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实施方方案
金政办发〔2018〕60号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金昌市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7〕58号)精神,提高我市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水平,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于适宜由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遵循价值规律,建立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对于不完全适宜由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引入竞争规则,充分体现政府配置资源的引导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作用相结合。对于需要通过行政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遵循规律,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通过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依据各类公共资源的不同情况和不同特点,分类分领域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公共资源配置长效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更加注重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分散设立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完善管理原则,优化市场环境,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健全规划、产权、监管等各方面制度,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配置。(三)改革目标。到2020年,健全公共资源产权制度,形成合理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资源所有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厘清行政性配置范围,优化结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建立以目录管理、统一平台、规范交易、全程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资源配置体系,资源配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二、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方式法律明确规定由全民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健全管理体制,推进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一)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明确全市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推进确权登记法制化,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开展权属调查工作,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区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明确国家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权益。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及农牧民从事农牧业生产必需的资源外,可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明确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关系和权责,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担保、入股等权能。在永昌县率先开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按照《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17〕20号)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园林绿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二)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区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监管者职能,健全我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监管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通知》(厅字〔2017〕39号)要求,全面做好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职前后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等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全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更多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配置,完善土地、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规范流转、划拨、使用国有自然资源的行为,落实各项保护政策措施。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依法赋予广大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稳定完善现有草原承包关系,扎实稳妥推进承包确权登记试点,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以分户承包和联户承包等方式全面实现草原承包到户,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在此基础上,开展草原不动产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绘图建档,进一步明确草原权属、面积和界限。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基本草原划定,确定草原生态红线,解决林草一地两证问题,实行严格的草原资源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措施。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统筹规划,加强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服务监管作用,使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四)发挥空间规划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引导约束。组织编制《金昌市城乡统筹总体规划》,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合理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配置和严格管控各类自然资源。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县、区,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确定林地、河流、湖泊、湿地、荒漠等的保护边界,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资金,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创新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于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序进退和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效益。(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统筹规划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应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积极推动金铁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产能,实施瘦身经营。积极推进金化集团公司与战略投资者在资产、资金、股权、债权等方面的改革重组工作;将金川集团公司30万吨PVC、40万吨离子膜烧碱和金泥集团公司40万吨电石、16万吨乙炔项目剥离出来,以产权为纽带,产业链重组,成立氯碱化工公司,实现氯碱化工产业链联动运行。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向和领域,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集中。新增国有资本80%以上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外向型经济等领域,实现国有资产更大范围、更大平台上重组整合和优化配置。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优化股权结构,激发社会资本活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将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管理的企业全部纳入国资统一监管范围,适时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实现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在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享有出资企业的股东权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坚持以管资本为主,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为目标,积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通过整体改制、分拆改制、分立改制等多种形式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整体上市。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工作规划,建立国有企业上市后备库,加大上市培育力度。加快推进金化集团、金铁集团、金泥集团改革,促进企业债转股等资产重组方案实施、产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或区域性股权(产权)交易场所挂牌和交易,推进金泥集团公司参股的宇恒镍网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小板上市融资,促进国有股权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股(产)权交易等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形态转换,用于全市长远战略、宏观调控以及保障基本民生的需要。(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四)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通过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动其他各类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提高国有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及时披露信息,做到产权流转规则公开、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国有资本收益和国有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并纳入政府预算,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比例,到2020年达到30%,划归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按照企业分类和实际,分别确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建立国有资本收益资金使用评价制度,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五)强化国有资本基础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国有资本管理。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通过直接划转、重组整合等方式,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境内、境外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财务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全覆盖。健全严格有效的产权保护机制,完善覆盖产权形成、运营、流转的管理制度,堵住监管漏洞,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底线。强化国有产权流转环节监管,加大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力度,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协同推进监管工作,按照收放有度要求,实现维护出资人权益和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有效结合,按照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健全资产定价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探索利用社会专业力量,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完善产权管理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国有产权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等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四、创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方式对用于实施公共资源和提供公共服务目的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坚持公平配置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配置效率,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一)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区分政府作为资源配置者与行业监管者的不同职能,创新和改进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方式,强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部门行业监管职能。放开相关行业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区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关系,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创新与事业单位运行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更多的管总量、管标准,推进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探索建立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等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服务项目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各项工作,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共享。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进度,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加强科学规划与统筹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和制度对接,推动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主运行、公众监督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按照社会功能,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要强化公益属性,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对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二类事业单位,将可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根据条件逐步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逐步核减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对于政府新增用于二类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优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不再增设机构或增加编制。