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朝阳市市本级(含中省直)部门执行惠企政策清单和便民利企措施清单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8〕36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确保市场主体周知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相关惠企政策和便民利企措施,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政府责成市政府法制办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申报的2018年度惠企政策和便民利企措施依法进行了审核并编制清单。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8年度朝阳市市本级(含中省直)部门便民利企措施清单》和《2018年度朝阳市市本级(含中省直)部门执行的惠企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一、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二、简化审批手续,建立统一平台。进一步优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方案,优化审批流程。备案项目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或服务大厅,提供便捷服务不设置前置条件,凡能够后置的,一律后置。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要依托在线监管平台或服务大厅实行并联核准。按照并联核准、联合评审的要求,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三、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四、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五、积极为经济开发区申请纳入国家公告目录,利于各经济开发区开展各项工作,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六、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适当放开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社会资本准入,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开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七、严格各项价格及收费相关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公示制度;二是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三是开展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四是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力度;五是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八、认真做好文明接待服务工作。对来部门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必须热情接待,全面实行首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企业或群众诉求要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项随时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市工业信息化委一、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能、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应对盐业体制改革,保持盐政执法队伍的稳定。二、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深入企业,为企业答疑解难,为企业提供政策导向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企业生产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开展技术路线选择、产品开发、产品销售指导及咨询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三、减少到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和处罚。对企业的检查作出合理安排,作出检查计划。一次性能解决的问题一次解决,减少检查次数。在处罚上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对未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不予处罚;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不擅自提高处罚额度。同时,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企业产品一致性进行定期检查,保障企业产品安全可靠。四、积极做好企业收费减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减负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予以减免。不断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不断强化税务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五、帮助企业破解融资、用地难题。积极引导各行为小微企业延长贷款期限,发放中长期贷款,协调各行对有足值抵押物的贷款给予利率适当优惠。充分考虑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基础上,对民营和中小企业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六、积极组织我市工业产品产销对接。组织本地工业企业做好产品产销衔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实现合作共赢,提高本地工业产品影响力。七、增加执法透明度,抓好执法方式。继续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相关事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严格要求自身,加强盐业市场、新能源汽车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巡查,打击违法行为。八、抓好定期与随机稽查,做到全面覆盖。每年要根据食用盐销售旺季4月、10月等进行突击专项检查,做到重点时间段重点排查,也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工作的落实,可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检查相结合进行,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有序、有效扎实推进,切实使随机抽查工作成为日常监管工作的新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措施。九、积极实施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对列入省创新计划的项目适时开展考核、调度、绩效评估和投产鉴定工作,对符合免税政策的创新项目配合税务部门落实有关技术开发费用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十、加大技术中心创新体制建设。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支持和奖励政策体系,形成上下协调、管理有效的推进机制。结合本地企业开展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开发项目优先安排市本级政府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增强引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操作力,尽快适应国家和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资金匹配的要求,重点扶持我市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技术型企业。十一、促进民营企发展。在民营企业创办方面,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等级制度,有效降低创业门槛。在扶持企业成长壮大方面,积极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支持创新性、创业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努力实现转型升级。充分利用省民营经济统计网络报表系统,不断加大中小微企业经济统计和运行分析力度,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统计监测。十二、扎实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中国中小企业朝阳网,实现与国家、省网互联,与市内32家网站实现了信息共享,开辟政策专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市民委(宗教局)一、强化监督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市民委(宗教局)各服务窗口对前来咨询和办事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办理事项、依据、时限、程序和所需的全部文书材料;告知要件要求,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及材料要求,避免多次往返。二、优化流程、环节到位。以方便群众、方便企业为工作基准。常态化疏理和便利化工作流程,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手续;对所有项目的办理过程进行程序化、定量化,依据审查、受理、现场踏勘、资料审查、领导审定、办结等6个环节和程序,尽可能的缩短办事时限。三、加强窗口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实行政务公开,便于公民及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积极创建高标准服务窗口,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提高办事效率,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率达到100%。四、由事前审批转换为事前服务,特别强化事中服务、事后检查监督和规范执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品牌创建。积极创造条件,对有意愿创办、领办企业的商户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即将到期的清真屠宰企业,提前告知企业及时准备材料,保证快审、快报、快送,帮助商户实现最大绩效价值。五、规范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服务工作制度。按照已建立的和已制定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一、开通省内跨市户口迁移一地办结业务。户口登记在我省的居民,到全省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省内跨市户口迁入业务时,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在审核审批后,通过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其“一站式”办理户口迁入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二、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房屋所有权人办理购房落户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自愿办理随迁。