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水科中心总有机卤素分析仪、高密度电法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请电汇支付费用。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 0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总有机卤素分析仪1套、高密度电法仪1套、气质质联用仪1套;用于科研。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活动三年内,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建国路支行
帐 号:6232593799005575603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视频磋商方式,响应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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