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威政办发〔2017〕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培育新供给,激发内需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85号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5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业态、大力培育新兴业态,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创建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服务业集聚区,催生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二、重点领域(一)旅游服务。实施“旅游+”战略,深入推进旅游各要素协同创新,推动旅游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互动发展,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推进精品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海洋海岛旅游,加快发展温泉旅游,积极发展工业旅游,深入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丰富旅游服务市场。建设自驾车营地,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推动自驾旅游市场发展。优化提升旅游商品服务,推进旅游特色商品开发,促进大型旅游购物中心建设,推动旅游商品连锁经营,全面提升购物旅游在全旅游产业链中的比重。结合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鼓励建设特色商品购物街(区)和各类专业市场,探索在机场、港口以及重要旅游目的地设立免税店。依托资源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旅游特色购物小镇。到2020年,全市新增四星级以上饭店6家以上,旅游业消费总额突破700亿元,年均增长10%,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市旅游发展委、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健康服务。结合开展全国首批健康城市试点,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打造“健康威海•人人共享”的城市品牌。规划建设威海国际医疗健康产业城,加快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产品,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提高中医在医疗服务中的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完善健康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跟踪、健康旅游、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支持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开发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探索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进健康服务业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评价和健康市场调查、咨询服务。到2020年,建立覆盖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文化服务。重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云、数字文化、数字电影、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手机游戏、手机动漫、广告产业等新媒体、新业态发展。强化传统文化产业的内容制作能力,打造集产品研发、生产制作、市场营销于一体的产业链,最大限度发掘品牌价值,拓展品牌效应。突出胶东特色文化,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礼品设计、环境设计、媒体创意、广告设计、产品装潢及外观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精心策划海洋文化、海权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经营。进一步繁荣演艺市场,形成多样化、规模化、层次化、品牌化演艺产业群体。加快市图书馆新馆、群众艺术馆新馆建设,推动文化场馆业繁荣发展。推进“城市书房”建设,构建全民阅读15分钟服务圈。加快实体书店转型升级步伐,探索实体书店多元化经营模式,打造全民阅读重要平台。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众筹平台,推动艺术品评估、产权交易、投资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到2020年,实施一批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3至5个文化产业园区,培育10家以上有影响、有规模、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文化产品批发市场、文化产品商城和批发交易特色街区,数字影院达到25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养老服务。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坚持医养相结合,逐步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发展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保障政府供养对象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向全社会老年人开放,重点为低收入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和孤老优抚对象提供养老服务。在基本服务政府兜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引进民间资本和专业养老团队,打造新型模式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结合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提升居家养老水平,提高12349平台入网率,引进国内先进的居家养老服务技术,打造全省首个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个性、高效的智能养老服务。依托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建设,大力发展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在市社会福利院启动康宁医院二期工程,为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打造专门的集中供养机构,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要建成一所大型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医养结合设施。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构建以个性化、智能化、医院式护理为基础的高端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度合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积极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规划建设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养老服务基地,打造养老服务产业园区,推动养老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威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体育服务。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策划一批群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有影响力的体育项目。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市级综合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和残疾人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加快完善县级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等健身设施。引导社区和体育协会举办以体育健身休闲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群众性健身俱乐部。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培育以俱乐部为主体的体育健身市场,鼓励跨区域连锁经营,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健身服务。推动精品赛事大众化,积极组织开展自行车、登山等健身活动,满足多元化需求。围绕篮球、自行车、游泳、乒乓球等优势项目,组织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进一步提升威海国际铁人三项赛、威海国际帆船赛等品牌影响力,打造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品牌体育活动。推动特色活动品牌化,培育发展登山、徒步、门球、自行车等特色品牌体育活动,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推动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完善山地自行车赛道、登山健身步道等山地健身设施,打造城市山地公园和垂钓运动产业基地。加强健身组织建设,以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城乡晨练点、健身气功站为重点,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并逐步向行政村(社区)延伸覆盖。鼓励体育优势企业、品牌和项目“走出去”,积极开展中韩棒球、帆船、自行车、铁人三项、高尔夫以及竞技体育交流活动。到2020年,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居住小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增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1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市体育局、旅游发展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批发零售服务。完善商贸流通体系,优化城乡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实施“退路进市”,合理配置农贸市场和社区商业中心,形成便民社区商圈。引导传统零售业与体验消费、休闲商业、社会平台等深度结合,鼓励各类商品市场拓展物流配送、金融服务、展览展示等新型功能。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示范建设工程,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时尚艺术融合创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创建一批电商示范园区、基地和企业,打造一批特色电商小镇、淘宝村,促进集聚发展;支持网上专区、农村电商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区域品牌,加强牡蛎、西洋参等优质资源推广,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到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2100亿元,年均增长10.5%左右,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18%以上。(市商务局、农业局、工商局、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住宿餐饮服务。积极发展绿色饭店、主题饭店、有机餐饮、特色餐饮、农家乐等细分业态,推进餐饮住宿业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品牌化。鼓励建设和发展小吃城、美食街、夜市等,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住宿餐饮业展销展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餐饮住宿业与旅游、文化、养老等相互融合,发展特色服务项目,拓展新的消费增长点。深入挖掘特色美食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积极引导住宿餐饮行业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推行网络团购、微博打折、微信促销等新型营销方式,运用电子商务等平台拓展市场,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发展预订平台、中央厨房、餐饮配送、食品安全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支持传统餐饮业升级。积极开展餐饮行业服务技能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质量过程监管等制度,实现食品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到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问题可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到2020年,形成规划布局合理、经营业态齐全、规模档次适宜、区域特色鲜明、健康有序发展的现代化住宿餐饮业发展新格局。(市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活服务机构,在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方面基本满足居民生活性服务需求。推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整合、升级家庭服务业公共平台,实施复合型、高附加值的管家服务,提供日常生活助理、营养饮食料理、医疗保健咨询、家庭绿化养护、出行方案设计等综合性家政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多方式提供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洗染、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搬家保洁、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生活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业,加强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和专项能力考核,促进家政服务员向专业技能人才转变。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实施权益保障工程,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维护经营者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到2020年,家庭服务业企业达到400家,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培育1至2个全国知名家政服务品牌。(市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教育培训服务。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整合社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引入行业组织等参与,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生活休闲、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服务,规范发展秩序。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培训、职业生涯培训、个人兴趣爱好培训、老龄教育培训等,提升市民素质。