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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筹备成立
科技服务
专家指导委员会
4月26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筹备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京召开。科服专委会是学会发挥资源和组织优势,筹备成立的新型科技服务智库。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2-05-05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成立
科技服务
专家指导委员会
8月3日,第57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以下简称高博会)新闻发布会在西安举行。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姜恩来介绍,本届高博会将召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服务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旨在建立新型科技服务智库,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把高校科技人才集聚的势能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2-08-03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
科技服务
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发[2015]1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精神,推动我省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省科技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涌现一批新型科技服务业态,培育一批优势科技服务机构,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产业集群。经认定的省级品牌科技中介机构达到100家,省级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达到10个,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到2020年,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成为全省经济重要增长点。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发展领域。 1.研究开发服务。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产业发展“有中生新”和“无中生有”,实施钢铁产业技术升级、物联网、北斗导航、新能源汽车、科技治霾、制造业信息化、文化科技创新等重大科技专项,支撑全省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支持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联合创新,支持由企业主导,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京津高校、院所和央企与我省开展合作创新,或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鼓励面向军民融合的科技研发,继续开展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各类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现有研发机构科研条件和创新团队建设,不断提升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依托重点高校和骨干企业,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到2017年,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50家,企业技术中心达到530家,工业设计中心达到50家,协同创新中心达到30家,重点实验室达到100家,工程实验室达到145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50家。(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负责) 2.技术转移服务。建设一批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以北戴河高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中心为核心,以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市为重点,加快技术交易市场在各设区市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布局,到2017年,建设一批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中心工作站,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市场网络。支持北京中关村技术交易中心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建立国防军工技术交易市场,积极引导国防专利成果在我省转化。加快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支持各级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发展,认定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省内技术转移机构与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合作,推动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实现成果资源跨区域交流共享。支持科协系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到2017年,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13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15家。丰富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加快基于互联网的在线技术交易模式发展。充分利用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北戴河高科技成果展、北京科博会等平台,促进国内外技术成果向我省转移。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企业之间探索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增值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局、省科协,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3.创新创业服务。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咨询服务。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等快速发展,提升专利代理、科技评估、战略研究、科技查新、文献检索、竞争情报分析、工程技术咨询等服务能力。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新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辅导基地,到2017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80家,创业辅导基地达到400家。发展创新创业服务新模式。支持创客空间、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创业孵化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孵化+创投”、“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等创业孵化服务模式,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加速创新成果市场化。到2017年,建设“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创业孵化机构50家。(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4.科技金融服务。培育一批新型科技投融资机构。鼓励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科技分(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性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到2017年,力争全省开办科技分(支)行15家以上,在所有设区市实现科技担保机构全覆盖。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完善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机制,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和服务。加大财政支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到2017年,力争投保专利保险企业达到100家以上,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超过15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50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落实省政府《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扩大省级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组建“新三板”上市股权投资基金、大学校园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各设区市政府成立和放大风险投资资金。到2017年,力争每个设区市建立一个政府出资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省科技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河北证监局、河北保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5.知识产权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含国防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等服务机构,支持京津等地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到2017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50家,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达到15家。提升知识产权(含国防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开展专利统计、分析、预警、评估等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撑。