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育部
  • 9 高校采购信息
  • 1 科技成果项目
  • 25 创新创业项目
  • 0 高校项目需求

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期)设备购置与更新项目--校园网络与安全防御系统设备升级--网络设备采购

2023-03-23 09:57:14
云上高博会 https://heec.cahe.edu.cn
招标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年份:
2023 年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招标类型:
产品招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期)设备购置与更新项目--校园网络与安全防御系统设备升级--网络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97 号龙潭SOMO A 座 16 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C19公招字[2022]007号
项目名称: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期)设备购置与更新项目--校园网络与安全防御系统设备升级--网络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89.68 万元
最高限价:289.68 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期)设备购置与更新项目--校园网络与安全防御系统设备升级--网络设备采购(包三:校园网认证计费控制设备更新采购及服务项目)

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内容

校园网认证计费控制设备更新采购及服务项目

289.68

升级改造校园网认证计费控制设备,购买两台100G接口BRAS设备部署于两校区,取代原有老化的两台BRAS设备,冗余部署。扩充网络带宽,实现全校校园网统一计费,同时,采购七台校园网拨测终端设备。

交货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日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至 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97 号龙潭SOMO A 座 16 楼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加盖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或单位主体注册证书复印件领取;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2)网上获取的,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发至401900272@qq.com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材料名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售价:400 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4-11 09:30
开标时间:2023-04-11 09:3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文溯楼东侧101会议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http://czzx.zuel.edu.cn/TPFront/)

2.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3)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3.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参加投标活动的,须至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会员登录可查看 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查看更多科技成果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