“一户一策”“一企一议”管理,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科创板上市工作的企业,指导企业加速与中介机构推动股份制改造工作,对照科创板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针对各个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三是对初具科创板上市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对接,指导企业搭建内部科创板上市工作班子,为企业提供股份制改造、科创板上市辅导等专业服务,加快启动企业科创板上市计划。四、建立企业科创板上市“绿色通道”各区(市、县)政府要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预先梳理企业历史沿革、主体资格、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环保、资产转让、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权证过户、项目立项、用地保障、安全消防、工商登记、税务、环保、社保等问题,市区两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积极指导,建立科创板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指导到位、扶持到位,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按规定积极帮助企业办理审批事项、出具手续、提供证明材料,缩短企业上市时间、节约企业上市成本。抢抓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机遇,协助企业做好反馈意见答复、科创板上市辅导验收等工作,确保企业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五、积极做好企业科创板上市金融综合服务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力度,用好我市现有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等政策措施,积极发挥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贵阳市大数据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基金作用,对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予以优先支持。大力支持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六、加强企业科创板上市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科创板上市和后续发展工作,在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一是建立市金融办与市工信、科技、国资、大数据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企业科创板上市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市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专人跟踪机制,明确一名联系人员负责办理企业科创板上市过程中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事项。二是各区(市、县)作为责任主体,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行动计划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确保辖内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扎实推进,尤其是针对重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推进工作,要切实做到一企一策、专人负责、实时沟通。七、大力实施企业科创板上市奖励补助对成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贵阳市给予总计500万元的扶持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按各50%的比例承担,市区两级所承担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八、附则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16日印发
贵州
201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