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立具有专利检索、展示交易、法律咨询、宣传培训、人才培养等功能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三优”培育工程,以推行国家相关管理标准为牵引,着力培育10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项优秀专利品牌产品、100名优秀知识产权人才,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工局负责) 6.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快专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培育。推进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鼓励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培育一批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到2017年,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基本到位,新增通过国际互认的计量检测校准实验室10个、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3个,培育、建设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国家质检中心从11家发展到13家。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模式。鼓励计量技术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相结合的计量检测创新模式发展。进一步放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准入,允许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分支机构、子公司方式经营,鼓励省内大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各类科技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打造京津冀区域一体化检验检测认证模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和检验检测结果互认。规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管理。进一步减少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缩短检验检测认证资质认定时限,为农产品、食品等产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行为。(省质监局,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二)重点发展区域。 1.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科技服务聚集区。以环首都的白洋淀科技城和保定、承德、唐山、燕郊、秦皇岛、京南·固安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引进北京、天津市的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服务机构聚集发展,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科技服务聚集区。通过托管、代管等形式,进一步强化环首都区域与北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和中关村科技园的合作,共建一批科技创新园、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等服务载体,形成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高地。(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有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2.培育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为重点,以支撑园区基地优势产业发展为目标,推动科技服务业聚集发展,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业产业集群。支持石家庄、保定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服务模式,形成覆盖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支持唐山市依托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建立一批技术研发、中试、推广服务机构。支持张北云计算产业园和承德大数据产业园发展,为打造“京津冀大数据走廊”提供支撑。(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3.建设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区域。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利用国家政策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面向各类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创新基地,培育认定一批省级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域试点。统筹科技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试点区域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链条,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三)重点工程。 1.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培育壮大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鼓励大中型企业将技术研发部门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中心或研究院,实现市场化经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独立科研院所转制,成为科技服务的龙头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发挥优势,成立一批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创业,创办一批中小型科技服务企业。(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2.开放合作推进工程。利用我省地缘优势,加强与国内外尤其是京津地区科技合作,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推动建立京津冀科技服务业协同发展工作机制,促进京津冀科技服务资源流动和共享。吸引京津科技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与我省合作成立服务机构,支持我省科技服务机构在京津发展,形成三地科技服务业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格局。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3.优势品牌提升工程。推动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提档升级,争创“国字号”品牌,提升我省科技服务品牌影响力。完善省级科技中介机构评价标准,认定一批省级品牌科技中介机构。在条件建设、经费安排、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科技服务机构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服务品牌做优做强。(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4.“双百双千”人才建设工程。着眼产业技术创新,引进100个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着眼高端智力引进,新建100家高水准院士工作站;着眼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引进1000名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着眼服务“新三农”,选派1000名高技能科技特派员。加强高校科技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多层次、多类型专业教育,培养急需服务人才。开展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师(员)、技术经纪人、专利分析师、项目管理师、科技咨询师、质量认证师、信息分析师等在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队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负责) 5.科技服务信息化工程。加快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全链条“智慧服务”。建立完善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科技金融等网络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流共享,推动研发设计、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知识产权、科技融资等服务信息化。加强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开发与利用,大力发展以信息、知识加工为主的数据挖掘、科技咨询等新型服务,加速信息知识向产品、资产和效益转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6.创新文化传播工程。推进创新文化建设,提升全民创新意识,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加强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鼓励科普作品创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举办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大赛等,加强创业辅导,培育创客文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培育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科协,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办,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二)加强财政支持。统筹整合省级科技资金,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支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现代服务业资金安排使用上向科技服务业倾斜。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也要采取措施,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支持。(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合同减免税等政策的落实。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下放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为政策落实创造良好条件。(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负责) (四)加强行业监管。成立河北省科技服务业协会,依法依规对科技服务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监督评价,加强行业自律,营造科技服务诚信环境。建立科技服务业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政策法规、统计数据、行业信息、企业信息等进行权威发布,提高对行业及社会的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省科协及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监管和支持。(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金融办、省科协负责) (五)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并整合各有关部门科技服务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加强目标监测,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质量、速度和绩效进行年度综合评价,把握科技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省统计局、省科技厅负责)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
