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秘〔201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加快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根据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和市委市政府2018年科技创新工作安排,制订本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创新活力,全力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2018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0户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5%以上,新增各类研发机构100家以上,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三、重点任务(一)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1.提升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支持高新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推进新站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庐江农高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肥西桃花工业园、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推动自主创新政策落实,增强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2.推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挥高新区在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核心区作用,利用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巢湖产业聚集区等辐射区优势,积极推进国家赋予示范区各项重大政策试点实施,落实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3.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建设。高标准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和大科学装置集中区规划和建设,全面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创新政策制度体系,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二)加强科技创新源头供给。4.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体制机制,丰富和完善“2+8+N+3”创新体系,探索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协同推进机制。参与发起或组织实施国家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创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新能源国家实验室,高水平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大科学装置规划建设,开展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等预研。基本建成离子医学中心,全力推进超导核聚变中心、天地一体化合肥信息网络中心、分布式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大基因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5.加快建设一流创新平台。集中支持中科大高新园区、合肥北航科学城、中德合作教育示范基地等综合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产教融合、学城融合示范效应。重点支持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院技术创新工程院、合工大智能制造研究院、哈工大机器人创新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快成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源地。6.推进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组建一批市级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培育安徽省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智慧能源创新中心等交叉前沿研究平台建设。整合集聚创新资源,在量子通信、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三)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7.完善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支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加强技术交易监测统计分析。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路演展示对接等活动,办好创新创业大赛。推进安徽创新馆建设运行,打造面向全球的创新成果路演展示中心。研究对寻找捕捉科技成果机构和个人的激励政策,培育专业化科技成果寻找捕捉队伍。8.健全科技成果孵化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配合做好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区技术转移工作网络,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新建一批技术转移机构。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前期成果孵化园、科技成果育成中心。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运行绩效评价,择优给予奖补。9.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机制。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政策,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高校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完善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探索科技成果社会化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四)强化科技支撑产业创新。10.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智能语音、量子保密通信等新产品示范应用,打造一批光伏应用示范工业园区,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加大自主创新产品招标采购力度。11.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加快建设世界级“智慧+”产业集群。支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光伏等产业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出台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及配套细则,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新兴产业工程、新兴产业专项建设。12.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实施“万千百”智能改造工程,积极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拓宽军民融合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军民融合产业培育和平台建设,创新军民融合体制机制,积极争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开展企业对标达标专项行动。1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物流、中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健康养老、旅游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速发展工业设计、大数据、服务外包等高技术服务业,提升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完善电子商务园区综合配套功能,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14.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技行动,打造全国种业强市。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聚焦生物育种、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环保和智能农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协同攻关。培育发展共享农业、创意农业、“互联网+农业”等新型业态,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五)提升创新创业发展新动能。15.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提升研发机构层级及联合国内外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联合上下游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创新中心。在企业新建各类研发机构100家以上。围绕国家、省市重点产业,布局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等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6.加快孵化体系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阶梯型孵化体系,新建一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深化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城市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全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7.增强科技服务民生发展能力。围绕人口健康、生物医药、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减灾防灾等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应用。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等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组织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六)优化创新发展环境。18.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加强战略规划、政策创新、实施监督等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公开统一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加强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统筹监管使用,推进科技报告制度。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开展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试点。19.统筹加强科技人才工作。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力争扶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20个,大力发展院士工作站等载体,完善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机制。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争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权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支持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若干政策措施。20.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继续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贷、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专利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政策。大力推广创业创新服务券等政策,高效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加强优质科技型企业投资和分类辅导,培育更多挂牌上市企业。21.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合作。推进长三角、中四角区域创新合作,主动布局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推进合肥国家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企业、高校院所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各类高端研发机构在肥集聚发展,加强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2.完善自主创新政策体系。适时开展自主创新政策绩效评估工作,并结合实际及时进行政策修订。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增强政府投入引导和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的能力,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七)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23.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加大PCT专利、小微企业专利等支持力度,保持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优势地位。推进企业专利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开展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与预警,新增示范企业100家以上。24.增强知识产权执法与维权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流通领域假冒专利查处,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效能,力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执法培训活动。25.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成立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建立重大项目专利申请快速通道,加快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和服务。2018年全市自主创新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1.