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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路径选择: 从投资激励向消费激励
转型
中国现行税制具有明显的投资激励特征,商品税和非税收入对投资具有正的激励效应,收益税具有负的投资激励效应.政府追求经济财政高增长,强化充分就业的财政职能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不协调是投资激励税制的主要成因.税制改革应遵循从投资激励向消费激励转型的原则,整体降低商品税,提升所得税比重.将营业税,部分消费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进一步降低关税税率.将与资源,环境有关的部分国内消费税并入环境税.
南京财经大学
2021-05-08
产业观察:信创产业生态加速构建 助力企业数字化
转型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作为“十四五”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信创产业以信息技术产业为根基,通过科技创新,构建国内信息技术产业生态体系,将在数字基建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人民网
2021-12-16
用创新集群引领产业
转型
,苏州“十四五”投入将超千亿元
“十四五”时期,苏州将动态投入超1000亿元专项资金,用以支持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集群,推动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产业大市向创新强市迈进,全力打造全国“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
科技日报
2022-01-07
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
转型
升级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决策部署,现就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扎实做好2018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2017年,各级农业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粮食总产达到12358亿斤,农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3432元,巩固发展了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产能迈上新台阶,现代农业建设迈出新步伐,农业绿色发展开拓新局面,农村改革展开新布局,农民收入实现新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是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履职尽责抓落实,不断开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局面。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是以农村改革为发端的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为底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大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朝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继续前进。落实这一总体要求,关键是实现工作导向的重大转变和工作重心的重大调整。当前,我国农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农业尽快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主旋律,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一、坚持质量第一,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坚持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树品牌,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制定和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标准制修订,新制修订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其他行业标准200项。加强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大力宣传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添加、滥用乱用现象。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准规范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并将其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通过2—3年努力,在大城市郊区、“菜篮子”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可追溯。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严格投入品使用监管,建好用好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农药生产二维码追溯制度,2018年底实现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严格兽用抗菌药物管理,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物等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逐步退出促生长用抗菌药物,2018年再禁用3种。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产品追溯与项目安排、品牌评定等挂钩,率先将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选择10个省份开展追溯示范试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新型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再命名20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开展质量安全乡村万里行活动。3.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将品牌打造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绿色、有机等产品认证紧密结合,打造一批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强化品牌质量管控,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展会。开展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建立健全品牌创建激励保护机制,鼓励媒体宣传推介优质品牌。4.推进现代种业提挡升级。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提升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质量。强化绿色育种导向,深化玉米、水稻、小麦、大豆良种联合攻关,选育一批节水节肥节药新品种。启动特色作物良种攻关,建立一批区域性特色良种繁育基地。继续实施制种大县奖励,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推进国家种质库、甘肃玉米和四川杂交水稻良种繁育基地等重大工程建设。完善国家农作物、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和海洋渔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探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种子**侵权行为和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销售。加快建设种业大数据平台和国家综合性检验测试设施。鼓励企业在国外申请品种权和专利。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5.提高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推动设施装备升级,优良品种推广,技术集成创新。加强设施蔬菜连作障碍综合治理,推广轮作倒茬、深翻改土、高温闷棚、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改善产地环境。引导优势区加快老果茶园改造,集成推广优质果树无病毒良种苗木和茶树无性系良种苗木。集中打造一批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中药材生产基地。加快实施马铃薯主食开发,完善主食产品配方及工艺流程。6.加强动物疫病净化防控。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启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逐步推动全国规模养殖场率先净化。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有序推动东北4省区无疫区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探索建立动物移动监管制度,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加大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力度,组织开展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集中处理比例。推进执业兽医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引导和扶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二、坚持效益优先,促进农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效益决定收入,效益决定投入,效益决定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要把提升效益放在优先位置,通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功能、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等多种途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7.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动制定出台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文件,推进“机器换人”。深入实施粮棉油糖等9大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快选育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新品种,着力破解玉米、油菜机收,甘蔗机播机收,棉花机采等瓶颈制约,再创建100个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支持引导基础较好地区整市整省推进。开展果菜茶、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特色优势产品等关键机械化技术试点示范,加强丘陵山区农机装备供给,推动全面机械化。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8.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修订发布农产品初加工目录,制定出台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意见,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推动科企对接、银企对接。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主产区、“三区三园”聚集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创建100个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0个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园。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循环高值梯次利用。9.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支持盘活闲置农房等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等,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事业发展。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特色村镇、农事节庆等形式多样的品牌创建和推介活动,办好第二届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10.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推动落实金融服务、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高标准创建100个农村双创示范园区(基地),开展农垦特色农场创建。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11.