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领域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
云上高博会服务平台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服务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登录
|
注册
|
搜索
搜 索
综合
项目
产品
日期筛选:
一周内
一月内
一年内
不限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
微
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9〕6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支小支农支新)发展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聚焦主业不够、担保能力不强、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准公共定位,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原则,聚焦支小支农支新,突出保本微利,落实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发展目标。以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担保集团)为龙头,充分发挥再担保 “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建立健全“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构建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到2022年,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在保余额达到800亿元以上,支小支农支新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 二、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三)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建设。支持省担保集团做强做大,充分发挥AAA级综合增信平台作用。省担保集团要通过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建立全省紧密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省担保集团要切实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聚焦主业主责,不得为追求稳定回报而偏离主业,发挥好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增信、分险、规范、引领作用,努力成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核心、国家扶持政策整合的平台、政银担合作的窗口。全省尚未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市州应尽快设立1家注册资本达3亿元、以支小支农支新为主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争取两年内实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覆盖;经济相对发达,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需求旺盛的县市可设立1家注册资本1亿元、以支小支农支新为主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四)坚持主业主责。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坚持保本微利运行,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 (五)聚焦重点对象。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优先为贷款信用记录和有效抵质押品不足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公司支小支农支新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低于50%。 三、加快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六)构建“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按照政府扶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构建“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代偿风险,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财政和再担保机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市州和县市人民政府分别按照40%(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20%、省财政承担10%、再担保机构承担10%)、30%、20%、10%的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七)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落地。省担保集团与银行建立“总对总”的银担合作机制,切实落实风险分担责任,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并严格按协议比例承担代偿风险,充分发挥增信、分险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融入,深度参与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20%;对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公司原则上免收保证金,并在授信额度、利率水平、代偿宽限期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按照勤勉尽职原则,落实贷前审查和贷中贷后管理责任。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4321”风险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按照“先代偿、后分险”原则,落实代偿和分险责任。市州和县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风险代偿补偿专项资金提取制度,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严格履行10%的分险责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风险代偿专项资金使用流程。 (八)规范业务模式。省担保集团要科学制定再担保的合作模式,加强对再担保体系内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指导和风险防控,对再担保业务采取穿透式管理;制订追偿及收缴项目追偿回款等事项的管理办法,督促原担保公司及时追偿并上缴追偿回款。代偿业务的追偿所得,扣除诉讼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应按照代偿分担比例及时返还各方。 四、降低融资成本 (九)强化降费让利。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支小支农支新业务,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省担保集团在保本微利和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降低再担保费率,通过制定差异化的再担保费率定价标准,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再担保业务,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2%;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再担保业务,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3%。 (十)规范收费行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的收费行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除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外,不得以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避免加重企业负担。 五、提升服务能力 (十一)提高服务水平。省担保集团通过管理、人才和技术输出等方式加强对市州和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督促再担保体系内的融资担保公司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业务,推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管理要求,促进业务合作和资源共享。市县两级融资担保公司要主动强化与省担保集团的对标,提高业务对接效率,做实资本、做精业务、严控风险,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针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信用状况和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融资规划、贷款申请、担保手续等方面的专业辅导,并加强经验总结和案例宣传,不断增强融资服务能力,提高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便利度,加快完善信用评价和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要求,简化审核手续,提供续保便利,降低融资门槛。 (十二)防止风险转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严格审核有银行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担保申请,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贷款风险转由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承担,避免占用有限的担保资源、增加综合融资成本。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三)建立可持续的资本金增加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本金增加机制,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支小支农支新业务拓展和放大倍数等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公司注资、捐资。鼓励各类主体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捐赠。 (十四)设立代偿补偿专项资金。省、市州和县市人民政府,分别按照辖内融资担保公司上年末在保余额的0.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实行差额提取,并完善代偿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十五)建立担保费补贴及业务奖励机制。