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意见
余府办发〔201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切实推进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紧密衔接国家和省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梯次发展”的原则,围绕企业发展路线图,加强政策扶持,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企业管理“体制规范化、制度标准化、流程精益化、手段智能化”,促进“个升企、企入规、规转股、扶上市、育龙头、聚集群”,实现管理增效和创新增效,提升发展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二、发展目标积极引导企业突破管理模式粗放、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等瓶颈,加强和创新管理,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小微企业基础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中型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大型企业(集团)综合管理绩效明显提升,实现提质增效、梯次发展。到2020年(2018—2020),力争每年新增入规企业40户左右,年均新增上亿元企业3—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每年有所提升,力争达到1%;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85。三、重点任务(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1.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不打折扣。(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规范“多证合一”改革。开辟网络快捷通道,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3.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尽量通过消化存量土地解决工业用地。对在选址上有特别要求,且无法通过消化存量土地解决的急需急报重大项目,支持以具体项目优先列入全市重大项目调度会,予以优先安排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确保真项目、好项目及时落地。鼓励管理创新示范企业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地、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二)全方位引领示范4.开展“向企业送管理”行动。自2018年起连续3年,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每年选择30—40家企业作为重点,以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为目标,以企业财务管理、现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为核心,组织企业进行集中诊断和集中培训,组织专家下企业进行现场辅导,强化专项管理。(责任单位:市工信委)5.举办“巡回看管理”活动。分行业、分领域优选市内管理创新标杆企业,以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和开展管理对标为目标,组织市内其他同行业企业赴标杆企业进行现场学习和对标,引导企业在基础管理、工艺、设计、产品质量控制、品牌等方面进行对标赶超,切实提升发展质量、增加企业效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6.优选示范企业和创新项目。遴选和认定一批管理创新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择优认定一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管理创新项目,建立管理创新项目库。(责任单位:市工信委)7.推广管理创新优秀成果。搭建企业管理创新实践展示、交流、学习的平台,组织征集和认定一批特色明、效益好、方法优、价值高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形成持续的创新动力。精选近年来我市企业管理创新优秀成果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8.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国家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动员全市企业参加“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开展对比分析、技术验证、比较试验、协同攻关和成果创新等工作。推进重点产品和服务标准提档升级,在钢铁、锂电行业等领域,形成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三)多领域分类推进9.加强质量品牌管理。积极构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推动企业完善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改善内部管理运行环境。建立完善品牌建设的标准体系,围绕生产经营全过程,打造技术、创新、标准、品牌一体化全链条,提升自主品牌的创新内涵和附加值。支持企业改进研发和创新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开展好江西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倡导、推动市内大中型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10.推进资源能源集约管理。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试点和绿色供应链示范标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节能降耗责任制,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计划,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班,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和清洁生产改造,实现经济效益和绿色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重点实施“双百示范”工程,在全市培育100家风险管控示范企业、100家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工信委)12.推进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有序实施生产装备的智能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积极发展网络协同制造、云制造等新型生产模式。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创建10家左右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和1—2个示范园区。建设1—2个行业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帮助企业挖掘客户需求,发展新业态开拓新市场。(责任单位:市工信委)13.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结合自身实际和产业特点,鼓励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发展研发设计、技术支持、战略咨询等上游技术服务,生产装备租赁、产能出租、在线检测等中游生产服务,网络精准营销等下游市场服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卖方信贷、产品保险等延伸性服务,以及总集成、总承包、综合解决方案等整合服务。适应服务化转型的需要,合理调整业务流程、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优势企业可“裂变”专业优势。重点推进12个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委)14.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从主营业务收入中提取3%—5%作为研发准备金。力争2020年全市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重点推进主导产业与30家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40个以上重大科技合作攻关项目,解决50项以上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及共性技术难题。组织一批产业创新重大项目,开发一批战略产品,从初创高新技术企业中新培育一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力争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过百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四)强化管理创新人才支撑15.建立企业管理智库。优选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丰富的管理咨询案例积累且业绩优良的咨询机构,组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库。在高等院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中优选从事企业管理相关领域教学、咨询和研究专家、团队,组建企业管理创新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工信委)16.加大高层次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的统筹,建立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建立优秀企业家人才库,依托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知名公司、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国家级园区,建立创新型企业家培养基地,实施开放式、个性化、精准化的培训;加大对新钢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轮训。(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工信委)17.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关于实施新余市人才政策三十条的意见》,对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创新人才在落户、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五)分梯次推动企业发展18.推动“个升企”。持续推进重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培育库建设,组织遴选200户转型企业入库。建立完善联系对接机制,帮助入库“个升企”企业与实施扶持政策部门进行对接,促进财政、金融、税收、社保等各类政策精准向入库转型企业倾斜,引导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后,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业态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19.支持“企入规”。落实企业入规入统政策,加强企业入规辅导,支持小微企业入规入统,到2020年力争新增120户入规企业。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到2020年力争新增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培育50户专精特新企业、10户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20.促进“规转股”。依托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各县(区)工业园区,突出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遴选一批优质的重点拟上市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动态管理,建立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企业股改梯队,对梯队中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21.力争“扶上市”。落实上市奖励措施,完善企业上市补助办法,按照企业上市工作完成进度,分阶段进行奖励,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合作,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战略合作机制,拓宽优质企业上市渠道。利用好新三板“即报即审”和免首年年费的政策,支持初创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帮助重点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困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22.加快“育龙头”。在重点产业中遴选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集聚优势资源,“一企一策”进行培育,到2020力争新增一批10亿元企业。全面落实《关于全力支持新钢跨越发展三十条措施》,重点培育新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过700亿元。依托“央企入赣”“渝郎回乡”等招商平台,引进一批有意愿、有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企业间战略优势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23.推进“聚集群”。着力培育1—2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一批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和示范基地。全面落实《促进赣锋雅保龙头拉动打造全球锂电高地三十条措施》,打造全球电池级碳酸锂及氢氧化锂等锂材料高地和锂动力与储能电池产业基地。重点支持发展钢铁及钢材加工产业集群、光电产业集群、苎麻产业集群发展,制定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和资源向产业集群集聚,提升产业“聚集群”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2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及项目贷款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优先受理、优先评估、优先安排,同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方面予以倾斜。运用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企业创新,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给予400万元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新余中心支行、新余银监分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5.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发挥再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和项目的贷款担保力度。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加大“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税易贷”等创新产品对管理创新企业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转贷基金,降低企业转贷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新余银监分局、人行新余中心支行)。26.强化资金保障。自2018年起连续3年,从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全市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重点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创新重大项目、管理创新重要成果、企业管理人才培训、企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进行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工信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单位参加的企业管理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考核,统筹政策、整合资源、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全市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全面推进企业创新管理,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新余中心支行、新余银监分局)(二)建立调度推进机制。加强对企业管理创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进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情况调度,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交流、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充分挖掘典型事件和鲜活经验,展现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有关文件宣贯,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县(区)、传达到相关部门、传达到企业。加强对重大管理创新成果、优秀管理人才以及创新管理企业的宣传,大力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形成重视管理、尊重创新的浓厚风尚。(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7日
江西
2018-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