河北
2020-12-07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科技服务
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15〕 4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的顶层设计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策环境,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实现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为推进“六大发展”、促进富民强省提供重要保障。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科技服务机构超过500家,培育50家省级示范服务机构,打造5家功能强大、面向全省域的知名品牌服务机构;在山西科技创新城建成科技创新资源、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三大科技服务平台等旗舰基础设施;在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率先建成“线下”众创空间和“线上”服务云平台,形成全省域企业孵化服务的中枢和窗口;在各市级中心城市布局一批综合性和专业类孵化器,基本形成以企业孵化为核心的全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科技研发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检验检测等科技资源数据库,建成统一开放的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在全省建立1-2个机构集中、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借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形成科技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三、重点任务紧密围绕我省煤与非煤重点产业的发展需求,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一)培育科技服务机构。实施“555”培育计划。强化已有科技服务机构的功能,通过增加投入、更新设施、改善条件、充实队伍、规范管理、激活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鼓励各类高端科技人才创办社会化服务机构,支持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引导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业务,使我省科技服务机构的基础数量超过500家,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内培育示范科技服务机构50家,打造科技服务知名品牌和龙头机构5家。(二)建设旗舰科技服务基础设施。配合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创新城的核心区首期建成科技创新资源、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三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形成我省科技服务业的旗舰基础设施和龙头示范基地,带动创新城的快速繁荣,提升创新城的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三)建立创新创业一体化平台。鼓励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太原高新区率先实施山西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工程,整合全省科技创新资源和创业服务资源,完善、强化孵化服务能力,形成集成果展示、技术转移、企业培育、人才招聘、资本对接、信息交互、创新资源共享于一体的功能强大的全省域科技创新创业中枢,建成“线下”创业服务大厅和众创空间,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成“线上”科技创新资源和创业服务的云平台,形成科技服务的新范式。(四)搭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研究制定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开展科技资源情况调查,建设全省科技研发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共检验检测等资源数据库。搭建统一的科技资源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并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的配置、使用、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解决科技资源配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碎片化问题,促进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和研究开发活动的服务外包。(五)构建创业孵化体系。针对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滞后、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现状,鼓励在各市级中心城市依托高新区、经济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等产业聚集区,布局一批综合性和专业类孵化器,形成以企业孵化为核心的全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国家级孵化器围绕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需求,发展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形式的众创空间,强化天使投资功能,降低创业成本,通过筹资、筹智、筹人脉等形成创新创业新生态。(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金融创新产品,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探索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互联网融资新模式。鼓励太原高新区整合现有基金公司、创投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产业基金等,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七)支持国家区域试点。选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鼓励其以科技服务业为抓手,形成科技服务机构较为集中、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聚集区,显著扩大区域科技服务产业规模,探索科技服务促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八)创新科技服务业态。重视在创新2.0下的 “互联网+”新形态,引导和支持在计算机、通信、电子、软件、自动化等领域具有技术积淀和行业背景的科技企业创新业务模式,借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形成科技服务的新业态。借鉴工业4.0思想,推动我省传统产业特别是制造业与信息技术的嫁接和融合,开展在线诊断、服务外包和需求、设计、制造、售后的产业链配套服务;依托专业化的第三方数据中心的技术支持和管理优势,支持数据服务的专业化外包模式,开展具有我省特色的制造业和煤基产业的企业数据增值服务;加强第三方服务的内容建设,重视软件由产品形态向服务形态的转化(SAAS),扶持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内容服务的互联网技术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坐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企业与个人创业者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四、保障措施(一) 加强政府引导。针对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驱动作用,依靠政府部门的规划引导、顶层设计、政策配套、资金扶持的强力推动,优化服务环境,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业的市场主体。(二)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骨干创办民营性质的科技服务企业,3年内保留其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鼓励国有孵化器实行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支持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对在孵企业持股,采用持股孵化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或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开展市场化经营。(三)加大财税支持。支持孵化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并通过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引导,建立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服务机构进行“后补助”支持。鼓励科技服务机构申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提升服务能力,补贴运行费用。制定创新券政策,通过创新券的方式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给予支持。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四)强化人才培养。面向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依托科协、行业协会等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时吸纳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高端人才,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建设科技服务业人才库。(五)完善管理体系。省科技厅要加快制定《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指导和引导科技服务机构规范运营,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开展科技服务业的战略研究,逐步健全科技服务评估标准体系,做好评估、监测、统计等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5年11月30日
