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bcgczxxfb.sysc.tsinghua.edu.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01 |
尾气处理设备 |
4台 |
是 |
设备用途介绍:
地下实验室设备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一些尾气(实验室尾气种类: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锗烷、氨气、氢气、硅化物气体、硫化物气体等混合气体。),必须经过处理,才能保证实验室的安全。由于地下实验室的特殊性,必须保证尾气处理效率极高,且排放到排风管道中的处理后的有害气体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
简要技术指标:
1)该设备需通过高温氧化或燃烧来处理实验室尾气,再经水洗去除溶于水的尾气,同时降低尾气处理后排气的温度;
2)(针对部分尾气:氨气、盐酸挥发气体、氢气等)尾气处理设备的效率需≥99%,处理效率越高越好。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某一包号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他采购活动。
扫码关注,查看更多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