房屋所有权为夫妻共有的,允许夫妻一方单独落户。三、对特殊群体实行上门办理户籍业务。对福利院、养老院和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属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提供上门办理户籍业务服务。四、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辽宁省内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省内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五、省内居民全省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辽宁省内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持本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设备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开通个人旅游城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旅游签注须持有居住证)。六、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我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上述申请人就近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我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七、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暂不具备条件的窗口,应为未携带出入境证件相片或相片不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提供免费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八、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我市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九、开展移动警务,拓宽服务渠道。建立“出入境管理局宾旅业群”“涉外企业情报群”微信群,实现来我市的境外人员入住信息共享,第一时间解答宾馆、企业有关涉外问题,对企业内境外人员的签证或者居留证件进行到期提醒。十、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申请人持辽宁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任一往来港澳台签注自助办理设备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十一、消防审批实行预约和上门服务。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大厅开通电话预约服务,向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消防许可申请人提供上门预约服务,向非本地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远程审图预约服务。十二、消防审批“一站式”受理。消防受理窗口设置内部流转程序专人负责制,办理内部审批、加盖印章等一切环节。各类审批一并由窗口办结、告知、送达。十三、缩短消防审批时限。非疑难的重点建设工程(含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十四、消防审批开通快捷通道。对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和双创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定人,面对面、点对点专项办理,帮助指导解决工程项目涉及法律法规、申报前置条件、消防设计、施工与验收的相关问题并及时反馈审批信息,全程服务直至审批通过。十五、为营运企业从业人员开具公安证明提供“直通车”服务。营运企业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行政审批部门为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出具三年无事故证明和公安“六无”证明。十六、开通全市异地缴纳交通违章罚款业务。3月底前,在朝阳市区和五县(市)交通违法处罚窗口均可缴纳全市交通罚款,其中市区违法处罚窗口扩展到9处,群众可随时就近缴纳罚款。下步拟开通微信、支付宝、刷卡等多种缴费方式。十七、市区全面推开简易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开通微信及“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简易事故模式,减少交通拥堵。推动市内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入驻理赔大厅,建立一站式事故处理服务中心,提升理赔效率。十八、开通车驾管服务绿色通道。为大型域外投资企业和军人、残疾人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等车驾管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十九、开通异地车驾管办理业务。非朝阳地区户籍人员,只要在朝阳办理居住证登记,使用回执即可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等车驾管业务。二十、设立重点企业“交管联络员”。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在本级重点企业全部设立“交管联络员”,定期互动协商,倾听企业诉求,主动上门提供交管保障服务。积极为来朝投资或有投资意向的大型企业办理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异地委托检验、驾驶证异地审验换证等业务提供便利。二十一、实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教育、警告,不罚款。二十二、着力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在城区非主干路大力推行限时限位停车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回应群众停车需求。在交警采集违法停车信息或粘贴违停告知单时,驾驶人回到现场并立即驶离的,不予罚款。二十三、畅通交通违法申诉渠道。对发生在省内的电子抓拍交通违法有异议的,可以到发生地或机动车注册地的公安交警大队或支队提出申诉。公安交警部门在受理交通违法申诉后,违法事实认定存在错误的,5日内办结;需要进一步调查的,15日内办结;存在疑难、复杂情形的,30日内办结。二十四、推送机动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换证提示服务。在登记电话号码准确、畅通的前提下,为逾期未检验机动车的所有人和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驾驶人推送提示短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及时贴心服务。二十五、公开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全省城乡道路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相关设置信息全部公示,供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时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十六、推送高速公路恶劣天气交通诱导服务。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为全省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和所有通行辽宁省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提供高速公路实时路况、恶劣天气预警、交通管制及解除、交通安全提示等实时准确、优质高效的交通引导服务。二十七、全面推行办理机动车号牌当日发放。2018年6月底前,市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和有条件的县级车管所、二手车交易市场全面推行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当日发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号牌。二十八、提供不可解体超限运输高速公路通行保障服务。对通行市内高速公路、符合条件的不可解体超限运输车辆,根据企业需求,公安交警部门提供高速公路临时交通管制和市内全程护送服务;对跨省运输的,积极协调做好交通保障服务。二十九、设立巡逻服务窗口服务救助群众。充分利用警用平台车、治安岗亭作为服务群众窗口,开设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旅游指南、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项目,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提供快捷服务。市司法局一、改进行政管理工作,突出服务重点。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扎实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简化行政事项办理程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服务。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和便民利企,统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资源,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团队,为“五个一工程”、高铁沿线经济带建设、存量企业发展、PPP项目建设等事关朝阳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项目工程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二、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职能,提供优质服务。主动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为全市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园(景)区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协助园(景)区做好政策制定和解释,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开展合法性审查。建立律师服务重点项目签约备案及跟踪考核制度,积极推荐优秀律师全程参与“五个一工程”重大项目的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审查、合同执行等各个阶段,提供“组团式”的法律服务。对项目在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调研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深入开展优秀律师进企业活动,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解困助力,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各种经营风险,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不断提升公证质量,优化公证服务。推进公证网络信息化建设,依托系统平台拓展公证务领域,提供“定制化”公证业务和差异化公证服务。积极推动全市公证机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办证通道,推动公证业务向银行信托、融资担保、资产管理等领域拓展,向企业建立内控机制、权益转让、清算退出等环节和办理现场监督、证据保全、咨询代理等业务领域延伸,提高涉及经济活动的公证事项办理质量和速度,为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优质服务。