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聊城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聊政发〔2018〕52 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4 号文件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3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延长产业链促进集群发展。促进产业关联和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形成加工贸易企业地区聚集,拉动大批相关配套企业发展,实现聊城市加工贸易集聚配套升级。1.提高产业配套生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为主向集约型为主的转变,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2.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促进聊城市加工贸易企业的产业集群发展,把目前聊城市的生态农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有色金属的加工、车辆以及其零部件的制造、纺织、现代化工以及造纸等优势产业作为依托,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速建设五大优势产业群:纺织服装产业群、机电产品产业群、金属深加工产业群、化工医药产业群和生物科技食品产业群。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相互促进,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不断优化提升汽车零部件产业、机电装备制造业、金属及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生物食品医药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形成特色突出、链条完整、分工合理、布局优化的现代产业集群,全面提升聊城市产业体系的国际竞争力。(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相结合的新体系,促进对外贸易平稳快速发展。鼓励企业提高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承接高新技术产业的开展,提高自己产业链条,实现加工贸易主体的升级。1.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公共技术,工业设计,并建立相应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和检测中心以及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生产创新能力。支持行业的龙头企业制定和修订各级行业标准,把企业自主创新出来的技术成果转化为产业,同时由这些龙头企业来制定产业联盟的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先进标准,把标准制定的话语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鼓励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采用国际标准。2.注重创新人才的培养。全面实施人才聊城工程,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引进产业关键人才的投入和支持。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研发、创新、生产技能培训,培养和造就能够适应及带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需要的专业性、实用型产业人才队伍。围绕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大力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以及高层次的市场营销、研发设计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人才集聚效应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人才积分入户、入学政策,提高人才入户及其子女入学便利程度。3.创造自主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并购国外知名品牌以及创建自主品牌,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扩大自主品牌出口,加快实现从 OEM、ODM 向 OBM 的转变。结合开拓内销市场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支持一批加工贸易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培育一批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品牌上升为省级乃至国家级名牌名标。聊城市现有自主品牌加工贸易企业包括中通、时风、祥光等,要充分发挥品牌企业的带动作用,力争培育出更多的出口名牌产品和企业。二、积极建设加工贸易转移承接地(一)有序承接山东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有色金属生产及深加工、新能源汽车制造、精细化工、高端纺织、造纸和现代化工等产业,进一步明确制定聊城作为承接地的专项规划,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重要依据,增强作为承接地的针对性,禁止开展“两高一资”加工贸易,突出自身产业优势,注重承接内容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着眼打造新的增长点,培育龙头型企业项目,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加工贸易出口总量,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推进加工贸易产业的优化升级。(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加快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同时,认真研究山东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政策和导向,注重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特点,根据聊城市及各县(市、区)自身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和生产配套能力等条件,有针对性、有选择性、有区分性地进行招商。将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较高、能耗量较少的加工贸易项目作为重点引进项目,国家产业政策中明确的禁止类项目和限制类商品,一律不得进入。三、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现有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支持产品创新、研发设计、品牌培育和标准制定,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梯度转移。充分利用现行各项扶持政策支持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员工技能培训、招商引资、就业促进等相关工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完善抵扣链条,促进行业细分。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加工贸易及相关支撑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整体制造水平。落实进出口相关税收政策,简化税务办理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加强市、县级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等融资业务。积极争取再贷款、再贴现资金规模,优先用于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大的金融机构,增加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资金来源。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与跨境担保管理措施,满足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加快推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和跨境资金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提高企业本外币资金跨境利用效率。加快推进人民币对外债权业务,认真落实直接投资外汇改革政策,加大对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力度。落实好货物贸易外汇改革政策,便利企业外汇收支。创新海外保险业务品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工贸易企业及其职工要依法参保缴费。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稳定职工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加强对各地落实工伤保险调整费率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做好加工贸易重点发展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工作,确保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全省联网,增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便捷性。(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通过积极培育企业开展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仓储物流、保税出境加工、跨境电商进出口、保税商品展示交易、汽车平行进口仓储等新型保税业态,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保税政策优势,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促进聊城加工贸易业务转型升级,扩大聊城开放型经济水平。聊城市人民政府2018 年 8 月 23 日(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
201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