山西
2019-12-20
三聚阳光获评“2020年度昌平区优秀
科技服务
机构”
近日,由北京市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的“聚力创新、服务先行—2020年度昌平区科技服务机构路演”成功举办,共有14家服务机构代表、3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21-02-23
科技服务
领域这么干!商务部印发《海南省
服务
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科技服务领域: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融资机制,促进科技保险及相关再保险业务发展,开展科创企业专利保险试点。
海南日报客户端 商务部网站
2021-04-28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
科技服务
推进
科技
政策扎实落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推进科技政策落实,服务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稳”“开门红”,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 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技厅
2022-01-19
关于印发发挥
科技服务
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科技服务业作为重点领域,着力从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实施以下政策。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01-06
四川省印发《四川省
科技服务
业2018年工作要点》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服务业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经省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科技服务业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科技服务业2018年工作要点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四川省科技服务业2018年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加快构建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服务创新体系,提升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一批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省级孵化载体、技术转移机构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分析,做好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入库,完善规下科技服务业企业统计,力争2018年实现总收入4100亿元,同比增长9%左右。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加快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和行业试点建设,推动国省级高新区科技服务业集群发展,依托高新区打造我省科技服务业产业集聚区。支持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成为科技服务业新增长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试点,加快实施网络强省计划,推动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乡村”试点工程。鼓励我省科技服务业企业、机构参与生态环保、智慧城市建设,加大智慧城市相关关键技术研发力度,构建相关领域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防科工办、住建厅等) (二)引导科技服务业做强做大。通过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资金对研发设计、信息资源等7大服务领域和跨区域、跨领域的综合科技服务领域择优支持一批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打造和完善我省科技服务体系,形成具有显示度的典型示范点,示范带动我省科技服务业重点领域和科技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大力开展科技服务业重点企业调研和现场服务,引导企业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衍生创造更多新模式、新业态。继续做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工作,分片区举行大赛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全省企业报名参赛。加强对优秀科技服务业企业、项目的宣传力度,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省金融工作局等) (三)深化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我省有优势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培育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建设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质量建设“双创”孵化载体。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科技服务业相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协同创新,支持联盟探索建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力争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技术瓶颈。2018年,力争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省级工程实验室10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家,新增国省级孵化载体30家,新增科技服务业相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2家。(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四)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市场主体。重点培育和扶持我省科技服务业企业(机构)50强,形成一批科技服务业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贯彻落实《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力争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总数达到60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办法》,积极动员市(州)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全年力争完成5000家企业备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创新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2018年力争新增2万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做好科技服务类企业投资促进工作,力争引进一批示范企业落户四川。积极培育研究开发和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业化研发和管理咨询服务机构,引导在蓉高校院所智力人才和服务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研究开发、科技战略研究、行业技术咨询、科技情报信息、科技查新与文献检索以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市场开拓、知识产权、法律咨询等咨询服务。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投资促进局、成都市等) (五)培育和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大力培育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建设天府工业设计云平台,办好“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创客中国”四川分赛。培育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筹建四川工业设计研究院,促进成立工业设计产业联盟,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六)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服务型制造进市(州)或园区(企业)”活动,实施“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广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和全寿命周期管理等重点模式。开展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聚集基地等培育工作,支持一批服务型制造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七)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研究制定《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培育30家成果创造能力强、成果转化水平高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以成德绵为核心区域建设以为特色的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依托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聚集的区域,建设3-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新增10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1000项。落实省政府、科技部、国家卫计委三方协议,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指导成都市加快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承接10—15个重大新药成果落地转化。依托中国-欧洲中心、四川西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推进我省产学研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合作成果和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贸易。加快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建设,启动重庆、云南分中心建设,在绵阳设立分中心,在宜宾设立川南分中心。