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发〔20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现将《辽源市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借鉴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少跑动”或“不跑动”,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方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理念和目标,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提高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二)基本原则。——集中推进,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作用,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就业、交警、社保、医保、公积金各分厅同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发展。——全面梳理,分步实施。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事项,制订清单,按照“先易后难、先分后总、分步实施”的步骤,因事制宜、分类管理,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办事事项清单。——创新方式,提升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模式,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推动简易事项现场办结或网上办理,复杂事项“化繁为简”,更多复杂事项实现“即来即办”,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服务延伸,市、县区联动。转变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办事,做到市、县区联动,整体推进,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向现场办结和网上办理要效率,向流程优化要效率,向整合资源要效率,向体制机制创新要效率。利用半年到一年时间,做到让群众和企业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少跑”或者“不跑”,实现特定事项或环节一次性办结,逐步实现“进一家门、到一个窗、办多家事”,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环境最优、办事群众最满意的地区。(四)实施主体、范围和方式。1. 实施主体:市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驻辽中省直部门和单位。2. 实施范围: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面向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3. 实施方式:现场办结;网上申办、在线审批、通知取件;网上申报、预审、窗口核验、取件;窗口申报、通知取件。二、主要任务(一)综合设置服务窗口。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就业、交警、社保、医保、公积金分厅设施的基础上,予以整合和优化大厅布局,改变现行各部门单独设立窗口的受理审批模式。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采取设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公用事业、公安和其他服务等综合受理窗口,不动产登记、就业、交警、社保、医保、公积金分厅分别设置综合窗口。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公共事务区、电子政务体验区、商务服务区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区域。每个部门印制进驻综合窗口办理事项清单,面向社会公开。牵头部门: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社保局、市地税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二)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三集中三到位”是前提和条件。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三不增加、集中办理、授权充分、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即将部门许可和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三不增加”即内设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和中干职数不增加;“集中办理”即各部门及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集中在行政审批办公室,然后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分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授权充分”即给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室及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返回部门流转和体外循环;“公开透明”即坚持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办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所需要件、流程、时限及相关政策等实行一次性告知,为群众和企业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三)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重点是各部门和单位服务自然人和法人、民生保障类的公共服务事项,特别是高频事项,包括驻辽中省直部门和单位。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办理,力争做到大厅之外无权力。牵头部门: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四)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杜绝“奇葩证明”,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限制审批受理环节的自由裁量空间,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1. 对于简单的办理事项,全面推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2. 对于复杂的办理事项,一律简化办事流程,推进更多复杂事项实现“即来即办”,采取“网上受理+现场办结”和“现场受理+通知取件”等模式,实现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办理事项,推行“一窗制”服务,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方式,依托市政府网站群进行资料共享和传送。网络暂不能传送的,采用人工送达。3. 对于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验收五个审批环节,立项环节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用地环节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规划环节由规划部门牵头,施工许可环节和验收环节按项目性质分别由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牵头,由牵头部门“一门”办理,形成各审批部门协同审批和互动配合工作机制,包括联合审批、联合图审、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测量、联合验收等,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牵头部门: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五)加快网络平台融合。以整合分散异构的业务系统与数据库资源,消除“信息孤岛”现象为导向,按照全省统一建设标准,完成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两大类办事事项目录库的梳理编制,实现数据资源集中归集和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以政务云、市政府网站群、数据共享交换等平台为依托,以“四网”融合(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为基础,加快与各部门应用系统融合,进一步打通信息孤岛,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整合政务服务网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资源,建立健全标准化公共服务事项数据库,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咨询中的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持续推进。(六)加快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以市政府网站群为依托,建设全市统一的高度集约化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事入口,实现办事服务的统一标准和统一模式。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信息在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呈现,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网上支付、网上反馈、网上投诉和网上监督等。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以现有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效能监察平台,并推进全市行政审批证照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电子化、服务应用网络化。大幅度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全面推广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请、通知取件”的服务模式。推行移动智能终端服务模式;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审批部门间网络互通互联力度,目前尚未自建审批系统的部门,一律采用市政府网站群,部门已有系统的,要逐步与市政府网站群实现双向数据交换。推行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融合,采取“业务数据后台互认、审批部门业务协同”方式,推进网上申报与全流程办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持续推进。(七)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原有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细则》、《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公用事业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医保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社保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公安服务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住房公积金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后台并联审批、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标准,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牵头部门: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八)便民服务事项延伸。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办事。在城区28个社区原有民政、就业、计生、社保、医保、老龄、残联等部门(单位)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特困人员、低保、老年乘车卡(初次申领)、《老年优待证》、《一胎生育证》、《二胎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残疾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保补贴等事项的基础上,将老年人乘车卡年检延伸到社区办理,将居民户籍申请办理进入到社区,利用“互联网+公安”,逐步实现“全城通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便民服务事项,能在社区申请办理的,尽量放在社区,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加强进驻社区服务人员管理,赋予社区对市直、两区各部门进驻社区人员的管理权,在不改变编制和人事身份管理的前提下,社区履行管理考核职责,考核结果落实到年度考核和聘任、续聘之中,未经社区党工委同意,龙山区、西安区和市直各部门不得将社区进驻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合格以上和聘任、续聘。进驻社区人员要相对固定,适当提高进驻人员待遇。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派驻人员具有适应本岗位工作的能力。牵头部门: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责任单位: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九)加强办事分厅管理。加强对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外的分厅管理,是全面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能的现实需要,分厅办理的事项要全部纳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由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分厅审批和服务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开展督察考核,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服务行为不当、工作明显滞后的分厅,由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建议,启动追责机制,以保障“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整体推进。牵头部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政府自身革命的再深化再推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大意义。此项工作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具体工作由市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的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承担。同时,调整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组成人员,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负责“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必要时可从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成员单位或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好改革部署和指导协调,加快推动改革落地生根。两区在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和延伸到社区的基础上,要将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到窗口受理,各县区要积极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做到市、县区联动。(二)强化保障机制。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建好“综合窗口”工作队伍,抓好窗口人员的调配、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人随事走”“精简高效”的原则,统筹调剂相关审批窗口和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力量。过渡期内,从主要审批事项受理的部门中,抽调骨干力量,专职负责“综合窗口”业务的受理、咨询和培训交接工作;正常运行后,调整并充实与“综合窗口”工作量相匹配的力量,采取政府部门聘用文职人员的方式,作为窗口受理人员和领办代办员,并抓好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三)强化监督问责。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市政府重点工作,列入2018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化政府服务改革组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分析研究与推进落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加强后续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要借助市政府网站群,综合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的审批时效、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日常监督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部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之中。(四)加大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辽源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26日
吉林
2018-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