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可根据公众需要、市场发育程度和财力状况,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助等方式,扩大和改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促进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对新增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单位,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制定发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方式选择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注重规范操作,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采取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加强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信用信息记录、使用和管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竞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四)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与共享。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的预算管理,建立资产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制度,进一步打破部门行政化分割,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构建共享平台,实现公共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开放共享。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图书馆、运动场等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在现有中小活动场所向社会开放的基础上,逐步有序扩大开放范围,实现有条件的运动场所全部在节假日向社会开放。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适时推动其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开放服务,建设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科技服务平台,向企业和各类研发组织、创新创业团队开放服务,实施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统筹开放与绩效评价制度,按照考核评价结果,采取后补助形式对平台进行奖励。切实落实《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昌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7〕17号)要求,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举办监督职责和医院集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院集团建设,引入高端专科医疗团队,补充特殊医疗需求,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对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建立完善的调剂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高效利用。健全完善“统一产权、统一配置、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调剂使用和统一处置”的办公用房集中管理机制,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统一管理办公用房新机制。腾空办公区域不宜拍卖的,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报批转化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五)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及其工作性质,结合单位资产存量,按完成职能的最低限度和最优标准配置资产。加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严格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建设项目审批,强化预算约束和财政拨款控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出台《金昌市市级党政机关经营性房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收回分散的经营性和闲置房产,通过公开招标、挂牌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承租方,确保国有资产规范高效使用、公开透明处置,确保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收尽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金昌开发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五、创新资源配置组织方式着眼各类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加强清查核算和综合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构建新型组织和服务体系。(一)建立公共资源目录清单。配合省上进一步完善祁连山区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案,适时开展公共资源清查工作,系统梳理现有政府配置公共资源的数量和范围、产权归属、市场化配置情况以及监管主体监管制度等。对公共资源进行适当分类并按类逐项登记,明确资源底数,准确反映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建立完善的资源申报、登记、调整、公开和报告制度,资源清单根据资源变动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二)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平台,加快推进水利、交通等行业电子化招标工作,制定相应的电子开评标办法,尽早实现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提高交易效率和透明度的作用,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和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开展交易活动网上投标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抽取评标专家、网上公示中标结果以及电子行政监督等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电子平台为主转变,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便利。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市场化竞争,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供给。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政府配置资源中应该或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资源,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严格将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规范交易。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97号)规定,逐步将排污权等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体系交易,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其他新型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体系。逐步制定交易流程,严格规范交易程序,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快出台统一的交易服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进场交易范围,形成统一的步调、一致的规则和相同的标准,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管理。加快资源价值评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四)建立健全信息服务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完善市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采集、共享、发布和远程专家抽取,强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与省上互联互通,推进市场信息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完善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履约及变更等信息在法定媒体公开,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建立公共资源市场主体诚信记录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信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平台及统计分析模型,综合分析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和信息,为行业监管和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改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六、创新资源配置监管方式全面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转变监管理念,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构建依法监管与信用激励约束、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格局。(一)加强和完善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搭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加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管理制度,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制度,实现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记录平台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披露,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对黑名单在“信用金昌”网发布曝光。推广信用信息应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和第三方信用评级报告,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自律发挥作用,强化信用约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二)加强和完善协同监管。按照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建设行业监管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配备桌面寻呼系统和桌面监控系统,实现对交易全过程现场监督。在理顺各部门监管职责,落实执法责任的基础上,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推动建立建设、水利、交通、人社、检察以及法院等部门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互联网+公共资源”的优势,利用大数据查询,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动态在线监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交易活动的现场监管职责和进场交易文件的审查备案管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施电子化行政监督,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实现部门之间监管资源共享、联动预防监控、联动检查处理,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协同监管格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加强和完善动态在线监管。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是专为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实时在线监督的阵地。切实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各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尽快启用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对进场交易活动实时监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利用科技手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行政监管从传统现场管理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全面记录各市场主体、服务机构、监管机构信息,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和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行政监管从传统现场管理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四)加强和完善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督,对各个风险环节严格把控,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共资源配置过程公开透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及诚信记录平台,将违法违纪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及时推送到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惩戒措施,对违纪违法现象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健全专家选聘与退出机制,建立专家“黑名单”制度,强化专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统筹和运用好诚信记录平台,对各方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真正把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运用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评标的各个环节上去,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创新政府资源配置资源方式改革的重要性,对照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和解读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通过调查研究、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资源配置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对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和综合性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二)鼓励开展改革探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将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转变为资本形态,将部分统筹使用后仍闲置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其经营收益或出让变现所得上缴财政,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交易、公平竞争、特许经营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协同推进行政审批、财税、金融、投资、价格、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改革。加快制定完善自然资源、公共服务领域专项规划,科学建立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配置定额指标、资源开发强度、使用效率指标、效益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并公布指标标准,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健全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以及政府考核、激励、监督等方面制度。建立健全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内容外,资源配置目标、原则、程序、配置结果等信息一律要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第三方机构在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5日
甘肃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