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企业研发创新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企业研发创新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威工信字〔2021〕40号各区市工信局,高区、经区、临港区、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根据《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威工信发〔2020〕14号)及《威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工〔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企业研发创新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支持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2020年获得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的企业。(二)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1.围绕《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9-2021)》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2.项目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拥有近三年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3.项目产业化后实现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二、申报材料(一)支持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建设1.威海市创新平台(企业)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4.绩效目标申报表;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二)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1.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奖励资金申请表;2.资金申请报告;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6.绩效目标申报表;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三、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材料,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区市工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区市工信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遴选审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并于4月2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请汇总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领域需补充报送知识产权情况统计表)、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申报材料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各一式两份(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申报书需准备四份)报送市工信局科技科,汇总表(Excel版本)及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同时报送电子版。四、其他要求各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资金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获得支持的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主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拒不配合、拒不接受相关检查和绩效评价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联系人:梁佳佳,电话:5225712电子邮箱:gxkjk@wh.shandong.cn附件:1.威海市创新平台(企业)建设奖励资金申报书 2.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奖励资金申报书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威海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奖励资金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统计表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4月21日
山东
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