依托覆盖城乡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市重点领域改革、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同时,近距离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着力改善执业环境,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杜绝违规行为。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缩短办证时间,对于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提高办证效率和质量。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开展进社区活动,为公民个人处置财产、确认权利、维护权益等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公开收费标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公证机构服务大厅配备便民设施,为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当事人,设立公证办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于符合条件的,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四、积极开展便民利企基层法律服务。健全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调处就业和劳动争议、物业管理以及涉基层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涉企特别是涉中小企业矛盾纠纷的源头防控、多元化解工作,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农村、面向“五个一工程”项目及小微企业的服务方向,坚持公益性、便民性的服务宗旨,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无缝衔接,充分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区居民和“五个一工程”项目、小微企业主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对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严格按照程序减免收费事项。五、扩大援助覆盖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落实《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低保边缘户和因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重大变故致贫的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认真做好扶贫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涉及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服务,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创新工作方式,推行错时服务、预约服务、首问负责制等便民服务,切实履行好窗口接待、接听热线职责,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便民法律援助服务圈。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进社区、军营进行法制宣传,在市法院、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法规与案例查询等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专业队伍的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全市“五个一工程”建设项目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各园(景)区因拆迁、征地引发的补偿、财产分割、家庭矛盾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六、在司法鉴定法律服务中体现便民利民。各司法鉴定机构建立执业信息“八公开”,设立便民咨询服务电话。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各司法鉴定机构设立醒目指示标识,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设立鉴定接待室,免费提供司法鉴定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鉴定程序步骤,避免群众往返奔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存在特殊情况的被鉴定人不能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七、开展“七五”普法,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组织普法志愿者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园(景)区活动。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企业经营者及企业员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企业经营者依法营商的意识,推动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大众传媒为阵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为全面振兴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八、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工作效率,细化工作措施,通过朝阳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监督渠道以及政务信息等内容,保障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有效监督。做好窗口单位政务公开,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大厅公示办理流程、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为办事单位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九、热情文明接待优质高效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对来本部门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企业或群众诉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彻底堵塞“吃、拿、卡、要”等企业和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满意企业放心。市交通局一、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意见落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快递市场环境、改进快递车辆管理等措施,为行业发展带来有力影响。加强对省市政府快递支持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梳理制约行业发展的新问题和主要矛盾,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联动,进一步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突破,通过落实审批时限承诺制度、持续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工作,为市场增活力、为发展添动力。严格落实“三个清单一张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法治型、服务型、创新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部门。三、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发展短板。深化乡镇快递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农村电商发展,进一步提升乡镇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提高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地一品”示范工程建设。四、加快产业融合,提升末端服务能力。积极培育服务制造业的示范性项目。支持快递协会与相关制造业协会组织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加速推进产业间协同发展。综合利用智能快件箱、快递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合作等模式,多举措解决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五、深入推进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创建。引导快递企业发展分销配送、供应链服务和物流网络,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建立自主电商网点,着力开发“快递+”特色农产品,利用自身优势推动我市优势特色产品“走出去”,实现“农邮结合”,拓宽服务领域,实现快递业的多元化、精细化发展。六、进一步宣传交通运输“12328”投诉与服务监督电话,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落实广大群众咨询投诉首问负责制,方便并即时回复和办理群众的咨询、投诉与求助服务。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深入推进施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八、运输管理处增设便民服务设施,在服务大厅专门设置便民服务区。备有老花镜、记录笔、信纸等便民用具;购置饮水机,为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纯净水;免费为办事人员打字复印;配置长条软座椅,保证服务对象临时休息;九、设立信息宣传栏、服务指南、大型电子显示屏等便民设施,印制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汇编和办事指南手册,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十、调整、增加通过或到达万达广场、鞍凌钢、燕都新城和部分景区、园区的公交线路、站点。十一、走访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公安部门开通网络连接系统,实现出租汽车司机“六无”证明的网络数据传输,简化办事流程,避免从业人员开证明的烦恼。市农委一、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企业进行优惠政策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性、技术性培训,使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二、指导企业按时申办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指导企业分支机构、委托代销、委托生产和经营不分装种子业户网上备案操作,指导农户选购良种和放心农资。三、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春季种子销售前,本着“自愿送样,监督抽样”的原则,对进入我市市场的农作物种子进行免费检验芽率、净度、水份、转基因成分,做到随时送样,随时检验。四、指导企业进行“三品”认证工作。配备专职人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认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方便。