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扩大服务规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12.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创设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推动龙头企业等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13.切实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加强规划指导、技术服务、经验推广,引导贫困地区确立、发展好主导产业。推动各类支农措施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青稞、牦牛、藏羊等特色产业;支持南疆地区发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支持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产业,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落实定点扶贫帮扶责任,持续打造环京津农业扶贫“百村示范”,统筹推进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扶贫、援疆、**及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工作,开展好对口支援。深入实施定点扶贫和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轮训计划。三、坚持绿色导向,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逐步把农业资源环境压力降下来,把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缓下来。14.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深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高效缓释肥料、水溶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运用。选择100个果菜茶生产大县大市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积极探索有机肥大面积推广使用的有效途径。选择150个县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创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国有农场开展化肥统配统施、病虫统防统治等服务。15.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和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活动,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支持200个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并网政策,推进沼渣沼液有机肥利用,打通种养循环通道。以东北、华北地区为重点,在15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广“秸秆农用十大模式”和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热等技术。以西北、西南地区为重点开展农膜回收,建设100个地膜治理示范县,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对生产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政策上不予支持。16.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将优质的黑土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继续实施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轮作休耕试点规模扩大到2400万亩。深松深耕整地面积达到1.5亿亩以上。深入开展大美草原守护行动,组织实施新一轮草原资源清查,落实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以华北西北地区为重点,推广节水小麦品种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建立完善耕地等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17.大力开展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科学划定江河湖海禁捕、限捕区域。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实施珍稀濒危物种关键栖息地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启动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全面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减内陆水域捕捞,加快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实现捕捞产量负增长。持续开展“绝户网”清理整治和涉渔“三无”船舶取缔行动,严厉打击电鱼行为。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合理规划空间布局,新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个以上。加快实施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3000吨级渔业资源调查船等重大工程。四、坚持市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水平,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18.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政策,加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防止占优补劣,以次充好;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划定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面积稳定、产能稳定,做到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两手抓两手硬”。19.以控水稻、增大豆、粮改饲为重点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巩固玉米调减成果,继续推动“镰刀弯”等非优势产区玉米调减。适当调减水稻面积,在东北地区以黑龙江寒地井灌稻为重点调减粳稻生产,在长江流域双季稻产区以湖南重金属污染区为重点压减籼稻生产。继续扩大粮豆轮作试点,增加大豆、杂粮杂豆、优质饲草料等品种,粮改饲面积扩大到1200万亩。重点发展优质稻米、强筋弱筋小麦、优质蛋白大豆、双低油菜、高产高糖甘蔗等大宗优质农产品。20.以调生猪、提奶业为重点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优化生产布局,引导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加强冷鲜保藏、检验检疫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民族奶业振兴,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通过优化养殖方式、乳品结构、养加关系,打造一批优质奶源基地。继续举办中国奶业20强企业峰会,推进奶酪校园推广行动,提升中国奶业品牌影响力,引导扩**品消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21.以提质减量、改善养殖生态环境为重点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加快实施绿色水产养殖行动,优化养殖区域布局,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年底基本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划定。压减水库、湖泊、近海网箱密度,稳定基本养殖水域。继续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新认定健康养殖示范场500个以上、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10个以上。在内陆推广池塘、工厂化、大水面生态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盐碱水养殖,在近海推广贝藻间养、立体生态养殖,在深远海推广深水网箱、大型智能平台养殖。开展循环水养殖和零用药等养殖技术示范。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强化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建设美丽渔村。加强现代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提高远洋渔业发展质量。22.加快推进产业向“三区三园”集聚。加快推进农业产能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转移集聚,加强“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打造粮食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产业,完善“两区”支持政策体系。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再创建认定一批国家级特优区,加大特优区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国家、省、市、县建设体系,继续创建和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业务指导、绩效考核、总结宣传。发挥好国家农业创业园、科技园平台作用。23.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特优区建设相结合,坚持更高标准、更具特色,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继续认定一批专业市场,建立退出机制,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市场流通条件建设,重点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田头预冷、烘干、分拣包装、净化、物流、冷链等设施设备,加快拍卖、电子结算等新交易方式推广应用。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出村工程,鼓励大型电商集团进入农村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销售。加快田头市场、专业化电子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农业市场信息发布制度。24.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业大数据应用,构建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好用好重要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等,加快推进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新增5个省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建成15万个益农信息社,强化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育。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建设试点,实施智慧农业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继续举办培训周活动,办好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25.大力推进农业走出去。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关系。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茶叶、水果、蔬菜、水产品等高附加值的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参与国际知名展会等。实施农业走出去支撑工程,遴选20家实力强、信誉好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着力培育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加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支持农机、种子、农药、化肥和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能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多边和双边主场外交活动,为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和农业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作出新贡献。五、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发展活力,提高生产效率。组织开展农村改革40周年纪念活动。26.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确权数据收集、质量检查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汇交一批的原则,确保2017年已报告基本完成的省份的县级行政区数据完整准确入库。加快国家级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平台试运行。