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信电学院流通创新分中心相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相机1 |
1套 |
否 |
2 |
相机2 |
1套 |
否 |
3 |
摄像机 |
1台 |
否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财库〔2016〕194号《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报名。
附件下载:技术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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