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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商科高等教育
国际化
的变革与挑战主题论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大国内外高等商科教育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探索高等学校商科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分享商科教育国际化办学工作经验,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商科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变革与挑战主题论坛”。该论坛是2019年11月1-3日在南京举办的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的组成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上高博会
2019-10-18
构建开放性和
国际化
用人机制
北京大学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意见》,积极探索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教育教学、师资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机制、资源保障与配置体制等项改革,特别在教师分类管理、教师岗位聘任以及教师职称晋升标准等方面,坚持学术导向、国际标准,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改革模式,着力提升科研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
北京大学
2021-02-22
高博会系列报道 | 2023高等教育
国际化
高质量发展论坛在重庆召开
4月9日,以“机遇·挑战·合作·共赢”为主题的2023高等教育国际化高质量发展论坛在重庆召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分会理事长刘京辉出席并致辞。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3-04-24
关于公示2023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
国际化
发展水平项目拟支持单位的通知
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9号),现将2023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科技合作办公室)
2023-07-1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召开2023高等教育
国际化
高质量发展论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教育数字化和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任务,加快和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精准实施教育、科技、人才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宽人才培养国际化路径,更好扩大中国教育国际影响力,服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经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举办2023高等教育国际化高质量发展论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3-03-14
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
国际
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
我敢闯,我会创。
教育部
2024-05-14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
国际化
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8〕12号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市委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着力推进创新人才集聚工程,构筑一流创新生态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把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现就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集聚政策1.加大科技顶尖专家集聚力度。在实施“创业南京”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的基础上,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加大精准支持力度。对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具有关键性支撑作用的战略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资助额度上不封顶。强化“两落地、一融合”政策导向,在我市认定新型研发机构中持股30%以上的团队领军人才,暂未达A类专家层次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定后享受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等政策待遇。对我市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专家入选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的,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投入,按省拨资金1:1的比例,给予引才单位最高1亿元配套资助。对经评定入选的B类专家,将项目资助标准提高至500万元,对高校院所和外市培养入选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双创团队”等相当层次人才,来宁创办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直接列入B类专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支持本市企业专家参与或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科委、市财政局、江北新区、各区(园区)2.全面激发企业主体引才活力。支持企业高薪聘高人。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对新引进人才年薪收入超过50万元的,按实际支付薪资30%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奖补,单个引才项目最长补贴3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补100万元;在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中工作三年以上、薪资收入超过50万元的团队领军人才、在职高管,按其对本市经济贡献给予奖补。鼓励企业购买市场化社会化高端猎头服务,对企业通过中介从市外引进人才,且在本市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或2年内支付人才薪资超过200万元的,按中介费用70%比例,对引才企业给予补贴,单个引才最高补贴30万元。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人才招引和激励机制,新招录高层次人才薪酬不纳入企业当年和次年薪酬总额;对重要贡献人才奖励支出,经相关国资管理部门认定,可在工资总额外单列。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江北新区、各区(园区)3.拓展海外招才引智平台。实施“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五年内,以本市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引进30名急需紧缺外国专家,按每人每年最高60万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三年引才补贴;引进40个外国专家领衔的高端创新团队,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挂牌建设50个支持柔性引才的海外专家工作室,给予挂牌单位最高30万元工作室开办经费,对工作室柔性引进的海外专家,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生活津贴。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加强与国际机构合作,创设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的人才交流合作组织,对吸引全球性高层次人才峰会在宁举办和永久性落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高水平国际人才组织、创新联盟来宁设立总部、分支机构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探索建立跨境猎才投资引导机制,推动高新园区设立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创新基地,支持企业并购或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直接使用当地优秀人才,按项目进展和投资额度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科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协、江北新区、各区(园区)4.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充分发挥南京“学城”优势,每年吸纳20万名以上大学生在宁创业就业。升级“创业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扩大优秀项目的遴选资助范围和覆盖面,对国家、省级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地我市的,按赛事及奖项的层级给予配套资助。拓展全过程跟踪扶持链条,在我市实现首次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开业补贴;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再给予4000元创业成功奖励;3年内初始创业失败、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按其纳税总额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对参加见习实训的青年大学生,按规定给予3—6个月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实施“宁聚青春—大学生感知南京”行动,增进人文和情感纽带,引领大学生更好融入在宁创业创新的环境氛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团市委、江北新区、各区(园区)二、构建科教人才和产业平台融合发展新格局5.创新校地人才融合发展机制。支持高校院所顶尖专家依托高水平学术科研平台,建设由人才(团队)持有多数股份,园区国资平台、龙头企业、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混合所有”的新型研发机构,对经我市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绩效择优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在宁高校院所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设立发展急需专业,培养紧缺人才;对与国际名校合作在宁举办特色学院和高端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鼓励高校院所联合在宁企业建立面向大学生的“科创实验室”,每个实验室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推动高校选聘我市创新型企业家兼职产业教授,开设学分课程,联合培养实用性产业技术人才。