推进确权成果应用,为适度规模经营、发放涉农补贴、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提供支撑。27.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制定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配合加快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推动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建设,研究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完善纠纷调处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2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到300个,选择50个地市开展整市试点,条件成熟的开展整省试点。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在资产折股量化、股权设置管理、收益合理分配,以及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方面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启动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29.加大推进农垦改革工作力度。坚持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主线,不断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组建区域性农业企业集团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机构、人员、资产、债务等问题,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推进农垦土地确权,争取2018年底确权发证率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中央直属垦区改革,制定落实直属垦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农垦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兴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30.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加快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方向、重点和布局,重点研发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生态等技术。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南方重金属污染治理、玉米秸秆综合利用、华北地区节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大问题联合攻关。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放活科技人员和科技成果,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探索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机制。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强化农科教协同推广。3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培训100万人次;支持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探索建立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力度。32.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差异化补贴。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8年底覆盖主要农业县,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动制定下发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文件。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和天然橡胶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启动制种保险试点。推动出台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财政奖补政策。加快中国农垦产业基金组建运营,扩展现代种业基金投资范围。强化农业法治保障,推进土地承包、生猪屠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33.深入推进各类试验示范区建设。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向多领域综合改革转变,将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治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等纳入改革试验内容。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为重点,总结一批绿色发展模式和制度规范。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要创新工作本领,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转型升级背景下,指导推动工作的新本领,在制度设计、政策创新、指导服务上想办法、求突破。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 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 业 部2018年1月18日
农业部
2018-02-22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
转型
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7日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总工会 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运输结构调整和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推进货运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二、主要任务(一)深化货运行业“放管服”改革。1.推进货运行业简政放权。持续推动普通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排放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跨省异地“三检合一”,强化道路运输车辆污染排放管控,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加快实现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异地考核、证件转籍、诚信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不断提高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工作的便捷性。推进道路运政系统与公安部门信息系统联网,实现营运车辆、驾驶员等信息共享。(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促进货运行业降本增效。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优化道路货运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及备案办理手续和流程,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切实推广交通运输业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专用发票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3.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贯彻和普及,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建成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系统,实行危货运输运单管理,落实危货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化品车辆运输限时、限行有关规定,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路段的监督管理。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4.便利货运车辆通行。多渠道推广发行货车ETC卡,鼓励货运车辆电子道路运输证和ETC卡“两卡合一”,加快推广货车不停车收费,提高车辆通行和物流效率。落实高速公路按车(轴)型收费要求,优化完善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绿色通道”和其他减免车辆高速公路通行优惠措施工作,鼓励货车在高速公路通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二)推动货运行业创新发展。5.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冷链物流、零担货运、网络货运、城乡物流、多式联运等领域培育3-5家具有示范带动效益的龙头企业,提升货运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开展专业化运输服务。鼓励小微货运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收购、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组建物流企业联盟、大车队等,为货运市场提供优质干线运力服务。推动运输枢纽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强化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通达能力,促进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6.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强化示范项目与关联产业的联动发展,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鼓励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创新运输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发展驮背运输、集装单元化运输。推进货运“公转铁”工作,提升中长途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7.推广“互联网+”新业态。抢抓“新基建”政策机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搭建互联网平台,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实现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减少迂回、空驶运输和物流资源闲置。鼓励货运企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降低运输成本。加快网络货运市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货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货运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监管,依法查处平台企业排除和限制竟争、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垄断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负责)8.健全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研究制定加快农村物流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的意见,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物流节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形成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末端配送覆盖较高的服务业态,不断完善物流配送中心布局。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通行管控的联动机制,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和特殊时段外,禁止对排放达标货车实行24小时限制通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负责)(三)加快货运车辆装备升级改造。9.积极稳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核定,加快淘汰不适应环保要求的落后运能,积极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淘汰和治理。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鼓励县区视财力,对提前淘汰中重型柴油货车、高耗低效非标准汽车列车及罐车等老旧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助。(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10.