市州和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保费补贴机制,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新增支小支农支新融资担保业务,由服务对象所在市州或县市财政部门按照0.5%的标准给予担保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的奖补资金,对扩大支小支农支新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及首次融资担保业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成效明显的融资担保公司予以奖励。 (十六)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营造良好信用环境;要维护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不得干预其日常经营决策;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风险防控。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出资组建的融资担保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督促融资担保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市场化运作和规范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税务部门要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发展的准备金税前扣除和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进一步优化税收减免办理流程。公安、司法部门要支持做好融资担保公司债权保护和追偿工作,确保融资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办理房产、土地、车辆、船舶、设备以及其他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办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实行减免。人民银行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的代偿损失核销,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财金〔2017〕9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优化监管考核机制 (十七)实施差异化监管。金融管理部门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的支小支农支新业务实施差异化监管,引导其加大支小支农支新信贷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支小支农支新业务实行内部资金转移优惠定价,利率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加强对支小支农支新业务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的跟踪监测,对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或降幅较大的公司给予考核加分,鼓励进一步降费让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合理确定贷款风险权重。适当提高对担保代偿损失的监管容忍度,完善支小支农支新担保贷款监管政策。 (十八)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考核评价机制。取消或降低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盈利要求,主要考核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支小支农支新业务在保余额占比、户数、担保损失率等指标。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机制,对已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正确履行担保、再担保审核职责的相关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充分调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层积极性,提高各市州和县市融资担保公司业务拓展能力。 (十九)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合理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其开展支小支农支新担保业务的内生动力。要定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 “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合作业务的数量和规模、代偿率、贷款利率、贷款风险管理以及优化审批流程等情况。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市州和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重大事项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优化行业监管。制定《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赋权,确保监管工作科学高效。制定《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对融资担保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审慎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量配备和监管经费投入,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湖南
2020-11-03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
微
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54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实“六保”底线,实现“六稳”目标,帮助中小微企业切实解决好生存发展问题,切实落实好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精神,根据《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持续抓好纾困救急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抓住政策红利释放的“窗口期”,保住稳住存量的实体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提高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二、精准落实涉企优惠政策认真研究省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55条”、“36条”及“13条”等政策措施,通过国家、省市政务服务网站及各类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查询和办事服务,帮助企业最大限度享受项目审批、税费减免、信贷支持、延期缴纳税费、招投标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三、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照“六保”任务逐项拿出具体可行的落地措施,待市上出台“六保”工作方案后,全力抓好落实。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协调原材料及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强化生产要素供需状况动态监测,切实保障好企业煤电油气运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四、做好保基本民生兜底根据国家和省市社会救助政策,适时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围,至6月底前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动机制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等)五、全力做好保居民就业围绕我市实现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7000人以上的目标,6月底前对有输转意愿的城乡富余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郊区工作办公室、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等)六、加快恢复上下游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通过预支货款、预付采购款、委托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方式,辅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和原材料供应等方面问题,提高产业链复工复产的系统性、协同性。采取资金支持、提前采购招标、扩大合同订单等措施,建立上下游产业链战略联盟合作关系,达到成本最小化、资源合理化、技术管理协同化,保持产业链完整、供应链稳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七、全力保市场主体做到应保尽保、早保快保,尽量让市场主体少死掉或者不死掉,力争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较上年不减,重点行业大企业稳定生产,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保持中小微企业数量基本稳定,个体工商户复商复市、应复尽复、数量稳增不减。把保市场主体的范围扩大到不仅保中小微企业,还要保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八、全力保基层运转优先保障机构运转和工资性支出需求,确保基层事业单位运转、工资发放不出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九、有效减免企业税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已出台减免税费等政策。坚决做好2-6月减免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3月1日-12月31日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十、积极增加企业信贷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省上设立的3年1000亿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引导各金融机构降低对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批发、小零售、小加工等市场主体申贷门槛,充分利用好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指导并协助企业做好申报争取工作,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担保服务门槛,多措并举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抽断贷难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甘肃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在嘉各金融机构等)十一、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市属国有企业对承租企业房产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疫情期间租金减免。