全年对企业提供认证服务。为企业提供完整的材料清单和收费清单,使认证过程清晰明了。涉及续展、缴费等时效性工作时,及时通知企业完成相关工作。五、服务“五个一工程”,协助农产品加工园区开展外出考察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为企业搭建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展会活动,扩大企业商业接触面,开拓视野,增加商贸机会,提升知名度,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引领朝阳企业“走出去”。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建立涉企检查相关制度,规范涉企检查程序。年初提出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执法检查。倡导“人性化”执法,把处罚和指导、服务结合起来,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违法问题,要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不擅自提高处罚额度。七、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全部在市农委网站进行公开。做到有投诉及时受理,有案件及时查处,有结果及时公开。八、做好文明接待。对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热情接待,按权责认真办理,不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项随到随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市水务局一、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利部及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保驾护航。二、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十个严禁”。严禁采取冷、横、硬的态度对待来电来访群众;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盈利活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滥用职权,放任、包庇、纵容水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依仗职权,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吃、拿、卡、要、报”;严禁做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办私事;严禁违规违纪执法收费。三、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利民实事建设,推动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发展。四、以民生为本。解决好我市农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水利政策和工作动态,面向群众公开管护责任主体、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五、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于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所有水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全部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对前来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在第一时间受理,能当场(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现场办结。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耐心解释,指明方向,为服务对象提供透明、便捷、高效服务。六、文明执法。以水工程安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土保持、水利规费征收等工作为重点,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水政监察队伍文明规范执法水平,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七、认真做好文明接待服务工作。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开门接访与出门下访相结合,每月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每月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倾听企业呼声、解决企业难题,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事特办,一般事项随到随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对来我局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企业或群众诉求要认真办理,不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做到“今天的事,今天办;能办的事,马上办;困难的事,想法办;限时的事,计时办;重要的事,优先办;琐碎的事,抽空办;个人的事,下班办;别人的事,努力办;着急的事,细心办;重大的事,清楚办;困难的事,分步办;讨厌的事,耐心办;开心的事,开心办;所有的事,认真办”,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免费为企业提供宣传牌匾。2018年,继续积极争取经费,免费为企业定制牌匾,例如免费为网吧和歌厅制定“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牌,标牌上标明了营业时间和举报电话,这样既为企业节约了成本,也促进了企业合法经营,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二、积极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继续发挥文化市场公共服务QQ号(335456894)的作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通过QQ号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在经营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在线解答。三、减少到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和处罚。按照《朝阳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减少到管辖企业的检查频次,检查过程中未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每年对每家场所的日常检查不超过一次。四、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能。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行为,清缴各类非法出版物等,设立文化市场监督举报电话“12318”。市旅游发展委一、进一步完善朝阳旅游网、微信公众号,实时为公众收集、展示、传播市内最新的旅游要素和资讯,方便市民查询。二、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诉求通达渠道,及时解决旅游者或经营者的实际困难,排查调节矛盾纠纷,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三、结合2017年成功经验,对重点旅游景区门票“一卡通”年票制度进一步完善,使市民游览景点更加方便和经济实惠。四、制定严格的涉企检查计划,实现计划之外无检查,彻底给旅游企业减轻负担。五、着力转变执法观念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按照“服务在先、教育在先、处罚在后”的要求,对情节轻微的旅游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积极引导企业负责人自觉纠正有关违法行为,把执法工作重点从单一的执法行为转移到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服务上来。六、强化纪律监督约束。引导全委工作人员以服务者的身份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和工作态度上的“生、冷、硬、横”现象,树立旅游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严格做到“三不准”,即:不准开展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不准要求与检查无关的人参与陪同;不准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七、各项行政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服务热线,为企业、为社会服务,受理旅游举报投诉。市卫生计生委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二、积极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指导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提升标准水平。对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在符合法律法规、保证标准文本质量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完成企业标准备案。三、减少到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和负担。确需到企业现场检查时,按年初提出的检查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对企业的一般性、非故意性的违法违规问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时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四、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以及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五、认真做好文明接待服务工作。对来部门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必须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杜绝“冷、生、硬”现象。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行政效能制度,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企业或群众诉求要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情随到随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六、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市统计局一、坚决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国家统计方法制度,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严格遵循在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制度框架内开展统计工作,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统计职能,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提升统计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打造阳光统计、透明统计。