推广应用先进货运技术装备。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推广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型,鼓励 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的使用比例,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VI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50%。鼓励物流园区、食储中心、配送中心推广应用智能化、自动化的仓储、分拨设施设备,规划建设专用充电设施,推动物流托盘、集装箱(袋)等标准装备的普及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负责)11.强化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区城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多渠道筹措治超工作经费。强化联合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坚持固定执法与流动检测相结合,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的原则,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面安装电子抓拍系统。建立健全依法打击冲关闯卡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和应急管控措施,加快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将规范治超执法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加强执法监督考核,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负责)(四)改善货运市场从业环境。12加强货运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面推进落实普通货运驾驶员线上线下及异地从业考试,2020年底前实现普通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网上办理。实行差异化道路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校企合作、企业办学培养大型货车职业司机,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货车司机继续教育,支持地方为转岗货车司机提供再就业培训,支持道路货运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负责)13.强化货运市场诚信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评价为引导、数字监管为特征的市场监管体系,教育引导货运企业和货运从业人员遵章守纪、诚实守信,推动建立规范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14.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道路货运企业要依法与其雇佣的货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保障货车司机劳动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吸引货车司机加入工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货车司机活动,引导货车司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继续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司机之家”“高速医联体”等公共服务配置,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工作和休息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负责)(五)强化货运市场综合治理。15.优化货运经营环境。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广场照明设施、公共场所监控设施等配置,为货车司机创造更加安全的休息环境。严厉打击车匪路霸,重点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安管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和偷盗车辆燃油及货物、恐吓司乘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16.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建立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实行交通违法、安全事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红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对货运行业失信违法经营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情节严重的淘汰退出道路货运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17.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充分发挥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物流云平台作用,开展舆情监测,跟踪了解行业动态。指导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道路货运市场供需状况等信息,及时引导、合理调控市场运力,实现供求基本平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正面宣传,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机制,在重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财税政策、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强化协同,形成发展合力,系统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为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不断改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判分析行业发展实际和政策需求。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和便利政策,在行政审批、财税、金融、信贷、用地等方面积极支持运输企业发展。有条件的可建立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低水平落后运能更新淘汰、运输装备改造升级、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智慧物流发展、龙头示范企业培育等给予支持。(三)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四)严格督导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将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按季度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和跟踪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迟缓、效果较差的县区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甘肃
2020-07-14
邓伟:全面推进教育数字化,助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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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
新华三深耕教育20年,服务于全国2600+所高校与科研院,包含所有双一流高校,新华三提供从数字化转型顶层规划、智慧教育应用、教育数字平台、数字基础设施、产教融合、科研创新等众多服务,不断致力于推进高校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新模式。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3-01-10
相关部门出台意见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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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完善国家能源战略和规划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完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举措。
人民日报
2022-02-11
中山大学谢康团队企业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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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创新研究再添新成果
当合作双方管理认知相对一致,倾向于通过融合异质性资源促进合作创新,利用数字化技术形成基于松散耦合的创新强化机制;当合作双方管理认知出现不一致,会通过数字化技术抑制冲突来促进组织间管理认知的一致,以权力聚合实现跨组织合作治理。
中山大学
2022-05-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贸流通 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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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的实施意见
皖政〔2016〕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商贸流通对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提升商贸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全省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持久强劲动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遵循“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创新转型为引领、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基本原则,围绕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流通发展方式,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畅通高效、城乡一体、便民惠民的商贸流通体系,以商贸流通现代化带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使商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促进创新创业的新活力。到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0%左右,每年新增限上企业1000家左右,限额以上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到95%以上。二、重点任务(一)构建城乡一体化流通体系。1.完善流通网络布局。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战略,以及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和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合理布局流通节点城市。支持合肥市打造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支持阜阳、蚌埠、安庆、芜湖等市打造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支持其他各市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地市级流通节点城市,提升节点城市集散能力、辐射功能和中转效率,形成畅通高效的骨干流通网络。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沿江物流主干道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支持皖北和大别山区建设以农副产品深加工、药材等为特色的区域性市场,支持皖南和皖西建设文化旅游特色商品集散中心。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布局,统筹推动中央商务区、商贸功能区、特色商业街区协调发展,促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发展城市便民商业,引导电子商务进社区。整合商务、供销、邮政、快递等资源,推进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农村直营连锁店,构建工业品、农产品双向畅通的流通渠道。(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2.加强流通设施建设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统筹科学编制商业网点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加强规划执行力。