(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成都市等) (八)深入推进西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继续深化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制定《支持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规范发展的意见》。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四川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运作模式。大力开展“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或合伙人的条件限制”试验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金融资助政策,加快建设四川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局等) (九)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制定出台《四川省科技金融引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好第六届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组建四川省科技金融研究院,推动省级基金市场化运营,推动省双创基金在、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推进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募集和投资,加强对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出资入股。着力推动省级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在试点地区大力推广“盈创动力”科技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市州行活动。(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省金融工作局等) (十)大力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出台《关于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一批骨干文化科技企业,推出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兴媒体,建成一批数字文化资源库,加快建设成都、绵阳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鼓励自贡等城市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实施一批具有特色的示范工程,形成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集聚区。重点打造数字出版行业、网络增值服务、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演艺、科技文化会展、高科技文化装备、文化地理与智慧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强科技支撑文化场馆智慧服务,加强虚拟现实技术、智能管理服务等新技术在旅游产业中的应用,围绕旅游做好文化功能开发,利用科技手段将文化创意元素渗透到旅游产品,推动文化资源优势渗透旅游产业。(责任单位:文化厅、科技厅、省旅游发展委、财政厅、成都市、绵阳市等) (十一)加强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制造、工程、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检验检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优势,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个性化针对性服务,促进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开展我省制造、工程、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急需的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服务要素联动,提升我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能力。继续巩固和探索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试点,做强做大检测产业,打造四川权威检测品牌。(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中测院等) (十二)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加强科技服务业企业培养和清理入库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确保全面、准确反映科技服务业发展成效。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分析、信息的报送力度,提升统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统计局等)
云上高博会
2018-03-21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
科技服务
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目标,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政策环境条件,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伸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争当江苏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符合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建设2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5家以上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培育200家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2个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品牌,引进培养600名高层次科技服务业领军人才,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超过3000亿元。科技服务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关键环节、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将南京打造成为科技服务业中心城市。三、重点任务发挥南京的科教优势,主动对接产业转型需求,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具有南京特色的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推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一)研发设计服务。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培育高端服务为重点,支持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推动研发设计服务产业链向高端环节延伸。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建或自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企业承担或参与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在宁设立研发总部,引导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发展。引导各类研发机构开展具有行业领先的重大原创技术创新突破。支持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面向我市企业提供专业化研究开发服务。支持市级重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积极引导各类科研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扩大“创新券”实施范围,建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长效机制。引导新型研发机构、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组织等提供市场化服务。到2020年,研发设计服务收入达到1800亿元,超10亿元的研发设计龙头骨干企业30家以上。(二)创业孵化服务。以提升载体专业化、规范化服务为重点,完善创业孵化服务生态系统,促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等科技创业创新载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各类孵化服务机构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以紫金新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J6软件创意园和南京生物医药谷科技创业园等为重点创建高水平专业服务载体。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和民营资本参与或创办孵化服务机构,重点发展一批以百家汇、材智汇和环保谷等为代表的,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采取“创投+孵化”的发展模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服务的新模式。推动传统孵化载体、大学科技园与新型孵化服务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发挥现有的基础设施、专业平台与新型孵化服务机构的多样化市场服务互补优势。完善科技创业创新载体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创业创新载体服务内容,进一步优化整合创业创新资源。到2020年,创建省级众创集聚区达到5家,省级以上备案的众创空间100家、省级以上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100家。(三)技术转移服务。以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成果转化为重点,提高技术转移服务效率,推动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化、市场化和体系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南京技术交易市场体系,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开展各类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加强市场化运营,实现科技成果市场价值。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成立技术转移联盟,促进技术转移机构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到2020年,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易平台,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达20家,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300亿元。(四)科技金融服务。