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二、强化服务举措,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深入发掘和综合运用职能服务资源,增强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和有效性,深化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抓实服务效果,把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作为开展统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培训。对联网直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特别是园(景)区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二是深入基层靠前服务。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企业、项目单位开展调研,了解所需,解其所困,实施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推动企业统计管理工作水平上台阶。三、依法依规公开发布统计信息,积极开展统计咨询服务工作。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定期公开发布统计数据,为企业决策和管理提供综合统计信息,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一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时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推进工作。二是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定期公布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三是积极服务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及其他信息的需求。四是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时,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以保护调查对象权益。四、规范统计执法,做到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统计执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年初制定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按计划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企业的轻微统计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企业较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处罚标准和自由裁量权标准,不擅自提高处罚额度,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执法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留痕。五、严格统计调查管理,为企业减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统计调查的管理,把减轻调查对象填报负担作为便民利企的重点内容。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统计调查项目只有满足具有法定依据或者确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所必需,与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重复、不矛盾,主要统计指标无法通过行政记录或者已有统计调查资料加工整理取得等条件,才能被批准实施。六、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和文明接待服务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对与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以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为方便办事人员,在局办公地点挂板公开各科室职能,悬挂办公室人员去向指示板;同时,对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一、进一步加强系统自身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行风及软环境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执法人员签订责任状,并纳入年终考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财、管人。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和走访征求意见等活动,及时解决好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时间:属于市级审批的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事项,力争在20个工作日办结,最多不超过40日。简化程序:推行网上政务,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安全资格核定等事项,实行网上公布。一个窗口对外: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三、全面推行“送帮查督”四字工作法。“送”即为企业送法律政策,“帮”即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查”即对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即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迅速整改。并实行两个不罚,即合法生产经营企业有轻微违法行为不罚、积极整改不罚。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确保企业、民众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知晓率、扩大宣传面。五、畅通“12350”投诉举报服务热线电话,全天候为企业、为社会服务。全天候畅通“12350”的举报电话,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确保及时查办各类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按照市政府要求,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图、执法检查情况、事故处罚等信息及时在局网站公开,为民众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局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宣传报道有关活动等情况及时公布,并将举报投诉电话予以公布,受理关于营商环境建的投诉举报。七、执法检查按照“一体化”要求组织实施,由牵头科室按照“随机抽查”的要求,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企业,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尽量减少对企业检查次数。市人防办一、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切实抓好质量、标准、安全等基础性工作,切实保障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使用质量和使用安全。进一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二、积极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指导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人防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程序,建设、维护和使用人防工程,在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工作中,为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单位提供决速快捷的服务保障。三、积极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提供质量监督服务。依据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授权委托质量监督委托,对建设施工的人防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提出质量监督整改意见,并监督其整改到位,经现场监理确认后,允许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四、尽量减少到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除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人防工程质量问题外,要减少到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确需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须年初提出检查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实施。对企业的一般性、并非故意性的违规违法问题,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以教育和限期整改为主,原则上不予以处罚。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违法问题,要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不得擅自提高处罚额度。同时要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五、认真做好文明接待服务工作。对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认真接待,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企业或群众的诉求要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项随到随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六、简政放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下放工作。全面清理我办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下放部分审批权至龙城区、双塔区及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做到该下放的审批事项及时下放,该承接的及时承接。七、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清减审批要件。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为工作方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施行容缺预审,将原来的7个前置要件清减为1个(其它要件在出具审批结果时补齐);压缩审批时限,将审批时限由最初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八、加强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实施行政许可,人防办将行政许可工作做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落实行政许可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渠道。利用“5•15”政务公开日和平时宣传活动的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热情服务。