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高端电子化学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组)醇醚酯楼洁净室及通风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购买地址: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报名联系人:吴小姐0592-227985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厦门大学高端电子化学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组)醇醚酯楼洁净室及通风系统项目,共分为两个品目号,其中品目号1-1为货物部分,品目号1-2为修缮工程部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3、投标人应提供财务报告,可以按以下3项任意提供一种:①财务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每年1-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或提供②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③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信用记录要求:
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8.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8.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廉政自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508536.7元(其中品目号1-1货物部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609380.83元,品目号1-2修缮工程部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99155.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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