以服务创新创业、扶持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创投及各类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银行发展,丰富科技信贷产品,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信托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充分运用履约贷款保证保险等相关险种,引导企业利用科技保险分担风险。用好南京市科技创业发展基金,探索科技专项资金市场化、基金化运作模式。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吸引海内外投资机构投资我市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小 额 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通过服务创新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以及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动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到2020年,科技银行信贷规模超过100亿元,科技创业投资每年增长15%。(五)知识产权服务。以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链条为重点,面向科技创新需求,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 理、法律、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探索知识产权交易与综合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新模式,打造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交易、评估、认证等创新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收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推进国家专利技术(南京)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建设和面向高校、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实验区建设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代 理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知识产权代 理人达1000名。(六)科技咨询服务。以开放数据资源、提高专业化能力为重点,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整体水平。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需求,开展科技信息增值服务,加强科技成果、科技报告、科技文献、知识产权、标准等信息化关联,提供符合用户需求的精准信息。面向全市创新决策咨询需求,发展产业技术战略咨询、企业创新咨询、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特色服务业;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应用互联网、云平台等信息手段,面向市场开展科技培训及企业知识库、人才库建设。到2020年,全市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成交额突破100亿元。(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以集聚服务为主体、推动行业转型为重点,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发展,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由单一的测试、分析和认证,向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检测技术集成延伸。打造检验检测服务标准体系和品牌,重点在检测新技术、检测方法和检测服务等方面制定地方、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以标准为基础,加强检验检测资质能力建设。创新检验检测信息化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与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的实践成果,构建信息化综合服务新业态。加强第三方检验检测,推行企业化管理模式,鼓励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注册实体公司,推进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市场化转型。推行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模式,加速行业集聚,尽快形成面向全国、多元并存、混合所有、错位发展、覆盖全面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到2020年,检验检测服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培育引进150家检验检测机构。(八)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以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创建品牌服务为重点,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科普服务活动常态化、品牌化。推进纸质出版、网站、移动终端等多渠道全媒体科学传播。贴近生活,增强趣味性,加大地铁、公交、学校、医院、商厦等公共场所的科普信息化覆盖。支持科普文章、视频、微电影、动漫等科普作品创作,强化作品的创意策划和市场开发。办好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等主题科普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科普基地在科普宣传周免费开放,开展公益性科普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新增科普基地50家以上。四、工作措施(一)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南京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为载体,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形成集聚效应,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和各类科技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科技服务特色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科技服务业。重点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集聚,构建贯通产业上下游的科技服务链,拓展服务功能,打造服务品牌,探索市场化营销和运行机制,形成全链条,集约化、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开展科技服务行业区域应用试点。(二)培育壮大科技服务机构。重点支持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机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有经验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机构。鼓励民营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科技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支持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引导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集成化发展,探索“集成商+专业机构”服务模式。鼓励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支持科技服务小微机构创业。引导科技金融服务向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倾斜,支持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向高成长模式转型。支持引导科技服务骨干机构通过兼并、重组和上市等途径集聚优质资源、做优做强,拓展国内外服务市场。(三)培养科技服务人才。深入落实“创业南京”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对申报“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科技服务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学术咨询机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科技服务业学科专业建设,鼓励高校根据地方产业需求设置科技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实践型科技服务人才。引导行业协会建立和完善技术经纪人、科技咨询师、评估师、信息分析师等人才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体系。(四)深化开放合作。支持科技服务机构“走出去、引进来”。鼓励科技服务骨干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运营、独立设置研发机构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提供联合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等服务。依托我市国际科技合作资源,吸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国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与我市开展科技服务合作。引导国际知名企业在我市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产品设计、研发等高附加值创新活动。到2020年,新引进高端研发机构50家,总数累计达150家。(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科技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要求,落实好科技服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整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和科技服务特色基地建设,支持科技服务业公共平台搭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给予扶持,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优化科技服务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在市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科协等部门组成的市科技服务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市科委负责科技服务业目标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各区、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工作的指导、服务,共同支持和推进全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19日
江苏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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