九、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优质经济发展软环境。要求本办工作人员严格遵循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来开展工作。改进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把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申请人、处理好每一件事项做为工作目标。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腔热情相待、一声问候相送”。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始终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百问不厌。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中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均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市市场监管局一、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职责、权限和工作规程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切实抓好消费维权、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等基础性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市场秩序维护、服务企业发展和服务领域维权等职能工作,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二、切实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力争下半年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做好国家层面统一整合事项与我市个性化整合事项的融合与衔接,对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类证照,要按照“多证合一”的原则和标准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确保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数据合法、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易操作性和用户体验感受,推动企业登记无纸化、智能化进程。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网上办事、身份核验、网上亮照等功能,使电子营业执照成为“互联网+”环境下市场主体的唯一网络身份认证和管理标识。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积极推动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进一步提升企业名称管理规范化水平,强化名称登记事后监管,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确保名称管理工作的公平透明、依法有序。稳妥推进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切实加强与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等探索建立特殊市场主体的强制出清制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鼓励推动新业态、新行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则基础信息库,结合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申请人提供智能化、标准化的经营范围登记服务。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材料规范,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新版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换用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擅自增加(修改、减少)前置登记材料和办事环节的问题进行清理和整改。三、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咨询服务、预约登记、首办负责、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制度;切实做到快捷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开展网上预审和网上预约服务,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审批事项,提高申请人办理审批事项的效率。合理放权、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和要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每个许可项目制作一次性告知单,依据法定工作时限制定承诺时限,大幅缩短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期限,推动行政审批的提速增效。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流程、须知及所需材料,增加审批事项的透明度,确保申请人前期准备工作有的放矢。畅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做到能办的马上办,不足的指导办,复杂的协调办。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规范。强化窗口纪律作风建设,决不允许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培育“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旅游景区、街区、行业”,引导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自律,促进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以服务“五个一工程”园(景)区建设为重点,对园(景)区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摸底各园(景)区重点企业商标注册、运用及保护情况,指导注册地域特色服务商标、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搞好中国驰名商标梯队建设,协助园(景)区企业注册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办理商标质押贷款业务、保护商标专用权,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走商标品牌发展之路,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六、全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对重大典型限制竞争行为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的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并加以规范。保证重点行业的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的和谐发展。七、为企业融资创造一流的服务平台。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利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实现融资。争取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邀请金融单位、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代表参加,将各融资方式进行详细讲解。对市政府的招商引资企业、政府重点项目企业、重点扶持企业,积极实施全程跟踪服务。组织全市个私协会系统通过银企对接、信用推介、引导协调、扩大抵押模式等办法,帮助企业融资,促进企业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一流的服务。八、深入辅导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与企业联手建立就业安置基地、培训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服务。组织全市个私协会系统通过创业引导、技能培训、用工对接、灵活输送等方式促进就业再就业,破解社会就业和企业用工难题。积极开展创业辅导培训服务,建立创业辅导站,聘请创业辅导员,组织开展创业辅导培训,促进社会稳定和大众创业创新发展。九、创新方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经贸洽谈产品展销等服务活动。为帮助企业引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促进我市供给侧改革,根据企业和市场需求,带领企业参加全国性大型项目产品经贸洽谈展销对接活动,促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十、积极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指导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我市标准水平,争取话语权;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紧紧围绕我市“五个一”工程,积极向省和国家争取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十一、积极为企业做好检验检定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按照计量检定(校准)规程、质量检验标准规范和特种设备技术检验规范开展计量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和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报告规范,保证检验检定质量。切实做到快捷服务、优质服务,缩短检验检定时间,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和检定证书。积极发挥朝阳膨润土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用,检验中心的检验能力已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达到国际水平,实现了本地企业就地检验检测,为企业节约了成本,同时有效带动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十二、做好品牌培育和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指导企业申报朝阳名牌产品和辽宁省名牌产品,无偿为申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对已经获得朝阳名牌产品和辽宁省名牌产品提供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获誉产品满足名牌评比标准,同时为企业提供无偿培训活动,推进先进管理方法、管理模式的应用。十三、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完善申办材料,依法获得市场准入资格。面向企业开展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指导企业进行安全整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药品生产质量风险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企业标准体系、计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开展生产企业开办、名牌商标申报、产品标准查询、安全生产经营、小微企业发展、消费维权渠道、中草药种植技术等咨询服务并提供查询检索、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等技术支持,结合“利民热线”,聘请专家连线答疑,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现代化发展。