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度英语语言学习实验教学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包件1采购2套智慧语言学习/互动系统(包含2套智慧教学互动主机、2套教学互动触控一体机)、2套远程互动教学系统(包含2台教师跟踪摄像机、2台学生跟踪摄像机、8台小组讨论屏、8台小组智慧终端)、2套数字语音系统软件、2套教师终端、72套学生终端、2对音箱、2台功放、4台交换机(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包件2采购智能翻译教学与训练系统34个点位、口译教学与训练系统36个点位(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
2、磋商方式为供应商派遣一名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预算金额:14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件1预算为74.856万元,包件2预算为70.144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对应包件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当同一供应商包件1、包件2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按包件顺序确定成交,即顺序靠前的包件由该供应商中标,顺序其次的包件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成交。例如:供应商A参加本项目,若包件1、包件2评审结束后均是A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那么A只能作为包件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中A均视为自愿放弃成为成交候选人资格,顺延其后排名的成交候选人作为该包件的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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