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合理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认真落实降低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阶段性减免保费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甘肃金控嘉峪关融资担保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十二、做好缓期限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缓缴社保费、贷款展期、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缓缴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对市场主体的流动性支持,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等)十三、提高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精准精细兑现落实已定和新定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放大“超额利润”和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十四、全力破解融资难题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项目建设缺资金”“银行资金缺项目”、融资配套不足、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借鉴“三招八式”应对之策,研究拿出措施,逐条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等)十五、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抓住用好疫情冲击倒逼之下的政策新风口,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对接,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企业危中抢机、难中破局、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十六、全面落实“不来即享”政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精准落实好省政府推行“不来即享”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在办理税费业务时首选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途径,开展“项目管家”纳税服务工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工作,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制度规定,积极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最大限度缩短企业办事时限。(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十七、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各相关部门全面做好政策集成完善、项目谋划实施、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进一步简化企业办事流程,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十八、强化政策分析研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政策的梳理、宣传、摸底、评估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工作细化到旬、月、季。各有关部门建立由熟悉政策业务的骨干和本领域的专家组成的智囊小专班、做好宏观形势分析、宏观政策研究和外省经验学习借鉴等工作,确保能第一时间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和工作思路,切实将贯彻落实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十九、全面做好“银税互动”工作各金融机构在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门槛、增加授信额度、提高审批效率、做实担保平台等方面加大力度,引入“纳税信用担保”机制,强化纳税信用应用质效,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着力提高“银税互动”小微企业受益户数比例和信用贷款比例。争取在破解困扰中小微企业多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和作为。(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税务局、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在嘉各金融机构等)二十、强化政策措施督查落实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销费扩内需等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兑现落实政策、完成“六保”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各自组织开展以上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努力创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二十一、建立完善复工复产考核监测机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及甘肃银保监局的普惠金融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银行机构进行考核监测评价,以调动金融机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在嘉各金融机构等)二十二、靠实责任抓好指标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全省推动高质量发展进步奖与贡献奖评奖办法和激励奖励措施要求,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切实承担工作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全力促进各自领域相关指标增长,力争获得高质量发展进步奖、贡献奖以及资金分配、用地指标等硬核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甘肃
2020-06-30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
微
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咸政办发〔202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咸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9日 咸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缓解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提振发展信心,保持稳定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4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20〕3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措施。一、有序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1、各县市区政府要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做到有序复工复产。同时协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指导辖区工业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企业员工返岗信息登记,建立员工健康信息台账,推行企业封闭化管理。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审速批。(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减轻税费负担2、列入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相关设备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一次性税前扣除,按月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3、运输经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确定的防控重点物资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征对应收入的增值税;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运输防控重点物资的车辆,可凭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有关证明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已经缴纳的可申请退税或抵缴下年度税款。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4、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5、对因疫情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困难减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三、减免企业房租6、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免收房租,3—4月房租减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7、对在疫情期间给予中小企业房租、物业费减免的县域工业集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特色载体,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8、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减免在孵企业的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补助。各县市区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9、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符合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条件的,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确定;3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上年末参保人数20%的,参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给予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稳岗返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五、加大融资信贷支持10、各商业银行在咸分支机构要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的企业,对专项再贷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缝对接。