十四、充分发挥投诉举报中心作用。使消费者诉求电话打得进来、转得下去、处理的及时、解决的满意,对于受理的每一件诉求案件,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处理,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受理人员做到带着感情倾听消费者的呼声,咨询性问题当场回答并讲清政策,带着责任处理投诉,耐心为消费者讲解办事程序,并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置,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扩大“五进”覆盖率,在全市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有针对性的为“五进”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指导处理投诉技巧,帮助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对于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总结发生原因,定期或不定期向企业通报消费者投诉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经营者自律制度,明确企业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问题,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以消费维权网络为载体,通过新闻媒体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积极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向消费者和经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共治。十五、努力与民企实现良性互动。制作便民联系卡,印有我局投诉举报电话、科室人员电话及相关法律法规,检查时随机发放,便于群众和企业与我们取得联系,及时反映其诉求。建立药品经营企业QQ联系群和微信群,发布药品安全信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反映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咨询和解惑答疑。十六、积极面向企业开展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农资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性、技术性培训,加强消费维权、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面向五大园区内企业的检验人员提供检验培训服务,切实加强企业自检能力,保障全市产品质量提升。为企业健康发展以及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奠定良好基础。十七、减少到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和处罚。除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消费者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特殊工作需要外,要减少到企业现场检查频次。确需到企业现场检查时,须年初提出检查计划,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同时细分量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指导规范,不得擅自提高处罚额度。十八、积极做好企业减负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减负工作要求,对收费项目严格政策规定按时予以减收免收,并履行减免程序。2017年4月1日起,停收产品质量检验费、计量收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药品检验费;2018年1月1日起,取消特种设备资格审查费。十九、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行政许可、案件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网络、显示屏等全部进行公开。二十、认真做好文明接待服务工作。对来部门办理业务的企业或群众,必须热情接待,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企业或群众诉求要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能够现场解答的,现场解答;需要请示上级的,及时请示,将结果反馈给咨询人;对不是本部门业务的告知其相关部门。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项随到随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市行政审批局一、加大“互联网+智慧审批”推进力度。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平台资源,推进审批服务网上办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全链条软件开发和应用,确保市、县两级早日实现“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目标。利用内网研发OA办公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二、推行模拟审批、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模拟审批适用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对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本建设项目,提前进入模拟审批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出具“模拟”审批文件。容缺受理适用于申请人申请非即办类审批事项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有效,次要申请材料有所欠缺,由申请人做出补齐承诺,窗口先行受理该业务,进入审查环节,审查过程中由申请人补齐次要申请材料,材料补齐后审批部门及时做出审批决定的一种审批模式。三、狠抓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审批服务。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建立建设项目协同代办、主动帮办服务机制,制定《建设项目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为企业实施“保姆式”服务,推进朝阳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五个一工程”建设。四、试行多联合一新机制。建立多联合一信息化平台,全面开展以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为主要内容的多联合一新机制。五、完善多证合一“一照通”机制。加快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进程。减少提交材料和登记环节,为企业松绑、减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地震局一、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能。提高对行政审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责任感。通过严格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各类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法律环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每次进入企业检查前,填写《朝阳市地震局涉企检查备案表》,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并在检查结束后,由企业负责人填写《朝阳市地震局涉企检查满意度反馈卡》,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归档。在检查中强化职业道德,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检查案卷档案管理,促进案卷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三、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行政权力、检查内容、相关法律依据、工作流程以及与企业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做到服务周到,举止得体,程序简洁,办事高效。四、认真做好文明接待服务工作。对来办理业务的企业必须热情接待,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企业诉求要认真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推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般事项随到随办,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满意。充分接受行政效能服务中心和服务对象、社会各界等的监督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能力,树立地震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五、严格推行各项制度,提升执法人员形象。推行服务承诺制、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向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禁有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注重发挥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作用,坚决杜绝暴力执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开设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包括“12329”人工服务热线和网上营业厅、为缴存户及时准确推送公积金业务短信,费用由中心承担,设置专门的咨询台解答业务,并设立网站、电话热线,保证畅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软件,如微信公众号,宣传公积金政策,发布业务变更等情况,让缴存户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最新的公积金动向。二、积极主动为缴存单位提供服务。一是实行定期登门制度,派出有执法资格的员工到缴存单位,为缴存单位解答公积金业务方面的问题,同时监督缴存单位按时缴纳公积金,既方便了缴存单位,也保障了缴存户的权益;二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缴存单位业务问题,简化办事环节,对紧急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对每一项工作,设定明确的办结期限,全程跟踪,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不误时、不误事;三是对资金困难,连续亏损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三、以便民利企为目的对业务进行调整。