加快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培训,促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家庭、养老、健康、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生活性服务示范性培训基地或体验基地,带动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加大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探索职业院校与“走出去”企业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到2020年,形成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市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创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法治县(区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县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不断扩充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组建律师专业人才库和专项服务团队。大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品牌司法鉴定机构。到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覆盖所有镇,逐步形成以品牌机构为龙头、以特色专业机构为支点、以便民机构为基础的法律服务体系。(市司法局负责)三、重大工程(一)家务劳动社会化工程。1.餐饮服务社会化。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加强便民网点建设,鼓励高端餐饮企业发展大众餐饮网点,大力发展具有浓郁文化特色的地方美食。支持大型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实现集约采购和生产,推广网络餐饮共享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向社会开放,推进餐饮服务社会化发展。(市商务局负责)2.家政服务多元化。发挥家政服务平台覆盖广的优势,实现全市家政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业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逐步完善示范评价标准体系,创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支持连锁便利店发展网上订货、实体配送等新模式。(市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养老服务便利化。加快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一体化发展。鼓励多元化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生活品质提升工程。1.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功能。推进旅游咨询中心、集散中心和智慧旅游建设,贴近游客需求,深度开发本地化的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及时、方便、准确的“一站式”旅游信息服务。深化旅游厕所革命,加强旅游厕所常态化管理,加快第三卫生间建设。巩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建立旅游标准化长效机制。引导和督促旅游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动乡村旅游规范发展。(市旅游发展委负责)2.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到2018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支持农村自来水和宽带进村入户,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动分享经济发展。围绕衣、食、住、行、康,加快发展智慧出行、住房短租、生活用品租赁、餐厨分享、康体健身等服务平台,支持公众通过获得使用权实现商品、服务消费;鼓励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分享并获得收益,实现存量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利用最大化,促进创新创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标准化和品牌引领工程。1.推进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先进企业经验,加快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法律、教育等领域的关键标准研制与推广,推动服务产品安全标准化,促进企业服务标准化发展并带动相关领域产业化发展。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骨干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通过制定团体标准,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开拓市场,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市质监局负责)2.保护传承老字号。支持老字号企业利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 拓展营销渠道,扩大经营规模。支持有市场发展潜力的老字号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升品牌影响力。传承和发展老字号品牌,充分挖掘内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老字号企业做大做强。(市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品牌建设。加强指导,提升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服务名牌,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知名企业、品牌产品和服务进入威海市场,满足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市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农业局、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市场主体培育工程。1.鼓励支持大众创业。引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积极吸纳、扶持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支持创业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2.加快培育小微企业。引导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培育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依托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小微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素质培训、创业代理等一站式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服务需求。(市中小企业局负责)3.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骨干企业通过入股、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着力打造一批标杆性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鼓励其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局、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扩大改革开放。1.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生活性服务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新注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场所登记条件。积极探索实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建立有序、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市编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扩大市场化服务供给。积极稳妥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科技信息技术在生活服务领域的推广与应用,通过实施“互联网+”战略,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增加服务新供给,形成服务业发展新动力。(市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抓住“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 推动具备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提升境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评估等服务水平,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法律、会计、税务、信息、金融、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突出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吸引国内外知名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来威投资发展。(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政策支持。1.落实财税政策。落实好生活性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等各项税收政策。适当增加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规模,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生活性服务业支持力度。依法给予中小型家政服务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或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到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培育力度,筛选一批实力强、前景好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鼓励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质押、预期收益权质押、动产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进行融资,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政银保”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权质押贷款业务,推广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创新版权、商标权、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模式,积极满足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运用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影视院线、体育场馆、大专院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金融办,威海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完善土地政策。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生活性服务业设施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用于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科学调整优化服务业土地供应结构,适当增加服务业发展用地。加大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将盘活的闲置土地、依法收回的各类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条件的储备土地,优先用于服务业项目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创造放心消费环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整合部门和行业现有信用系统,依托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形成以信用为核心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机制。规范12358、12315等部门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质量举报投诉和质量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完善系统大数据功能,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消费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服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提高“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推动光纤入户,提高带宽和传输效率,大幅度降低宽带费用。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各项服务配套功能,大力提升服务业要素资源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对周边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加大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着力补齐县、镇、村流通、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短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健全标准体系。以质量考核为抓手,开展第三方顾客满意度调查,推动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业企业重视服务质量。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工作,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积极开展山东服务名牌创建工作。全面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规范集贸市场、餐饮行业、商品超市等领域计量行为。建立健全与国家、行业配套的服务业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市质监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工商局、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发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鼓励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工作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市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管委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行业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按照国家生活性服务业分类标准,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探索建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考核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参与、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良好氛围。市服务业发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服务业发展局、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3日
山东
2018-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