要从严落实中省关于企业再贷款利率扶持政策,做好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专项再贷款资金快速、精准落实。市级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开通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力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合理资金需求满足率达到100%。(责任单位: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11、加大对社会民生领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涉及民生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适当提高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余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国有大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对因疫情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各大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企业,要提出合理可行的信贷制度安排。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多不超过15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12、强化担保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担保费用,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降至1.5%以内。(责任单位: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咸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13、按照轻重缓急,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分为优先支持、重点支持和适当支持三类,分步实施。优先支持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项目,2月底前完成技改、达产达效,所生产医疗物资统一由省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分配的企业,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50%的补助;重点支持3月底前完成扩能改造、形成产能,取得相关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企业,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适当支持3月底以后完成扩能改造、形成产能,取得相关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的企业,对其净化系统改造及设备投资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七、加强清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工作14、疫情期间,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严禁以商业承兑汇票的方式延长还款期限,鼓励提前偿还合同账款,确保不形成新的拖欠。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存量欠款清偿力度,确保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还尽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八、完善企业服务15、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应对疫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措施落地。全市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尽快组织本平台各类服务机构复工,平台及各类机构联系人在网上公示。利用各级服务中心建立的企业微信平台宣传支持政策。对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负面影响的,暂不予以信用降级。对已成为失信主体的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九、加强企业维权和法律援助16、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投诉窗口,收集汇总企业反映问题,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网站信箱和12315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中小微企业诉求。全市各级工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司法部门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加强宣传引导17、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短信和手机APP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应对疫情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举措,引导中小微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并向全市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余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止。中、省出台相关政策,我市遵照执行。
陕西
2020-04-27
一种可选择性分离富集巯基化合
物
的复合纳米纤维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方法
本发明公开一种可选择性分离富集巯基化合物的复合纳米纤维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方法,该复合纳米纤维材料为以高分子聚合物纤维为芯层,以纳米金属颗粒为皮层的纳米金属颗粒功能化纳米纤维,由金属化合物、高分子聚合物和溶剂制成,以溶剂体积计,金属化合物加入量为0.5mol/L、高分子聚合物加入量为10~15g/100ml;其制备方法为:将高分子聚合物加入溶剂中,待其溶解后,加入金属化合物、混匀,将溶液置于室温下持续搅拌,得到高分子聚合物/金属盐前驱体溶液;将前驱体溶液静电纺丝制成高分子聚合物/金属离子复合纳米纤维,再经原位还原得到纳米金属颗粒功能化纳米纤维,其对巯基化合物有选择性吸附作用,可在巯基化合物的提取、制备、检测方面广泛应用。
东南大学
2021-04-11
一种聚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
物
/氢氧化镁-碳纳米管复合阻燃材料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聚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氢氧化镁-碳纳米管复合阻燃材料的制备方法和应用,由下述组分经过熔融共混热压成型制成,将100重量份聚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和1-10重量份基于碳纳米管基体的单分散氢氧化镁纳米粒子置于密炼机中,熔融混炼、热压成型、冷却固化。采用碳纳米管为载体,降低氢氧化镁粒径,使其实现纳米级分散。提高氢氧化镁与聚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接触面积,提高聚合物阻燃性能。
天津城建大学
2021-04-11
麦门冬汤与千金苇茎汤合方的正丁醇萃取
物
在制备抑制A549细胞增殖药物中的应用
【发 明 人】唐于平;张旭;周宇辉;蒋明;马健;段金廒;姜淼;王明艳;詹瑧;李文琳;李伟东;郑璐玉;孙怡;熊飞;汤琳【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中药提取物及其应用,具体涉及麦门冬汤与千金苇茎汤合方的正丁醇萃取物在制备抑制A549 细胞增殖药物中的应用。【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麦门冬汤与千金苇茎汤合方的正丁醇萃取物,在制备抑制肺腺癌细胞A549增殖药物中的应用。本发明的麦门冬汤与千金苇茎汤合方的正丁醇萃取物能够显著抑制肺腺癌细胞A549的生长,并对人体正常细胞无显著影响。提示该提取部位具有细胞毒作用,可以进一步分离筛选抑制肺腺癌细胞A549增殖的组分及单体化合物。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04-13
布兰斯特酸催化烯烃的不对称胺氢化反应:合成含季碳中心的吡咯烷类化合
物
在非活化烯烃官能团化方面的研究进展:含α-季碳中心的手性胺是许多有生物活性化合物和重要药物的结构单元,该结构单元的不对称合成一直以来是充满挑战性的课题:需要克服季碳中心的空间位阻和控制与之相连的四个取代基的正确方向。刘心元、谭斌课题组利用质子酸(布兰斯特酸)催化非活化烯烃的不对称胺氢化反应,合成了含季碳中心的α-吡咯烷类化合物。此项研究成果在国际上首次实现了通过不对称胺氢化反应构建含有季碳中心的含N杂环化合物,该工作通过在底物中引入硫脲基团,该基团在手性磷酸(布兰斯特酸)催化下可活化非活化烯烃和控制手性的季碳中心的形成。该方反应具有操作简单,产率高,官能团耐受性好,绿色环保(非金属催化的)等优点,可以很方便转化为各种具有潜在生物活性的螺环的含季碳中心的α-吡咯烷类化合物。
南方科技大学
2021-04-13
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生产执行系统及智能化中药炮制设备-中药饮片生产智型
物
联控制系统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1-04-13
一种利用铈铁双相负载氧化石墨烯激活单过硫酸盐去除水中内分泌干扰
物
的方法
一种利用铈铁双相负载氧化石墨烯激活单过硫酸盐去除水中内分泌干扰物的方法,它涉及一种去除水中内分泌干扰物的方法。本发明的目的是要解决现有去除水中内分泌干扰物的方法成本高,副产物多,吸附剂难回收和去除效率低的问题。方法:一、将单过硫酸盐与预处理的水混合;二、调节反应pH值;三、制备铈铁双相负载氧化石墨烯;四、投加铁锰双相掺杂石墨烯;五、采用外磁场分离铁锰双相掺杂石墨烯,即完成一种利用铈铁双相负载氧化石墨烯激活单过硫酸盐去除水中内分泌干扰物的方法。使用本发明的方法去除水中内分泌干扰物的去除率可达88%~97%。本发明可以去除水中残余内分泌干扰物。
四川大学
2016-10-08
技术需求;井下工作面的无线通讯、
物
联网监测设备的电池自供电,达到自适应频率采集、工作状态进行预警
1.实现煤矿井下工作面的无线通讯。 2.实现采煤工作面物联网监测设备的电池自供电,达到自适应频率采集。 3.通过软件的智能分析,对工作面采煤装备的工作状态进行预警。 4.搭建服务器云平台,建立大数据中心,拓展相应数据实时通过PC端,手机端报警推送。
山东矿机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1-06-15
首页
上一页
1
2
...
170
171
172
...
175
176
下一页
尾页
热搜推荐:
1
第62届高博会将于2024年11月重庆举办
2
2024年云上高博会产品征集
3
征集高校科技成果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