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1〕28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金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金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21〕1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两区两城两融合”发展思路,全面落实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和八届市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要求,认真践行“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的理念,坚持线上线下、政策强度与落实力度、便民与惠企、提高效率与强化能力、一体推进与分级负责“五个相结合”,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流程优化再造、积极推行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不来即享”扩面、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切实增强政务服务满意度等方面,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办到”,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金名片”。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减层级、减审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精神,按照“调研摸底、评估梳理、联合审核、发布实施”的工作步骤,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评估摸底,研究确定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市县区行政审批事项再压减10%左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2.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查力度。对照省政府1—24批和市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和承接情况逐项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完善监管措施,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市级部门做好培训指导,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升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全面清理整治变相审批。对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编制的备案事项,逐项开展清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备案变审批、变相审批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清理规范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依法依规整治变相审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应认领、尽认领”的要求,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认领编制工作,动态调整、优化更新事项实施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中介服务等要素,并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时向社会公开展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加强环评审批承接能力。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做好环评审批事权的梳理、承接等工作,完善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健全市级建设项目专家库,对环境风险较大、污染因子复杂的项目提前介入,开展环境风险预评估。鼓励引导企业选择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邀请省级专家对重大项目进行审查,扩大邀请专家范围用于技术评估,切实提升业务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二)围绕“压时限、提效率”,全面推进流程优化再造
6.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重新修订《金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类和备案类)审批流程图,督促指导涉审部门认真做好审批事项、要件和内部流程优化再造,力争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7.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将施工许可证核发和质量监督合并办理,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力争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不断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规则,全面推行电子施工许可证,提升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审批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8.大力推进企业开办流程再造。依托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秒批”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积极推行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畅通企业退出渠道。进一步拓展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使用效率,促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使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9.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备案、交易、税务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将不动产登记制证、缴费和领证等环节合并,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力度,实现跨部门、跨层次网络互连和信息互通共享,构建“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服务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简单件即时办结、一般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10.全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流程再造。加大第一批85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力度,进一步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网上服务专区、线下服务专窗,推进事项100%线上综合智能办理、线下“一条龙”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集成套餐服务范围,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互联网信息办;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持续推进)
11.着力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深化“全程网办”办理模式,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建立健全异地办理联动机制,不断拓展“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办理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务大厅“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窗,全方位提供集综合收件、转办、发证、咨询为一体的通办服务,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异地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互联网信息办;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持续推进)
12.全面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按照“流程极简、时限极短、效果极好”的要求,对全市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行一次流程优化再造工作,持续减少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材料要件平均减少60%以上, 90%以上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一半以上的事项实现“零跑腿”)。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四办四清单”和容缺受理清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步做好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内容要素优化更新、线下制作公布统一的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同源、一致、准确、可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持续推进)
(三)围绕“通数据、强应用”,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13.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配合完成全省在线审批平台升级改造工作。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4.推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以清单化方式明确单位数据共享责任,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互联网信息办;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15.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市互联网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四)围绕“优服务、保要素”,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见效
16.认真践行“无事不扰、有事办到”。牢固树立“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的理念,进一步总结“只要企业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 的成效做法,研究制定具体的流程、规范和标准,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决做到“企业动嘴、政府跑腿”,当好“无事不扰、有事办到”的“店小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7.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在政务大厅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窗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严格落实招商引资“1+3工作流程”“代办十条”,全面推行招商项目代办服务微信群、市级领导专抓、牵头部门专班、服务专员专办、24小时全天候服务和多部门全过程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从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到开工、投产等全过程帮办代办力度,为客商“引好路、跑好腿”,确保项目落地即可开工建设、竣工即可投产见效。(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18.在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区域评估范围,通过开展“多评合一”、联合评估等方式,完成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质量现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审查、水资源论证、文物影响、地震安全性等事项区域集中评价,推行区域内投资项目免费提供评估评审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不再行进行审批。鼓励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参照执行,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防震减灾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19.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加快推进企业对标竞价的“标准地”制度落地实施。制定出台全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试点区域、主要任务、出让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打造并完成一宗“标准地”出让,并提炼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0.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建立平台服务清单,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积极推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实现项目进场、场地预约、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一网通办、交易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化。严格执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办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功能,推动实现省市平台之间、市州平台之间评标专家、信息系统等资源跨区域共享、全流程在线交易。健全完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围绕“不见面、享红利”,深入推进“不来即享”扩面
21.加大涉企政策“不来即享”。充分利用全省涉企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平台,积极引导全市中小企业主动使用,进一步扩大平台使用范围。加快梳理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加大“不来即享”政策宣传力度,有效解决全市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晓”“找不到”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2.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不来即享”。加快梳理政务服务领域“不来即享”事项清单,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涉及的政府批文、证照材料等,全面存储在电子证照库中,加大对政务数据的共享、调用和使用,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不来即享”、办事更便利、办事不求人。(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互联网信息办;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底前)
23.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发挥“信易贷”和“陇信通”平台作用,引导银行加大平台使用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扩大信贷投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将小微企业、“三农”、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享受1%优惠担保费率的担保金额上限由5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中小微生产经营企业,统一执行1%的最低担保费率。(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金昌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围绕“保公平、降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4.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平等投资权利。健全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机制,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法规文件必须经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各类违背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平台和处理回应机制,坚决清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限制,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25.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更新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推行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做到“目录之外无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持续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6.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推动降低偏高收费。规范中介收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7.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出台《金昌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公布市级第五批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和第三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并实施。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在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8.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金昌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加强涉企政策法律宣传宣讲,组织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效增强涉企法律服务保障。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七)围绕“强信用、柔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29.加快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改造和数据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完善“红黑名单”认定和发布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落实信用修复制度,引导失信主体主动自新、重塑信用,打造法治化信用环境。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信用“五进”工程(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着力营造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0.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执行《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1.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大抽查结果公示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等进行公示。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2.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制定出台《金昌市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实施意见》,除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倡包容审慎监管,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八)围绕“促便利、惠民生”,切实增强政务服务满意度
33.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政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集成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力争 95%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加快梳理“最多跑一次”“零跑腿”“全程网办”“秒批秒办”目录清单,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大力推行容缺受理和帮办代办服务,坚决做到“进门有人引、见人能办事、办事不求人”。(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34.升级“12345”便民服务热线。研究制定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将话务量大、社会知晓度高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统一纳入“12345”热线管理,进一步优化升级热线受理平台系统功能,健全完善“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运行模式,严格落实7*24小时全天候无间隙值班制度,构建形成覆盖全市、统一联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热线体系,打造全市政务服务“总客服”。(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35.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6月底前梳理公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切实完善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确保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报材料等要素统一规范。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外,乡镇(街道)、村(社区)线下办理的事项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开通网上办事入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网上好办”。进一步延伸便民服务代办点,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民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6.进一步优化完善“好差评”工作体系。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责任查究三项制度,完善“差评”核实、整改、反馈机制,开通掌上APP评价系统,建好“优质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服务之星”三个争先创优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主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评价,加大“差评”整改力度,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坚持每月发布“好差评”红黑榜制度,倒逼各级窗口部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互联网信息办;责任单位:县、区政府,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谋划、调度和一体化推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实化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取得实效,并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按照市委对县区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对标国家和省市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并完善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掌上APP“金事捷”等平台,以办事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好差评”结果作为评选主要依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代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主动扛责任、领任务,坚决杜绝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服务质量不优、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要持续加大对重点任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对多次通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
四是强化宣传引领。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信、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加强利企惠民政策解读,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不来即享”、掌上APP“金事捷”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的提炼总结,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