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智能教育数据平台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数据平台用于保存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智能教育究院各研究项目所采集的原始数据、训练模型、过程性数据、结果性数据等。设备用途包括:(一)保障科研工作使用,保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以及存储在关系数据库中的结构化数据。例如学习行为分析数据、高品质课堂数据、特殊儿童诊断分析数据等。(二)保存智能教育示范性应用场景下的学习记录,例如实验过程、眼动追踪仪记录、智慧教室课堂实录等。(三)用于智能教育学科的人才培养工作,为线上线下的实践教学活动提供数据存储空间。
2、配置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存储系统 |
1套 |
2 |
管理服务器 |
2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3在近三年(扣除投标截止日当月往前顺推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3.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
1 现场购买: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1610室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4日
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 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及项目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及邮箱),写明申请购买项目的名称、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3795281643@163.com,完整填写《购标书登记表》;电汇缴纳标书款;邮件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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