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要求,进一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穿于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全链条、全过程,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径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反馈。
专此。
附件:《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0日
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制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要求,进一步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贯穿于项目形成和组织实施全链条、全过程,充分发挥战略科技力量、领军企业、帅才型科学家的作用,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支撑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统筹做好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发榜方是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重大需求或产业关键技术难题的单位(主要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市科技局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组织论证后面向全国张榜,符合条件且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揭榜方主动揭榜,揭榜成功后由揭榜方与发榜方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每年度项目试点数量不超过5个,单个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不超过1000万元。
项目所属行业领域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5G、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算力、算法、大数据)、生物医药(生物医用材料、高端医疗器械、I?类创新药研发、现代中药制药设备)、新材料(光电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氢能燃料电池)、先进制造(传感器、高端数控机床、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
二、参与各方
(一)发榜方
发榜方是提出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重大需求或产业关键技术难题的政府和企业。政府发榜项目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需要解决的重大技术需求,研发资金由财政资金予以全额支持。企业发榜项目,每个项目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由发榜方企业和市财政共同承担,发榜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为我市重点产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 亿元;
2. 有能力并承诺保障发榜项目的企业科研投入,且能够为项目提供研发实施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研发攻关成功后成果能率先在本企业落地应用;
3. 项目聚焦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 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和核心竞争力;
4. 项目攻关任务有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为揭榜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5. 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揭榜方
揭榜方为全国范围内有研发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或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
2. 能对发榜项目任务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3. 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单位和团队,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攻关;
4. 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管理程序
主要包括需求征集、遴选发榜、受理揭榜、评审论证、对接洽谈、合同签署、资金拨付等环节。
(一)需求征集。由市科技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技术需求,?发榜方建议项目应明确提出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核心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预测、出资承诺及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等。
(二)遴选发榜。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分析论证,重点遴选出发榜方企业自投研发资金比例高、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建议,形成发榜项目清单,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方。
(三)揭榜。由揭榜方根据发榜项目要求提出项目研究可行性方案。揭榜挂帅制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评审论证。市科技局会同发榜方,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成功揭榜单位建议。
(五)对接洽谈。发榜方与揭榜方对接,按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可行性方案,同时洽谈研发资金使用计划及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相关事项,并签署合作协议。
(六)签署合同书。对拟支持的入榜项目经行政审议后向社会公示(针对涉密、具有敏感性的或发榜方要求不公开的经局务会审议同意可不公示、公开)。市科技局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列入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按有关规定与项目承担单位(揭榜方、发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发榜方企业既是项目技术攻关重要参与单位,也是项目研发成果主要承接单位,与揭榜方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七)资金拨付。财政资助经费分两期拨付。一是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生效后拨付首笔财政资助经费,额度为项目财政资助经费的60%;二是中期检查合格者,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含发榜方企业提供的项目研发资金到位使用情况),拨付剩余的财政资助经费,额度为项目财政资助经费的40%。
(八)过程管理及验收。项目的过程管理及验收参照《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规程》执行。
四、进度计划
结合2022 年度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总体工作安排,项目试点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事项
计划完成时间
1
需求征集
3月31日前
2
遴选发榜
5月20日前(与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同步)
3
揭榜
与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同步
4
评审论证
与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指南同步
5
对接洽谈
8月31日前
6
行政决策
9月上旬
五、有关说明
(一)市科技局负责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二)发榜方和揭榜方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分配,避免知识产权纠纷。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 年,揭榜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按期完成的或不能完成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继续实施或终止项目。项目终止的,收回已拨付的剩余财政科技资金。
(四)对弄虚作假或骗取市财政资金的行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云上高博会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