创新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管理模式,引导资金投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整合优化城市交通资源,建立健全城市绿色物流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社区集散点等设施网络布局。规范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引导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集聚区等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建立建设大型商业设施听证制度并开展城市商业面积监测预警,定期发布大型商业设施供给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避免盲目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等)3.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落实税费减免、用电用水同价、要素保障等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省内骨干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推动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培育若干知名度高、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提升市场占有率和产业集中度。支持各地建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服务,促进中小微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完善流通业品牌培育保护机制,鼓励流通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省政府质量奖、省著名商标等,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传统技艺的保护传承,加强商业文化内涵建设,提高本土商贸流通企业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完善相关政策,按照主体自愿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等)4.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着力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依托“宽带安徽”“快递下乡”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培育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电商村”,开展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探索制订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的助推作用。(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农委、省邮政管理局等)(二)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1.提升商贸流通开放水平。落实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抓住国家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放开等机遇,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以及鲜活农产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商业模式和知名品牌,支持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采购、物流配送和结算等功能性区域中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等)2.搭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鼓励内外贸企业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完善大宗商品集散地、特色专业市场进出口功能,争取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培育内外贸结合、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展平台。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网络系统,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退税等全方位的优质高效服务。(责任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省外汇局等)3.推动流通企业“走出去”。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支持省内流通企业“走出去”,利用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支持大型企业建设境外营销和仓储物流网络(配送)中心,推动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鼓励支持流通企业与“走出去”龙头企业“抱团出海”,提高流通企业利用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的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等)(三)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1.鼓励线上线下互动融合。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发展体验消费。开展合作消费,提高闲置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励技术应用创新,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地理位置服务、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认证、交易、支付、物流等商贸环节的应用推广。促进产品服务创新,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逆向整合各类生产要素资源,按照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产品。深度开发线上线下互动的可穿戴、智能化商品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制造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发展基于互联网的装备远程监控、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网信办等)2.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进零售业改革发展,鼓励零售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提高自营商品比例,加大自主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深入发展连锁经营,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开展全渠道营销,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加快批发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增强物流配送、质量标准、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示、咨询服务等新型功能,推动传统批发企业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支持发展品牌联盟或建设品牌联合采购平台,引导商品交易市场向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转型。转变物流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推动物流标准、高效、集约发展。推进生活服务业实现在线化、标准化、便利化,加快商务服务业实现智能化、精细化和网络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积极倡导健康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引导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变革。支持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产销对接,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鼓励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鼓励旧货市场规范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建设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合肥、马鞍山、芜湖、安庆、黄山等国家级试点市(基地)和蚌埠、池州等省级试点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体系共享,规范建设城市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回收市场和社区回收站点。推广《零售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引》和《流通领域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指导目录》,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等示范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等)(四)构建统一高效流通体制机制。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复制推广国家级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市争取国家综合试点。省政府建立商贸流通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整合商贸流通管理职责,建立与内外贸一体化、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等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商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行政审批便利化水平,完善体制机制引导和创业创新服务链条,支持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强化商贸流通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2.推进流通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制订政府职能转移目录、购买服务目录、行业组织资质目录。促进行业协会加快发展,制订全省支持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措施,提升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本领域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制订行业标准和经营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反映行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等方面作用。(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3.完善市场监测调控机制。健全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各市、县政府成立市场应急调控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应急调控网络。制订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合运用信息引导、储备调节等调控手段,维护市场稳定。完善省市分级储备相结合、商业代储与政府储备相结合的应急储备体系,扩大肉类、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品种和规模,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完善商贸流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制度,健全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形成高效率的商贸流通综合数据平台。(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统计局等)三、保障措施(一)落实政策支持措施。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电子商务和公共性、公益性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支持。推进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互助担保融资、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等融资方式,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完善流通企业融资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加强企业商标品牌的市场化运用。