实施与高校院所干部双向互派挂职,鼓励和吸引高校、科研院所选派复合型创新人才到我市园区平台、企业挂职“科技副总”,遴选我市优秀年轻干部到高校、科研院所挂职“科技处长”,纳入后备干部管理计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两落地、一融合”推进办公室、市科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各区(园区)6.实行有利于释放活力的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支持在宁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以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并按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作出贡献的人才团队。科研人员以股权或出资比例形式获得奖励的,可延至获得资金收益后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的专利,授权后超过一年未实施且未与发明人签订实施协议的,发明人可自行实施该项专利,所得收益归发明人所有。鼓励在宁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设立转化科技成果的专业机构、专职岗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面向本市企业开展“四技服务”,对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的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50万元以上的科研人员,根据其对地方经济贡献实行一定比例奖励;对促成向本市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按照年度合同登记认定技术交易额2%的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对技术转移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责任单位:市科委、市人社局7.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在职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后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为3年,确因工作需要,可按规定延期。期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权利。离岗期限内返回原单位的,如无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岗创业或到企业、社会组织兼职从事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工作,并依法依规获取合理报酬。对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兼职管理,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学术科研平台负责人参与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允许在确定与所属高校院所、合作企业法律权责的前提下,探索以运营公司代持期权的方式,携团队在宁领办成果转化项目。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委三、健全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支持机制8.培育既通科技又懂市场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精准对接新经济、新业态下的企业家能力提升需求,推动企业家培养机制向精准化、个性化转型,对所创企业成长发展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拟上市企业的,实行“一企一策”的定制式培养。支持我市企业家领军人物发挥“头雁效应”,领衔创立各类产业联盟、产业论坛和人才社会组织,弘扬创业精神,交流创业经验,促进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能力培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我市各类社会组织承办境内外企业家研修培训和产业技术对接等活动。培育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合理提高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营造尊重、关怀、宽容、支持企业家的社会文化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委、市人社局、市外办、市国资委、江北新区、各区(园区)9.培养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以“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为主题,推进实施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健全梯次培养和支持政策,建强具有南京文化和产业特色的技能技艺人才队伍。推行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企业在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设覆盖重点行业、特色领域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和职业训练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群英计划”,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赛评才、以赛聚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江北新区、各区(园区)10.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和发现机制。修订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从2018年起,以三年为一周期,遴选和培养100名在相关专业领域达到国内外一流水平、取得突出业绩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文化、金融、教育、卫生等各领域名家名师,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加大培养支持力度,力争每期培养20人左右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对培养期内中青年拔尖人才,每人每年发放一定工作津贴,对主持国家和省重大项目的给予配套项目资助。协调聘请在宁诺奖得主、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专家担任中青年人才“传帮带”导师。设立市级企业青年工程师科研基金,重点支持企业青年工程师瞄准行业和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江北新区、各区(园区)11.支持企业集聚开发“产业博士后”。强化博士后“人才战略储备库”功能,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博士后和博士在本市产业一线创业创新。对建设国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奖励;设立分站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未设国家、省级博站的,支持建设市级“准博站”,建设成功给予5万元补贴,其进站博士享受我市给予国家和省级博站同等进站待遇。对每年评估优秀的企业博站,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博站每新引进一名博士后,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全职在站的,给予博士后最长两年、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期间获国家或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的,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科研资助。支持企业博站参与国际产业技术合作,对博士生导师引荐优秀外籍博士后进入企业博站的,给予荐才奖励;对出国(境)参加会议或学术交流的企业博士后,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四、推行市场导向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12.完善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建立分层分类、市场导向、科学精准的人才认定标准,把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产业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市场要素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依据。引入多元化、个性化的人才举荐制度,组建包括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中介、金融投资等领军人才在内的“举荐委员会”,经举荐认定的人才,可对应被举荐层次享受政策待遇。对现行评价体系难以认定的“非共识人才”,为其在宁创业创新开辟举荐认定和政策支持的“绿色通道”。完善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制度,加大社会资本、园区载体的相关要素评价权重,对在本市首次创业2年内获得500万元以上社会风投融资或高新园区国资平台入股10%以上的人才创业项目,申报“创业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可放宽学历、职称等资格限制,给予优先支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江北新区、各区(园区)13.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职称评价制度,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骨干企业按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不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企事业单位经批准离岗或兼职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期间创业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业绩突出的技术、管理类本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认定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畅通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外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14.创新完善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制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通过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形式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其人员及实际薪酬发放水平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用于奖励人才的比例,由单位和发明人按有关规定自主商定,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密集度、科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率等因素,适当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允许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和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吸引海内外高水平人才参与本单位创新活动,并按规定发放人员报酬。