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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试验
示范
项目
管理办法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自主创新力度,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营造政策环境,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管理的指导、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制定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08-02-05
进展 | 清华合作研发的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
国家
试验
示范
项目
在江苏常州投产
5月26日,由清华大学作为主要技术研发方的世界首个非补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江苏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国家试验示范项目正式投产。
清华大学
2022-06-07
土壤修复
示范
工程
项目
介绍
本项目采用生物生态相结合的工艺,首先将筛选的高效微生物接种于受污染土壤,通过调整土壤的营养状态,大幅度降低硝基化合物,为生态修复创造条件;再利用特定植物根系的富集作用强化生物降解,并将硝基化合物转移至根、茎、叶中。经本项目处理后的土壤满足GB15618-1995中的III类标准,硝基化合物含量不超过2mg/kg。
北京大学
2021-02-01
土壤修复
示范
工程
项目
介绍
本项目采用生物生态相结合的工艺,首先将筛选的高效微生物接种于受污染土壤,通过调整土壤的营养状态,大幅度降低硝基化合物,为生态修复创造条件;再利用特定植物根系的富集作用强化生物降解,并将硝基化合物转移至根、茎、叶中。经本项目处理后的土壤满足GB15618-1995中的III类标准,硝基化合物含量不超过2mg/kg。
北京大学
2021-04-11
关于公示2023年中关村
国家
自主创新
示范
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项目
拟支持单位的通知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9号),现将2023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
2023-07-12
国家
技术转移
示范
机构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合“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的实施,开展技术转移示范工作,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科技部研究制订了《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
科技部
2007-09-10
国家
知识产权
示范
企业典型案例名单公布
为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探索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895号),经企业申报、地方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40个案例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08-11
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
国家
自主创新
示范
区重大前沿
项目
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
各有关单位: 《关于精准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前沿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我委2017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北京科技创新大会精神,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打造中关村示范区升级版,加快构建首都“高精尖”经济结构,全力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引领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支持主体包括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主体。支持的重点产业领域包括前沿信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生物健康、生态环境、智能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一、支持重大前沿原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中关村各类创新主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重大前沿原创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果转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房租、研发、贷款利息等企业总投入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产业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重大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支持中关村各类创新主体,面向2022年冬奥会、2019年世园会、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机场建设等国家重大需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切,开展示范应用,按照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金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重大协同创新平台和共性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关村领军企业、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搭建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协同创新平台和共性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总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重点金融机构集聚发展。支持经国务院或国家及北京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监管机构、重大金融改革试点机构、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类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等在中关村示范区集聚。按照实际面积最高连续5年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支持。单个机构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五、支持世界级顶尖人才及团队创新发展。面向前沿技术领域,每年给予世界级顶尖人才及团队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5年。主要用于世界级顶尖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研究和管理、与科研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与维护、产业化及中试、办公场地运营维护等方面。 六、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机构集聚。支持国际顶级、行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在中关村示范区建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开展国际并购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按照不超过投资总额30%的比例,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七、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和创新创业社区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分园产业定位,支持市区共同确定的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和创新创业社区。对符合园区发展定位入驻的企业、产业促进平台和专业服务机构,按照平台建设、运营、房租、研发投入3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贴,每家入驻企业或机构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每个园区补贴入驻单位不超过20家,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八、支持区域整体转型升级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利用。对集中连片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整体转型升级、已编制转型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列入市区政府重点建设计划的项目,会同所在区政府,对项目主体在存量盘活改造、生态治理提升、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及创新创业系统建设等,按照总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本措施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6日
北京
2017-09-28
2022年度
国家
科技计划
项目
拟兑现奖励清单公示
按照《关于兑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的实施方案》,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了兑现2022年度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奖励。经组织申报、材料审核,拟兑现奖励项目经市科技局2023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资配处
2023-07-10
“一带一路”
国家
教育学术活动在福州举办
4月16日,“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学术活动在福州顺利举办。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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