全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2.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15%以上。3.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4.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15%以上。5.组织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出台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创新政策制度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6.加大新能源汽车政策落实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1.5万辆以上。持续推进江淮大众、蔚来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国轩电池、智能网联电动汽车检验检测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7.会同市发改委创新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体制机制。参与发起或组织实施国家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创建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新能源国家实验室。加快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大科学装置规划建设,基本建成离子医学中心,开展合肥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预研。全力推进超导核聚变中心、人工智能平台、天地一体化合肥信息网络中心、分布式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大基因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8.按照创新成果展示、转化、服务的功能定位,完善展陈方案,完成施工建设,争取年底基本建成安徽创新馆一号馆。9.编制新型研究院建设发展导则,继续推进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知名高校共建新型创新平台,配合市发改委推动中科大高新园区、合肥北航科学城等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0.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政策,鼓励高校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完善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寻找捕捉机制,健全科技成果孵化服务体系。争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权改革试点。11.围绕产业关键环节,凝练、谋划和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加快推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光伏储能等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突破。12.新增一批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孵化体系。支持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大力推广创业创新服务券等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13.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一批市级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会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新建各类研发机构100家以上。14.力争扶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20个。大力发展院士工作站等载体,完善柔性引进人才工作机制。15.推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创新贷、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专利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政策。16.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庐江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17.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利检索服务、专利运营和托管服务等平台体系建设,成立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18.进一步发挥“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力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当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新增示范企业100家以上。二、市发改委1.出台“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及配套细则,培育壮大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布局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2.深入推进全创改工作,全面实施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丰富和完善“2+8+N+3”创新体系。高水平建设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积极争创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规划建设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加快推进先进光源、大气环境立体探测实验研究设施预研。基本建成离子医学中心,大力推进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合肥中心建设。谋划一批新型创新平台和项目,争取纳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体系。3.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城市建设,提升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等三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再创若干国家“双创”示范基地。4.创新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建立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库,推动民用雷达、高端装备等产业军民融合发展,争创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5.牵头修订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组织认定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和市级服务业集聚区。6.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2家。三、市经信委1.推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比重全省领先。2.促进万元GDP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完成省下达能源消费强度下降年度目标。3.积极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争创国家级示范区。出台智能语音产业相关管理措施,积极创建中国软件名城。4.推进智能制造“万千百”工程,新培育15家智能工厂、150家数字化车间。实施机器换人行动计划、万家企业登云计划和两化融合贯标工程。5.实施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产业配套,打造一批光伏应用示范工业园区。力争全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150兆瓦。6.牵头组织车用电池回收处理和梯次利用等工作。7.新认定市级研发机构40家左右,新增省级研发机构20家左右。四、市农委1.做大做强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全国种业强市。2.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一批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培育植物新品种20个以上。3.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等,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4.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加快产业对接,构建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体系。五、市城乡建委1.做好规划设计条件并联审批工作,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3.指导建设行业相关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实施10项建筑业应用新技术示范工程。4.统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完善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政策,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及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六、市国资委1.指导市属国有企业高效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聚焦基金投资重点,加强与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合作,提升基金影响力,提高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额占GDP比重。2.市属国有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平台扩大科技金融担保服务覆盖范围,优化产品结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3.督促市建投集团会同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加快充电设施建设运维工作,提高充电设施利用效率。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任务,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应用新能源汽车。4.推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七、市教育局1.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活动,开展教师“双创教育”培训。2.按照《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收基础教育保障办法》,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3.积极争取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专项基金,进一步落实“1251”人才引进计划,加强基地建设。4.鼓励在校职工应用新能源汽车,利用学校停车场配建充电桩。八、市公安局1.运用警务云数据中心建设成果,升级完善超级系列大数据研判工具,构建面向实战应用、全警共用的智慧警务平台。2.推进“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升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效果。3.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号牌发放工作,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便利。加大发放电动物流车市区禁行线路通行证的力度。4.协助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识体系和规范,依法采取措施避免公共充电桩及其附属车位被占用。九、市财政局1.完善2018年自主创新支持政策,安排资金支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2.市本级财政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3.筹措资金保障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4.支持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十、市民政局1.加大科技创新类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科技咨询和服务、推广科技成果。2.支持民办科研机构发展,加快科技服务类行业协会和组织建设。3.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十一、市人社局1.做好“万人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力投入比例”指标任务的统计和组织推进工作。2.大力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社会服务人才。认真做好博士后、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以及突出贡献人才等项目的服务管理工作。3.落实《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立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4.组织开展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交流和成果评鉴,新认定20家左右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建设合肥技师学院。5.加强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持续推进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认真做好“招才顾问、引才大使”推荐工作,实施“鸿雁计划”及外专人才项目。6.研究制定支持大学生在肥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十二、市国土局1.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建设时序,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科技创新项目用地需求。2.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用地。十三、市商务局1.确保“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总额占地方进出口总额的比重”指标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2.指导电子商务园区完善综合配套功能,推动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3.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持续增加。4.大力发展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外包等高技术服务业。十四、市文广新局1.