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委五、打造系统完备的人才服务环境15.强化人才创业创新要素支撑。强化科创载体支撑,按照不低于省级高新园区的标准推进市级高新园区建设,对参与高新园区管理的社会化管理团队,按绩效考核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在三年孵化期内培育人才初创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每家20万元标准,给予运营机构绩效奖励。强化创业金融支撑,大力吸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落户,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人才企业的投资机构和孵化载体,按实际投资额和投资损失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投资奖励和最高600万元风险补偿。完善对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人才企业的奖补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轻资产科技人才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健全投贷联动、征信、增信、转贷、保险、担保等专业服务体系。强化市场应用支撑,对市级以上人才计划企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纳入首购首用首保范围,给予购用补贴、保费补贴、承保奖励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高层次科技服务业人才激励力度,技术经理人、人才经纪人、天使投资人等在本市业务经营年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根据其对本市经济贡献给予奖补;对获省财政引才中介奖励的机构和个人,由市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牵头单位:市“两落地、一融合”推进办公室、市经信委、市科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江北新区、各区(园区)16.畅通海内外人才居留和落户渠道。调整优化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40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可凭毕业证书、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落户手续。开辟外国人才来宁管理服务“绿色通道”,对办理人才(R字)签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入境后可签发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可凭居留证件或护照申领南京市民卡(A卡),享受市民权益。在我市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且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在宁工作的外籍华人博士,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具有在宁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来宁入站科研或出站后来宁工作的40岁以下优秀外籍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办理范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17.提升人才生活配套服务品质。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等方式,为青年大学生、科技研发等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限额4倍。支持“双一流”高校、推进“两落地、一融合”成效显著的高校院所,加快建设人才公寓。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由居住地所在区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入学。提升人才健康医疗保障水平,为高层次人才发放优诊证,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预约转诊,为有突出贡献专家定期安排健康体检和保健疗养。加快推进国际社区建设,配备国际化的人才公寓、医疗服务体系和教育机构,满足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健康和子女入学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新区、各区(园区)18.优化人才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不见面审批”,建设“互联网+”人才服务平台。绘制“高层次产业人才地图”,为园区、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强化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创业南京生态报告”,定期开展人才发展环境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纳入对相关部门和干部作风评议内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符合科技、产业类引导资金使用方向的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优先支持人才项目。完善人才工程绩效评估和征信体系,建立人才计划评审“全程纪实、责任留痕”制度,增强人才评价公信力,提高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和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六、巩固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19.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党委(党组)核心领导作用,落实书记抓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适应新时代创新发展需要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将人才工作履责情况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评议、干部评价重要依据。坚持将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赋予优先权重,强化提质增效考核导向。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20.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加强对全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布局的多层次设计,鼓励基层单位围绕重点难点领域,开展“一区一特、一企一策”的差别化改革探索,推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力支持国家级江北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有条件的园区加大创新突破力度,做强特色发展优势,争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先导区、示范区,打造一批有全国影响和推广价值的人才改革先行样本。定期统计和发布全市高新园区人才竞争力报告,形成促进对标找差、争先进位的人才工作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两落地、一融合”推进办公室、市科委、江北新区、各区(园区)21.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分层分类建设党委重点联系服务的专家人才库,推进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增强认同感和向心力。建设新型专家智库,完善建言献策和决策咨询机制,畅通参政议政渠道。积极推荐基层一线先进模范专家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有较高社会威望专家党代表以个人名义成立的科研工作室,增挂党代表工作室牌子,赋予其团结、引领和服务党员知识分子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江北新区、各区(园区)2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人才荣誉制度,组织开展“紫金英才”典型选树活动,定期评定奖励突出贡献人才,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定期举办紫金山科学家国际峰会以及“赢在南京”系列国际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加大人才政策环境宣传推介力度,打造广聚天下英才的品牌窗口。依托我市公共服务平台、产业科技展馆和主流门户网站、网络媒体等途径,开辟人才创业创新成果主题展区、专题网页,传递人才事业正能量,推动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人社局、团市委、市科协、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断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优化相应人才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本文件中涉及的相关经费,自2018年起,按规定程序列入财政预算,根据配套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拨付。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央和省、市现行的有关制度规定执行;与我市此前出台政策文件有重复、交叉的,按“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附件: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7日
江苏
2018-05-16
高等教育经管学科数字
化
资源与学科建设学术活动在福州举办
4月15日,高等教育经管学科数字化资源与学科建设学术活动在福州顺利举办。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24-05-16
2024年《
国际
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正式发布
2024年《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聚焦两类问题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2024-02-20
第七届中关村
国际
前沿科技大赛
为紧紧把握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密切跟踪前沿科技新趋势,面向全球公开选拔一批拥有世界领先前沿技术的初创企业和团队,搭建中关村论坛对外交流的高水平国际前沿科技竞技平台,营造更加有利于前沿科技发展的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和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第七届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项目征集。
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组委会
20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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