加快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开展相关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流通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创新消费信贷产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信用消费。支持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加大对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的授信及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企业对农村居民网络购物给予消费信用贷款和利率优惠。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二)加强流通产业人才建设。适应流通转型、消费升级发展需要,加强商贸流通领域人才培育、引进和交流,完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职业教育、企业培训等多层次相关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各类院校根据市场需要开设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专业和课程,加快培育一批复合型的高端商务人才。依托各类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为商贸流通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三)建立健全流通法规制度。加大商贸流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推进制订商业网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和规定,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等)(四)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加大标准推广实施力度,建立重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提高标准应用水平。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计划,推进芜湖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实施流通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修订流通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相互配套、结构合理的流通地方标准体系。推进流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推动建立经营场所服务标准公开公示制度,引导企业以标准为依据规范服务、交易和管理行为。(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等)(五)加强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行政管理信息共享、社会化综合信用评价、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为核心的商贸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全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商贸流通行业为重点、资质企业信息为主体的商贸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接入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拓展信用应用领域,推动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依法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完善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诚信约束机制,提高流通领域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合肥海关等)(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深化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建立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共享的综合监管与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机构,建立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推进长三角地区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流通企业信息公示,引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监督力量,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积极参与国家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建设试点,加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加强商品追溯信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流通领域监管执法中的应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加强流通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跨境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强化对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的追踪溯源和联合行动,铲除侵权假冒违法犯罪链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加强域名属地化、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精细化管理和网站备案管理,推行网络实名制,推广实行电子标签。落实电子商务企业、网络服务商、上下游相关企业责任,畅通社会举报投诉渠道。(责任单位: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促进商贸流通现代化、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方案,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日
安徽
2020-12-29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
转型
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21〕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按照“全省服务业大调研、大会诊”的总体部署,有效运用大调研成果破解服务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加快推动全省服务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决定实施服务业“1+N”专项行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产生活“双促进”、存量增量“双提升”、内培外引“双发力”为主攻方向,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着力实施二十大工程,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推动全省服务业率先走出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二)主要目标。2021年,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精准实施稳增长政策“组合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振兴,努力缩小与全国差距,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到2023年,服务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供给质量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超过GDP增速。二、突出重点发展方向(三)“两业融合”示范工程。推动制造业企业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延伸、服务业企业向制造业领域拓展。支持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剥离非核心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围绕制造业共性服务需求,加快培育一批集战略咨询、管理优化、解决方案创新、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鼓励服务业企业发挥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个性定制、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争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启动实施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对新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国家级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可使用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四)农业服务应用工程。引导农业生产向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种等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完善农村金融、涉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劳动力培训、农机租赁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抓好数字乡村试点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建设运营等工作,强化“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加大各类信息平台推广力度。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发展,在生产环节提供全程服务。加强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因地制宜推广“梨树模式”。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强化农机作业服务指导,推动服务环节从耕种收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五)旅游品牌培育工程。优化东西旅游“双线”,构建长春、长白山“双门户”,做精冰雪品牌,推进长春吉林、大长白山、查干湖向海莫莫格三大冰雪经济增长极,持续打造“冬季到吉林来玩雪”目的地形象和“中国品质滑雪在吉林”产品品牌。做优避暑休闲品牌,重点建设“松花江山水生态休闲度假带”“鸭绿江中朝边境黄金避暑休闲带”“东北亚异域风情避暑旅游带”“长白山避暑休闲城镇群”,深入培育“清爽吉林·22℃的夏天”避暑品牌。做强乡村旅游品牌,通过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万”工程,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做大红色旅游品牌,重点打造东北抗联、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等红色旅游目的地和国家级、省级红色旅游景区。(六)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突出文化传承,支持朝鲜族、满族、蒙古族歌舞和吉剧、二人转等艺术作品创作。加快文化资源集聚,打造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影视制作等产业园区。强化文化科技赋能,促进数字出版、动漫网游、移动新媒体等创新发展。丰富文化消费业态,打造“云博物馆、云纪念馆、云艺术馆”,发展网络视频、游戏、文学、直播等数字文化产品,培育具有吉林特色的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七)智慧物流建设工程。加强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物流融合,完善提升物流相关领域公共信息平台功能。加强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着力建设智慧物流枢纽、智慧物流园区、智慧物流港口、智慧口岸、数字仓库等物流设施。加快推广云仓、共享集装箱、共享托盘等共享物流新模式,促进物流与制造业、农业、商贸流通业融合发展。推动物流装备智慧化建设,着力推广无人机、无人驾驶货车、无人仓、自动分拣机器人、智能快(邮)件箱等智能装备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新模式。着力培育建设一批城市物流智慧大脑。加快发展网络平台经济,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八)批零住餐提质工程。创造条件引进城市免税店、国内商贸头部企业,吸引新型商业实体和名店、首店落地扎根。推进实体商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融合化,发展“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打造体验式消费场景。引导城市商圈错位发展、提档升级。完善社区商业功能和便民消费设施,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加快住宿餐饮业消费复苏,鼓励住宿餐饮企业深化与专业APP、团购网站合作,发展线上业务。