加快安徽省创意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合肥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创意文化、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广播影视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2.选育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做好20期自主创新电视节目宣传工作。十五、市规划局1.完成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发展动力与创新空间研究。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总体规划编制。2.做好自主创新重大项目规划服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3.配合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充电桩的规划、建设及验收工作。4.支持安徽创新馆建设。十六、市城管局1.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宣传科普工作,推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牵头组织推进市容环卫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3.配合做好充电车位停车场备案工作。十七、市环保局1.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重。2.推广应用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成果,创新环境管理制度体系。3.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项目及减排项目的调度。十八、市统计局1.做好《安徽省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等指标衔接及统计工作,做好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相关工作。2.规范科技统计基础台账,做好科技统计监测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3.做好各项科技统计报表年报工作,配合完成各项科技目标考核。4.扩展研发统计年报,做好合芜蚌自主创新目标统计。5.完成研发创新统计年度执法检查任务。十九、市工商局1.深化工商登记改革,进一步加大“多证合一”力度,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2.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3.鼓励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全面提升企业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4.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优化市场环境。二十、市质监局1.落实《合肥市企业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2.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组织制定10项国家、行业标准,20项地方标准,培育发展5项团体标准,做好全市重点产业标准化服务工作。3.积极推进合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4.组织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国家标准的落实,加强对充电桩的性能、质量等检测和评价。二十一、市数据资源局1.整合政务服务和社会服务,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打造“政务服务3.0”合肥品牌。2.推动云聚数据、智慧服务、智能运营、决策支撑等四大工程建设。3.编制《合肥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培育数字经济,建设“智慧+”产业集群。4.组织起草《合肥市数据资源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的约束和闭环管理。二十二、市招商局1.打造高效招商平台,加强与国内外500强企业和知名企业合作,突出招大引强,注重招才引智,优化招商结构,提升招商水平。2.加强产业研究,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20场以上招商活动。3.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大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招商力度。4.对一些牵动性强、影响力大、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二十三、市金融办1.加强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建设,深入开展“金融+资本”项目对接活动,培育和辅导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在全国股转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2.建立结构多元、聚焦产业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促进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3.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促进各类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更多优质资金资源。4.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二十四、市公管局1.完善自主创新产品招标采购流程,强化政府采购两创产品政策的落实。2.开发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探索实现智慧交易,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服务各类交易主体。3.做好安徽创新馆、科技创新项目及活动的招投标工作。4.在公共服务领域、公务领域车辆招标采购中,落实财政采购预算安排的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二十五、市国税局、地税局1.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政策。2.协助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3.配合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和企业股权与分红激励工作开展。4.加强科技型企业税法知识的宣传培训。二十六、市人才办1.推进落实《关于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打造创新之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人才支撑。2.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探索建立柔性引才机制。3.启动实施“国内外顶尖人才引领计划”,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庐州英才培养计划”、“庐州产业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改进人才评价机制。4.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人才公寓建设、分配、管理等配套政策,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建成用好合肥国际人才城。二十七、市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1.组织开展合肥创新型城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对外宣传工作。2.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精心策划2-3场主题宣传活动。二十八、市总工会1.做好合肥市第五届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工作。2.组织开展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人先锋号评比表彰工作。3.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引导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提升职工创新能力和技能素质;加大对职工技术创新的激励力度。二十九、市科协1.举办合肥市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和科技创新、创意大赛、科技创新市长奖等科普品牌活动。办好第十五届“长三角科技论坛”等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2.加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争取承办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活动。3.全面实施《合肥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不断提升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4.举办“中国·合肥科学家企业家讲坛”。三十、团市委1.加大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宣传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培育青年创新创业文化,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和大学生返乡创业。2.搭建交流平台,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平台,争取再举办《创业英雄汇》海选合肥站活动,开展合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品牌。三十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1.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运用再贴现、再贷款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2.落实促进自主创新的信贷政策,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衔接,积极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三十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1.落实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2.拓展新业务品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融资服务。3.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银企对接活动。4.积极申请投贷联动试点资格。三十三、高新区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推进国家赋予示范区各项重大政策试点实施,发挥高新区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核心区作用,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3.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建的各项工作。4.加快建设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中科大高新园区、合肥离子医学中心等,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5.推动合肥国家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创新园和合肥市“侨梦苑”建设,提升园区国际化发展水平。6.实施科技服务互联网平台建设等工程,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7.开展创新贷业务,做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工作,推进科技金融结合。8.抓好国家级信息技术专利导航实验区、国家专利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群试点工作建设。9.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技术合同成交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10.推进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三十四、经开区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3.发行科技创新券,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4.争取清华公共安全研究院巨灾科学基础实验中心、哈工大人工智能平台纳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范畴。5.加快高校三创园建设进度,推进双创园升级改造。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6.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技术合同成交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7.推进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三十五、新站高新区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3.推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4.加快建设合肥北航科学城。5.打造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材料和元器件、智能终端四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新型显示产业。6.加快建设科创大厦、信息创意园、海创园等。7.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技术合同成交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8.推进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三十六、安徽巢湖经开区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3.加快大基因中心建设,打造大健康产业等。4.加强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中国农科院合肥食品创新研究院、中科合肥微小型燃气轮机研究院等新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技术合同成交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6.推进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三十七、四县一市四区1.做好省市区自主创新政策的承接和兑现工作。2.落实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创新型城市建设指标。3.积极开展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4.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机构。5.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技术合同成交额、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桩建设任务6. 推进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18日
安徽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