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知识产权楼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实验设备+实验家具)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原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知识产权楼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实验设备+实验家具)采购”的重新招标。 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知识产权楼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实验设备+实验家具)采购(二次)
子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
一 |
实验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人民币114.883585万元 |
二 |
实验家具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否 |
人民币40.468万元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子包一:本子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子包二:本子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视为非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和报名。
网上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注册指南”。
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及获取发票指南”。
咨询方式:网站客服(QQ):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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