有效开展特色住宿餐饮品牌培育,持续开展吉菜开发保护,创新研发吉菜新品,做大做优冰雪美食节,培育冰雪美食吉菜系列特色餐饮。推动住宿餐饮业特色化发展,鼓励住宿餐饮企业以直营、加盟等形式发展连锁,推动餐饮企业向种养、加工、物流配送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九)房地产健康发展工程。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指导长春市按照中央“一城一策”试点要求,科学调控、综合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督促吉林市等城市科学编制“一城一策”方案,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展购房组合贷款。总结四平市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规范租赁经营行为。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健康养老幸福工程。完善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建为养老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物业、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智慧养老,打造气候康养、林特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游憩康养、湿地康养、民俗康养等特色品牌。推动医养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推进长期照护保险异地结算,开展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试点,进一步减轻失能老年人护理负担。(十一)托育教育保障工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和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健全托育机构评估评价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以及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开展技能培训。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构建吉林特色“幼有所育”体系。按照自愿选择、公益普惠的原则,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并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三、深挖平台发展潜力(十二)集聚区提档升级工程。加强高位统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抓好集聚区规划落实,统筹制定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推动创新型集聚区建设,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推进本行业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规划引领,指导各市(州)编制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鼓励政府与各类社会资本联合开发,不断提升集聚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市场化水平。重点推进现代物流、软件与服务外包、特色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和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根据集聚区发展形态和产业特色,做优做强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力争到2023年,每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都建立1个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布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高集聚区的集聚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利用3年左右时间,协力建成100个模式先进、业态新颖、功能完善、上下游衔接配套的现代化服务业集聚区。(十三)专业市场打造工程。以肉牛、人参、鹿产品、食用菌、杂粮杂豆、果仁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采取财政政策和金融扶持多措并举,培育打造一批规模超10亿元的专业化、特色化批发交易市场。对现有专业市场进行穿透式调查,充分了解其发展前景、市场容量、同类市场竞争等情况,建立专业市场培育清单,在政策、交通、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不断优化专业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专业市场竞争力。(十四)步行街区改造工程。鼓励长春市率先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梯队建设中小型消费示范城市。开展夜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引进知名企业参与步行街区开发、建设、招商、运营,推动省级步行街区改造提升,引导步行街区品质化、特色化发展。开发“夜间游”“市井游”等特色街区旅游线路,打造多业态、多功能、复合型的文商旅体融合发展示范区。创新营销宣传,多形式、多媒体、多渠道、多平台推广特色步行街区,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特色步行街区培育,评选示范步行街区,力争用2-3年时间,在市(州)和重点县(市)城区,各打造1-2个高品质特色步行街区。对被评选为特色示范授牌街区的,可使用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十五)节庆赛事创办工程。全力争取承办短道速滑、速度滑冰、越野滑雪、单板滑雪、自由式滑雪等国际国内单项冰雪赛事,积极申办乒乓球等夏季项目全国竞技比赛。着力提升长春马拉松、吉林马拉松等赛事层级,继续办好长春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赛。持续办好长春电影节、长春消夏艺术节、莲花山美食节、吉林雾凇冰雪节、冰雪嘉年华等文化旅游活动,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年货大集”“消费促进月”“千企促销”等促销活动,鼓励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节事活动。打造首届吉林“98”消费节。坚持用好消费券关键举措,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节点,深化消费券促销,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十六)会展经济提档工程。重点壮大东北亚博览会、农博会等国家级展会,培育提升汽博会、雪博会、航空展等省级品牌展会,培育会展名城、名展、名企、名馆。以长春为重点提升城市会展功能,优化会展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会展中心等展览场馆。围绕项目策划、市场营销、广告宣传、仓储运输、软件开发等发展配套服务,延伸会展产业链条。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会展公司,提高会展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规范政府办展行为,推动工程项目、广告宣传、接待服务等商业化、市场化运作。四、着力创新发展模式(十七)“双创”平台孵化工程。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依托省内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产业园区打造“双创”平台。强化“双创”平台创业就业功能,推动“双创”平台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和全球化创业发展。支持各类园区整合优势资源建设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创客空间、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机构,按规定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论坛和“双创活动周”等活动。(十八)“互联网+”拓展工程。支持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提升数据资源的获取和利用能力,重点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家居、卫生医药等领域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本土行业垂直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合作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能源清洁利用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园区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仓储交易等物流新模式。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引导商贸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十九)电子商务引领工程。推动新电商加快发展,培育网络直播企业及带货达人,常态化办好中国新电商大会、电子商务峰会等活动,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力大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优化农村电商布局,立足乡村产业振兴,全面提升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能力,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流通渠道,实现农村脱贫向乡村振兴全面转变。抓好长春市、珲春市、吉林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用好中欧班列、卡车航班、“TIR业务”,支持开通跨境电商货运包机,鼓励企业参与海外仓建设。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二十)骨干企业壮大工程。支持有实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多元化发展并向全国拓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向规模集团化、服务专业化、功能体系化发展,打造一批连锁型、平台型现代服务业企业集团。对年营业额(销售额)首次超过10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和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可使用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全省确定200个服务业重点成长型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助力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二十一)小微企业培育工程。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企业。鼓励小微企业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开发服务新产品,培育服务新业态。落实好服务业市场主体扶持政策,加快服务业“分转子”“小升规”企业培育,深入实施服务业“个转企”专项行动,对服务业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升为规上限上企业给予授牌表彰,对成绩突出的市(州)、县(市)给予适当奖励,市(州)、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授牌企业给予适当奖励。(二十二)招商引资扩容工程。利用“吉商大会”“央企进吉林”“金融助振兴”等平台,组织服务业专题招商对接活动,吸引一批龙头企业、头部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突出区域合作,扩大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对接,提升新一轮吉浙对口合作水平,在产业承接、引进新兴业态、发展战略性产业上有新突破。突出招大引强和产业招商,重点瞄准国内外大企业、大财团、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着力引进高端大项目。突出比较优势和综合效应,灵活运用无地招商、飞地招商等有效形式,增强招商实效性。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运输、仓储、货代、快递等企业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减免政策。探索高速公路收费制度改革,制定差异化收费政策。推进公路、铁路、航空物流干线多式联运发展,实现空铁联运“一票制”。减轻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支出负担,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率先推进服务业领域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近期实现商业和工业同价,远期实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好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对服务业企业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建立市场主体活跃度指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企业。