一是居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未再就业的,可以马上支取公积金,不再需要等待2年;二是异地转移平台投入使用,缴存职工调离本市,可以将在本市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现工作所在地,做到钱随户走,户随人走;三是在三楼大厅放置个人信用报告自住查询机,方便缴存户查询个人信用;四是贷款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五是借款人和配偶都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不再需要借款人及配偶出示贷款业务所需工资流水明细。五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信贷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合理。不再限制单位最低缴存人数,即使单位就一个人也可以缴纳公积金。六是规范缴存比例。中心规定缴存比例为5%—12%。对于资金紧张、运营困难的企业,可向中心申请缓缴、下调缴存比例。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对来到中心办理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热情接待,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于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行政处罚等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开。市地税局一、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能。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保驾护航。二、持续开展“便民春风行动”。通过加快推行完善办税事项同城通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等便民服务机制,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等,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三、积极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持续开展助推“五个一工程”、构建“大企业服务专区”等工作,完善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深入推进“税银互动”,全市推广税法宣传“二维码”,创新开展纳税人学堂工作,解决办税“多头跑”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和谐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四、积极维护统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税收秩序。健全诚信纳税机制,建立纳税信用级别评定动态化管理机制,完善诚信优待(“守信红榜”)、失信惩戒(“失信黑名单”)的纳税信用联合管理机制,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扶持。五、积极做好税法宣传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纳税人学堂等多个“互联网+”纳税服务平台,围绕服务纳税人为中心,广泛开展税法宣传,积极做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重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企业通过学习将知识运用到企业管理过程中,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共谋全市经济发展大计。六、积极做好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对于行政权力、办事内容、法律依据、工作流程、行政许可、公开电话、等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同时纳税人享有依申请公开的权力,可以通过网站申请等方式向税务机关申请公开。七、积极开展纳税人需求征集及满意度调查工作。紧紧围绕“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广泛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深入了解纳税人关切的核心问题;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建立健全了纳税人需求分析和响应机制,努力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持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八、积极做好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并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税务网站、“12366”热线电话、对外公开电话、微信、民心网等多种手段,使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更便利、更多元化。九、继续深化国地税合作,整合办税资源,进一步完善“一窗一人”办税模式。提升服务质效,让纳税人“进一个门、办两家事、省事省心”;整合培训资源,利用纳税人学堂培训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让纳税人上一堂课知晓两家事,在政策落实、办税指引等方面发挥明显作用。市气象局一、认真实行“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制度。将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接待许可申请。在工作中能严格贯彻执行“四项服务制”,即: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二、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辽政发〔2016〕79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朝政发〔2017〕25号)文件要求,取消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整合防雷行政许可项目。气象部门仅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三、合理执法。注重发挥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作用。把宣传、教育和执法过程结合起来,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于非故意性违规违法并且能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违法情节较轻、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朝阳检验检疫局一、降低出口成本。认真落实国家法检目录调整和有关检验检疫减免费政策,对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对受理的的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收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二、推介优惠政策。扩大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等区域性原产地优惠政策的宣传面和普及面,积极引导出口企业用足用好国际贸易中的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充分享受国外减免关税优惠待遇,扩大出口创汇。实施多种便捷签证服务。对于签证量大、信用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申领稳定的诚信守法企业,根据企业的申请和本局核准,给予“预留签”“快递签”“代理签”等多种便捷签证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往返签证机构的人力、交通和时间成本。三、提高通关效率。全面实施报检无纸化,企业报检时免于提供相关纸质单据,凭报检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境报检和验放业务,取消纸质单据传递。对ECIQ抽批抽中的商品进行下厂施检,未抽批抽中的商品予以审单放行。四、支持生产基地备案工作。对应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技术咨询和指导,帮扶生产基地获得出口备案资质,规范基地检验检疫备案管理,确保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卫生安全。五、支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探索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发挥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型升级;对国家级示范区内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不再进行现场考核,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即报即办;对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采信HACCP第三方认证结果,简化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手续。六、支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有效帮扶指导食品农产品企业获得检验检疫备案或注册登记资质,积极支持并指导地方政府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检测和认证服务平台,密切跟踪并及时通报国外新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协调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做好应对工作。七、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主动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服务,帮助指导出口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出口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促进出口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八、强化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外经贸及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等主管部门的工作协作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行超前介入,帮助企业规范做好进出口工作,解决运行中的问题;认真分析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数据,丰富质量分析内涵,提升质量分析水平,为质量控制、质量改进、质量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和信息,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九、完善壁垒应对机制。密切跟踪与辖区进出口产业相关的国外新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评估其对产业造成的影响,及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通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变化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做好应对工作。同时,切实做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的研判,定期形成进出口商品质量监测和风险预警报告。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1日
辽宁
20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