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600MHz核磁共振谱仪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中邮建招标”并关注,点击“微信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药科大学(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药科大学600MHz核磁共振谱仪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校方编号:DCHKZB0092202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最高限价:7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为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中国药科大学拟采购1套600MHz核磁共振谱仪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
交付地点:中国药科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制造厂家的授权书;(2)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此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1)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2)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投标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南京市)
账号:2020 0924 0936 403094
户名: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金备注:ZYJZC210507QYY166保证金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中应当写明受益人为[招标人],担保项目为[招标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应作为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5.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国产货物: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按合同金额的5%以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本票、汇票、支票或电子汇款(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及其以上银行)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并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进口货物:无
6.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必须WORD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中国药科大学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共同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请各投标人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8.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体温≥37.3℃的,严禁进场。
(2)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现场,以免延误,否则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4)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委托确定安全的人员参与开评标活动,以免耽误投标,否则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投标报名、通知书邮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380407539
邮箱:1989019224@qq.com
10.投标保证金退还、开票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工
电话:1300255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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