(二十四)深入清理限制条件。根据国家对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限制要求,分行业分领域梳理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深入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取消证照办理、设备购置、人才聘用、人才发展等方面不合理限制,坚决查处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政权力滥用行为。(二十五)强化行风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拖欠咨询费、政策不兑现、吃拿卡要等影响企业发展问题。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七、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二十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立“政企研用金”协同联动机制,构建全链条、全程化科技服务和中介服务支撑体系。推动重点产业链搭桥,深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积极争创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科技成果展示基地,打造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和长吉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深化与清华、北大等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研发投入体系,连接校所成果供给端与投资需求端,形成“项目生成—融资引进—企业发展—产业形成”的全链条机制。(二十七)加强融资服务支持。深化金融援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服务业企业轻资产抵押贷款,进一步增强对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提升金融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引导在吉金融机构向总部申请加大信贷投放额度。推进联保联贷,推动融资服务覆盖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吉林名优产品商标权质押贷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降至1%以内,500万元以上的控制在1.5%以内。鼓励直接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给予奖补资金支持。(二十八)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完善“一核心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布局,推进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打造人力资源企业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加快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推出领军人才。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行业知名企业和优质服务品牌。提高“长白山人才”认定中服务业人才比重,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在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发放“吉享卡”,享受交通、医疗等专享服务。深入推进校企共建,调整增设服务业短缺专业,推动高校院所、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依托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把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列为领导干部必修课。(二十九)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支持旧城区改造、城区老工业区搬迁、关停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土地用于服务业发展。民间资本建设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与国有企业平等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加密省内区际间快速铁路网,完善跨省高铁网,加快既有铁路扩能改造,打造冰雪专线、避暑游专线。推进建成长春现代化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改造县际之间低等公路,支持建设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完善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鼓励航空公司开辟一批康养游、冰雪游专线,大力提升省内通用机场服务保障能力。以绿色生态航道、旅游航道和码头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挖掘我省水运服务潜力。推进网络强省,改造升级宽带基础设施,部署推广5G基站网络,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三十)加快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标准研制方式,形成覆盖冰雪、旅游、会展、健康等特色优势服务业,物流、金融、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养老、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的高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引进国际通行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推动有关产品、技术、质量、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分级建立质量管理认证和评价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传导和监督机制。(三十一)增强服务品牌影响力。制定服务业品牌培育计划,支持老字号企业技术、服务、文化和经营创新发展,加强老字号原址保护。突出重点领域,打造“吉林物流”“吉林设计”“吉林旅游”等服务精品,打响“吉林康养胜地”品牌。有效运用融媒体,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三十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省对下分配补助资金应充分考虑地方投入因素,引导市(州)、县(市)切实增加服务业资金投入。超前做好项目谋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八、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三十三)加快服务业统计改革。聚焦反映服务业发展全貌,统筹规划服务业统计改革任务。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体系,切实解决服务业统计指标、标准、制度、方法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创新服务业统计方法,全面提升服务业统计工作效能。完善服务业统计协调机制,推动服务业统计各环节制度、各方面工作更加衔接配套。(三十四)抓好服务业入库工作。梳理准入库清单,科学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入库,填补部分地区行业空白,解决部分行业代表性不足问题。针对商业综合体、电子商务、特产专业市场、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例实行一案一策,“解剖麻雀”,形成可复制、可借鉴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加快“一二产转三产”,调整三次产业入统结构,支持剥离农业、工业中涉及服务业的企业和产值,纳入服务业相关门类统计。(三十五)提升服务业数据质量。健全完善涉及数据采集、审核、处理、上报和统计资料发布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对服务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的审核评估,统筹做好总量与结构、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间的匹配性关联性审核。常态化组织省市县三级服务业统计大培训,实现各级统计部门、各行业部门、在库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全覆盖。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充实配备服务业统计人员,打通基层统计“最后一公里”。(三十六)加强服务业协同联动。加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之间的联系,聚焦服务业统计工作和服务业发展问题,建立对接交流、会商分析、联合推动、入库落实、行业发展建议等工作机制,促使信息互通、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建设服务业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不断夯实服务业统计根基,提高数据生产效能。九、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三十七)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责任制度,形成高位统筹、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服务业发展“组合拳”工作格局。按照“五化”工作要求,抓好党政领导高位统筹协调、部门强力有序破解难题工作试点,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经验。按照“1+N”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本意见各项要求,实施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造服务业发展、旅游业攻坚发展、批零住餐业发展、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物流业发展、电商发展、科技服务和“双创”能力建设、服务业融资能力建设、服务业单位入库入统等专项行动。落实重点行业链长制,出台产业链配套政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方案(试行)的通知》(吉政函〔2020〕103号),各级政府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履行分工领域的工作职能,将抓好服务业经济指标运行贯穿工作全过程。(三十八)建立政策储备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要行动,加强我省服务业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做好政策设计和储备,为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适时开展已出台政策的效果评估,对有效政策予以强化细化,对未达到预期政策予以调整完善,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联合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机构,加强服务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三十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搭建信息监测平台,将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平台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投融资、技术、市场、人才、合资合作等方面信息。建立统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政策预评估、事后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建立总结评估反馈机制,确保专属政策落实到位。(四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双考核”机制,将服务业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并增加赋分权重,考核结果与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绩效挂钩。运用“赛马”机制,将服务业工作纳入考评范围。对服务业先进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和授牌表彰,推广其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给予特殊政策支持,营造企业个个争先进、创典型浓厚氛围。鼓励各行业协会主持和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加强行业检查,从严监督管理,维护行业秩序。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将责任落实到人。中省直相关部门要细化实化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务实有效的落实举措。各市(州)、县(市)要主动与省直部门对接,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省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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